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韵☆中篇小说】缘来缘去归期近
一
兵哥哥,等等我,天黑,我好怕!
小猪妹,小猪妹,别怕,我在这儿呢。
来呀,快点跑呀,我就在你前面呢。
快呀,小猪妹,你看到没有,你的前面有个黑影,那就是我。
哇哇——我不玩了,兵哥哥,你欺负我,我的脚被刺扎住了,好痛!
真的?!兵哥哥一阵风跑到小猪妹的跟前,抱起她的左脚就要检查。
哈哈哈,你上当了吧。我的脚根本不痛,你明明知道我穿的是皮鞋嘛,刺怎么会扎得穿呢——
好哇,你骗人。我爸爸说了,骗人就不是好孩子,我不和你玩了,我要回家。
不嘛,不嘛,再玩一会,只玩一小会行不行?只要进了家门,妈妈就不让我出门了,我又要练钢琴了。还有,我想问你,你爸爸是当大干部吗?
不是,我爸爸是棉纺厂的车间主任。
那一年,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出生的女孩子韩苏雨刚刚6岁,同龄的男孩张悦兵比苏雨大七个月,都是属猪的。
二
江南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城,叶城。农历二零零三年腊月二十四日夜,十一时四十六分。
全县医疗设备最好的叶城人民医院内,身穿白大褂的医生、护士进进出出,有的还奔跑如飞。
在住院部五楼的306号病房里,围满了前来探视的亲人。
重症病人韩苏雨的各项生命特征正在逐一消退。
48岁的父亲韩建树,母亲周童妹早已哭干了眼泪。他们已连续半个月不睡不眠,没有离女儿的床前半步,就算是铁打的人,也经不起如此的折腾。
小猪妹呀,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呀,今年你才刚刚满20岁呀,千万不要妈妈我这白发人送黑发人呀——
我的女儿,我的心肝宝贝,只要你能活过来,爸爸就算减寿二十年,我也无怨无悔!
苏雨,你能听到吗?我是你的好姐姐孙笑尘呀。我们虽然不是同父同母的亲姐妹,可我们比那些有血缘关系的亲姐妹还要亲。从初一到高中,我们每天形影不离。今天,你说什么也不能抛开我,一个人去另外的国度啊。你的身边没有我,你是不会习惯的,所以,你要快点醒过来,我们,我们还有好多个心愿没有实现呢!
兵哥哥,等等我,天黑,我怕!
兵哥哥,兵哥哥,等等我,天好黑,我好怕!
兵哥哥,兵哥哥,兵哥哥,等等我,等等我,天太黑,我很怕!
小猪妹,小猪妹,别怕,我在这儿呢。
来呀,快点跑呀,我就在你前面呢。
快呀,小猪妹,你看到没有,你的前面有个黑影,那就是我。
快点,快点抓住。抓住兵哥哥,兵哥哥就是你的了。
四周一片黑暗。病床上的韩苏雨挣扎着。她的双手,在努力地向前伸,她想抓住他,抓住她的生命里十四年来一直装在心里的那个人。他,就是张悦兵,现在是某炮兵团的现役军人。只是,她的所有的努力,她跟前的人是看不到、也感觉不到的。因为在病房内亲人们的眼中,她除了大脑,身体的其他部位早已失去了知觉。一件她平时最爱穿的、张悦兵从部队寄来的红色上衣,静静地摆放在她的枕头边。
兵哥哥,我,我好爱你——
这是韩苏雨拼尽了全身的力气,从牙逢中挤出的最后一句话。
噼噼啪啪,嗖嗖嗖嗖,一阵鞭炮、烟花声响过。今天是腊月二十四,小年之夜,叶城的家家户户都沉浸在过小年的喜气里。
突然,一阵号啕大哭的悲惨之声,响彻整个叶城的夜空。
三
在整理韩苏雨的遗物时,周童妹发现了两样东西。一是一幅没有完工的十字绣。
十字绣上,两头可爱的小猪相向而立,从形态上可以分得出是一公一母。一对嘴巴亲密地凑在一起,似是窃窃私语,又像是在交流成长过程中的种种感受,更像有说不完的甜言蜜语。那只小公猪已经绣完,而小母猪的身子只绣了一半,留下小猪的四支脚光秃秃地立在淡蓝色的背景里,显得十分的逼真,简直达到了形似神通的地步。在两只小猪的下面,用红丝线绣有七个小字:小猪女和兵哥哥。
另外一样是一个淡蓝色封面的日记本。它安安静静地躺在写字台的抽屉里,日记本上面带有一把小锁。
痛失爱女、饱受精神折磨的妈妈周童妹此刻紧紧地把日记本抱在胸前,早已泪流满面。
小猪妹是多么乖巧、听话的女儿啊,她是爸爸的开心果,她是妈妈的掌上明珠。
从八岁开始,小猪妹就开始学写日记,学钢琴,天资聪慧的她,一学就会,从来不用大人过多的管教。从小学至初三,成绩一直是全年级的前三名,历任学习委员和副班长。爸爸韩建树是一位中学教师,妈妈周童妹是供销社的会计。开明的家长自女儿上初一时开始,就再也没有看过她的日记,并且由妈妈亲手帮她买了五本同样带着小锁的淡蓝色的日记本。因为出生在小山城里的小猪妹从小就喜欢海,她喜欢海水的那种淡蓝色,渴望有一天能去到海边,真正零距离地看一回大海。周童妹十分懊悔,因为工作,她太忽视自己的女儿了,如果早知道她会离开自己,说什么也要亲自带她去看看大海,让她感受一下大海那博大的胸怀。
这应该是第五本日记吧,也是女儿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一笔财富。里面的内容,比世界上的任何宝藏都要珍贵。尽管泪眼朦胧,周童妹还在小猪妹的床头,床板底下仔细地找着,哪怕是女儿留下的一小张碎纸片,在她的眼中也是稀世之宝。突然,从日记本的夹层中,掉出来一张粉红色的纸。周童妹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打开。如果上面写的是女儿的一项未了的心愿,作为母亲,她有义务去替女儿完成。
纸上是女儿那熟悉的笔迹,只写了四句诗:
欲望红尘爱浓时,
挥手此去别梦稀。
禅心若语传空谷,
春风他年笑桃李。
信纸的最下面,有一行小字:三年之后的3月1日,兵哥哥,我要把这首诗给你。笑我痴也罢,笑我狂也罢,我的爱,六岁那年早就给了你。2001年3月1日夜
女儿呀,过了年,还有十二天,就是你和张悦兵约定的日子呀。你为什么要走那么早,为什么不亲手把这首诗交给他呀——
泪水一滴一滴淌在信纸上,印湿了一大片。
四
上午,正在团部赶一篇通讯稿的张悦兵接到了一个陌生女孩子的电话。
你好!请问你是张悦兵,小名兵哥哥吗?
啊,我是——你是哪一位?
我是韩苏雨的好姐妹,我叫孙笑尘,你有多久没有和韩苏雨联系过了?
大概四个月吧。四个月前,我突然收到了她的一封信,她只写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兵哥哥,明年的3月1日,我会交给你一样东西。要记得哟,是2004年3月1日。
对方的电话里传来哭声。
张悦兵一惊,“喂,孙笑尘,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和韩苏雨有关?你说呀,你快点告诉我呀!”
“你要冷静,就在上周一,韩苏雨她走了,她永远离开了我,我们!”
“不,这不是真的。她才二十岁呀,我记得很清楚的,我们都是属猪的,她的小名叫小猪妹,我只大她七个月呀。你别开玩笑了,这样一个花季少女,怎么会好端端的死去呢。就算上帝瞎了眼,收遍天下该收之人,也不会收走小猪妹的。”
“兵哥哥,我比苏雨大两个月,请原谅我也这样称呼你行不?你的小妹,她真的走了,她是被一场意外的车祸夺去了年轻的生命的,她只在病床上呆了十五天,我只陪了她十五天呀——”
张悦兵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到房间的。他只记得下班后独自去了镇上的小店,冒着违反纪律的危险一口气喝了十三瓶雪花啤酒。他一个人边喝边哭,喃喃自语,丝毫不管旁人怎样看他。
五岁那年,父母离了婚。他随父亲来到叶城定居,父亲在叶城最大的一家纺织厂当车间主任。他家租的房子刚好在韩苏雨家的隔壁。
读小学一年级时,原本他和她不是一个班。由于他的父亲每天要上班到很晚,根本没空管孩子,于是在第二个学期,他就调到了她的班里,这样,他每天放学后就先去苏雨家做作业,多数的时候,等父亲下班后他早已倒在苏雨的床上睡着了,任由父亲把他抱回家。虽然是两家人,可在他的眼里,苏雨的父母亲,相当于是他的干爹干妈一样亲,而韩苏雨,这个整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叫着“兵哥哥兵哥哥”的女孩子,他更把她看成了是自己的亲妹妹,在学校,他不会让妹妹受一丁点儿委曲的。
记得有一回,在放学的路上,韩苏雨没有等她的兵哥哥,偷偷一个人先上了路。学校离家里大约有一华里路程,路却是羊肠小路,天晴没有什么,一到雨季,即使穿上雨靴,脚下的黄泥会把整个靴子陷在里面,不使出吃奶的力气,是万万拔不出来的。如果连续下了三天雨,那么上学的小孩只能光着脚踩在黄泥里,如果穿鞋,那根本走不了路。
小苏雨从小就长得玲珑可爱,邻村几个大一点的男孩常常用树枝把她的名字写在地上,然后用脚去踩,那意思,就等于说韩苏雨,你长大了,要当我的媳妇了,我已经踩住了你,你跑不掉了。
这一天,虽然是晴天,路上很好走,可她却遇上了三个小混混。看见她的身边没有了兵哥哥当保镖,他们的胆子更加大了起来。一个最小男孩子走上前去,一把夺过小苏雨的书包,哗啦一声,将书和笔全部倒在地上,橡皮擦、卷笔刀等,滚了一地;第二个男孩子双手叉腰,一手抓住苏雨的头发,另一只手去捏她那红苹果似的小脸蛋。虽然不是很痛,可她还是哭了,一边哭,一边抬眼四处张望,希望她的救星马上就会降临。第三个男孩子又矮又胖,他走到她面前,抡起巴掌高高地举起,小苏雨吓得赶快闭上了眼睛。可是迟迟不见有动静,原来,他还有些怜香惜玉,实在是下不了手,只改用二拇指,勾成7字形,在她那小巧的鼻子上轻轻地刮了一下,算是报复她。因为,他的二位同伴都做出了惊人的举动,轮到他没有点表示的话,他会很没面子的。连续的几套动作完成以后,三位小混混唱着少先队队歌,一溜烟跑得无影无踪了。
第二天中午,兵哥哥狠狠地为她复了仇,那个扯她书包的家伙罪有应得,被兵哥哥打落了一颗门牙,其余的二人,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惩处。因此兵哥哥在学校落了一个“打架大王”的称号。但从此以后,小学六年韩苏雨一路绿灯,没有任何人敢动她一根小指头了。
相比之下,兵哥哥读书真的不到韩苏雨的百分之三。语文还能凑合,数学只要能考四十分就算他家的祖坟上冒了青烟了。无奈之下,高二上学期还未读完他就休学了,2001年,刚满18岁的他就报名参了军。由于他的出色表现,今年年初被提了干,留在炮兵团当机要秘书。三年来,他很少回叶城。只在父亲病重的那一年,回来了一趟,当时正赶上韩苏雨考上了省师大。
三年里,他得到的关于韩苏雨的消息并不多,只知道她大学毕业后分回了母校,和她父亲一样,成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大约每隔两三个月,她会给他写一封信,信很短,内容也大多是学校的趣闻或是干爸干妈的近况。但在去年年底,她说干爸给她介绍了一位县国税局长的公子当男朋友,她和人家只见了一面,就再也不理对方了。后来一打听,局长的公子原来就是战友小周的同学,名叫周一戈,是一个各方面都不错的小伙子,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执侉子弟。为这事,张悦兵还特意给韩苏雨写了一封长信,信中对她讲了周一戈的种种好,要她不要迟疑,紧紧抓住手中的幸福。谁知不久就收到了她的回信,她在信中说:
“我早已有了自己的意中人,不劳你为我牵线搭桥。我韩苏雨就算再没自信,也不会愁找不到男人。下次如果再犯同样的错误,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的,你就再也不是我心目中的兵哥哥了。”
瞧瞧,这个疯丫头,真不知道她的脑子里一天到晚想的啥?既然她说有了意中人,那我张悦兵就不必再操那份心了,还是想想自己的终身大事吧。父亲年迈,退休在家,腿脚又不方便,早就急着想抱孙子呢!
五
在叶城火车站的出口处,孙红尘手里高高地举着一块用香烟纸箱剪成的牌子,上面用红色的大头笔写了大大的三个字:“孙悦兵”。
自从在电话里向张悦兵告诉了韩苏雨的死讯之后,孙红尘的心里就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能够让自己的好妹妹从六岁开始、默默暗恋了14年男人,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男人呢?难道他有三头六臂?难道他有一颗七窍玲珑心?难道他的嘴里含有糖、心里灌了蜜,能把女孩子哄得团团转?还是他有经天纬地之才、治国安邦之志,能让韩苏雨如此死心塌地、对他的爱至死不移、感天动地?这样的男人,不是人中之龙,也必定是万里挑一。看来,我一定要设法认识他。如果,他还沉浸在失去韩苏雨的痛苦里不能自拔,那么,作为韩苏雨的好姐妹,我更有义务让他重新站起来。因为,天堂里的妹妹一定不愿意看到她心目中最爱的男人从此一撅不正吧?再说,发生在韩苏雨身上的这段真实的爱情故事,为何不能将它写成一篇耐读的爱情小说呢?而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就在自己的眼前,抓住他,不是可以捕捉到更多的创作素材吗?嗯,一定要先认识他。
正在低头沉思之际,突然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她猛一抬头,身后不知何时站了一位军人,他的身材比她高了半个头。糟了,本来是接人的,反而被人找到自己了,真不知刚才瞎想什么。她的脸微微地一红。
很感动,人物,故事都很贴近生活。这让我更深信一句话:艺术来源于生活。
唯一觉得不过瘾之处,是感觉情节走的有点急,还没来得及回味,就跳入下个情节了。这样的如果拍成电影,很不错,但对于文字来说,就减弱了故事的美感。(或许是跟我的阅读习惯有关,我读书很慢,都是一边读一边思考,抱歉如斯,恕雀儿直言。)
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