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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海阔】流泪的红蜡烛(小说)


作者:张瑞良 布衣,492.92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18534发表时间:2013-08-05 18:08:50

仲秋的一个早晨,一阵急促的电话声把我从梦中吵醒。
   电话是我下乡时所在的生产队队长打来的,他说儿子阳历十月一日结婚,到时要我去喝他儿子的喜酒。我爽快地答应下来。
   说起小队长这个人,是我在插队时的赤膊小弟兄,要不是他我可能熬不过这六年脸朝泥土背朝天那种苦日子,他把我当成亲兄弟,无微不至地关照我,我也视他为不是亲人的亲人。所以我们俩可谓情深谊长。虽然相隔很远但相互间有礼尚往来,他儿子结婚我肯定得去。
   我是恢复高考后考取了大学才回的城,屈指算来足足有十年时间了。
   国庆节那天,我特意起了个早,吃过早饭,赶了二十多分钟的路,匆匆搭上了一班通往双山公社的公共汽车,踏上了漫长的旅程。
   双山公社是我插队的地方。离我所住的县城有100多公里,是县里区域最小,位置最偏僻,经济最贫困的一个公社。坐公共汽车起码要三个小时左右。说是双山也就两座坟墩似的小山而已,其实并没有什么山。由于地处三县交界,便成为一个猫多不管事的真空地带,要路无路,要桥没桥,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是个狗不拉尿,鸟不息脚的穷地方。
   汽车出了城,在高低不平的砂石路上吃力地爬着,屁股后面卷起一片尘土,灰蒙蒙的遮住了半个天。乡下的道路依然破旧,路面坑坑洼洼,与十年前相比似乎没有多大的差别。砂石路两边是绿里泛黄的稻田洋,正值稻子抽穗扬花期,那夏天禾苗的深绿已变成秋天稻子的浅黄,淡黄色之中点缀着碎银般的白点,那是稻花盛开特有的景色,只有在农村经历过面朝泥土背朝天的人才能体会到这种景色的美丽与珍贵。晨曦落在沾满露水的稻叶上,闪着斑驳奇离的光泽,稻子吮吸着晨露沐浴着阳光微笑着点着头,像是欢迎我故地重游。一阵阵久违的泥土的芬芳和稻花的清香透过玻璃窗钻入鼻孔,让人心旷神怡,神清气爽。
   路边土岗上是一块块桑树地,密密麻麻长满了绿油油的桑树,桑树主杆像人工修剪过的一律低矮,主杆的拳头上抽出细长的枝条拼命向天空伸,枝条上结满了桑叶,桑叶绿得发亮,一层叠着一层,一层比一层鲜嫩,蒲扇般大小的桑叶,张开来,把太阳的光线挡在了自己的头顶,整个桑园暗沉沉的密不透风,瞅不见一丝阳光,阴森森的吓人。
   汽车在深绿与淡黄色中穿行,如一叶小舟穿梭在碧波汹涌的海面上,时而被抛在风口浪尖上颠簸,时而沉入湍急的漩涡里挣扎,时而又劈波斩浪,急速向前,时而却像只甲壳虫似的慢慢爬行。两边那些树、行人和狗纷纷地向后退去,路边那些沾满灰尘的稻子也慢吞吞地向后隐去,唯有远处那些连成一片的稻穗和桑园始终呈现在眼前,久久不愿离去。
   十六年前的今天,我们七个刚从学校毕业的男女青年,响应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号召,上山下乡,奔赴农村这个广阔天,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汽车奔波了近三个小时,终算到达公社驻地。一场简单的欢迎仪式后,我们被大队干部领回到各自的大队部。
   红旗大队规模很小,只有七个生产队,五六百号人。大队书记姓王,高个子,四十出头,瘦瘦的,长长的,站在那里像一根细长的竹竿。他对着七个小队长哇啦哇啦喊了一通,内容无非是要照顾好我们这些“新农民”,完了,又关照各个队长把我们带回到各自的小队里。于是我们便分散开来,我被安排在红心一队。小队里早已为我建造好了一通间的新瓦房,大约十五个平方米,浇了水泥地平,中间隔了一垛墙,里面是卧室,外面是厨房。墙面刷得雪雪白,我有点兴奋,终于有了自己的一片小天地。
   红心一队的队长叫鲁国庆,三十岁左右。矮子。扁头。大概是婴儿时没人抱,所以把头给睡扁了,后脑勺平塌塌的,像刀削一般,别人都叫他扁头国庆。他人本来小,左耳上又穿了个小耳环,小时同辈讥笑他,喊他扁头小姑娘。开始他感到没面子,伤了他的男子汉自尊心,哭闹着死活要摘掉,他娘说,这耳环是个平安符,摘不得。僵持了一阵子,时间一长,见怪不怪了,他也不再哭闹,所以耳环一直穿着。直到我离开那年他还没有摘下来。
   放下行李,已是吃饭光景。队长拉起我就朝门外走,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今天中午和晚上嘛就到我家去搓两顿,没什么好吃菜,明天你就要自己烧饭吃了,不过有尴尬的时候随时可以到我家来吃。”队长一边走一边热情地关照我。后来才知道那天小队长为了招待我特意起了个大早,到集镇上斩了一斤猪肉,杀了一只家养的芦花鸡,炒了四五个菜,像招待贵客似的招待我。着实让我感动了好一阵子,我们俩的友谊从此像搓麻绳一样牢牢地绞在了一起。
   汽车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已是中午十点钟光景,离队长家还有半个小时的路要走,下了车我便急匆匆地往队长家里赶。此时太阳也像个调皮的孩子一窜一跳地快爬到我的头顶上去。虽然是十月的天,但阳光依旧毒辣辣的灼人,没走多远,身上已冒出细汗来,把白衬衫粘乎乎地贴在背脊上,浑身难受。我想找一处阴凉歇歇脚。一抬头望见前面空中有一大块绿荫,我一眼认出这就是大队里最有名的古香樟树了,大树足有十多米高,树干粗得要两人才能抱住,树冠枝桠旁斜,曲直交错,枝条如乌贼鱼的须向四周荡开来形成一把巨大的遮阳伞。一只乌鸦哇哇地叫着,给本来神秘的地方平添了几分阴森。
   听队里的老人说原来这里有两棵古香樟树,已有一二百年的树龄,其中一棵在解放前被雷劈死。据说还有一段催人泪下的神话故事呢,这两棵树本是两位神仙的化身,他们原本是天宫中玉皇大帝的侍从和侍女。因为想往人间的美好生活,偷偷下凡,结成夫妻,两人恩恩爱爱,成双成对,逍遥自在,好不快活。玉皇大帝知道后脑羞成怒派了天兵天将前来捉拿,夫妻俩坚贞不屈,视死如归。终于激怒了雷神,雷神大发雷霆,在天上放了三天三夜的响雷,要惩罚他俩。侍从凭借高大的身躯,保护妻子,抵挡响雷,坚持了三天三夜后被雷电劈成两爿,当场毙命。丈夫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妻子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后来玉皇大帝又下发十八道圣诣,催侍女回宫,侍女宁死不肯回天宫,就是死也要守丈夫一辈子,侍女忠贞不渝的举动,感动了玉皇大帝,继而他又下了一道诏书,赫免了侍女。侍女就这样留在了人间,后来侍女生下了女儿,这就是它旁边的那棵小樟树。当时我听了这个可歌可泣的神话故事后,深深地被侍从和侍女的那种执着的爱情所折服。
   我脱了外套,在一块长条石上坐下来,刚坐下,忽然看见不远处阴森森的桑园地里不紧不慢遛出一条毛绒绒的草狗来,那狗白毛打底,几朵大小不一的黑梅花,杂乱无章地点缀在它全身的各个部位,两只耳朵耷拉着,血红的舌头从雪白锋利的牙齿中间滑落,唾沫星子不停地从狗嘴里漏出,粘粘的,一直挂到地上,如一张枫叶上不断滴下的露珠。它一边用呆板又迟钝的目光看着我,一边翘起右脚在路边的一棵桑树上撒了泡尿,然后嗅了嗅,再回头望了一下身后的桑园地,尾巴摇得连头都晃动起来。
   我似乎觉得这狗在哪里见过,可一时又记不起来。
   这时从桑园地的阴森处传来桑叶响动的沙沙声,随着声响,一捆长长的桑条叶从桑园地里颠三倒四地钻出来。桑条叶下面伸出两条肥大的裤腿,像两支绿色的毛竹筒顶着那捆桑叶在走。桑园地边上是个斜坡,那捆绿色顺着斜坡东倒西歪地绕了一个“S”形后,像一辆过山车疯疯颠颠地冲到平坦的机耕路上,看上去踉踉跄跄的几乎要跌倒,但没倒,一个急刹之后,又缓缓地向前移动,大概是那捆桑条叶太重了,那人的腰弯得像张弓,桑条叶几乎贴着地面走。我的心和那捆桑条叶一样变得沉重起来。
   我在农村混了六年,深知剪和掮两个字的份量,更领教过桑叶上那些毛毛虫的历害。那些绿色的“镬盖头”,五颜六色的“棺材头”,还有那些红色火柴头似的小毛虫,一个比一个历害。见到这些浑身长毛的小生灵,身上就会皱起一层鸡皮疙瘩,一旦身上沾上它们的毛,皮肤就即刻红肿着浮起来,痒而痛,你挠它,它越往肉里钻,有种越挠越痒,越痒越挠的感觉。那种既痒又疼的滋味让你钻心刺骨,痛苦难忍。我此时似乎为自己脱离了那种痛苦而感到万分的庆幸。
   那捆桑叶渐渐移过来,然后在我旁边的大树边停下,又被慢慢地竖起来,靠在了大树身上。此时掮叶人的整个背影完全暴露在我的眼皮底下,那人身材瘦小,草绿色球鞋,草绿色军裤,草绿色的军装,像一名退伍的军人。那人摘下被压扁的凉帽,捏紧卷起的边,奋力地扇着。另一只手捋着粘在额角湿麓麓的刘海。当我瞅见从头上泻下来有点凌乱的长发时,才发现那人是个女的。我有点惊讶。
   她转过身,我眼里映出一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来。我瞪大了眼珠。
   她耸了耸肩,挺直了腰板。用袖子擦去脸上不断冒出的汗珠。她呼出一口长气,浑身显得异常轻松惬意。
   我终于认出了她,脸黑里透着红。鼻梁高耸像道岭。小嘴张着像条溪。如一幅原生态的浓缩了的山水画。
   “你不是梅吗?”我站起身,冲着她喊了一声。
   她先是一愣,接着便把双眼睁得田螺般大。她惊讶地瞟了我一眼。张大了嘴想说。突然,她用手捂住了嘴巴,眉头紧锁,脸一下子刹白难看起来。并拼命地把目光从我脸上挪开,然后死死地盯着那棵古香樟树,眼睛里充满了委曲与怨恨。我与她犹如一对前世怨家在今世相遇了。
   “红梅,我是白雪。”我补充着大声解释。
   红梅是我插队时认识的一位地道的农村姑娘。和我同一个大队,她是大队里唯一初中毕业的女孩子。家住东风队,也就是大队王书记所在的生产队。离我住的生产队只有四五里路。插队后的第二个冬天,大队里要重新组建一支文艺宣传队,我这个高中生自然被选中,红梅在大队里也算是个有文化的人,和我一样也进入大队文艺宣传队。那个时候白天要参加生产队里的劳动,排练只能在晚上进行。没有一分报酬,虽然很辛苦,但大家劲头十足,毫无半句怨言。这样一来,我们便有更多机会见面。
   第一次见面时,她才十八岁,比我小二岁。那天她上身穿了一件紫酱色带红点的的确良对襟衫,裹着小棉袄,下身穿了一条崭新的草绿色的确良军裤,肥大的裤腿罩住了她的半双草绿色球鞋。柯香头,晓庆眼,韩英眉,小花脸。她给我的印象完全像电影里那些女英雄。大队文艺宣传队队长也是个知青,男,二十三四岁。看上去很有政治头脑,他比我早三年下乡,现在是大队团支部书记兼大队革委会委员。负责宣传这一块。他指定我和红梅两人排演一个叫《爷俩学毛选》的节目。节目内容主要是反应父女俩去大队参加学习毛泽东著作的故事,红梅扮演女儿,我自然扮演她老爸,节目中有这样的镜头和对唱。女儿手捧《毛选》,老爸肩扛凳子。
   女儿(唱):阿爸耶,快快走,学习大会开始了。
   阿爸(唱):女儿啊,知道了,快快走呀快快走啊,哎哟哟哟哟。
   女儿(唱):太阳出来照四方,雨露滋润禾苗壮。歌唱领袖毛主席,歌唱中国共产党。阿爸耶,快快走,献忠大会开始了。
   阿爸(唱):毛主席思想闪金光,照得我们心里亮。感谢领袖毛主席,感谢伟大共产党。女儿啊,知道了,快快走呀快快走啊,哎哟哟哟哟。
   刚排练时两人都感到不太好意思,她叫不出口,我听着也别扭。试了几夜效果都不理想,节目排演迟迟没有进展。
   宣传队队长闻讯后,把我们俩叫到他办公的地方,关起门来狠狠地训斥了一顿,说这个节目是经大队支部决定的,要参加公社里的文艺汇演,是个政治任务,要提高到对伟大领袖毛主席无比热爱的高度来对待,思想上要充分认识,态度上要端正负责,行动上要一丝不苟。决不允许吊儿郎当,马马虎虎。此后,我们俩认识到了任务的重要性,全身心地投入到节目中,很快进入了角色。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都配合得非常默契,将人物表演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节目在公社汇演中得了个第一名。后来在全公社巡回演出,有一次还到了县里表现了呢。为此,宣传队长当年被评为公社宣传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他大为满意。还说服王书记奖给我们每人一只搪瓷脸盆,二条毛巾。面盆上写着“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留念”等字样。我们俩兴奋得有点夸张,她抱了我,我吻了她。事后我有点后悔自己太冲动了。她似乎很不以为然,对我说,她不信菩萨,只相信命运。她说一个人生下来命运就已安排好,没有人能够改变得了,这叫听天由命。我没有把她的话当回事。
   接着我俩又开始排演新节目《白毛女》。这人非草木,一回生,二回熟,三回便是割不断的情了。那年除了大白天外,我们俩差不多有半年的时间泡在一起,彼此混得很不错。俩人相互关心,相互帮助,亲如兄妹。
   一天晚上,当我们俩排练完节目已是子夜。正准备回家时,天上电闪雷鸣,狂风肆虐,大雨如泼如倒,屋顶噼呖啪拉的响。红梅看着闪电听着雷鸣似乎害怕到了极点,她渐渐地靠近我,突然,一道闪电如蛇舌般穿过窗户向屋里舔来,还没等那可怕的蛇舌缩回,紧接着一声撕心裂肺的巨响在我们的头顶炸开。整个天仿佛要塌下来似的恐怖。红梅像一只受惊的小绵羊惊慌失措地迈开双腿张开双臂朝我猛扑过来,死死地抱住我不放。她起伏的酥软的胸脯紧紧地贴在我坚硬的结实的胸肌上,我感觉得到她颤抖的心和涌动的血在跳着流着,还有她滚烫的体温和急促的呼吸。我一时懵掉了,如木头似的站着,一动不动。良久,她松了手,走到离我二米远的地方站定。灯光下,我看见她的脸上飞起一朵红晕。她好像做错了事的孩子,默默地傻立一边。两手交叉,紧紧裹住腹部。伴着屋外的风雨声,她的身体开始卷曲起来,像一只可怜的虾。看着她那副孤苦伶仃的样子,我脱下身上的草绿色军装,走过去给她披上。她抬头看了看我,又朝我笑笑,没有拒绝。等到雨停后,我把她送到了家。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迎接,只有她家的那条黑梅花老狗汪汪地叫着,算是一种隆重而独特的欢迎仪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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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描写插队时候的文章能带我们回到那么时代,一个特殊的年代,对于农村生活的描写和自己的感受,作者都亲身经历了,才有如此深切的感情,也许现在的年轻人,已经对那段历史陌生了,但是走过那个年代的人才懂得什么叫苦难的青春,作者包含感情,真切的笔触让人感动,非常出色的一篇情感小说,共赏【编辑:生活如夏花】【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3080617】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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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生活如夏花        2013-08-05 18:11:05
  最近经常有初学写作的朋友问我,什么样的文章才叫好文章,我说,感人,真情实意的感动自己,感动别人,欣赏瑞良的好文
喜欢写文,喜欢驾驶,喜欢在飞驰电掣中,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化为文字。日月星辰,只是陪衬,青春散场,留下的是永恒的殇。你为谁憔悴,谁为你妩媚,不过是缘来缘散缘如水,花开花落花也醉。 写作是我与这个世界的相处
2 楼        文友:生活如夏花        2013-08-06 11:15:18
  恭喜瑞良获得精品,我很少喜欢一个人的文字,你是其一,呵呵。
喜欢写文,喜欢驾驶,喜欢在飞驰电掣中,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化为文字。日月星辰,只是陪衬,青春散场,留下的是永恒的殇。你为谁憔悴,谁为你妩媚,不过是缘来缘散缘如水,花开花落花也醉。 写作是我与这个世界的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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