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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文学社团管理规定(试行):

2020-11-30 10:06:08

 丁香文学社团管理规定(试行):


丁香文学社团简介

丁香文学社团于2002年创立于榕树下,至今历经十一代社长,十一代丁香人。以下各届社长共同组构成丁香管理机构:丁香居。
丁香历任社长 (2002年--2020年)
第一任:丁香女孩
第二任:可晴
第三任:辛兴
第四任:皇莆恨天
第五任:左岸离歌
第六任:凌雨涯
第七任:烽火十三
第八任:娇娇
第九任:夏晓雪
第十任:粉红莲秀
现任:秦雨阳

一、社团总则
1. 江山网丁香文学社团实行社长一年一届轮换负责制。(“丁香居”成员为丁香历届已经卸任社长和现任社长组成。)
2. 社长一年一届轮换负责制具体任职日期为:当年4月1日至来年3月31日。(期限一年)
3. 现任社长经全体现任社团管理班子民主协商选举产生,由“丁香居”成员和历届编辑交流群成员审核同意后,上报江山文学网领导审核通过,方为有效。
4. 严禁任何丁香社团内部人员,个人打着丁香社团民主选举投票结果的旗号,不经丁香居成员同意,私自申报丁香社长任职名单给江山领导层,一经发现给予群内严重警告一次;不知悔改情节严重者给予清除社团一切职务,移出丁香交流群和向江山网领导举报的严肃处理!
二、社长任期
1. 丁香社长一年到期,自动卸任换届,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连任。(带领社团进入江山排名前八,使社团江山排名稳固在前八两个季度以上者,社长可连任,时间为一年,无论任何理由和借口,任期不得超过两年,给其他丁香社团管理成员一个快速锻炼的机会和有效上升的平台。)
2.丁香社团创社宗旨为:清而为丁,静而为香,以文会友,倾力扶持文学新人,给更多社团骨干创造、保留施展平台和成长空间。
3、社团在特殊情况下,二次任社长职务的,时间需要间隔一年以上,任期一年,到期自动换届,不得再次连任,使社团成员没有更多的上升空间和锻炼机会。
三、社团事物争端解决机制
1. 丁香社团所有家人都应得到尊重,不能随意移出群。有屡次违反群规者,移出群前,应先行劝导,不听者再次警告,情节严重者,再加QQ群屏蔽,或者移出群外,不得武断专行,不给群员申辩的机会!
2.丁香社团现任管理人员,事物意见不统一有争端的,可以先群内内部协商,公开透明;持续意见不统一影响社团正常工作的,可以请社团“丁香居”成员私下沟通,避免尴尬和伤及感情。
 3. 社团现任班子管理成员,严禁任何个人打着为社团发展着想的旗号,私下拉拢社团管理多数成员,群起攻之社团主要负责人的恶劣行为,社团严重意见分歧交由丁香“丁香居”处理,不得擅自在工作群内发布最终表决言论!
4. “丁香居”成员拥有丁香社团管理事物最终否决权,对此有异议者可以退出丁香所有职务,净身出群,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煽动其他社团成员退群,给社团造成不能正常运行的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
四、每年一届换届社长产生程序
1. 每届现任社长在换届到来的最后一个季度,都要广泛争求社团成员意见,拟订好社长候选人名单。
2. 每届现任社长都要充分合理酝酿社长换届活动,在不影响本届社团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做好换届事宜的所有准备工作。
3. 每届现任社长,要积极参与社团换届事宜,热心主动的做好下界社团社长的候选事宜,下界社长一经民主投票产生,必须申报给社团“丁香居”全体成员审核,本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批通过后,方为有效。
五、社团现任社长工作权限和职责
1. 社团每届现任社长,有独立行使对本届所有现任社团编辑管理成员的不受“丁香居”干扰的独立任命决断权限。
(1)权限包括对副社,总编,常务社长,执行社长以及社团其他现任管理和编辑成员的任用权和调整权。
(2)特别注明:社团【荣誉社长】和【社团顾问】的调整需要经过社团“丁香居”的同意方可调整。
《1》荣誉社长:都是对社团的发展做出重大突出贡献和为了社团的稳定做出巨大牺牲的前任社长,不经社团“丁香居”同意不可自行调整。
《2》社团顾问:都是社团的绝品宗师,是一个社团文学水平的最高标杆,不经社团“丁香居”同意不可自行调整。
2.每届现任社长,在拥有人员调整自行安排权限的同时,要合理安排社团成员职务,协调成员之间的关系,确保人尽其才,营造良好的社团氛围和积极向上的社团风气。
3. 每届现任社长,都要与全体社团管理人员一起积极为社团努力工作,确保丁香事务性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良好发展。
六、每届现任社长罢免程序
1. 每届现任社长本人因身体、工作、家庭出现重大变故,不能正常履行社长职责,带领社团全体编辑管理人员为了社团的发展倾尽全力者,经现任全体编辑管理班子成员同意,可自动请辞或者劝辞。若有现任全体编辑管理班子多数默认,不需要更换社长,其他社团成员代行社长职责,各司其职,不影响社团正常工作的情况,可任职直到正常换届为止。
2. 每届现任社长,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原则性失误不知悔改者,经由全体现任编辑管理人员协商投票,出示罢免书,陈述罢免理由;给予被罢免人最后陈述机会;禁止以“民主”之名行“霸权”之实;后申报社团“丁香居”成员审核同意后,可免去现任社长职务,现任社长不到任期者,重新民主选举出的新任社长可暂时代行社长权限,等到换届期限再重新投票选举一次,现任编辑管理人员全票通过,“丁香居”半票通过者有效。

七、社团重大事务报备制度

1. 每届现任社长及其成员,不得任意篡改丁香社团“丁香居”已经确认通过的各种现行社团规章制度。

2. 每届现任社长及其成员,不得擅自制定出台违背社团现行制度的其他所谓社团“民主”规定。

3. 每届现任社长及其成员,不得私自制订出台与江山所有现行规定相悖之所谓社团“民主”规章制度。

4. 实行社团重大事务报备制度,包括每届社长的推荐任免,荣誉社长和社团顾问的调整,以丁香社团的名义与其他文学平台和企业实体合作等等。

八、附则

1. 江山网丁香文学社团管理机构丁香居拥有对丁香论坛和丁香微信公众号的绝对控制权,任何丁香编辑和管理成员,不得僭越权限,不得提出索要丁香论坛和微信公众号的直接权限的无理要求。

2. 江山网丁香文学社团的最终注册权限,属于江山网丁香社团丁香居管理机构,任何人包括丁香所有卸任和现任社长编辑管理成员,不得私自以《丁香文学》为名注册商标,一经发现必会严肃处理,付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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