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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能为“两违”户埋单


作者:张贤春 举人,3401.3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836发表时间:2009-03-05 12:08:57

2009年1月10日,德江对县城违法建房户进行强制拆除,当日拆除16户,这是前所未有的,据悉,还将拆除第二批、第三批……。尽管笔者对拆除户时间、精力的浪费,财物、经济的损失深表同情,对可能带来的问题和矛盾,深表忧虑,但仍支持县委、县政府对“违法买卖土地、违法建设房屋”的“两违”整治行动。
   2004年,本人在《我们县城比香港》一文中,表明了以下观点:反对政府以几近于赠送的价格出让土地,反对低标准规划、随便修改规划,更反对领导大脑发热随意建设、甚至为一已之私违反规划建设。“如果我们也有节制地高价出售土地,严格执行规划,谁还敢(愿)搭建那些横七竖八的‘狗屎堆’、‘火柴盒’?请看近年在主街道购买‘贵地’的人家或开发商,有谁修建了不及地价的矮房子?”相反的行为,让我们有了“傻(ha)——大”的县城,而非“好——大”的县城。
   应该说,县领导也看出了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5年前就已决定停止审批宅基地。当有令不行成为事实时,县里还收缴了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的公章。但是,进入我们眼帘的私人建筑,依然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实事求是说,除了依然存在私下买卖土地建房,形成“先斩后奏”的现象外,那些“背靠”单位成立的开发公司也是“功不可没”的。私人买卖土地非法,但公司征收后再卖给私人,私人以此建房,就可顺利办到相关手续。一些人并以此“圈地”倒卖,或建房后倒卖而暴富。
   县里针对这一现象,开始引进房地产开发公司,修建商品房出售。尽管本人对那些与效果图相去甚远的“紧凑型”商品房不满意,但比起无序的私房来,还是要顺眼得多了。在此同时,县政府于2007年3月25日发布通告并成立临时机构,整治和规范城市建设。核心是,不再允许无资质或超资质等级的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对证件不全但符合规划的私人建筑,补办手续后可以继续施工,或办理房产证;对违反规划建设的进行强制拆除。到5月21日,查处违法违规建筑538处,停建792处,整改1043处。这些数据表明,此前人们感觉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不是空穴来风。
   政府的通告已经明确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全面停止一切违法违规建筑。”
   本人感到,政府的“仁慈”之举,不可能再持续下去。2007年冬,一位朋友对我说,他买了300多平方米土地,想转让出去后,为孩子在外地购房交首付,但买方出价不理想。我劝他,即使每平方比市价少几十百来元,也尽快出手为上。2008年秋,他打电话给我,说他转手赚了数万元。此时,全县“两违”工作已进入清理阶段。听完他的感谢,我高兴不起来,这叫“救”一家“打”一家。
   也在2007年冬,妻嫂欲为在外打工之女在城南片区玉溪河边买一块田,用作宅基地。我明确告诉她不能买。一是办不到手续;二是征用时补偿依然是对方的名字,难保不扯皮;三是那里已经列入规划开发,属于违法又违规,肯定会被强制拆除;四是现在的玉溪河河道规划太窄,将来肯定会加宽,即使建房不拆除,到时征收的钱肯定不会按合法建筑补偿。县里拆除第一批违法建筑的第三天,妻嫂告诉我,“幸好听你的了,不是就闯鬼了。”
   但是,不少人对政府的通告,甚至亲友的劝告却是置若罔闻。本人和单位两位同事,先后劝阻亲友不要非法购买土地,就以失败告终,对方冷言冷语中,还透露出有挡他们财路之嫌。但日前,他们对我们所说的话大同小异——该听你们的。从“两违”办清理结果看,这样的人占了大多数。
   于是,在2007年整治和规范城市建设之后的一年时间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户迅速反弹。2008年7月组建的县“两违”整治办公室,至9月1日,就清理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户370户,其中:在自家承包地建房35户,赠送土地建房2户,买卖土地建房308户,少批多占25户;正在下基础49户,主体修建98户,已建好主体102户,临时简易棚45户。
   应该说“两违”办做了不少工作。宣传中,印制、张贴了县政府公告,县电视台滚动播放了通告,宣传车流动宣传了通告。同时采取现场勘测、询问了解、查验手续等方式,进行摸底清理排查,对正在进行顶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勒令其停工,并作好了停工标志,由执法大队下达了停建通知书。截止9月20日,整治组共没收违法在建户施工工具134件、电线3圈,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分别对18户依法断水、断电,有59户在建户被制止。
   但是,建房户不相信曾经多次宣传过的“严厉处罚”,此前部门的罚款行为,也起到了误导建设户的作用。2007年的清理是如此,2008年4至6月,相关部门开具的27户罚款罚没收据,同样有此功效。个别国家干部,自恃“混得开”,或者有“后台”,对清理整治组的劝阻警告充耳不闻,其“示范”作用也不可低估。一些部门的个别职工,不作为甚至乱作为,也有一定的责任,至少要负道义上的责任。从拆除现场一位建房户的骂声中,已可见一斑。平常我们也听到,个别干部在工作检查中,只要对方给了好处,或者到家里“找”过他,在检查时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于是,部分建设户与整治组打游击战,白天停建,晚上偷建、抢建,目的想以“生米煮成熟饭”,到时补办手续就是了,大不了加点罚款,像生小孩一样,生下来了你还能把他整死!何况还有那么多“穿皮鞋”的“风雨同舟”。因此,就是在整治期间,“两违”户依然有增无减。
   不管是干部职工,还是城乡居民,大家应该明白,一个城镇甚至乡村的建设,不可能长期无序下去,阵痛迟早要发生。当密密麻麻横七竖八的建筑无序堆砌时,垃圾车进不去,污水出不来,采风通光不畅,一座臭城、死城必将出现;当违规的“合法”房屋越来越多时,国家和个人,为重建美丽、品质之城,都将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为了减少阵痛,笔者希望,相关部门少一些工作“失误”,少一些见利就上见问题就让的作风,特别是执法部门的“个别人”,不要为了蝇头微利,对违法户说那些“大家修你就修”、“到时大不了罚点款”之类的浑话。对在萌芽之初的卖地、买地、建设,都要坚定地说“不”;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在采取诸如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形式解决无房户居住问题的同时,对“两违”整治要坚定不移地长期支持,只有这样,才可能减少新增“两违”户,从而减少后来者的损失,才能使我们的内心得到平安。
   笔者更要告诫那些跃跃欲试,争取进入“两违”户名单的人,不要铤而走险,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当你萌生这一念头时,最好先去问问那些已经享受“两违”户待遇的人们,坐在火药桶上是什么滋味,分析分析自己有多大“能耐”。当然,如果你有能够改变书记、县长意见的“后台”和“关系”,不妨也尝尝这种滋味,看看最终谁能为自己的损失埋单——是卖地的还是介绍者?是“默许”的单位还是“同意”的个人?到时肯定会让自己头大如蜂螫。
   2009.1.12钟应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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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最近十年的城镇建设速度快得惊人,城市的街道与建筑的规划也越来越合理漂亮。正如这篇文章讲述的情况,“两违”给当事人及政府的压力大,同时对当事的人的经济财产造成的损失也是相当大的。土地的炒作,以很低价的价格从农民手里征得土地,盲目的开发,土地流失了,失去土地的农民如果没有较强的生存能力,以后的日子更难过。政府的法制宣传很重要,尽量让老百姓知法,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跟经济损失。【编辑:邬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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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邬海波        2009-03-05 12:57:23
  最近十年的城镇建设速度快得惊人,城市的街道与建筑的规划也越来越合理漂亮。正如这篇文章讲述的情况,“两违”给当事人及政府的压力大,同时对当事的人的经济财产造成的损失也是相当大的。土地的炒作,以很低价的价格从农民手里征得土地,盲目的开发,土地流失了,失去土地的农民如果没有较强的生存能力,以后的日子更难过。政府的法制宣传很重要,尽量让老百姓知法,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跟经济损失。【编辑:邬海波】
以真情打动读者,用灵魂感知世界。
2 楼        文友:鲁芒        2009-03-06 11:56:01
  很现实的问题,我们这里也有。
小说作者,也喜欢诗歌和散文。长篇小说《风雨流年》曾获得方正科技杯网络文学大赛月度冠军。主张有感而发,不平则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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