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文学网监督管理委员会——举报信箱 回复本帖
墨竹抚寒

墨竹抚寒 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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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韩光明自残向我示威,逼迫我签署协议

2017-12-28 21:48:06

河南韩光明在接到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郎海华、黄斌两位律师寄出律师函后,仍然在狡辩其说辞,来掩盖他出版的个人文集。还在谎称他的个人文集《初心振翅的岁月》为学校校刊,不作任何销售。后来竟然在其学校(郑州高新一中)的帮助下,不顾道德和法律,进行再次侵权出版河南韩光明个人文集《初心振翅的岁月》第二版,进行再次印刷。

律师函当中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五)项之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明确要求河南韩光明立即停止侵害等,但河南韩光明依然不顾道德和法律一意孤行。在侵犯我著作权的情况下进行次侵权印刷。

 

对于河南韩光明个人文集《初心振翅的岁月》进行第二版再次印刷之行为,我不知道是否该理解为在其学校的推波助澜之下,书籍销售形势一片良好,再次印刷以牟取暴利,并且以假装称附加上我的名字来极力掩盖侵权之事实?


 


《河南韩光明侵犯我著作权,将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一文当中说到,河南韩光明个人文集《初心振翅的岁月》,薄薄的一本,32开,共124页,竟然卖到了40元每本且不包邮的天价。可想而知,其中存在暴利的牟取。

201798日下午,河南韩光明才回复有关于律师函的内容。河南韩光明回复短信亲自声称,律师函由河南韩光明的家长签收,但在后面河南韩光明侵犯我著作权一事当中,其家长并未出面,似乎没有解决此次河南韩光明侵权事件的意向。

 

在其后来的交涉中,我曾经特别要求过,希望可以和河南韩光明的父母商谈,其家长能够出面解决此事。但直到今天,我都没有接到河南韩光明父母的任何电话或者短信。

因为河南韩光明(及其父母)这种敷衍不重视此次侵权事件的态度,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郎海华、黄斌两位律师只好向河南韩光明目前所在学校——郑州市艺术工程学校,再次向郑州市艺术工程学校校长寄出律师函。

原本我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尽量协商解决,但后来河南韩光明依然耍各种心计。河南韩光明故意找各种借口推迟时间,隔三四天才慢悠悠回复我的信息,并私自窜改协议书的赔偿和时间等条款。

河南韩光明这一行为,我对其各种撒谎、狡辩、耍心计等行为极其失望。未经我的允许,私自窜改协议内容。

更加极其恶劣的是,在20171116日,河南韩光明竟然自残向我示威,以逼迫我签署协议。

(请仔细查看该照片真伪再发言

 


河南韩光明这一恶劣行径,我不知道这纯属于他自己的个人行为,还是他背后有谁的教唆?

对于河南韩光明这一极端使用自残,以逼迫我签署协议达到目的的行为,我很难想象这是一个高中生所应该作出的举动!暂且我们不讨论河南韩光明自残的照片是否真实,而他的这种行径相当恶劣。

我在此特别声明:河南韩光明若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与我本人无关。河南韩光明侵犯我著作权一事,我都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依法维权。

高原的天空

高原的天空 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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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2 16:30:37

杀人不过头点地,希望先生看在他还是个孩子的份上网开一面。

而且在法院尚未判决的情况下,原被告都是平等的,无罪的,您的全网公开其私密信息的做法是不妥的。

点评
2018-01-07 23:58:44
流云小雅:呵呵呵
曹子仪

曹子仪 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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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4 07:22:05
真是没水准得行为,抄袭可耻
清心如云

清心如云 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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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5 19:04:10

      既然韩光明已经公开致歉,况且还是个学生,所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于此事应该有个了结。法律也会讲究人性化,上天也不杀悔过之人,我看这个孩子态度很诚恳,如果逼迫下去造成人命,相信当事人也会不安,还是把心量放大, 这样更能体现出一个文人的胸怀,想想世间无非那一点个人利益,转眼成虚设,不如在适当的时候潇洒转身,原谅别人,也快乐自己!

      希望此帖不要再激化下去,放别人一马,也给自己留条后路!

点评
2018-01-07 23:51:26
流云小雅:什么时候河南韩光明已经公开致歉了?我们都不知道,您却先知道了,呵呵呵。是河南韩光明先向您道歉吗?
2018-01-08 20:50:35
清心如云:本不参与这样的是非曲直,后得知都是孩子,也不愿看到血淋淋的现场,有辱一个文人的风雅!作为一个过路人,希望和平解决,凡是讲度,有时候一个善念与宽容,会起到不一样的效果。建议去看看杨绛临终的感悟,或许会看破很多!
河南韩光明

河南韩光明 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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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7 23:14:42
道歉书 尊敬的各位老师们,我是韩光明,由于我在2017年8月份学校自费为我集结成册(没有书号),我错误地用了墨竹抚寒先生的《岁月的辙痕》一书里的自序部分与三处导语部分,其中产生的不良后果,我在此作出对墨竹抚寒老师的正式道歉。 首先我公开向朱学聪先生诚恳道歉,由于我没有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在犯了错误后头脑不理智,还没有解决事情的能力。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对您的承诺,采取逃避责任的行为,设法躲过错误。好在朱学聪先生几番点醒与周围各位关心我、帮助我的老师,我深刻反省,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热爱文字的人对待文字应该是敬畏的,之前没有理解这句话的精髓,现在充分认识到了。热爱文字的人,对待文字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我由于自身的错误,对墨竹抚寒先生的心理造成坏影响,我感到无比的悔恨。 有了错误就得正视、解决,在此,请求朱老师能原谅一个我的过错,我已洗心革面,充分认识到著作权的法律性;我原本借以割腕方式表达我知错悔过的决心,但是这是不可取的错误行为我深刻反省;我会按照我和墨竹抚寒先生之间的协议再次如约如数支付我的赔偿金,不会再选取逃避的行为,而是积极解决问题。请求墨竹抚寒先生真心的谅解,给一个青少年一个弥补错误的机会,我将感激不尽。 希望能得到墨竹抚寒先生的原谅,能原谅我无心的错误,对您感激不尽。愿一切都好,真心能再次以全新的姿态走在文学追梦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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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8 20:42:53
清心如云:很好!态度很诚恳,一定要为自己争口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语言,也是不可复制的自己,为什么要去抄袭呢?做好自己,你这么年轻,未来一定是光明的,要对自己有信心!祝福你!
流云小雅

流云小雅 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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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7 23:57:39

自残的照片一看就是假的,相信有点常识的人都能看出来。

河南韩光明这种行为,不仅仅道德绑架,还发所谓的“自残”照片,这种行为极其恶劣,存在恐吓之嫌。当时墨竹抚寒社长看到照片,我觉得就应该直接报警,让警察招呼河南韩光明这种人!

看到河南韩光明这种行为,极其气愤。

流云小雅

流云小雅 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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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8 00:04:47

江山文学网本是一片净土,这下因为河南韩光明,也是出了一把名。

我相信还有很多双眼睛,在看着江山文学网领导对于河南韩光明侵权事件最后做出的裁决。

流云小雅

流云小雅 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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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8 00:06:31

河南韩光明侵犯我著作权,将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http://bbs.vsread.com/thread-793961.html  

抄袭者

抄袭者 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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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0 17:01:58
作者都已经身败名裂了,还有必要这样吗,如果他自杀了,你不要负责吗,协商怎么赔偿你的损失,例如登报公开道歉之类
甲申之变

甲申之变 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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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1 22:17:33

楼上的真有趣,弄个马甲出来摇旗呐喊来了,马甲的名字真是印证了是一丘之貉。

还“作者都已经身败名裂了”,你把抄袭的说成了“作者”,那原作者在你眼里是谁?!

再者,如果协商能在第一时间解决该事件,也不会弄到司法这个地步。抄袭者反复再版抄袭文集,从原作者墨竹先生去年8月份开始维权至今,抄袭者一而再三推脱,毫无悔意,不是无赖是什么?至于覆压之下的道歉,于此今日代表什么?以死威胁逼迫协议,更是要挟恐吓,是要付诸法律责任的。

做错事情可以被原谅,不知好歹也不加悔改,再变本加厉更让人不耻。有时候,宽恕和纵容是一回事,别把辛苦写作的作者当傻子

清心如云

清心如云 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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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2 09:48:28

       人性本善,凡事适可而止,把握好尺度也是关乎一个人的胸怀与修养。

       第一次发出举报帖子,我跟帖指责抄袭者;第二个帖子看到血淋淋的图片,让我感觉事态的严重性,或许我生来不愿看到那些血淋淋的现场,不管照片真伪,都是不愿看到的结果。

      尽管如此,韩光明抄袭是不对的,墨竹先生的维权也没错,但有时需要一种尺度,并非严格依靠法律就是正确的,人性的可贵一定在某些法律之上,比如我们开车,有人逆行,本身就违反交通规则,难道我们就可以占理撞死人吗?

      在适当的时候转身,人生处处风景秀丽,若是执迷不悟,继续得理不饶人,最后赢了官司,失去的却是人心。

碧潭飘雪

碧潭飘雪 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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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2 12:39:37

阿弥陀佛!我都不知该说些什么?本不想参与这样的事情,因为事情本与我无关,但是从近段时间墨竹社长一连串的举动,我不得不怀疑有借此事炒作之嫌?前一贴,我明确表明了我的观点:维权应该!作为作品原创者,在法律范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应该的。但是,却借此做出了一连串的行动,所以不得不让我有如此怀疑!第一,到处发飞笺要求“为正义声援”,为什么要拉那么多无辜者参与?再说了,全网飞笺要求所谓的“声援”,也是一种以个人私利侵犯他人权利的违法行为!我极其反感也不容许!第二,至于要求加入什么作家协会的事,请给文友说清楚。当别人问到我,我莫名其妙,无法向别人解释。

回到“抄袭”这件事,虽然墨竹社长你是维权方,是原告,主动权在你,但是,我觉得还是适可而止,自己在维护权益的同时,也发点善心,让一步,得饶人处且饶人,看在对方是个未成年孩子的份上,给对方一条生路,也给自己留下更加宽广的道路。警告和适当追究对方责任的同时,也选择适当宽容,这样,自己也维权了,同时也给了对方以警告,自己可能会收获一片掌声和喝彩声,那时,你会更加成功!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点评
2018-01-12 19:02:36
高原的天空:赞赏社长的态度
尚林夕

尚林夕 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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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4 15:26:07
人生在世,谁不犯错?何况一个孩子。如此折腾了那么久,也算是给他上了一堂课,让他懂得了不能随意拿走他人东西,占为己有,哪怕只是几行别人写的字。想必这也是他第一次犯这种错误,并且他当初应该是不懂得这样的行为属于侵权。其实想想,要说侵权,网络中侵权之事大有人在,比如微信和QQ 头像用了明星的照片,比如说说里挪用了别人说的话……得饶人处且饶人,让这个知错的孩子有个改错的机会,别让他的心血,仅仅因为那几行不属于他的字而被埋没。韩光明同学,希望你能更好地成长,希望你的未来,因为有了这个教训,更加灿烂吧!
李睿

李睿 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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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9 10:25:52
墨竹兄弟,到此为止吧!都曾年轻过,都曾犯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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