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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江南】祛魅(小说)


作者:山西孙频 秀才,1459.24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11963发表时间:2013-05-15 15:18:36


   庆幸还活着,却深知活着后面不过是更深不见底的悲伤。
   三
   两年像两天一样过去了。渐渐的,她变得开始依恋那些无生命的东西,她一只接一只地往回买一些根本用不着的杯子,瓷的,塑料的,玻璃的,不锈钢的,花花绿绿地摆在窗台上。阳光落在窗台上的时候,这些大大小小高高低低的杯子沐浴着金色的阳光,像陶俑一样纷纷散发着一种暖钝的光泽。阳光穿过那几只玻璃的杯子在窗台上落下了一片粼粼的波光水影,阳光移动的时候,那些波光像阳光的脚一样,随着阳光变幻着,变成了各种奇怪的图形,然后阳光渐渐消失的时候,它们便也像植物一样一寸一寸地死去了。
   她经常在有阳光的时候长时间地站在窗口,一动不动地看着这些光影的变化。有时候她会在其中的一只杯子里灌满水,插上一只山上采来的野花。在冬天的时候,她会把白菜里剥出的白菜心插进杯子里,等着它开出米粒似的白菜花来。
   她每天要把宿舍里的几件家具细细地擦洗一遍,把水泥地扫一遍再拖一遍,她还迷恋上了晒衣服和叠衣服。只要是阳光好的时候,她就会在窑洞前面的铁丝上晒衣服,把好久没穿的衣服也从箱子里挖出来,五颜六色地晒上一片,一直晒到日薄西山的时候,等到衣服像海绵一样吸饱了阳光,她才像收割庄稼一样把这些衣服收回去。收回去了再仔仔细细地叠一遍,然后再压到箱子底下去,过一阵子,又会周而复始地再晒一遍,再叠一遍,像个按照时令有条不紊地耕种收割的农夫一样。
   有时候晒衣服的时候,她会眯着眼睛看着铁丝上那些红裙子、幸子衫、蝙蝠衫、滑雪衫,虽然不过是六七年前穿过的衣服,现在看上去却怎么都觉得像从坟里翻出来的陪葬品,这种感觉让她有些骇然,不过六七年的时间里她就已经死了一回?但不管怎样,这些衣服她再没有穿过,她最多把它们晒一晒叠一叠就又放到暗无天日的地方去了,不许它们出世。她现在穿得像一棵删繁就简的秋天里的树,连片叶子都难见,只有铁画银钩的枝干了。一夏天就穿着一件的确良衬衫,一条黑色健美裤,冬天的时候就裹着一件咖色西服,腿上的喇叭牛仔裤已经短了一截了她也不管,照样套在腿上,喇叭裤吊在脚踝上面,走起路来像在腿上开出了两朵喇叭花似的。
   信早已不写了,诗倒还写,大约也是出于惯性,不写就更孤单了。但就是写了也不再发表,只写给自己看。深夜的时候,她一个人趴在灯泡下,抽着烟写诗。有的老师起夜上厕所路过她窗口的时候,会听见她的窑洞里传出晋剧声,她在从半导体里听晋剧。有时候还能从窗缝里看到她一边抽烟一边摇头晃脑地打着拍子。她让他们觉得害怕,似乎她到了晚上就卸去画皮变成了一个靠晋剧度日的老太太。
   这一年,方山县文化馆里一个叫余有生的男人不知从哪里听说了李林燕会写诗,便专门跑到方山中学来找她。这年头居然还能有文学爱好者来找她,委实不易。余有生三十出头了还未结婚,据他自己说是为了诗歌事业不肯结婚,怕诗歌的纯洁性被世俗琐事淹没了腐蚀了。他不肯结婚的原因自然无从考证,不过其中有一个原因大概是他不缺女人,在那个满地是文学女青年的年代里,一个会写诗的男人钓几个女文青还是绰绰有余的。就连相亲的时候,女文青们都不忘问一句,你会写诗吗?就像现在的女青年问,你有房有车有六位数以上的存款吗?生态变了,生物们只好跟着进化,物竞天择。无论在哪个年代里,如果一个男人既不缺女人又不缺自由,大约都不会太急着去结婚罢。
   从旅美作家身边跋涉过来的李林燕再看其他诗人便有了曾经沧海的感觉,就像一个人自以为吃过大宴了怎么还能回头去吃粗茶淡饭?余有生第一次去她宿舍找她的时候,她坐在他对面,叼着烟斜着嘴角冷眼看着他,听他滔滔不绝地讲诗歌和文学。她把油腻腻的头发在脑后胡乱搓成一条辫子,身上套着一件男人穿的的确良衬衫,坐在那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她想这足以把他吓跑了,可是没过几天,余有生又颠颠跑过来找她了。他认为像她这样的女诗人在方山县绝无仅有,仅此一人,他认为他千辛万苦地找到了自己的知音。他来投奔他的知音了,她能不收留他?
   其实,在这长达七八年的时间里,李林燕一直在反省自己和那个旅美作家最开始的源头,最后她想清楚了,那个源头其实就是她对他有一点崇拜。她高看了他,她心甘情愿地仰着脸看他,把他当寺庙里的一尊佛像似地供起来仰着看。她抢先把自己置于了一个低下的位置,那谁还能再把她扶起来?就算人家最后骗了她抛弃了她,其实都是她自找的,她能说出来吗?她能控诉他吗?傻子吃的亏,骗术失去麻痹力之后的耻辱,这两种质地不同的痛苦居然在她身上一箭双雕地兼备了。就是这样,她也只能把它们当成一颗囫囵牙往下咽,明知道消化不了也只能往下咽,万万不能让人看着了。他们除了把她编排成一个坚不可摧的笑话世代流传下去还能做什么?
   因为吃过这样一种亏,所以再看男人的时候,她最怕的最忌讳的就是,高看他。再见到任何一个男人的时候,她几乎是不由自主地,下意识地,先要把他去魅。先把他身上一切虚假的磁场全部消除掉,把他先变回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吃喝拉撒的男人再说其他。她见到余有生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他甭想着拿两首诗就想把她唬住把她蛊惑了骗了,就是他诗写得再好,他就是拜伦再世,她也决不会高看他一分一毫,决不。
   她平视着他,这让她心生舒服,仿佛这也算一种对旅美作家的报复。他每个周末铁打不动地过来找她和她谈论诗歌文学,他坐在那里滔滔不绝地和她说话,似乎他有生以来嘴一直就是被禁闭起来的,好不容易获释,对说话简直有一种饥渴。她其实也有这种饥渴感,在方山中学的这七八年里,她很少和人说话,别人也很少和她说话,开始几年还靠着写信能和信里的那个影子说说话,后来信也停了,干脆就没有了说话的机会。她才像真正被关了禁闭一样,一年到头都没有一个人和她说一句人话,无非一张口就是,你那个国外的男朋友呢?还不来接你?她恨不得朝那说话的人脸上泼硫酸,不笑话别人就会死啊。专门拣着那处不愈合的伤口捏,大约这也是一种旁人无从体会的乐趣,大约是很过瘾。除了上课,她几乎不开口,可是当她一个人躲在宿舍里的时候,她会在那不停地自言自语,她絮絮地问自己,今天吃点什么。然后她回答自己,炒个馍花算了,反正也饿不死。她已经几年不肯给自己包一只饺子了。
   现在忽然有个真人摆在她面前和她说话还真让她有些不适应。就像一个在雪地里走久了的人猛然回到暖烘烘的屋子里竟不适应。她其实并没有仔细地听他在讲什么,她只知道他讲的是诗歌是文学,但是光知道这一点就足以让她觉得温暖了,就像路过一片麦田,明知道自己不会下去收割的,可是只要心里知道那是麦子也就觉得踏实了,知道来年不会挨饿了。她钝钝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和他鱼一样一张一合的嘴,像看着一部年代久远却熟悉万分的默片。就像是,她自己就是从这部电影里走出来的一个已经衰老的女主人公。她有些怅惘有些感动还有些不甘。毕竟有个能说话的人,也不是坏事。
   他们来往一年后的一个深夜,因为一时谈得兴起忘记了时间,想起来要走的时候,窗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开始下雨了。余有生为难地站在门口,不敢说话,他要是主动说,我今晚就住这吧。那不是摆明了自己的居心吗?她心里明白,于是她豪爽地掐掉烟,说了一句,今晚不走了,就住我这。余有生毕竟是诗人,也不推辞,果然就住下了。宿舍里就一张炕,两个人自然要睡在一张炕上。装了前半夜,到了后半夜终于还是睡到一起了,李林燕也没太多抵抗,睡就睡了,她这样一个名声的女人要是留宿一个男人而没睡,那是万万没有人信的。既然没有人信,她索性就把它给坐实了,也不枉他们白笑话她一场。
   和旅美作家那一夜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和余有生这一夜对她来说其实不过是第二夜,两夜之间一隔就是十年,她从二十岁一步奔到了三十岁。和余有生这一夜,她依然生涩幼稚,似乎中间这十来年的时间根本就是空的,白过了,她不过是从昨天走进了今天。可是心境却毕竟不同了。她问自己这十年时间里她究竟做了些什么,她对自己的回答是,她做了十年贞洁牌上的烈妇,做了十年莫须有的寡妇,为了一个并不存在的男人,她整整守了十年。傻逼。黑暗中她默默地骂了一声自己。
   她在黑暗中看不清余有生的脸,她也不想看清他。她依稀想起了十年前的那个夜晚,她和一个男人流着泪接吻,拥抱,生离死别。那可真的是生离死别。那时候得她恨不得告诉全世界,她是个新女性,她可是要爱情也要自由的新女性,就是没有性经验,她也恨不得装得经验丰富一样。好让别人不要以为她是伪装的新女性。她在黑暗中无声地残酷地笑了,把头侧到了一面以免被他看到。
   她和眼前这个男人自然不可能有十年前的感觉,那种感觉,美好也罢,残酷也罢,无耻也罢,一辈子也就那么空前绝后的一次,以后,再不会有了。她在这个夜晚的感觉很简单,那就是,她像是初尝禁脔一样,心头兜起了一种近乎肉感的喜悦。她报复了旅美作家,报复了方山中学的老师们,报复了这十年时间里的她自己。所有的这些人包括她自己,她都该报复,她积攒了十年,是她揭竿而起的时候了。
   就这样,三十岁的时候,她公开和余有生在方山中学的单身宿舍里同居。当她像个旁观者一样看着余有生从她单身宿舍里出出入入的时候,她忽然想到了一个词,奸淫。而这个词就是向着她直直戳过来的。她把两只手交叉抱在胸前,站在窗前冷笑,那又怎么样,左不过也就这样了。她惧怕的并不是这个词本身,而是在这段时间里,她在这种奸淫与偷情中再一次发现了生活本身的平淡无奇和庸常本质。谈完诗歌就不吃饭不睡觉不上厕所了吗?早知道本质上不过如此,她又何必用十年时间绕了一个大弯?当初早早嫁个平庸的男人,十年后也大不了就是现在这种平淡无奇了。她越发觉得自己这十年时间里真是亏了。
   她后悔这十年时间里不该为一个男人白白守着,就像一个犯人后悔当初不该犯罪一样。于是,她由不得开始欣赏眼前的奸淫,即使眼前的男人并不是多么令她中意的男人。可是,他毕竟帮着她从这牢狱般的十年里跳出来了,她看着这十年彻底离开她了,永远不再回来,她看着它的离去,就像亲眼看着一个仇人咽气一样过瘾。
   可是一切的感觉都不过像烟花一样短暂,都不过在转瞬之间就无迹可寻,面目全非,很快变质。很快,她再次厌倦了这种状态,她已经三十岁了,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就这样无偿给一个男人做知音加情妇?然后再过几年呢?他去找更年轻的女人去谈论诗歌和爱情,而她将在这破窑洞里孤独终老?其实,她早已经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注定有些人是要孤独地生再孤独地死去的,可是可是,她并不愿意成为这些人中间的一个。她本能地想逃开,只是一种本能。
   有了这种心思之后她便再次认真审视着余有生,像解剖人体一样仔仔细细审视着他。她对他并没有那种惊心动魄的爱,可是,现在她已经不需要这些了。那些东西他妈的一辈子一次就够了。他毕竟也是个没结婚的男人,难道他就不想有个家?再说了,别人怎么怎么嘲笑她,余有生还不是风雨无阻地每周来看她?他毕竟也是个诗人,无论什么时候只有同类才更珍惜同类吧,永远只有同类项才能被合并,才能水乳交融甚至血脉相连吧,就算整个世界都不理解你,只要有一个人知道你是怎么回事,这也够了吧。他们在一起也一年时间了,别的不敢说,惺惺相惜这一点她相信他们还是有的。他倒没有什么钱,但是毕竟有份稳定的工作,在一起生活的话,日子总还是能过下去的。现在她也不要别的了,就想要个日子。
   于是,她向余有生提出要结婚。余有生没说结也没说不结,只说再处段时间看看。他都说这样的话了,她还能说什么,总不能用鞭子赶着他催着他结婚,好像自己已经十万火急地搁不住了一样,多放一天都会变质。她有些后悔先开口,怎么能这样赤裸裸的着急呢,被他看轻了。
   又过了一阵子,余有生忽然兴奋地跑来找她,原来他的一首诗在全国的诗歌比赛中得了一等奖。他跪在她面前泪流满面地说,他这首诗的灵感全部是她给予他的,没有她就没有他这首诗的出生。她呆呆坐着,惊恐地看着他哭,他的诗得奖并没有在她心里掀起多么巨大的喜悦,同行永远相轻,她压根没觉得他的诗写得有多好。真正让她触动和惊悚的是他的眼泪,又一个男人在她面前哭得一塌糊涂。她在一个瞬间里便想起了十年前的那个男人,他当时也是哭成这样。第一个男人在她面前流泪的时候,她是感动,第二个男人在她面前流泪的时候,她害怕了。她突然怪异地笑了,男人流个泪怎么这么容易,似乎是因为流个泪太容易了,没有成本,又不用花钱,所以就随意使用,不加节制?
   她看着满脸是泪的余有生,忽然觉得隐隐不安,似乎仅仅是凭着十年前的经验,她便觉得这眼泪其实是一种危险的征兆。她定了定心神,趁机又提出了要结婚的话。余有生正在兴头上,胆汁分泌正旺盛,什么都答应,两个人甚至开始商量着什么时候去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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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小说写了一个山区中学女教师的血泪情史,作者在描述的时候,情感的宣泄以及心理的刻画非常细腻,将主人公的形象淋漓尽致的进行着细致的剖析。一个曾经阳关灿烂,热爱文学的女孩,因为懵懂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一个旅美诗人。一夜的刻骨铭心,换来的是十年无望的等待。由此,被同事耻笑。紧接着,一位仰慕者追随而来,他就是县文化馆的余有生。而这个男人,也只是在她的面前昙花一现。第三个男人是她的学生,他们的爱是那样的打动人心。在蔡成钢的面前,她扮演着众多的角色:老师、母亲、妻子、女儿。但最后,梦还是碎了,当她举着磨得发亮的斧头,向董萍砍去的时候,都不知道这是生命的完美释放,还是生活已经把她打磨成了一个魔鬼?不过,李林燕的角色塑造,还是比较成功的,就像作者在文中提到的,她,是一个时代的产物,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她的感情是真挚的,浓烈的。她刚强,她对学生关心,对工作热忱,但同时,她又是柔弱的,普通的,一个像大多数人渴望着平凡的爱,和美的家的一个普通的女人。小说语言精美细致,情节起伏跌宕,感动人心。结尾让人震惊的同时,但和李林燕的遭遇以及她性格的长期压抑所造成的人格上的裂变来说,又是如此的顺理成章,并且,点明了题目。欣赏,倾情推荐。——编辑:哪里天涯【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3051623】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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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哪里天涯        2013-05-15 15:21:00
  问好作者,感谢投稿江南社团,祝创作愉快!
哪里天涯
2 楼        文友:哪里天涯        2013-05-15 15:22:22
  期待更多佳作,让江南因你而更加精彩!
哪里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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