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篱】观《第二十条》(随笔)
看完《第二十条》,心情格外沉重。影片太现实化了,本影片导演惯拍现实的残酷,《秋菊打官司》、《活着》都很沉重。
结尾虽然让人长舒了一口气:正义终于得到伸张,公平终于得于实现,但还是很勉强的。
如果没有最高检的亲临指导,如果没有最高检来的厅长带头鼓掌,仅凭挂职的韩检察官一番慷慨陈词,结局恐怕仍然难于翻转。
置之死地而后生。检察官韩明最终做出一番慷慨陈词也属偶然,也是豁出去了。
韩明并没有指望靠他的一番慷慨陈词使案情翻转,他只是憋着一口气。他实在是憋不住了,一定要说出来——不计一切后果,也要把自己真实的想法说出来。
人到中年,本想努力赶上最后一班车进入市院工作从而实现全家团聚,最终却说出这番令他自己也难于想象的慷慨陈词,并不容易,韩检察官也是拼了。
韩检察官之所以拼了,也是一系列非常事件错综交织综合发酵后爆发的。郝秀萍的跳楼,张贵生的死亡,妻子的拘留,初恋兼搭档吕玲玲的停职,无一不让人沉重,沉重得让检察官韩明不能不违背领导意旨而发出一番激动人心的慷慨陈词。
社会的进步是有代价的,法制的进步也是有代价的,很多时候,进步的代价可能就是人的生命。我们特别敬重国外的哥白尼,布鲁诺们,他们为科学的进步而献身;但是我们却不理解甚至抹黑我们自己国家的方孝孺,谭嗣同们,认为他们死得不值得,不明智,特别是方孝孺,自己死也就罢了,倔老头凭什么搭上自己的三亲六戚门人弟子一起去赴死?在我们眼里,他们是不通人情的一根筋。
其实,韩明,吕玲玲也是一根筋。如果我们能多一些这种一根筋的人,多一些方孝孺,谭嗣同,强权和邪恶就会收敛一些,社会的进步就会快一些。
公平正义要靠法律伸张,也要靠自己争取。一个看见杀人行凶都绕道而行的明哲保身的民族,一个看见当众强奸都不敢吱声的精致利己的民族,能有什么进步的希望?一个勉强出了一个硬汉方孝孺却又对之嗤之以鼻的自作聪明的民族,能有多少进步的可能?
我们不能完全寄希望于厅长,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遇见厅长;我们也不能完全寄希望于韩检察官的良心发现去为我们慷慨陈词,毕竟韩检察官的良心发现也是一系列因缘际会的巧合甚至两条人命的代价促成。
不禁想起自己经历的两件事情。许多年以前,农村老家一个亲戚,发现自家田里刚收割好的麦子被人偷了,为了捉贼,第二天夜里,悄悄蹲在自家田里守着。果然看见一个人过来搬自家的麦子。亲戚打开手电筒,正准备大喊一声捉贼时,手电筒照在了贼的脸上,亲戚立马蔫了,赶紧灭掉手电筒,一声不吭地看着贼大摇大摆地走掉。原来贼是村里著名的一霸,亲戚惹不起他。
我的这位亲戚还是村里的会计,也算村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在恶势力面前,依然是沉默的羔羊。如果大家都做沉默的羔羊,村霸只会越来越猖狂,就像影片里的刘文经,光天化日之下,当着别人老公的面强奸人家的妻子。这个时候,多么希望有人大喊一声啊。
另一件事是笔者最近在武汉协和医院排队看病,前面一个人插队,后面排队的武汉人立马就有人喊话:“你怎么插队呢?”武汉人还是厉害!
这些话题过于沉重,老谋深算的老谋子请了一帮喜剧演员来表演,以喜剧的幽默冲淡影片的沉重,以轻松诙谐的方式叙述鸿篇巨制,老谋子就是老谋子。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襄阳兴衰,市民有份。去年,奥特莱斯入驻襄阳,作为襄阳人,我很兴奋,襄阳的城市品位提高了,我们购物休闲多了一个好去处,奥特莱斯还靠近我买房的城果,提升了城果小区的价值,我觉得我应该为奥特莱斯做点什么,写了一篇《襄阳来了奥特莱斯》。
我说了真心话,反响不错,奥特莱斯赠送了我两张电影票以资鼓励,我趁兴就去看了《第二十条》。
看完之后,我觉得也应该为第二十条做点什么,尽管微不足道,也是一份力量,汇集起来或许能集土成丘,集腋成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愿《第二十条》成为照耀法制中国建设的一道灿烂的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