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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脂砚 1 2 3 4


作者:小脚雷大侠 举人,3390.7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7278发表时间:2009-02-11 20:17:18


  
   我得承认,我从没跟女孩子这样地走过路。那只被她挎着的胳膊就好象通了电,竟然突突突地抖动起来。我赶紧警告自己,千万别紧张,一定要把持住,别让女孩子小看了你。可是不行,我的心仍在呯呯乱跳。我本想跟她说说话,也好转移一下。刚一开口,声音就有些发颤,只得把要说的话又咽到肚子里。我假装回头,偷偷做了一次深呼吸,暗暗骂自己道:你这个废物,怎么这样没出息!
   还是她先开的口:“这儿你经常来,对吗?”
  
   我如蒙大赦:“也不算经常,一年能来个两三次吧。”说完,心稍稍平静了一些。
   “那也不算少了,你一定对这很了解。”
   她用那双美丽的眼睛浏览着墙上的展版。
   我学着南方人的腔调:“只是一点点喽——”
   她突然笑着把头靠在我肩膀上,有点撒娇似地说:
   “我不想自己看,想让你给我讲,可以吗?”
   我的心已经开了花,嘴里却说:
   “可以,只是有个条件,你得告诉我,你到底是不是脂砚斋?”
   她的脸立刻变得严肃起来:
   “怎么,我不是脂砚斋你就不给我讲吗?”
   这一招好厉害,我只好把话往回拉:
   “怎么会呢。你是不是脂砚斋我都愿意给你讲。要知道,这可是我的荣幸。你说吧,从哪开始?”
   “你随便了,从哪都可以。”
   一种胜利者宽容大度的语气。
   我赶紧清了清嗓子,开始给她讲这栋老房子的来龙去脉。
  
   “这个村子过去叫正白旗营子。顾名思义,是满清正白旗的军营。曹雪芹家就属于正白旗。按照旗人的规矩,在外面犯了罪的人如果没有生路,可以回到旗里居住,每月还可以领到一点银子做生活费。这种制度叫归旗。六十年代初,几位红学家来西山考查曹雪芹的故居。听当地的老人讲过一个传说,说曹雪芹从北京城搬到西山写《红楼梦》,和一个叫鄂比的穷画家很要好。”
   李磊的表情突然变得异样起来,惊奇地问:
   “这个鄂比真有其人?”
   “怎么,你知道他?”
   李磊赶紧掩饰:“不,不知道。你接着说。”
   “你说的对,鄂比真有其人,因为爱喝酒,人都称他醉鬼鄂三。他与曹雪芹二人意趣相投,常在一起喝酒作诗。据老辈人讲,他曾送给曹雪芹一副对联。上联是:远富近贫以礼相交天下有;下联是:疏亲慢友因财绝义世间多……”
  
   看李磊听得认真,我心里很有成就感。其实,我说的这些全都是从我手中的这本书里看来的,书的作者就是眼前这栋老房子的主人。我能够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夸夸其谈,还真得感谢他。
  
   “1971年,这个村子有一位姓舒的老教师从城里退休回家,准备在他的这栋老宅里安度晚年。有一天他外出办事,回来后老伴挺神秘地告诉他,说西屋一面墙的墙皮掉下来了,里面又露出一层墙面,上面还写了好多诗,你过去看看吧。老教师过去一看,可不,果然像老伴说的那样。”
  
   讲到这,我壮起胆来,伸手拉住李磊的衣袖,把她带到一堵写满诗的残壁前。
   李磊顺从的跟着我:
   “就是这些诗吗?
   “对,就是这些诗,你看。”
   我用手指着写在最中间的那一组荾形的文字,上面写着:“远富近贫以礼相交天下少,疏亲慢友因财而散世间多”。后面还有三个字:“真不错”。
   “那副对联!”
   “没错,正是鄂比送给曹雪芹的那副对联,而且,你看这些诗的落款,都是拙笔二字。”
   “拙笔,鄂比,他们会是同一个人吗?”
   “你问的好。如果拙笔就是鄂比,是不是就可以肯定这间老屋与曹雪芹有关了?”
   “那后来呢?”她没有直接回答我,继续问。
   “后来这消息登了报,很多人闻讯而来,可大部分人都不相信这是真的。有人还说老教师是在弄虚作假,沽名钓誉。”
   “怎么会这样?”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
   “再后来呢?”
   “再后来,这事就没人再提了。”
   磊磊的情绪明显地低落下去,没有再说话。
   我接着往下讲:
   “又过了六年,老教师的家里来了一位青年。他反反复复地问:‘拙笔是怎么回事?处士是什么意思?’老教师觉得奇怪。那青年就邀请老教师到他家里去看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李磊急问,好象非常关心。
   “是一对古旧的木箱子。其中之一的箱门上刻着一丛兰花和一方怪石,并题诗一首:‘并蒂花呈瑞,同心友谊真。一拳顽石下,时得露华新。’青年指着箱门上的字让老教师看。老教师惊讶地看到,诗的前边竟然有:‘题芹溪处士句’这样几个字。”
   “曹雪芹的号?”李磊瞪大了眼睛。
   “没错,是曹雪芹的号。”看到李磊的表情,我为自己讲故事的本领暗暗叫好。
   “这是谁写的?书箱上没有落款吗?”她急切地问。
   “有,当然有。你来看。”
  
   这一次我不是拉她的袖子,而是直接拉她的手。在这之前,我一直偷偷盯着她右手的位置。她却一直把手放在羽绒服的口袋里,让我没有机会。就在我们谈论落款的时候,我看见她的手从口袋里抽了出来。我立刻意识到机不可失,没等把话说完,就毫不犹豫地把她的小手握在我的大手里。她没戴手套,白白的小手既温暖又柔软,在我的手心里老老实实的,非常柔顺。我的心开始狂跳,手心也出了汗。我暗骂自己,这个时候出什么汗呢?她很可能会讨厌的。可她没有,这无疑是个很大的鼓励,我索性握得更紧,一直把她拉到那两个书箱跟前。
  
   “你看这。”我不想松开她,只能用另一只手指着书箱上的文字。
   “拙笔写兰!”磊磊简直是在惊呼。
   “没错,又是那个拙笔。专家们对过笔迹,这些字和老墙上的字确实出自一人之手。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拙笔确实是曹雪芹的朋友。”
   我又加了一句:
   “还意味着这栋老房子确实和曹雪芹有某种联系。”
   李磊说:“所以才在这建了曹雪芹纪念馆?”
   我说::一点不错,就是这么回事。“
  
   我手心的汗比刚才更多了,但我决不放弃。我把手松开一点,调整了一下位置,只用手指捏住她富有弹性的手掌,好让清凉的空气掠过手心。
  
   她并没把手抽回去,却看着我说:“我觉得有点勉强。”
   “你说什么?”我有些奇怪地问。
   她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那两只书箱:
   “如果说这里就是曹雪芹的故居,恐怕证据不足。
   “为什么?”
   她的目光一直游走在木箱上,仔细地审视每一个细节,嘴里却在和我说话:
   “我看那面残墙上的字差不多已经写满了,看来不是一天写的。你想一想,就算鄂比和曹雪芹是朋友,他也不能在别人家的墙上乱写呀。你会天天跑到你朋友家,在他的墙上乱写乱画吗?”
   “那你怎么看?”
   “我倒觉得,这很象是拙笔的家。他在自己家的墙上怎么写都可以。”
   “可那副对联又该怎么解释呢?”
   “很好解释。也许鄂比真的送过曹雪芹这样一副对联,但不是这一副。古人送对联,往往要在题款中写上对方的姓名或字号。比如某某雅正或某某惠存之类的话。可这副联上没有,却在联的末尾写了‘真不错’三个字,这分明是在夸奖自己的对联写的好。你想,送给别人的对联怎么能这样写呢?那不是很没礼貌吗。只有在自己家里才能这么干,因为别人看不到。这就说明,写在残墙上的对联只能是房子的主人自己的作品。而这个主人就是拙笔。”
  
   我简直听傻了,张着嘴不知道说什么好。这女孩怎么比考古学家还厉害呀!别人考证了二三十年才得出的结论,被她这么几句话就给推翻了?
  
   “你是说,这是拙笔的家?”
   “我觉得是。”
   “那书箱又是怎么回事呢?”我心里有点不服气,觉得事情不会象她说的那么简单。
   “这两个书箱,倒可能有些来头。”
  
   她说着,又凑到书箱跟前,仔仔细细地查看上面的文字。为了能继续握着她的手,我也不得不向前跟了一步。
   就在我细心地感受着她的手的温润时,她的目光已经离开了书箱,游移到旁边的一幅照片上。
  
   “这是什么?”
   “啊?啊,那是写在箱门内侧的一首诗。”
   “你没有跟我说过书箱的里面还有诗呀!”
   她突然埋怨起我来,让我有点不知所措。
   “对不起我忘了。”
  
   我只好这样搪塞她。
  
   她不再跟我说话,开始细细地看那张并不清晰的照片。照片上是一首写得很潦草的七言律诗,有几句勾抹的很厉害。为了能让读者看得清楚,我把被勾掉的文字都放在括号里。诗的全文如下:
  
   不怨糟糠怨杜康,乩诼玄羊重克伤。
   (丧明子夏又逝伤,地坼天崩人未亡。)
   睹物思情理陈箧,停君待殓鬻嫁裳。
   (才非班女书难续,义重冒)
   织锦意深睥苏女,续书才浅愧班娘。
   谁识戏语终成谶,窀穸何处葬刘郎。
  
   我见她看的认真,就又提示她,说里面不但有诗,还有一个书目。她更急了,冲着我嚷起来:
   “你怎么不早说?在哪呢?有照片吗?”
   我见她这样,赶紧用手指着不远处的另一幅照片给她看。李磊凑过去,仰起头仔细盯着上面的文字,好象要把每个字都吃进肚子里一样。
   那是用毛笔写的五行小字,字体带点章草的味道。其内容是:
  
   为芳卿编织纹样所拟歌诀稿本
   为芳卿所绘彩图稿本
   芳卿自绘编锦纹样草图稿本之一
   芳卿自绘编锦纹样草图稿本之二
   芳卿自绘编锦纹样草图稿本
  
   “这是谁写的?”李磊的脸上布满了惊异。
  
   我告诉她,有人认为诗是曹雪芹的妻子写的,书目则是曹雪芹的亲笔。当然,也有人反对这种说法。认为书箱和上面的文字都是伪造的。
  
   李磊不再说话。两眼死死地盯着墙上的照片。从她微微发抖的手上,我感到了她的内心很不平静。我有点慌了,就小心地问:“磊磊,你生气了?”
   “啊,没有。”
  
   她好象如梦方醒,眼睛离开照片,冲我笑了笑。突然,她的目光一斜,好象是感觉到身后有什么异样,脸色突然紧张起来,还没等我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她就拉起我的手说:“走吧,我们离开这。”
  
   我几乎是被她拉出纪念馆的。她的行为又让我疑心她是那种女人。我想,她是不是看到警察了?我回头查看,后面并没有警察,只有三四个游客在静静地看展览。我这才放了心。
  
   4突然的告别
  
   在故居旁边的小餐厅,我俩找了一处靠窗的位置坐下来,透过窗户,可以远眺早已冰封的美丽湖面。我们要了几个菜,一壶绍兴花雕烫得热热的。我为她倒了一杯酒,自己也倒了一杯,冲她端起了酒杯:
  
   “磊磊,我可以这样叫你吗?“在此之前,我一直在心里这样称呼她。
   “啊,对不起,你说什么?”她有些心不在焉。
   “你好象有心事,能跟我说说吗?”
   “不,没有,真的没有。你刚才说什么?”
   “我是说,我能不能叫你磊磊。”
   “当然可以了,我同学都这样叫我。”
   “你的同学呢?他们为什么没跟你在一起?”
   “他们有事先回去了。”她回答得轻描淡写。
   “你为什么没走?”
   “我不想走,想在这多呆几天。”
   “就你一个人?”
   “就我一个人。”停了一会,她又说:“我叫你什么呢?艾哥哥好不好?”说完就咯咯咯地笑起来。
  
   听起来像是在开玩笑,又像是真的。我不知道该不该答应,就说:“你随便吧,叫什么都行。”随后用另一只手把她面前的酒杯递到她手里:“碰一下好吗?为了缘分。”
  
   “好,为了缘分。”她重复道。脸上的笑容又灿烂起来。
  
   她拿过酒壶,站起身来给我斟酒。我说我自己来,她不让。她斟满了两个酒杯,自己却不喝,只是坐在那里,静静地看着杯里的酒,间或抬起眼睛看我一眼,又很快低下头去。那目光就像一缕转瞬间即逝的朝阳,照在我的脸上,柔柔的,暖暖的。又有点像爱人轻轻的抚摸,只是过于暂短,总让我产生一种渴切的期待。我想,她肯定是我要等的脂砚斋,肯定。
   我把杯中的酒一口喝下:
  
   “磊磊,如果你信任我,这几天我可以继续做你的导游。”我终于说出了要说的话。
   “那不是很麻烦你吗?”她直视着我的眼睛,微笑着说。
  
   我弄不清她是客套还是推托,就赶紧解释:“不,一点也不麻烦,我自己也想各处走一走,就当是请你给我作伴好不好?”
   她笑眯眯地朝我点了点头,嘴唇抿成了一个好看的一字。
  
   从餐厅出来,我们沿着一条小路手拉手地朝前走。此时的我一下子有了几乎是双倍的自信。我再也不怀疑她就是我要等的女孩了,不管她自己承认还是不承认。我想她此时此刻的心情也和我一样,她肯定也喜欢我,从她的表情就能看得出来,从她乖巧的手上也能感觉得到。我偶而会借着转换握姿的机会对她的小手蹂躏一番,她不但不在意,有时还故意配合我,把五个细嫩的手指分别插在我的每一个指缝里。这时我就会稍微用一下力,把她的手指夹紧,让她感到微微的痛。
  
   我又开始做白日梦了。我想象着余下的时间该怎样度过:我们去樱桃沟,在河滩上找黛石,据说这种黑色的石头为曹雪芹塑造林黛玉提供了灵感。然后到退谷书屋喝茶,再然后,我们就直奔水源头,去拜访那块著名的元宝石,并且在石上松下照相,那可是《红楼梦》中木石前盟的原型,我一定要在那与她合个影……
  
   “艾哥哥,我渴了,能去给我买瓶水吗?”
  
   我没想到她会真的这样称呼我。这可是《红楼梦》里史湘云对贾宝玉的称呼,艾哥哥不就是爱哥哥吗?这又一次证明了她就是脂砚斋。
  
   “好的,你等着,我这就去。”
   我就像每一个恋爱中的男孩子一样,巴不得女孩对我提更多的要求,这样我就会有更多的机会为她做事。何况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要求,这红衣女孩简直就是明明白白地宣称她爱我,我怎么可能无动于衷?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朝不远处的卖店跑去。跑到跟前才发现,这该死的卖店竟然不营业。
  
   我决定快步跑回餐厅买水,怕磊磊等着着急,想回头告诉她一声,却看见她一边打手机,一边朝四下看着,好象和她通话的人就在附近什么地方藏着。我想那一定是她的同学吧,就没再打扰她,直接向餐厅跑去。
  
   我是捧着矿泉水一路跑着回来的。为了让磊磊喝的时候不觉得太凉,我甚至把矿泉水瓶放在怀里暖着,一边跑,一边想象着她接过矿泉水时的表情。她一定很感动,也一定更加爱我。她会不会说谢谢我呢?不会的,她要是那样就太客气了,我敢保证,她不会说谢
   转过一道弯,就看见了那个路口,磊磊就象一株美丽的枫树一样站在那等我。看见我向她跑去,她也跑着迎了过来。我从胸口上拿出了那瓶矿泉水,捧给她的时候就象是捧着我的心。我说:“等急了吧?这没有卖水的,我只好回餐厅买。”
  
   “谢谢你艾先生。”
   “你叫我什么?”我疑心自己听错了,反问了一句。
   “艾先生,你自己去玩吧,我想一个人走走。”
  
   说完,冲我淡淡地一笑。
  
   “你是说,要一个人走?”
   “我喜欢一个人旅行。白白,谢谢你的午餐,水你自己留着喝吧。”
  
   她仍然微笑着,同时五指张开,做了一个调皮的告别动作。
   她的身影飘然而去。
   我木木地站在那,大脑里一片空白,眼睁睁地看着她越走越远,最终变成了一个小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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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个人的偏好:只要关于《红楼梦》的文字,总是很喜欢的。这长篇,一开始就把悬念设计出来了,一个陌生的女孩碰巧和我偶遇,而且毫无扭捏说上话,最后又自然消失了。这其中难道仅仅是偶遇吗?后面还有没有故事呢?这让读者十分期待着!【责任编辑:寒鸦】   【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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