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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江南】他人的手(小说)


作者:陈集益 秀才,1572.06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347发表时间:2013-05-27 13:05:36


   我不停地搓着手,笑着,眼睛盯在自己的裤脚上。因为此时美芬姐夫正坐在我的对面,叫我“小孙”。我感到我的手是多余的,脚也是多余的,头也是多余的,只有中间那一截坐在那儿,显出与他一样的不动声色来。
   这时,一个好看的小保姆给我上了茶水,并关照我:“先生,喝茶。”
   姐夫也说:“别客气,喝水。”
   恭敬不如从命,我于是把嘴噘起来,向茶杯伸去。如果有谁问我这世界上有没有沸点高达1000C?的水,我会告诉你说:有的。你问我何以见得。我会说,那一天我在美芬的姐夫家,喝到的就是沸点如此之高的水。这水烫掉了我的唇,差一点把我的舌头也烫焦。
   但我必须忍着。
   也就是说,该死的茶水早已把我最后一点镇定抹杀,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甚至可以说,我全身湿透,语无伦次,大概把事情的原委全说出来了。我只记得,他突然发怒了,站起来,冲我咆哮:
   “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如果她有个三长两短,我拿你是问!”
   美芬的姐姐倒没说什么,但在我的后脚刚迈出那金碧辉煌的一瞬,我听见她对她丈夫说:“唉,美芬当年怎么会嫁给这样的人!”
   说实话,她当时还不如用刀把我捅捅死算了。
   当我心灰意冷地折回家去。折回去的时候,我要绕过一条江。于是,我可怕地想到了妻子留给我的那句话:“我再也不想回到这个家,你这个阴险狡诈的人身边来了。”
   她是不是有些想不开,要寻短见?
   这个想法确实要了我的命,一想到美芬如果真的跳进河中,让河水把自己闷死,那么我的结局也只能是:跳进河中,让河水把自己闷死。一想到这个,我的心一阵痉挛。倒不是我这人怕死,我只是觉得我这么年轻就死死掉可惜。要知道,学生离不开我,学校离不开我,那么,我的妖妖就离得开我?可怜的孩子,没爹没娘的孩子,还有乡下那一大帮穷亲戚……
   我就像一个丢了脑袋的人一样在江边东奔西窜。我首先向周围人打听是不是有人在这儿投了江。有一个婀娜的姑娘大概在等情人约会,听了我的话,骂了我一句“神经病”。不过,大多数同志还是比较友好的,他们都很感兴趣的样子,仿佛要跟我一起去瞧个究竟。
   最后,我终于看见一个远远站在江边发愣的人。那一刻,我的心简直跳到了嗓子眼,我拼命地跑呀,跑呀……
   我没想到那是一个女疯子,面对气喘吁吁的我,她说:“嘻嘻嘻,你像一匹马……”
   6
   回来已经深夜,当我把钥匙捅进锁孔,转动它的时候,我的鼻子里也好像捅进了一根硬物,并且也跟着在孔眼里乱转:妻子不在单位,不在娘家,不在姐姐家,也不在江里,更没有送医院抢救……那么,可怜的人,我要上哪儿去弄一个史美芬出来?
   门开时,我的眼泪掉了下来,倒不是因为悲伤,而是因为高兴:因为屋里亮着灯,正如我意料的,我的好老婆,我的小亲亲,她在屋子里,她肯定在屋子里……可我再次怔住了,只想扭头逃跑:因为在我的前面,离我不到三米的地方,站着我的岳丈大人,岳母大人,站着我的那个孽种。六只眼睛射出的凶光,就差揭了我一层皮。
   “美芬呢?”岳母问。
   “她还还……没没回来吧?我也也……没……没找到她。”
   我的嘴巴含糊不清的时候,脑子转得倒挺快——那都是被迫的——此时,我快速地算计着该怎样应付他们,或者跟书面语说的:拯救自己。却没想到我的儿子斜刺里冲出,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推了我一下,我一个趔趄,摔在地上。
   “还我妈妈,还我妈妈!”儿子嚎啕大哭。
   岳母大人站在我的跟前。因为躺在地上的缘故,感觉她像一座塔。她责问我:“国安,你自己说,我们一家人哪里做了对不起你的事,什么时候亏待过你?要知道,当年你在山旮旯做‘代课老师’,是谁帮你调进城,还给了你房子?这些我都不说了,我只问你一句话,我家美芬她到底犯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以致被你打得鼻青脸肿、逐出家门?”
   “妈,我真的、真的没打她,也没骂她,但她生气了,她……”
   “啊呸!你以为你干了些什么我一点不知道?告诉你!龟孙子,妖妖都跟我们说了!你那点花花肠子,我看得清清楚楚!现在你有地位了,有荣誉了,心猿意马要做陈世美啦?你现在就撒泡尿照照你自己!还不够本儿!当初我们以为农村孩子老实厚道,却没想到把我家美芬推进了火坑,美芬,爹娘对不起你呀……”
   “孩她娘,莫哭,现在要他交出美芬来要紧。”
   岳父刚开口,就看见了岳母大人对他的睇视,马上就不敢吭声了。或者说,岳父本不该乱插话,回去之后可有苦头吃了。
   就这么着,岳母大人又是骂又是责问又是恫吓,弄得我痛哭流涕后悔不迭,打自己嘴巴揪自己头发,保证下次不敢了……但在关键时刻,还是我的岳丈大人勇敢,他再次打断了丈母娘的话,说道:“问题是美芬至今下落不明!孩她娘!”
   岳丈大人的一句提醒,终于让大伙明白我们今天为何如此失魂落魄。于是,我暂时忘却了眼前的处境。毕竟,被岳父岳母痛骂事小,美芬的生命安危事大……显然,他们跟我想的一样。在临走时,岳母慢腾腾地对我说,就跟胃气痛似的:“你听着,要是三天内没有美芬的音讯,交不出我家美芬来,那就在监狱见!你这头披着人皮的狼!你会后悔的!”
   然后,她说:“我们走。”
   他们三个鱼贯而出,可是我跟着去关门的时候,儿子突然调转头,恶狠狠地哭骂道:“要是妈妈真死了,我就杀了你!剁了你!你这个坏蛋!……”
   儿子这一声突如其来的叫骂着实让我吓破了胆,我感到浑身一哆嗦,像有一根高压电线掉在我的头上……
   7
   一早就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在无法推脱中,我只好匆匆忙忙赶往学校上课。
   第一堂课,我带领学生回顾了前些天上完的第三单元“社会生活规范”。因为做过备课,说起这规范那公德来,倒也轻车熟路。在第二堂课,也就是第四单元“品德情操规范”,可把我害惨了。万般无奈,我只好硬着头皮照书本死读:
   中学第一年的学习生活快要结束了,《思想品德》作为一门课程的教学也即将结束。在这一年中,同学们一定都有程度不同的进步,开始懂得了要做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好公民,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应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
   有一点是明白不过的:那堂课的确糟透了,在我的教学生涯里,简直像一篇名著里出现了一章不可原谅的败笔。固然,仓促、没备课是主要原因,更主要的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念着书本上一行接一行的字,脑海中老是晃动着梦中那双强有力的手。在它的面前,我感到莫名的恐惧,以至于一名学生举手说:
   “老师,你念错了,你念到另一行上去了。”
   下午,我请了假,在去美芬上班的单位——也就是某银行——的路上,我的内心还在为这事感到羞愧。
   美芬单位里的人也正满世界地找她,看见了我,又交代我:“明天如果还不来上班,我们有权解聘她。”
   听他的口气,好像是我犯了他们严厉的纪律似的,但我必须笑着说:“是,是。”毕竟,这是一个效益好得连自来水龙头里也流金的单位啊。
   没错,我是在走出美芬上班的那座银行大楼时,突然想到了那头该死的“野猪”的。我突然想到了他:一个腰缠万贯的宾馆老板,睡女人好比穿裤衩的色狼……总之,他是一个恶棍,在我的理念里打入另册的人。
   当然,要不是有过那么一段时间,他勾引过我家美芬,我们也算是有过许多年交情的朋友。记得那时,他刚来城里创业,两裤角上还沾满猪粪(他是靠养猪起家的),他来找我,跟我说:“国安,我们是老乡,也是朋友,你在城里呆的时间长,以后还请多帮忙……”
   我一个穷教书的,能帮什么?但我古道热肠,在他最困难的时候,说服了妻子,给了他几次数目较大的贷款。后来,正如满大街说的,他发了。他成了小城赫赫有名的富人。但我们的交情却中断了。倒不是因为他忘恩负义疏远了我,而是他来得太勤了,以至于有一天——说起这,我就抬不起头来——美芬暗暗爱上了他。他们在我的面前眉来眼去的,羞得我有过数次上吊自杀的想法,因为绿帽子毕竟不是用来保暖的。
   当然,直到今天,我依然没能抓到他们的把柄。这是我的心病。或者如一首流行歌曲中唱的:这是我心口永远、永远的痛。
   我走过茫茫大半个县城,在他开设的“馨通宾馆”找到了他。他就像被开水烫了似的,拉着我的手:“哎呀,哎呀,国安,老朋友,是什么风把您老人家吹来了?哎呀,哎呀……坐,坐。”
   我站着对他说:“野猪,美芬两天没回家了,我找遍了她可能去的地方,连江边、医院都找了,我都没找到她。”
   他坐在一把可以转来转去的皮椅里,对我说:“国安,别担心,有小弟在,我派几个人三天内搞定,你先回去吧。”
   我接着说:“野猪,你听着——我唯一没有找的,也是她唯一可能呆着的,就是你这儿,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俩的私情!美芬以前就经常来你这儿!”
   我一说出这句话,我就后悔了,这说明我是一个多么没有经验、书呆气十足的人:我完全可以披一身雨衣,在黑夜来临之后,在宾馆外守株待兔;或者扮一个送信的,送牛奶的,扮什么都行:捉奸成双。
   这时候,这位十年前的猪倌,接受过我帮助的人,我从前的朋友,现在的县人大代表,他揪住了我的衣领,然后给了我一个忠告,赏了我两个巴掌,又叫了三个保安,以他们特有的热情款待:把我架空,送我出门,摔在地上。
   8
   我的美芬一定是在某一个地方,舒舒服服地呆着……黑夜,我踏着悲伤回家,在路上,我越来越相信美芬没死,她只是在报复、惩罚我。可是,我究竟犯下了什么错?……
   记得那时候,我还很年轻,在一次由县政府组织的歌咏比赛中,我带领班里的学生参加少儿组的比赛。我仍记得我教他们唱的是一首名叫《唱支山歌给党听》的歌。他们唱得很好,得了三等奖。在那次歌咏比赛中,我和美芬认识了。
   那时候,美芬也是一名小学教师,她带领学生参赛的歌曲是《我们荡起双浆》。她穿着一身当时非常流行的运动衣运动裤(裤缝上有几条杠杠的那种),就跟一名刚从排球场上归来的排球女将似的。她班里的学生拿了那次比赛的最高奖。我仍记得她上台领奖时那兴奋而且娇媚的模样。
   在后来那些美好的日子里,我们鸿雁传书,每一个假日,她从城里风尘仆仆地赶往我教书的乡村小学。我们徜徉在学校后面那条诗意盎然的小河畔,幸福地手挽着手,我们畅谈人生,抒发理想……
   后来,我们结了婚,还有了孩子。我永远也忘不了我们结婚时,写在父母脸上的骄傲以及乡亲们脸上的羡慕表情。他们说:“国安有出息啊,娶了这么漂亮的城里姑娘!”到了第二年,乡亲们又说:“国安有出息啊,有了老婆,生了孩子,转了正,买了房子,做城里人去了。”父母脸上的骄傲持续了许多年。
   那确实是一些幸福、欢快的日子,我生活在蜜中,我不但拥有一个让人羡慕的三口之家,还有一群让人羡慕的亲戚。而现在,我躺在黑暗之中,我与世界隔着厚厚的一层棉被,世界盘踞在棉被外面,我蜷缩在棉被的里面。我感到身心疲惫,心灰意懒。但我睡不着,我又想到了那个梦。
   半夜里,我两次起床,假装今天就是那个晚上:一上床,我发现自己总是习惯性地侧睡,同样出于习惯,我的两手不由自主地伸到两腿根,夹住。要说我的两手会掐住自己的生殖器,那倒是非常可信的。可问题出在这儿:那天我是四仰八叉着睡的。那么,四仰八叉着睡是不是就有可能用手自己掐自己?
   于是我再次起床,假装今天就是那个晚上:我四仰八叉着,然后试了试自己掐自己,于是很快就明白了:那一双企图掐死我的手绝不是我自己的!因为自己的手总是在掐到喉咙难受,也就是说,远远没有达到有窒息感之前,已经无力地松开。在那样的呼吸困难中,妻子说“是我掰开了你自己掐住自己的手”,这是怎么都说不过去的。难道,掐我的人除了美芬之外,真有“他人”存在?……
   想到这儿,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9
   总之,那是一段倒霉的日子。当天空在不知不觉中微亮,或者按照书本上说的:当黎明的曙光照耀大地,善良的人们从甜美的睡梦中醒来,我的厄运却刚刚开始。那是我去学校的路上:我被包围了……
   他们是五个人,有两个高个子,有两个矮个子,让我感到吃惊的是还有一个女同志。说句不中听的话,她像一只木桶,做模特不行,做警察这行当倒是挺般配的。我真想对他们说,我跟你们无怨无仇,你们为什么要抓我?可话到嘴边,我的情绪突然变得难以控制,我挥舞着拳头,像愤怒的狮子冲了过去……
   随着我这一冲,我看见他们同时跳了一下,接着,我听到我的脑壳上“嘣”的一声响。原来,是一根警棍打在了我的头上。我记得第一根落下来的时候,我仍能站稳,第二根落下来的时候,我向后趔趄了一下,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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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现实的压抑,让主人翁几乎进入了一种臆想。于是乎,身边的一切都不那么自然。小说描述的情节,几乎就像一个人在梦游。一连串的事件,涉及了方方面面,很深入的表现出一个人内心的彷徨。生活节奏的加快,有些人还固守着就有的节拍,于是就有了格格不入的感觉。如果这种感觉找不到出口,或是找错了出口,后果么,就如主人翁一样。一个荒唐、却不乏真实可能的故事,反应了现实世界的某一种缺失;某种意义上,一个精神层面的心理活动,却反应在外在行为上,让人有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用诙谐来反衬一种莫须有的沉重,产生了很鲜明的艺术效果;略带调侃的语言,对塑造人物形象,也是本文的特色。推荐阅读!编辑:紫墨青函【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3052817】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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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紫墨青函        2013-05-27 13:28:56
  问好作者,欢迎赐稿江南,祝创作愉快,佳作频频!
天地繁复,大道至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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