
【菊韵】惩罚(小小说)
清朝光绪年间,山阳县王家庄王启明老两口,都已年过半百,膝下一儿一女,前年大女儿凤英出嫁,婆家是李家坟村,丈夫李栓宝;小儿子王小山,独根独苗,王启明老两口视若掌上明珠,从对他小娇生惯养。王小山长大成人后,好吃懒做,生性顽劣,整天无所事事,打架斗殴,天天和邻村的地痞流氓鬼混在一起。
一天,刘庄的刘三来到王启明家,给王小山提亲,女方就是他的妹妹刘藕儿。王启明老两口听罢心里一百个不愿意,觉得刘三一家人人性太次,活生生的一窝地痞无赖,门不当户不对,当下就婉言回绝了。王小山见父母不答应,心中老大不快,只好央求父母答应下来。结果被父母好一顿训斥,因此小山对父母怀恨在心。一天深夜,小山趁父母熟睡,悄悄从厨房拿来一把菜刀,走进父母的卧室,举起菜刀,向王启明的脖子上砍去,王启明一声没吭,脑袋就滚在了地上,他双手一乍,碰醒了小山的母亲,小山母亲睁开眼看到老头的头颅被砍下来掉在地上,吓得魂飞天外,刚要喊救命,小山手举菜刀又砍了下来。就这样,王启明老两口阻止儿子的婚事,双双毙命,被自己的儿子残忍杀害在自己的家里。
王小山杀了自己的亲生父母,连夜去了自己的姐姐家里。当他姐姐王秀英打开大门,看到弟弟深夜来此,浑身血迹斑斑。忙问弟弟家中出了什么事?小山说:“咱们村里有办事儿的,帮人家杀了一夜的猪。”姐姐秀英给弟弟做了饭,让他吃了饭睡会儿觉,小山和没事人儿一样,吃完饭,倒头便睡,不一会儿就鼾声如雷。姐姐秀英心里总觉得不安,心生疑虑。等弟弟睡着,她决定回娘家看个究竟。当她走到家门口,看到大门虚掩着,她赶紧来到父母的卧室,看到父母的人头在地上,满屋子的鲜血,父母的尸体在炕上,被子盖着半个身子。姐姐秀英看罢一声尖叫,嚎啕大哭。哭罢多时,天已大亮。起身来到县衙,高喊冤枉,擂响了惊堂鼓。知县冯天柱听到击鼓声,赶紧升堂问事。王秀英当堂说明事情的缘由。衙役们立刻赶赴李庄李栓柱家里,缉拿王小山归案。
冯知县问王小山:“你为何杀死你的父母?从实招来!”王小山回答说:“回禀大老爷,我喝了一点小酒儿,干了这样一点儿小事儿。”“嘟!你还干了点儿小事?你干大事儿还把全村人都杀了!?”转过头来对衙役们说:“打入死牢,秋后处决!”
同年秋后,王小山被白布缠身,浇上油,头朝下绑在一根高杆上,午时已到,一个衙役手持火把,把身缠白布的王小山的脚点着了,熊熊大火烧了一个时辰,王小山被执行了点天灯的酷刑。
行刑那天,全县的人们都来围观,刑场上人山人海,大家都对王小山杀害父母的罪行嗤之以鼻!有诗为证:娇生惯养埋祸根,生性顽劣火烧身。孝敬父母人敬仰,杀父弑母世人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