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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看点】龙哥(小说)


作者:丁长歌 童生,527.9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87发表时间:2024-01-13 07:21:42
摘要:江湖,什么是江湖。

【看点】龙哥(小说) 我十六岁去广东。
   第一次出远门,那时治安也不是太好,来就住在南海同房大爸处。
   大爸在型材厂当领班,吃住他都管着。
   只是我体单力薄,不是块在重工业呆的料,一时找不上工作。
   好在父母年轻,并不指望我赚到多少钱。
   我每天闲着也就闲着,无聊时就去沥城公园玩。
   沥城公园是块龙蛇混杂的地方,经常有人一言不合就打架,说是敲诈啥的。
   大爸怕我受到欺负,对我说,如果有人找麻烦,你就说你认识龙哥。
   龙哥在沥城公园里最有名气,人,高高大大,脸,方方正正。
   龙哥特喜欢将一条长长的黑色围巾挂在脖子上。
   听说这是他一门厉害的独门武器。每一次龙哥去公园,总有十几个人前呼后拥。戴副墨镜,叼支牙签,很威风。
   我不知为啥,龙哥对大爸很好,大爸托办的事,龙哥拍着胸堂打保票,说谁敢动我一根小指头,他就会断他一条胳膊。
   我从来没在沥城公园受到别人的欺负,大约就是因为有龙哥罩着的缘故吧。
   这样的人物,当然有不同寻常的故事。
   龙哥常挂在嘴边的,是说他早年在码头当老大。为了三万块钱与人血战的传奇。
   “这个年月,就说你赚到钱,也不一定能拿到家。你们说是不是?”每一次,龙哥都用这一句话来作开场白。
   “我在码头上,收了三万块钱。三万块哪,好厚的一沓,好惹人喜欢。给一帮河南人知道了,打起它的主意来。
   他们一共有三十多个人,每个人都拿把尺多两尺长的西瓜刀,用报纸包着。
   当时我这里加我只有两个人。
   我把所有的门窗都钉死,只留了一个出口,准备了四把两尺长那种西瓜刀,掩上门,关上灯,躲在门后。
   那天晚上,你不知这阵势,黑麻麻的,一点声都没。
   他们也够大胆,提刀摸进来一个。我劈头就是一刀,砍倒一个。
   又闯进来两个,我双手刀落。砍倒一双。
   这样不是办法,我说我们还是要冲出去才行。
   我大吼一声。
   双刀在手,左右飞舞,上下盘旋,杀红了眼,分不清谁是谁了,见人就砍,见人就砍,刀光闪闪,血肉横飞。
   那一夜,我不知道砍了多少人,我浑身是血,刀都像锯子口。
   我们两个人,对付他们三十多人,硬生生的,让我们闯出了一条血路,一直杀到黄浦江畔,才听到警车的声音,赶忙脱下血衣,包住双刀,扔进黄浦江中,在江边洗洗脸,洗洗脚,偷了两件衣服穿上,若无其事的。
   警车从我们身边闪过都没停下。
   其实呢,我不算厉害,厉害的是我的几个哥们,他们全都是从监牢里放出来的。号称广东十三太保。那可不得了,个个一袭黑长风衣,一有情况了风衣一撩,一把黑乌乌的冲锋枪,露出来,哒哒哒,横扫,一下子就干倒一大片,那才叫过瘾。
   好多人听见他们的名头都胆寒。
   现在还在广东城里闯荡,你们信不信,我只要一个电话,保证他们立马过来,让你们见识一下。咋样?!”
   我从来没听过,谁有如此精彩的经历。
   我家是川西很封闭的山村,赶个场集啥的,要走老半天。
   打架我是见过的,多是山村里男人打老婆。
   用刀砍,可是闻所未闻。况我力薄,向来看见有人打架,也是躲得远远的。
   龙哥。真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见到他,龙哥龙哥叫得特别的甜。以认识他为荣。
   龙哥要去市内,看望他的哥们,顺便收一点啥烂账。邀我同去玩玩,去见识见识。横竖无事,我很高兴地应承了。
   坐在车上,龙哥神秘地让我碰碰他的西装上衣袋。有硬硬的一块,我不知是啥。
   他悄悄告诉我,“这是把菜刀。”
   “菜刀?!”
   我一下子像着了电,心顿时怦怦乱跳,后悔不该跟龙哥瞎跑。
   恐怕是看到我连脸都变了,龙哥连忙笑着安慰我说,“没事的,没事的,虽说结婚有儿子后,多年没闯过码头了。但是保护个把人还是没问题的。你就放宽心吧。吃不了你的。”
   话虽这么说,我还是有些坐卧不安。
   可是也经坐在车上了,车又都跑了好长一段路。
   没奈何,也只有硬着头皮跟下去。
   反正我是不知要到啥地方,见龙哥下车,也懵懵地跟着,胆怯怯下了车。
   街道交错,感觉像在丛林里穿行,满地的荆棘。
   我暗里发现,在这街头,路尾,桥墩下,树荫处。多有几个男人,他们或蹲,或站,或倚,或坐,样儿显得很闲散。只要一有人走过,那一溜儿的眼光,齐刷刷射过来。
   他们脚下都有一个小木牌,上面写着木工,瓦工,杂工,装修字样。
   ——这难道是传说中的码头?他们脚下的牌子?或是个幌子。
   我跟在龙哥屁股后面,总感觉有好多双眼睛在盯着我,盯得我后背冷飕飕。不知从哪划过来的一道光亮,也吓得我心惊肉跳,恐是那菜刀在太阳光下反射的寒意。
   说啥我也不想跟龙哥走下去。可我是个路盲,从这边进去就不知从哪边出去,城市大街和楼房模样建得到都差不多。搞得我腿发软,心打鼓,虚得紧。
   龙哥要找的人,很快找到,一名中年汉子,他们在一旁说着话,似乎还有争吵。
   我紧张地站在远一点的地方,看哪有路口,万一真砍起来,我才有路可逃。
   还好,龙哥很快办完事。他似乎没有收到钱,甚至连口水也没讨到喝,匆匆带着我,一言不发。左拐右拐地上了一辆回程车。
   看到车辆载着我离开是非之地,我才长舒了一口气。拍拍心口。庆幸平安。
   坐在车上,跑了好一阵子后,龙哥才压低声告诉我。
   “本来,我哥们要请我吃饭的,是上大酒楼,一顿花千儿八百的那种。“就是因为你,我才不敢去。
   “你知不知道你刚才好险哟,好几拨人都想揍你一顿。要不是我,你身上说不定挨了好几刀了。
   “这都是打暗号的,你是不懂的。”
   我大惊失色,“我和他们无怨无仇,我又没招他惹他,连话都没说一句,干嘛要砍我呀”
   “没理由的,码头上嘛。是不会讲理由的,看你不顺眼吧——谁叫你要理个平头呢。”
   原来理个平头,也有可能挨打,好险恶的码头。
   我冷汗直流,万分感激龙哥救了我。
   回来后,我把这次历险记,前言不对后语地告诉大爸,大爸皱着眉头,也不知咋回事。
   直怪我跟人瞎跑。
   “小心一点,别到处瞎窜,外面可不比在家,家里打输了,可找上门去,家是永远跑不掉的,这里不同,打了你,你连毛都摸不着。”
   我得赶紧想办法离开这个让我不安的地方,找一家厂呆着。
   连夜写信给父母,要他们把几个在东莞打工的表姐地址给我,我要去东莞找厂去,这里呆不下了。
   父母用快件寄来表姐的地址,并附上电话号码,我连打了好久的电话才找到表姐,刚好她们厂里要招工,叫我快去。
   离开大爸的那一夜,大爸厂里的下属,叫宝娃的从家里来,带来不少家乡味,请大爸去吃一顿,我自然也跟着沾光。
   龙哥在坐,他同宝娃是一个村庄的。
   家乡这个词,大约是要离开它时你才会感受到它的真切含义。
   肥肥的,油腻腻的,有意切得巴掌大的腊肉,一口下去,满嘴是油,仿佛似无比的甘甜;那一丝一丝的瘦肉,你要慢慢地品味,才能品出其中的香味;豆腐干硬得有些似石头了,煮了切成薄薄的一片一片的,咬着,嚼着,也回味无穷;
   连最普通的花生,炒焦了的也似比在这外面花钱买来的好吃。
   家乡的风味,让一桌子人显得更亲,话更多。
   席间宝娃忽然记起一件事,笑对龙哥说。“龙哥,我给你说一件事,你儿子,读小学一年级了。我回去那天,他在学校打架打输了,回到家后,把你上次带回家的菜刀,拿来别在裤腰带上就跑,说是要去报仇。你妈一下子没撵上。小娃儿穿的松紧裤,裤腰松得很,他这么一跑,刀滑进他光屁股里去了。哈哈,我的妈呀,把他屁股划了好长一条口子。半月都不能坐下来。都说是你教了一个好儿子喽。”
   桌上的人,还没听完,早就噗哧大笑起来了,把含在嘴里的米饭,都给喷了出来。
   龙哥闻之,打了半个哈哈嘎然收声,瞬息脸色惨白,手发抖,额冒汗。猛然抬手,狠狠扇自己十几个大耳光,伏桌大哭。
   第二天,我去东莞,龙哥回家。
   同坐一辆车去火车站。
   “弟娃,你别相信我的那些话,我全是吹牛的。”龙哥说。
   后记:
   早年习作,多不成熟。翻来重阅,纯因老矣。狗屁。
   (编者注:百度检索为原创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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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小说中的龙哥顶多算是闯社会,是算不上闯江湖的。江湖是什么,那是腥风血雨,那是真枪真刀。不过那时的小青年并不知道什么是江湖,一色地把闯社会当作闯江湖了。没有两把刷子,还敢说自己是闯江湖,纯粹是瞎胡闹。腰上别了把菜刀西瓜刀什么的,那就是江湖老大了?狗屁!等到对方一亮刀,早吓得尿裤子了。这不,刚一听说儿子别把菜刀去找人拼命,就吓得脸变色了不是?推荐赏阅。【编辑:湖北武戈】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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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湖北武戈        2024-01-13 07:52:11
  无论是旧作或是新作,总得把错别字校对正确后再投稿吧,否则便不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与江山作者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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