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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古韵今弹】轻松话史记 ——《五帝本纪第一》(3)


作者:赵强 白丁,47.9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711发表时间:2023-07-11 09:10:00

今天我们来讲“五帝本纪”最后一帝——舜帝。
   舜帝名字叫重( chóng)华。重华的父亲瞽叟( ɡǔ sǒu),瞽叟的父亲桥牛,桥牛的父亲句望,句望的父亲敬康,敬康的父亲穷蝉,穷蝉的父亲帝颛顼,颛顼的父亲昌意,昌意——黄帝的儿子。原文写:“自从穷蝉以至帝舜,皆微为庶人。”从穷蝉到舜帝已经经历六代了——六代人最少也得一两百年吧!数百年来,舜的家族不说是社会底层吧,那也都是“微为庶人”微小如普通百姓。穷蝉是舜帝高祖父的父亲,而穷蝉的侄子是尧帝,尧与舜不是直系亲属;而且更重要的是尧舜之间已间隔五代,也就是说舜帝的高祖父(爷爷的爷爷)和尧帝属于同辈。明显已算不上近亲,即便按照我们现在的《婚姻法》规定,舜娶尧帝的女儿也早已不算近亲结婚。《婚姻法》规定,旁系亲属间隔三代就可以!
   舜的父亲瞽叟,咱前面说过,是个盲人。而且,不幸的是,舜的生母早就去世了,瞽叟重新娶妻,生了个儿子名叫象,象是一个很傲慢的人!《史记》原文写“瞽叟爱后妻子,常欲杀舜”瞽叟爱后来娶的这个妻子以及与其所生的儿子象,常常想杀了与亡妻所生的儿子舜!
   假如这个地方让“犯罪心理学家”来分析这位盲人父亲的、犯罪背后的心理活动的话,会怎么分析?或许会说,是为了表达对“后妻子”的爱,杀了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以表衷心?又或许会说,是为了想忘记与亡妻相处的一切?我们不是“犯罪心理学家”也不想知道瞽叟为什么想杀了舜,我们只知道中国人向来有“人命关天”的观念,主动杀人者,是不该被试图原谅的!
  
   关于舜帝的很多事情,咱们在讲尧帝的时候已经讲到过了,很多重复的部分就不讲了。在这里我们着重讲讲,舜的父亲瞽叟以及弟弟象,是如何设计谋害舜的!
   据《史记》记载,舜的父亲早有杀子之心,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借口罢了——只因为舜对待父母兄弟从不敢懈怠,对父母孝,对兄弟睦。恨得瞽叟是牙根子痒痒,简直是咬牙切齿啊!心想“你小子装什么大尾巴狼啊!我这么想置你于死地,你还以什么‘孝道’对我!哼,给我来这一套,看我怎么对付你!”
  
   舜二十岁的时候因为极具孝道而闻名远近。三十岁的时候,尧帝把两个女儿出嫁给舜,以观其内;尧帝还派九个男子找各种机会与舜相处,以观其外。看看舜在家里家外,都是一个怎样的人品!
   舜此人,还是很有人缘的,众人都愿意与之相处。对此《史记》给出的描写是“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这应该是一种散文创作手法。假如舜在无人之处居住,那么一年过后,这里就会变成一个村落,两年就能成为乡镇,三年时间过去呢,这里就可以人群聚集成为一个都市!就是想说明人们是多么渴望和舜在一起,表达舜受百姓拥戴之程度!
   尧帝为此赏赐给舜细丝布衣、抚琴、一些牛羊以及一个仓库。
   小有成就的舜,此时依然是其父谋划杀害的对象!原文写“瞽叟尚复欲杀之”父亲让儿子舜爬上仓库顶,涂抹一些密封缝隙的涂料。趁此机会,瞎了心的瞽叟点火烧了仓库,舜赶紧用两顶斗笠护住身体,及时跳下来逃离,才得以不死!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后来瞽叟又让舜挖一口井。舜在挖井的过程中,偷偷在侧面挖了一个暗道,通过暗道可以从别的出口回到地面。井,已经挖得很深了!这天,舜的亲生父亲以及他那同父异母的弟弟,两个人一起用土填井,想活埋了这位以“孝父母、睦兄弟”而出名,被尧帝委以重任的人,舜!这是多么的荒唐可笑,而又不可思议啊!他们难道不知道此时舜的存在,只会给他们带来好处吗?毕竟,舜现在事业如日中天,仕途不可限量;又如此的看重父子关系、兄弟情义!
   这些,难道他们真的不知道吗?他们的作案动机又是什么呢?难道仅仅是,一次次杀害舜时均以失败告终的“挫败感”令其失去了理智?也许吧!毕竟作为正常人的我们,也只能这么猜测,才能符合逻辑。所以,当一个人仅仅只是在“为挫败感而战”时,有时是得非所愿、荒唐可笑的!......
   父子俩正卖力的用土填井,不知道舜早已从事先留好的暗道逃跑了。舜的父亲以及弟弟都以为舜死了,父子俩迫不及待分了舜的家财。原文写“舜妻尧二女,与琴,象取之。”舜的妻子,尧帝的两个女儿,以及尧帝赏赐给舜的琴,被舜的弟弟分得。牛羊还有仓库给了舜的父母。分完哥哥的家产,弟弟又迫不及待地来到舜的住处,看到门口的琴,情不自禁的坐下,想先抚琴一曲,来点“情调”!不成想,刚要下手去拨那第一根琴弦,“情”没“调”成,舜就出现在弟弟象的面前。象惊愕之余,面露不悦,象说:“我思念哥哥,因此面露不悦!”
   舜苦笑着说:“是啊!你真是一个好弟弟!”
   接下来,《史记》写道:“舜复事瞽叟爱弟弥谨”舜又重新恭谨地侍奉父亲爱护弟弟!我们说,都这个时候了,舜对父母还有必要孝吗?对弟弟还有必要和睦吗?是有的!至少司马迁笔下是这样的。
   接下来,原文写:舜还极力“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睦、子孝”最起码,作者司马迁倡导“子孝”!在描写舜时,这一点多有体现。你比如原文“舜年二十以孝闻”;你比如原文“顺事父及后母与弟”。前一句出现了一个“孝”字,后一句出现了一个“顺”字。那么我们就来说说“孝顺”这个词。
   “孝顺”一词,最早出自《国语·楚语上》“勤勉以劝之,孝顺以纳之,忠信以发之,德音以扬之。”司马迁研读《春秋》、《国语》,继承“孝顺”思想也就并不奇怪了。
   我们常常讲“孝顺”。有人说“孝顺孝顺”嘛,“顺”就是孝!否则怎么叫“孝顺”呢?这种说法看似无可反驳,可是忽略了“顺序”二字吧。
   我们常常讲“孝顺”。佛家的观点认为“孝顺”的含义是“孝则顺”,认为对父母孝,自己就会诸事顺利!佛家讲究“因果”,认为:凡事必有因,凡因必有果。因此有这种观点是再自然不过的了。尤其是在大环境倡导“孝道”的、文化悠久的中国,这话不无道理!
   然而我们还是不要常常讲“孝顺”吧。对父母尽孝,应该是不带任何目的的吧,什么因孝而出名啦,什么求得事事顺利啦,一颗感恩的心而已,又需要什么目的呢?
   我们还是不要常常讲“孝顺”吧。即便是先贤如舜帝,也只是做到了“孝敬”二字!否则的话,瞽叟想要杀死舜,舜为什么没顺从父母的意志一死了之呢?舜帝为什么没在瞽叟放火时心甘情愿的被火烧死?为什么没在挖井时顺便给自己挖一个漂亮的墓室?“三皇五帝”之一的舜帝,怎么可能将优秀中华的“孝”文化,演绎成为“愚忠愚孝”呢!......说到这里,让我想到了《孔子家语·六本》里面“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的典故。有一次孔子的学生,曾子,在瓜地里耕耘锄草,不小心把几颗瓜苗的根给锄断了,父亲为此打了他,一直打到曾子昏了过去。后来曾子忍着剧痛假装无事的坐在那里弹琴,以暗示父亲自己没事,好让父亲不要担心。后来孔子听说了此事,大怒!随即对门口的弟子说“曾子来上课时,不要让他进来!”曾子并不认为自己有罪:自己身体剧痛还不忘为父亲着想,有什么罪?于是找同学帮自己去请教孔子,得到的回答是“汝不闻乎,昔瞽叟有子曰舜。舜之事瞽叟。欲使之,未尝不在于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故瞽叟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烝烝之孝。今参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yì 字意:死)而不避,既身死而陷父于不义,其不孝孰大焉?”曾参听说后自认为“参罪大矣!”而我听到这些后觉得,在古代作一个儿子真的是好难啊!为什么要责怪儿子挨打不跑,而不责怪父亲为什么把儿子打得这么重?!这是什么逻辑?受害者有罪逻辑吗?父亲把儿子打成了重伤,却还要责怪是儿子让父亲陷入了不仁不义、失去理智!还要怪儿子不跑、不孝!难道这就是那些假借孔子之名而言自己之话的“圣贤”他们,所谓的“仁义”吗?!不禁想起《狂人日记》里,那初次读时还觉得有些耸人听闻、如今想来不免脊背发凉的文字:——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万幸啊!万幸自己活在当下!现在的法律告诉我们,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父亲再想挥起大棒打孩子那可是违法,甚至犯罪之事!假如时间可以穿越,我想问问那些“孔子们”,这样的约束父母,比起他们的只知道苛求“子”,不知道指责“父”的做法,怎么样呢?
  
   然而父母毕竟是父母,因为他们的存在,而使自己有机会来到这世间,并克服饿死渴死病死以及恐惧而死的、无力的婴儿幼儿少儿甚至是青少年时期,而得以在这世间留下来!这世间虽不尽善尽美,毕竟也是只有一次的旅程。
   有些事情我也许不按照你说的去做,有些观点也许我不会同你一致,但是,我对你心怀敬意!我敬你曾经于我的付出;我敬你一如既往的不易!假如一天我也如你般苍老,希望那时的我,不会因想起你而心生太多的愧疚!我想愧疚总会是有的,但求你的多多包涵......不够孝顺的我,也只能是不求对你尽尽善尽美的孝,只求问心无愧,量力而行......
   我们最后一次来说“孝顺”吧。我想说,大家对“顺从”的感受都是一样的!孩子不希望(其实也不应该)事事都顺着父母的意思去为人处世、过生活!为父母的呢?又何尝希望孩子面对自己一时的不配合、不顺从而大哭大闹甚至就地打滚呢?而孩子在还不完全懂事时,谁没有这么做过呢?比如三岁的孩子非要想吃糖... ...
   于是父母的不易又多了一条,既害怕自己对孩子流于溺爱,又不能让三岁的想吃糖的孩子,哭的太厉害!
   爱与順,顺与孝,永远挥之不去的话题!... ...
   大家都是人,无论孩子还是父母,谁也都别太由着别人;谁也都别太由着自己......谁都不完全属于我;我也不完全属于谁;就连我自己,也不完全属于我自己。从出生那一刻,我就走在前人铺好的柏油马路上!马路是谁的?马路是属于国家的。国家是谁的?国家是属于所有纳税人的......
  
   我们还是继续说《史记》。舜六十一岁正式登上帝位,原文写“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也就是说,舜帝南巡途中,百岁之年,死于“苍梧之野”。“苍梧之野”是《山海经》中记载的地点“南海之中,有氾( fàn)天之山,赤水穷焉。赤水之东,有苍梧之野,舜与叔均之所葬也。”舜帝的墓地被称为零陵。
   舜帝的儿子商均,也不怎么贤能,舜于是预先告知“上天”说“我打算举荐‘大禹’接替我的位置。十七年后舜去世,三年孝期过后,原文写“禹亦乃让舜子,如舜让尧子。”当年舜故作谦让之态,让帝位给尧帝儿子丹朱,如今大禹也如法炮制,最终结果也一样“禹践天子位。”
   至此,《五帝本纪第一》我们讲完了。《五帝本纪》为我们呈现了古代帝位更替的三种方式:炎黄时期的讨伐无道,替天行道;再就是至亲(或者近亲)继承制;还有就是尧舜时期的禅( shàn)让制度,让贤不让亲,被司马迁拿来大书特书。熟读经书的司马氏父子,看透了“继承制度”无法百分百保证“贤能者上位”,因此对“禅让制度”大书特书——我想,我们应该为司马迁的这份苦心而动容!
   司马迁在书的最后《太史公自序第七十》中,对全书一百三十卷,每卷都逐( zhú)一作了总结性的表述。我们不打算将这一百三十个总结留到最后一起来讲,而是逐一放到与之对应卷的卷后。同时为了区分那,原本卷末就有的《太史公曰》,我们姑且将其称作“卷后语”。
  
  
   《五帝本纪卷后语》:
   从前,黄帝遵循天地的法则;帝颛顼、帝喾、帝尧还有帝舜,四位圣人遵循先代的治理之道。先后相继各成法度。尧让出帝位,舜觉得自己德行不堪重任而心中不悦。这些帝王的美德丰功,万世流传。因此作《五帝本纪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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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是作者对司马迁《史记》中《五帝本纪》里舜帝的认识。五帝不要说对我们,就是对司马迁,也应该类似于传说。只不过古人迷信文字,而简单的文字有容易歧义。这样每个人读似乎都能得到自己的理解。当然,我们其实也一样。这里就是作者的认识。【风之丐】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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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水之梦        2023-07-17 11:31:46
  耳目一新的文字。孩子与父母的关系讨论了几千年,延续到现在,没有定论。个人认为孩子是上天给父母的一段缘分,珍惜之,爱护之,任何强迫一方的行为也是一种伤害。
在美面前,万物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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