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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大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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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写小说,先读一读《爱的期限》

2014-09-09 17:06:30

在青藤网上游阅了近一个月,随机阅读了不少作品,其中大约有四分之一是短篇小说或小小说,当然包括一些受到大加赞评的四星级作品。至此,如果让我笼统而简单地作个评语,那么,我只好实事求是地说:不尽人意。因为这些作品基本上是我随机挑选的,所以相信它们对数量庞大的“青藤小说”来讲,是具有代表性的。换言之,它们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各式各样的毛病,其实是不少作品的通病。对此,我早就想以“文评”方式谈谈一些感想及建议等,但由于感到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而一时不知从何说起才好,就这么拖了下来,倒也落个暂时的清静安闲。谁知,老天似乎有意给我找麻烦,或是鬼使神差之故——让我于近日读到了“白云悠悠”的一篇散文——《爱的期限》。它给了我这么一个极好的契机,或者说,是它逼着我要谈谈一些感想了。
那天下午,我刚点开“青网”,此文题正处在“最新文章栏”之首位,视觉上当然要首当其冲,但我一开始并没想点击它,感觉它无论是“小说、故事、散文”,还是“古诗、新诗、歌词”,只看“爱的期限”这四个“煽情”的字,十之八九又是那类“落俗套、缺章法、自欺欺人、哗众取宠”的肤浅作品——因为这是此类型文题给大多数人的第一印象——从这个意义上讲,该标题是“阴险”的——它会导引着许多经验主义者“以貌取文”,从而被“拒之眼外”。虽然我以往也常常是狭隘经验论的受害者,但这次我却幸运地免俗了——因为“最新文章栏”的名录滚动变化很快,那么,我感觉打开网页第一个触目的文题,应该是与点击者有些奇缘的,再加上我当时心里猜测它可能是一首新诗,于是,在“奇缘”与“求证欲”的共同作用下,我忍不住点击了它。没想到,正是这份奇缘保佑着我在青藤网上避免了一次遗珠之憾:
点击后发现它是一篇不能一览无余的散文,而并非短小精练的诗歌之类,照常规本应有“不以为然”之感,谁知刚读了几句,心神就紧紧地被它“绑架”了,让我不得不聚精会神地默念下去,那劲头儿堪比精明而贪财的商家意外抓住了新的致富线索。一口气读完后闭目回味:总的来讲,一句话——正是责编“飞雪漫悠”老师给的一句按语:“文章感人至深,读来不禁陷入这份深沉的爱之中。”——感觉这按语太准确了。
散文作者开门见山地推出了主人公,会给读者简练明快之感。接着几句话点出了“老癫”的大致形象,特别是很自然平缓地交待了她身上唯一的亮点——头上插的一支“阳光下闪闪发光的梅花簪子”。似乎不着痕迹地巧设了一个伏笔——明眼人一定会被这个扎眼的簪子吊足了胃口——她天生就是疯子吗?簪子与她的疯癫有什么关系呢?
作者接着稍费笔墨介绍了老癫的怪异行为,以及经常被不懂事的孩子嘲弄欺负的揪心场面,初步激发了读者的恻隐之心。然后又巧借“奶奶”之力,带着读者一起进入了“回忆”的情节,使作品自然顺利地转入了“倒叙”,避免了平铺直叙的呆板模式。之后,作者便用朴实真挚的语句清清楚楚地讲明了各种“来龙去脉”。整体情节可谓步步递进又真实可信,会使人一感三叹而唏嘘不已。或者说,读者的心仿佛会随波逐流地伴着两个未成双的“鸳鸯”,在水中起伏不定,而被感染得湿漉漉的。
至第三次出现梅花簪子——“那朵梅花在月光下闪闪发光”之处,情节上达到了一个小高潮。此“月光”下的“闪光”与开篇老癫头上的亮点——“阳光”下的“闪光”,可谓遥相呼应,奇效立显:既让人觉得这段情节长而不散、平而不淡,且巧妙地又设了一个伏笔,以与结尾时第四次出现的簪子相映照。这样做会使读者在结尾处回味到:此时“闪光”的簪子更衬托出了老癫最后的凄惨……所以,此处像是整篇的中转站或枢纽,既“束紧”了较长的情节,同时又暗中向读者传递了一个信息——故事中其实有两个主角:一个是“动物”老癫,另一个是“静物”簪子。试想,一支能“闪闪发光”的梅花银簪,对一个女人来讲,自然是“头”等大事、“首”要问题。况且,她还是个年轻又貌美出众的女人,簪子更是受之于心爱的情郎之物!与其说是作者赋予了老癫与簪子之间的情愫,不如说这一“动”一“静”之间的扯不断的关联宛如天成。这两个主角又如同两根长针,在读者心里贯穿上两条感情线,仿佛同时能使读者的“动静二脉”,紧随着情节的推进而波动……如此双管齐下,作品的感染力何止倍增!特别令人叫好的是,作者并未多费笔墨,去刻意描写主角如何喜欢簪子,而是充分发挥了“静主角”的“静之功”,只让它四次默默出场,却每次都是高效率的闪亮登场,可谓:静物无声却胜似有声,着墨不多而恰到好处。每一次出现都仿佛点中了读者的敏感神经,而且暗含的“冲击波”一次比一次大。主角因爱而疯,为恨而癫,疯癫了大半辈子的她,唯独对簪子不疯不癫,情有独钟。要说还有什么异乎正常人之处,则是她显现出了对簪子的“痴狂”之态——请看最后一次出现的簪子,它没有显示在头发上,而是被紧紧地攥在了手中。而且,她在临死之前,有意扔掉了几十年未脱的衣服,而只“死守”着那支银簪,似乎是向世人表示着“赤条条来去,尚有一丝牵挂”。这种至死也不放弃的举动,虽无声,却胜过了“千言情、万句爱。”实乃“大音稀声”之境。最后的这支银簪是至爱的象征,无疑又像一柄利剑,既直接把读者的心痛刺激到了最高潮,又仿佛将剑锋隔空指向了那些害人终生的“包办婚姻”。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主角的形象不仅是丰满的(无论年老年轻时),而且是不寂寞的。因为作品中还有一个重要的配角——丈夫来顺——刚出现时几乎是一副“反面形象”。正是他一直对主角不离不弃,甚至几近双目失明后,仍坚持给老癫送饭等。他在作品中的分量,远远超过了那个迫于无奈而远走高飞的“男鸳鸯”——作品在这一点上未落俗套,对被棒打而散、之后当上军官的“他”不置可否,并未给予多少合理的“同情惋惜”之墨,而对“应该”是反面人物的来顺,却给予了高度的褒扬,避免了“脸谱化”的褒贬之俗套。如此处理,或许会让人一时感觉不舒服、不真实,但这种作品上的“不真实”,恰恰真实地反映了生活中的“真实”。当然,这一切并非作者的刻意而为,因为基本上能够断定,这个故事整个都是真实的。之所以如此判断,绝非只基于它是“散文”的体裁,而是从一些细微之处探察出来的。比如作者写到:“据说有人趁她不注意,偷偷掂了掂,足有七八十斤。”这只是个与主题思想并无多少关联的额外细节,甚至它不仅多余,而且还对情节的发展有“负作用”——它直接证明了“老癫身体很棒”,与后面她“很快”地“死去”似乎有所冲突。所以,如果它不是“事实”,作者一般很难做出这种“于文不利、于己不利”之举。此外,如果细细琢磨其中的“据说”二字,也不难体会到作者创作时“以实为据”的自然心态。还有,“来顺双目几近失明后”,仍坚持“拄着棍探路给老癫送饭”。这一细节与前者类似,表面看来,都不利于“渲染”老癫的悲惨境地,即不利于“煽情于主角”。但作者反其道而行之,毫无芥蒂地把它展现出来,既不落俗套,又“超人一筹”地使人觉得故事是不容置疑的。总之作者在创作之前,似乎就已经站在了充分相信大多数读者的正确立场上,所以在行文中并不畏惧苛刻的读者可能要挑一些细节上的刺儿,而进行了“肯定、干脆、坚决”的叙述,使一些小细节有力地反映出故事的真实性。
总的来讲,责任编辑之所以称作品“感人至深”,其根本原因不外乎内容的真实,而该作品“真实”的程度几乎都达到了“艺术化”,似乎无须再虚构所谓的“艺术上的真实”——对此不妨再多说几句——长期以来,人们受到“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太多的影响,而往往忽视了文学创作的另一条重要法则:“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真实生活中的“人”和“事”往往都是多元化的,因而不能简单化地处理所谓“正反、真假、善恶、美丑”等等。否则,作品中的人物与事件就可能是干瘪的,贫瘠的,呆板的,不可信的。比如,有人一写到反面人物——如“骗子”,不是“贼眉鼠眼”,也是“一双老鼠眼滴溜乱转”等——这是最低等的甚至根本就不是“骗子”,这种极致程度的“脸谱”早就“暴露”了他的身份。所以,此类“骗子”未必可信,更显得作者未必高明。任何作者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诸多影响作品可信度的因素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正确处理“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关系,对此,不妨以下面两段话与文友共勉——“生活中的合理,往往是作品中的不合理,而这种‘不合理’恰恰反映了生活的真实。”“人要舒心,离不开真实的生活,作品要感人,离不开生活的真实。”
当然,《爱的期限》还称不上完美,比如,有些地方行文还不够精练,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行文语句上不干练、不老练的‘客观原因’,往往是年纪轻、阅历浅。)此外,标题不尽人意,似乎应该采取“写实”的手法,以选用更直接更实在或更耐人寻味的内容——尽管结尾处“呼应”了标题——以使绝大多数读者产生亲近感,而达到既觉得新颖准确,又经得起反复品味的程度——当然,说易做难,不过还是有一些供选择的参考建议:“人疯癫,情痴狂”、“老癫”、“老癫的故事”、“疯癫为爱痴为情”、“一枚梅花银簪”、“银簪赤条条”、“哭泣的簪子”、“一支银簪的守望”、“许给银簪半辈子”……
我对《爱的期限》如此读赏、品析过后,作品的一个形象在脑海里越来越清晰了:这已经不是散文了,而分明是一个短篇小说嘛!请看:人物(主人公老癫)、故事(各段情节)、背景(环境:较贫困的农村),三大要素一个都不少。更妙的是,由于作者主观上是想写散文,又因为觉着写的是“真人真事”,而且也误认为所采用的就是散文的表现手法,正所谓“有心栽花,无意成柳。”结果,正中了当今最主流的一种小说写作流派,即所谓的“意识流”写作手法,其基本特点就是以“静描”及“白描”为主,摒弃过多的人物对话……
当然,如若真的将作品变成“小说”,至少还要做两件事:一、撤换标题。二、删掉结尾处的部分文字——从倒数第二自然段的“此时,我的……”起,至最后的全部内容。
与其说《爱的期限》的作者是“歪打正着”,不如说是“正打正着”,因为作者把创作时的心态摆得太正,放得太平。这种好心态使作者心无旁骛,只一心想着用准确合理的语言去给读者“说”一个真实的故事,作者潜意识里显然是把自己定位成一个讲真实故事的“人”——而不是“作家”——这种“身在局中,心在局外”的意识,对作者来讲是至关重要的——从而营造了一种正确实在接地气的创作氛围——由此应运而生的作品能不感人而成功吗?
由此自然联想到以前看过的另一类“反串”作品——不少名(明)为“小说”的作品,其实更像是“通讯、旧闻、故事”甚至“散文”,而并不符合“小说”的一些基本要求。而且,不仅存在过多的错、别、漏字、病句、拖沓、模糊表达等一般性问题,即便是一些结构上的“大漏洞”也屡见不鲜。比较常见的问题是,作品中充斥着大量或整段的人物对话——似乎只闻人声,不见人面——什么描写、叙事、议论等,则显得捉襟见肘,少得可怜。仿佛在作者眼里,人物对话加上一些情节介绍就等于小说了。倘如此,小说的创作岂不太简单了!每天海量的通话聊天的双方,岂不都有联合制造艺术作品之嫌!

一、为什么会产生“小说”?

众所周知,我国最早的小说起源于神话传说,比如古代许多“鬼神小说”大都“脱胎”于此。单从字面上来讲,小说之“说”就是传说之“说”,也是后来出现的著书立说之“说”。显然,它只是个名词,不妨如此表达:“说”,其实是作者在作品中讲的“人”和“事”。那么,有的人可能就会产生这样的问题:讲“人”讲“事”的形式(体裁)有很多,如传说、传记、故事、散文、叙事诗等,为什么还会产生“小说”这种有着“古怪”名称的文学形式呢?对此,不妨借“他山之石”来解释:自然界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工商界也有“为需而造,应求而生”的法则。简单地说,当“小说”之外的文学形式不能满足部分读者及作者的欲望时(这种需求其实来自双方,很多情况下,作品可看作是双方互动的结果),“小说”也就成了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二、相比之下,小说具有的特点。

不妨先说一句“可笑”的大实话:小说出现之后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产生了与其它体裁的那些不同之处。反过来讲,若没有那些不同点,小说也就没有了立足之地。若以此来继续做一些“推理运动”的话,所得到的结果之一肯定是:作者可能一不留神就把“小说”写得更接近于故事、旧闻或散文等,但是,“反之则不然”——极少有人能够“一不留神就把某某体裁写成了小说”。显然,一般来讲,小说的规格要求会更高一些。
与小说相比,从某种意义上简单地说:“传说”的特点是“太假”;“传记”的特点是“太真”;“故事”的特点是以“真”为主,以“叙事”为主(‘故事’本意为‘过去的真事’,但传得广、久之后,难免含有夸大、虚假的成分,或可能产生纯虚构的‘故事’,但其以叙事为主的形式不会变化。)“散文”的特点是,事件情节多以“真”为主,但不必讲完整的故事,还必须有相当分量的描写(人物、环境等)、议论及抒情等。
如此这般,已经基本上把小说的特点烘托出来了:人物、故事情节均以虚构为主,故事情节必须完整,行文上偏重于“刻画”人物,兼有适量的议论、环境描写,尽量少用人物对话,不能以作者的身份抒情等(以〈水浒传〉为例:真实历史背景中的‘好汉’只有三十多个,况且,并非‘个个是好汉’,书中的‘情节’当然大多也是虚构的。)大致可以这样讲:小说是作者一边刻画人物,一边讲述的一些精彩的故事。

三、“小说”之“说”,之“小”。

舞文弄墨的人几乎都知道名篇《捕蛇者说》——此“说”特指“捕蛇者”,意为“说一说一个捕蛇的人”,即以描写“人”为主,进而展开议论的文章,其内容绝不是以“捕蛇”的“事件”为主。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与小说的某些特征类似(但它不是小说,因为没有完整的故事情节等)。借鉴《捕蛇者说》,我们就能很好地理解小说之“说”——必须是以说“人”为主,否则,就容易“走形变样”。
至于“小”,它大致是“精细深巧”之意。因为小说以“刻画”人物为重要手段,那么,就要达到准确而精深——且看“刻画”二字,显然是从“雕刻”与“绘画”上摘取而来,这两种“技艺”有诸多相通之处,比如,一刀“刻”下去与一笔“画”出来之后,几乎都没有悔改的机会,而直接决定着艺术品的成败。所以,必须“三思而为、谨小慎微、如履薄冰、细致入微”等,而绝不能“笼统马虎、苟且随意、信马由缰、恣意妄为”等。“深”显然指刻画人物要深刻。“巧”则借俗语“无巧不成书”,主要指故事情节要紧凑、连贯而富有吸引力等。也许是难以找到更合适的字来概括“精细深巧”,才让这个“小”勉为其难,想想也算是比较准确了,因为“小”本身就能与不少相近的词相关联,如:“小心谨慎、小巧玲珑、小而精妙。”
与以上“小说”的诸多特点相参照,不难发现许多网络小说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一、标题不准确。从某种角度来讲,“题似文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应该是对内容高度概括、凝练的结晶。具体来说,一个成功的标题,要在准确的基础上,达到“通俗易记有个性”,其中“有个性”最为重要——试想,谁喜欢看“千篇一题”、雷同的作品呢?同样的内容,如果极力开拓思路,从不同的角度去设计考量,会设计出多则上百,少则几十的标题样式。但有的作者似乎是“一条思路走到黑”,给出的标题既不准确,也平俗乏味无新意。比如有一个小说题为“QQ的PPP”,从标题上看,“PPP”是主角,其实内容上“QQ”才是老大。也许这并不影响读者对内容的评价等,但这种标题与内容之间的“不默契”至少是一种缺憾。还有的标题明显具有“冠冕堂皇、高尚伟大”的口号式印记,像什么“某某的理想、道理、境界、信念、责任”等等,似乎在一味地追求“高大全”模式,殊不知,对于小说来讲,此类设计方案是标题的大忌,既让人感到无个性、无新意,又相当于把“谜底”公示于首位,“剥夺侵占”了读者自己阅读思考的空间,对此,读者的“探知欲”定会大打折扣。
二、人物对话过多。有的小说不论篇幅长短,都充斥着相当数量的对话,有的甚至占据了整个自然段。而缺乏描写、议论等。这是小说内容上的大忌,因为这不仅违背了小说的基本规律,而且通常情况下,对话受到人物身份、个性等因素的制约,不可能非常精彩、深刻、准确、幽默等等,即达不到正规优美的“书面用语”标准,所以就难以在“文字”上提高艺术水准——没有相当高度文字之美的作品,无论其思想性有多么高,都不可能使人百看不厌(古典著作中,〈红楼梦〉的思想性可谓至高无上,但它若是没有极高的艺术性,就绝不可能万古流芳)。如果让对话代替了叙述,就等于让读者“听”了一遍“流水账”——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则,这绝对是令人乏味的。说得严重些,不能让对话成为作者“江郎才尽”的“遮羞布、挡箭牌”。短篇小说既然是以短见长,就更应该巧妙地点缀上适当的描写、议论等,这恰恰是作者体现综合能力的机会,当然也是能否“高人一等”的主要评判标准,更是读者“嘴上不说”而“暗中关注”的要点。所以,作者如果对此投机取巧地采用“瞒天过海”之术,以蒙混过关的话,那就与“人哄地,地哄人”是同等道理,最终唯一的受害者只能是作者——因为无论到何时,只要不是抄袭剽窃的结果,作品的所有权只属于作者本人,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荣辱也只跟自己相关。
三、结构上存在明显的漏洞。有些作品因作者构思上的缺陷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不合理”,其中有的漏洞甚至是作品的“致命伤”。从某种意义上讲,整体与局部上的合理性都是小说的重要标志,缺了它就如同桌子少了腿,是无法“立足”的。为了达到这种全局上的合理统一,小说内容中提及的重要人物及其在对话中讲的关乎情节发展的重要内容等等,都不能“半途而废、无疾而终”或“泥牛入海”,作者都要在有限的篇幅内予以妥善安排,否则,就可能因“一粒老鼠屎”而导致全局的失败。比如,有一篇“悬念”,标题很是吸人眼球,作者一开始更是写得“悬念十足”,仿佛给读者充足了读下去的“勇气”,使人欲罢不能。然而,直至小说结尾,“悬念”依旧是“悬念”,“小说”却不再是“小说”——没有丝毫的“揭秘”——中间的所有文字全都这样白费了。相信作者并非有意骗人,但实际上读者无一不被欺骗。显然,开篇的“悬念”本身就是作者没有考虑周全的一个大漏洞,这导致了整个结构的垮塌。作品就这样因漏洞而使故事情节不完整,也就达不到“小说”的标准了。其实作者大可不必如此,如果写作时素材不满足某类体裁的基本要求,就干脆“退而求其次。”好比一块木料,打造成凳子绰绰有余,换来的可能是众口一词——“多么漂亮的家具!”,但若勉强做成个方桌,看客很可能就要“心中暗表”:“一个蹩脚的桌子!”如果外人都是如此“嘴上不说,心中暗表。”无疑就是“读者合伙欺骗作者”了。若进行修改,要么加上“揭秘”,以达完整,要么将标题改为“未解的悬念”。还有一篇与之类似,只是大漏洞隐藏得更深——“神医”。乍看标题,同样有“悬念”吸引人的“神效”,但纵览全篇也未发现“神医”或“神骗”神在何处!骗得啥财!噱头虽然很大,但让人啼笑皆非的是,“主人公”揭露反面人物“骗子神医”的高招,只是“因曾与神骗共过事而认识他”。即“只是认得骗子之面”,而“没有识破骗子之术”,如此构思,能有“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大智大勇吗?不仅如此,其中的一段对话内容,更是作品败北的直接证据——文中的某人物为打消“我”对“神医”的疑虑,在电话里对“我”说:“他好像不是(骗子),他敢擂着胸脯保证让病人半个月站起来,一个月走出大门逛大街,等病治好了再付钱。骗子都是奔着钱财来的,哪有这样的空手道?”——问得好!应该说,写到此处,作者还是十分清醒而明智的,因为当今社会,早已有人感叹“骗子数量大有超过傻子的趋势”。那么,一般的骗术绝不再能吸引人的眼球了。所以,作者为了“不落俗套而出新意”,也为了让“神医骗子”在被戳穿之前能立得住脚,进而使读者“信服”,以避免开篇就败下阵来。所以,才设计出来这句“等病好了再付钱”。这既是“神医”对“病人”的“承诺”,更是作者给读者的一个大“诱饵”,它会紧紧牵着读者的目光搜寻下去。其实这本来就该是看客最为关注的一个亮点,探知欲极强的读者,自然急切想知道在“先治病,后付款”的大话之下,“神骗”还有什么“出奇制胜”的法宝。同时,会更期待“主人公”直接面对“神骗”的“承诺”,在“骗术”即将奏效的瞬间大显身手,力挽狂澜,救人于混沌之中……但是,读者在尚不知“神医”手段如何之前,就已经收到了作者开具的“空头支票”——“好戏”尚未开演就以“我”与“神医”是老相识的“理由”结束了。如此,会使不少读者为神医骗子“喊冤叫屈”,因为作者很可能“埋没”了他的绝顶骗术。从结果来看,“先治病,后付款”由最大的“亮点”变成了最大的“败点”,若没有它,作品还称得上完整,有了它,小说反而退化为“半成品”。这当然也是因构思不周全而形成的漏洞。
四、行文中存在一些基本的错漏。有些作者不知是因为语文基础知识太贫,还是作家名人身份太贵,反正在其一些作品里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相当数量的字词标点上的低级错误,以及多类病句等。其原因若是前者,似乎情有可原。若是后者,大概就是“高人”不拘小节之故——这就实在令人不解了——既然不屑于认真推敲修改,似乎也就不喜欢文字工作,也就未必尊重文学艺术,大概也就看不起写作的营生,那还如此公开地玩儿这种文字游戏干嘛!如果另有原因,只是看不起网络平台的档次,那又何必上网凑这种小热闹、出此类小风头呢?好好修改修改,直接寄到“朝廷”或洋人那里去评大奖算了!殊不知,人之所贵,很可能就贵在“自知能吃几碗干饭”,且不说“多如牛羊毛”的小作者,就算是能“独步海内外”的大文豪,面对神圣的文学殿堂,恐怕也未必有“只为大事,不拘小节”的资格。那种眼高手低、志大才疏,却自视清高的所谓“名士”,其实无一不是自欺欺人、外强中干、自卑自鄙的可怜虫。
网络的低门槛不应成为粗制滥造的通行证;作者的胸腔里应该存有敬畏文学的一颗心。

写小说,先读一读《爱的期限》 - 作者:海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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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9 17: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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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久香

许久香 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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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低门槛不应成为粗制滥造的通行证;作者的胸腔里应该存有敬畏文学的一颗心。

这种理念应坚持。

张松

张松 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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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小说,哈哈,有空把诗歌也搬进去或融入!
青州大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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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7 06:59:02
爱的期限 - 作者:白云悠悠 - 青藤文学 http://www.7cd.cn/read.asp?articleid=8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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