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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江南】路(小说)
“那三月份参演的电影会在演唱会之前上映么?”
“这个不是很清楚,要问导演才知道。”少顷,程晨琛回答完毕后,便双手合十地道谢过在座的记者们。在助理小西和保镖的护送之下离开。岂料,他却不小心踢到一张椅子,手背擦伤了,膝盖随即出现了瘀斑。尽管地面有地毯铺着,但他依然觉得脚趾顿时疼痛起来,估摸是已经发生了皮下出血的可能。小西扶着他,慢慢地走出了礼堂。
林霖说过,一定不能发生碰伤。一旦出血量多起来,随时危及生命。
“小西,带我去找林霖……”程晨琛用孱弱的语气扶着小西,小西与其中一名保镖陪他一同驱车往晨曼市脑科医院的方向去。一到医院,小西把他背在身上,大喊着:“林霖主任……”只见林霖从前方里走了过来,急忙问到:“发生何事?”把他放在一张病床上,程晨琛早已晕厥过去了,甚至有休克的情况,血压开始变低,脸色更显苍白。林霖叮嘱护士准备好O型的血浆,预备不时之需。对於林霖来说,这么多年来看着程晨琛的病情,他一直为他担忧。作为医生,他都很希望自己能够帮他一把。
林霖看着病床上躺在的程晨琛,苍白的面容明显地凸显他好看的五官,一脸的疲倦。他为阿琛做了体检之后,便叫小西走到病房门前。
“阿西,他的情况不容乐观,你们是何时举行演唱会?这段时间让他养病吧。不要再疲劳了。他累了……”
阿西终于情绪崩溃,手不断地敲打绿色的墙壁,眼眶的泪夺眶而出。对着空无一人的走廊大喊着:“这个世界真的不公平……阿琛,世界为何不让你走别的路啊?”林霖拍了拍他的肩膀,告诉他看开些,之后便离开了。
经过了一宿,也输了血,程晨琛的状态似乎比昨天送来的时候好了些许。手背里插着针头,一瓶瓶的点滴正在通过输液管输送到他的身体里。小西早就为他买来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鱼片粥替他送到面前。同天中午,徐栎也赶到了医院探望着他,也安慰他要好好养病,其余的就交给自己。程晨琛一直都感谢那些对自己不弃不离的人,他不懂表达,他知道这些都是爱。有这些爱,就算死,也都无憾。
莫素每天都搭乘巴士去上班,今天亦跟往常一样。但奇怪的是,今天巴士上的人没有往日那么多。其中有两个人拿着当日的报纸在浏览财经版的消息,议论着某只石油股票有上升的空间,另一个则哭诉最近买的都被套了。到站了,莫素下车。她知道报社旁边新开了一间馄饨面店,以前在老家的时候,奶奶经常给她做馄饨面,自从来到晨曼之后,便很少吃到如此正宗的馄饨面了。
吃着的时候,她收到了一个陌生人发来的信息,上面写着:
程晨琛再入院治疗,地点晨曼脑科病院,十楼血液科。鉴于时间尚早,回来上班的同事不多,她谎称家里有急事,需要请假一天,写好了请假条之后,她叮嘱其他同事转交老总。
再次行色匆匆地走着,这次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她戴了一顶放在背包里的鸭舌帽,戴上茶色的太阳镜,截了台的士,顺利上车之后,对司机说了目的地。车内的广播传来了一首欢快的《小步舞曲》随后,插播了一则关于台风“凤凰”即将来临的天气预报。
到达医院之后,她乘坐电梯去到十楼,到护理台询问了程晨琛在哪个病房后,便径直地走去。
小西在走廊抽着烟,似乎认出莫素,总觉得似曾相识。
“你找谁?”小西问她。
“阿琛。”她亦回答他。
“阿琛正在养病,现在什么人都不见。有什么事就留在以后再算。”说完他把烟头丢进垃圾桶里。
“你放心,我保证不泄密。”莫素摘下眼镜,小西果然没有认错人,真的是她。“你是不是莫素?”他诧异地问着她。
“是,你是陈明西?”莫素的记忆不算太好,自从搬家之后,她已经不记得很多以前的旧邻居,但她记得陈明西,虽然听说他去到了外地读书工作。
“原来是你。”
“嗯,阿西,我想进去看看阿琛。”
小西不好拒绝她,便带她到病房内,看着满身插着管子的程晨琛,莫素突然很心疼,眼前的他仿若正在承受着巨大的折磨。
“阿西,你朋友?”躺在床上的程晨琛用低微的语气问着站在床沿边上的小西。小西没有说话,只是点头,他有时候希望躺在床上的是自己,病痛令眼前的程晨琛生不欲死,眼角的泪痕干了又湿,湿了又干,如此清晰地挂在脸庞上。莫素走到程晨琛旁边,安抚着他的情绪,告诉他好好养病,她很喜欢他唱歌。程晨琛脸上露出了笑容,对於人生,他有两件事是最看重的,一是朋友,二是唱歌。
走出病房走廊,小西问着莫素:“你怎么知道他在这里?”
“我收到一个狗仔的消息所以才赶来的。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不会大肆报道,我会替你保密的。你看程晨琛现在这样样子,问谁敢打扰他?”
“你懂这样想就好。”小西叹了叹气。
“听说下个月开演唱会?是不是真的?”
“是,但是以他现在的身体状态,我很怕他支撑不了。”
莫素知道他的担忧,无论是明星或是普通人,在疾病面前,一律平等,但对於生命来说,活着就是希望,无论是否成功与失败。莫素拥抱了一下小西,便乘坐电梯离开了医院。
陌生人的信息再次传来:怎么样?程晨琛有没有在医院?
没,哪有程晨琛,你肯定看错了。我去过医院,据说早两个礼拜前已经转到外地的医院了。
莫素把这条信息发给对方,既然答应了保密,自然要做到。于是乎,她选择走路回家。看着道路两旁的商铺与小食店,她才蓦然发现,原来路并非漫长,尤其对於生命有限的时光来说,我们终究是抵不到时光的顶端。街旁的小食店总是有很多食客在吃着各种的不同的食品。刚到晨曼的时候,曾经有一段时间整个城区都掀起过大规模的拆迁行动,许多老榕树与旧城区的建筑都被拆得一干二净。道路随着狭窄而变得更为广阔,却丢失了原有的味道。
“阿素,回来了。”不知不觉已经回到了茶餐厅,桂城叔看见她,打了声招呼。她拖着疲惫的身子,坐了下来,点了一个港式鸡蛋叉烧肠粉。这天客人不算特别多,桂城叔擦干餐桌便跟莫素寒暄了几句。
“唉,又有台风来了,那些榕树肯定又被打断而阻断道路了。阿素,你来这里有没有十年了?”
“应该有,桂城叔,我认识你都不止十年啦。你这间店可能会成为百年老字号,不过始终难发展,唉。”
“我才不想成为老字号,阿素,时间长了,守住一间店很难的,我们跟你们不一样,我们老了。都不知道何时会去那条路上了。三四十年了,我在这里,最初是一间大排档,每日五点钟开门,我就去买材料弄早餐。最初,我都没有信心能走到像现在这个样子的,拆了又重新租,租金可贵了。最后,看中这里铺租便宜些,便就一直在这里了。阿素,三四十年,其实你说很长,也可以,不长也可以。熟视无睹的事情,都是靠热情去维系的。”
莫素沉默,只是低头吃着面前的那一碟肠粉,她说:“吃过那么多家店的肠粉,还是城叔的手艺好,粉压得够薄,好像虾饺皮那样透明,又滑,又不会粘牙。”
桂城叔笑了笑,对於他来说,莫素好像自己的一个侄女。只是他的侄女二十几年前移民去了荷兰。基本上很少回来。
吃完那一碟肠粉之后,莫素付了钱,就走到隔壁姨妈的海鲜档里坐了一下。她想感受时间停留的感觉,而不是一直不断向前冲的快感。
“阿素,今日不用上班?老总放你假?”老板边搬运着活鱼,边擦着额头的汗珠。
“是咧,今天放假呢。”她无意地回答他。来买海鲜的客人很多,而且临近夏季,有很多基围虾上市,大多数都很新鲜,每一只都活蹦乱跳的。莫素总觉得生活的细节对於时光路途来说,应该是要得到升华的,打从刚刚从医院看着程晨琛孱弱的样子,她觉得生命最终或是最初的道路,都应该是上天赐予自己的。
路途远,星辰远,路途近,时光慢,空间交叉,冲刷时光发黄的泥土,浮现出一缕缕可以种植于心底的温暖。
一个月如期到来,程晨琛与林霖商量好,要暂时申请出院去举办他的告别演唱会,林霖为了他的安危,只能跟着他去到现场的后台。据说,记者招待会开了没多久门票就开始售卖了,不到三天的时间就全部售罄了。所有人都期待他这次告别演出。
终于,观众们按时入场,舞台上的工作人员正在把所有的东西准备好,等待总是漫长的。当台上的灯再次打开,程晨琛整个人从天而降,一曲抒情的《我在未来等你》作为开场曲,引得全场的歌迷尖声连连。
我在未来等你,等你回眸,春暖夏凉,时光路途轮回。
我在未来爱你,时光无痕,四季轮转,道路路漫漫长。
林霖在他开演唱会之前,就叮嘱他一定不能唱快歌,更不能跳舞,这是为了考虑他的身体状况,负荷过重会引发心脏问题。程晨琛答应了他,对於自己,他不知道能够走得多远,他有时候会在想,如果人生路如此短暂,可不可以选择走一条不一样的道路,一路上依然能有繁花盛开。
演唱会到中段的时候,他进行了一次TALKING。
今天很感谢在座的各位来看我的演唱会,其实人生所谓的漫长是因为目标的缺乏。有时候我觉得,就算短暂也好,其实有爱自己的人就已经足够了。有很多人都说,阿琛,不如你转去幕后帮人写歌吧。没有那么辛苦。我不是说不想,我都很想看着自己的后辈能够快速成长,但人始终是要走的,时光往前走,你没法停留的,好的坏的都回不到最初。所以,岁月如歌,但歌唱的,不仅仅是人生路的美好与苦难,更多的,是应该是要感恩的。人生永远都是不停止的,所以,珍惜当下吧,转眼就有可能消失得无影无踪。
下面,一首唱一首梅艳芳的《孤身走我路》送给大家。
音乐再次奏响,他开口唱着:孤身走我路/是痛苦却也自豪/前面有阵阵雨洒下/泪儿伴雨点风中舞/那怕每天都跌倒/我信我会走得更好/心中痛苦/无从尽诉却自流露/风中的纤瘦影悠然自顾/
这首歌是程晨琛最初入行的时候那位监制让他唱的。他说过自己的中低音很好,而且声音的底子很厚,适合唱比较高音域的歌。而且他适合唱比较流行或者蓝调的歌曲风格。虽然这个监制后来没有与程晨琛继续合作,他依然感激对自己的帮助。若是没有他人的帮助,更不会有现在的自己。
程晨琛一直都有个信念,只有活着,哪怕再崎岖的路途,都有可能跨过。母亲这一生经历的坎坷,他都看在眼里,为了活着,付出了太多,为了生存,忍受了太多。但他记得,并非是那些风风雨雨的日子,而是沉淀于时光路上挥洒过的记忆。
演唱会开完之后,程晨琛立刻赶往后台戴上面罩进行吸氧。他知道这次真的是死而无憾了,小西按照林霖的吩咐把他送到病房里,看着他的样子,很是心疼,他走到床沿边上,跟他说:“阿琛,你一定会好起来的。”程晨琛顿时像个老人一样,握着他的手,语气低微地对他说:“阿西,多谢你。”说完就晕厥过去了。
病情发展得很快,程晨琛被转进了重症监护室,听说许多媒体与记者都日夜守候在医院的门口,试图取得更多的消息。但每一次都被小西妨碍,他总是出面回应说:“暂无大碍,请大家放心。”但记者们哪会那么容易善罢甘休,总是反复地问,最后没有办法,小西只能够请林霖与自己出面来回应这些记者们。
“现在程晨琛的情况较为好转,但需要长时间修养,望各位媒体朋友不要打扰。”记者们没有法子,只能暂时作罢。
程晨琛开始陷入昏迷的状态,全身插满了抢救的管子,旁边的仪器无时无刻地在提示着他依旧活着。小西透过玻璃窗看到他如此样子,真的无法想像,这是一个月前站在舞台上唱歌的男人。阿琛,你一定要好起来。一定要。随后,他不断地向上苍祈求。
最终,程晨琛在昏迷了一个多月之后终究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他离开的时候,面容苍白,但嘴角微笑,宛如一个孩童一般。
小西和林霖为他举行了简单的葬礼,对外他们进行严密的封锁消息,不让任何记者以及媒体打扰到他。林霖知道,程晨琛是死而无憾的了,虽然他只有四十岁。但生命路上,现实的残忍,不禁让人胆战心寒。
活着,是对生命最凝重的表达。
死亡,是对活着最讽刺的表达。
但无论生死,都与人生无关,剩下的,只是飘离的割舍。幻想着道路两旁依然繁花盛开,为灵魂的跳脱而迎接。
莫素知道程晨琛死亡的消息,她倒是很安静,并非是对於生命的不热爱。只是岁月路上的风景,应当是能够随着时间变得澄明且可以沉淀下来的。
我们活着便依旧在路上,我们活着便依旧在盛开。
现实永远与梦想有交叉,理想永远与梦境有相遇。
能在路上的,便选择不停留,选择与梦想喷薄欲出的姿态去迎接未知的样子。人生有几多个十年,细数时光,如此安静,却最终返璞归真。
既然能够在路上,便选择与时光慢且同步的日子,便选择与梦想孤独并行的前方,有一天,曙光在招手,未来微澜,却波澜不惊。风云过去,云卷云舒,叱咤如何,安宁如何,期待的,依然是未来尚未发生的,却已经在路上的惊喜。
【后语】
本来同题的《路》是写打拐的故事,这个故事本来不是想写这样的。但后来发现越写越多,也就只好写下去,其实这一篇可能不算小说,因为没有所谓完整的故事的叙述情节。但我从中穿插了很多城市的街道的味道,因为某些房屋的拆迁,的确影响了城市原来的面貌。至于故事的主人翁,其实是看了梅艳芳的演唱会视频有所启发,无论多少岁也罢,能够珍惜活着当下,即使明天即将死去又如何。毕竟我已经走过了自己人生里的众多道路,活着,就该对自己的生命负责,灵魂和身体,其中一个在路上,也许这种说法,是应该要好好参透的。
猴子。你辛苦了哈。啊啊啊。啊啊啊。么么哒。你有没有口水啊。
扯远了……回到正题。
漾熙应该受港剧影响蛮大,受黄碧云文风影响也挺大。故事是个简单的故事:歌星晨琛因患血友病(回头我度娘一下这个病)而住院,接踵引来了狗仔队,助手,莫素,林霖(名字都好怪异)等人物陆续登场,熙熙说的终归是个温暖的故事,围绕琛这个人,每个人都流露出一种关怀,虽有不同,又殊途同归。忽然小白就想起了家驹的死。有些神伤。不过生命总有命数,谁都抵挡不了死亡,唯一不同的是,我们面对死亡的方式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