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尖】牢(小说)
从烟盒里掏出一支烟,划亮火柴点燃它。记得上一次坐火车,因为火柴受了潮,一直点不着,地上都是失败的火柴头。“这样怎么会点得着?”邻座陌生的男子说,顺手掏出了自己的打火机递给她。她说,“我想试试。”没有接他的打火机,倒数第二根火柴,她终于把烟点燃了。他怔然之后无所谓的笑了,心想,真是一个固执的小女孩。他怎么会知道,她的固执为何而来,她想试试,试什么,试着点燃火柴?不,她想说没说的是,我想试试去忘记。
烟雾终于从她的口腔里缓慢地爬了出来,逃到空气中,无处遁藏,又飘散在风中。她喜欢看这种剪影般的模糊画面,像是自己静止在了时空里看着万物流逝,呵呵,为自己的想法暗暗地发笑。天气很好,她抽烟的感觉很舒服,天空,星空,是有人说过,人死后,会变成星星,守护着那些活下来的人。这么一看,这么一想,泪腺生疼,酸楚,闭上眼睛,可还是无法阻挡泪水的滑落。
依靠在卧铺上,打开背包,拿出卡夫卡的短篇小说读了起来,“我睡得很深,没有做梦。不论是月亮的沉落还是太阳的升起都没有使我醒来。甚至,当我已经醒来时,我又安静下来,并说道:昨天您太累了,因此要好好地睡。随后,我又进入了梦乡。”这段话,写进了她的骨子里,骨子里的痛和哀伤。可她还是很安静地合上书,放到旁边。“我又进入了梦乡,温暖或是寒冷,明亮还是漆黑。睡去,都是无法逃脱的梦乡。”
逗留,喜欢买橙子吃,厚实,香甜,容易携带。每次都会买很多,吃掉一部分,吃不完的就带着一直走。这种水果,务实,清淡,朴素,她喜欢它的气质。自己想想也笑了,说一只橙子有气质,哈哈。仔细想想,七月也快到了,七月,代表着叶风的生日。想要送他一份礼物,挑了好久,还是无从选择。礼物什么的,总是俗气娇艳,他怎么会喜欢?街角的花店,她看到了一丛一丛花团锦簇下的一盆仙人球,落寞,人间孤独?就像她一样。她很喜欢,叶风也会喜欢的,她知道。
写给叶风的信:
离家一年有余,不用担心我,我很好。远方,让我很心安。你的生日,祝好。我发现自己逐渐喜欢上吃橙子,我觉得橙子的性情像我,哈哈,是不是很逗,像一颗橙子。哎呀,礼物给你寄出去了,相信你会喜欢,因为我很喜欢。
礼物寄到了,在他生日的前一天,盒子被胶带封好,可花盆还是碎了,到街上买了一个新的换上,它又变得鲜活了,真是顽强的生命。中考不久前过去,初中的光阴像一个随意的梦,随意地来了,又随意地走了。好像除了蝴蝶,这些年来,都没有交到什么朋友,这样也好,少一个朋友,就少一份担当,他对待感情是慎重的。校方说,如果他留在学校高中部,可以免除学杂费,这对他而言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下来。家里不富裕,甚至是穷。这场谈判里,一开始就没得谈。十六岁,给自己买的生日礼物是李哥二手CD播放机,很便宜,物超所值。
生日后的第二天,风启程回乡下。也许我自始至终,都只属于那个地方,他说。买了车票,带上书和衣服。终于可以回家了,乡下的家。只有那里是他的家,生活在这里,只有无法摆脱的陌生和疏离。靠在车座上,看外面的世界,离不安越来越远了,离安宁越来越近了。将《纪伯伦散文集》摊开,逐字逐句地读下去,好的字句会做上标记。行车颠簸,闷热,看着书,很快就昏昏欲睡。
叶风,叶风。是有人在呼唤他。花白头发,红白色方块头巾,眼睛深陷而显得狭小,额头上,眼角,下颚都有重叠的皱纹,这个饱经风霜的老人,正是自己的外婆。“外婆!”他克制不住心里的激动,一下子扑进了她的怀里,那种陈旧又带着洗衣粉的味道,很熟悉,很好闻。
他记得的她,一直高大健硕,健康乐观。可以将他轻易地背到背上,能做可口的饭菜,帮他洗碗做家务,补衣服,仿佛无所不能。她的手,总有一种坚硬的触感和清晰的纹路,那是多年劳作结下的茧子和磨厚的皮肤。虽不柔软,但有力量,他觉得安定。
五岁那年,她带他去寺庙吃斋,看戏。一条乡下的土路,很多水洼,遇到拦了路的,她就会把他抱起来。热,是的,那天回来,他发了烧,她将他背在背上,双手有力的护住他的臀部。她的背,枣红大衣,后来他一想起她,总是那件枣红大衣映上眼眶,她如同一棵结实的大树,躺在那树下,便很阴凉。被她一路背回家,她找来她的衣服硬生生叫他穿上,带着他去打针。一直握着她坚实的手掌,神志模糊。
似梦还醒,梦境还是现实?时间是十一点半。乡下的亲人,朋友,草地,池塘,野生菌……很多东西开始泛滥,把书收好放到包里,喝下一口水,记忆像那水流经他的每一寸血脉,很舒服。
下车的时候,看到村口的老槐树,想到了纪弦的《一片槐树叶》:
这是全世界最美的一片,
最珍奇,最可宝贵的一片,
而又是最使人伤心,最使人流泪的一片,
薄薄的,干的,浅灰黄色的槐树叶。
忘了是在江南,江北,
是在哪一个城市,哪一个园子里捡来的了,
被夹在一册古老的诗集里,
多年来,竟没有些微的损坏。
蝉翼般轻轻滑落的槐树叶,
细看时,还沾着些故国的泥土啊。
故园哟,要等到何年何月何日
才能让我回到你的怀抱里
去享受一个世界上最愉快的?
……
逆流五
“来啦。”
“嗯。”阿正熄了火,看到大南已经在火锅店门口等他,进去选了位子,坐下。点了菜,两罐啤酒拿来就开了喝着。
“今晚的比赛怎么说?”梁正放下啤酒,点上了一支烟。“环城东路绕北路,经过净水厂,从太平路回到东路起点,跑两圈。”大南一气呵成地说完。“多少赌注?”“每人五百。一二三名五三一分。”“多少人报名?”“二十三个。”“拿第一名有八千块啊。”“是啊,场外我押了你一千。你可一定要赢。”“那可不一定。”梁正狡黠的冲着大南笑。
“我相信你。”大南举起酒罐向他示意,“我也相信自己。”他也举起酒罐与大南碰杯。大南懂他,他需要别人相信他,依赖他,甚至是崇拜他。他不缺钱,他只是孤单,他喜欢热闹,可以融入大伙,抛却自我的情绪,迎合大家的快乐。那样,他也会快乐。飙车,违法?危险?不不不,为了摆脱寂寞,他可以冒险,因为年少,他可以放纵。“不过今晚不能掉以轻心。”阿正抬起头望了一眼大南,示意大南继续说下去,“上次赢过你的老鬼也在。”他似乎显得满不在乎,夹着菜说:“还有呢?”“有一个女车手。”“哦。”这个让他来了兴趣,虽说赛场不乏女孩,可地下赛车的,他还真没见过。
2010年一月,东城的车赛。
天空有淅淅沥沥的小雨。阿正与老鬼齐头并驾,最后一个弯道,怕打滑选择了外道,却被老鬼不要命的超了,甩出三米多。他不是那种疯子,在疯狂和理性面前,他多少有些分寸,可他还是不甘心,“这次,我一定要赢他。”失掉的面子,他是一定要挣回来的。
——我说,生命。他说,一场游戏一场梦罢了。那你为何要迟疑。我还想多梦一会儿,他说。我说,那么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他:意义?没有意义就是意义。
他丢掉手里的烟头,比赛快开始了。车子发动,倒数开始。左边是老鬼,冲他戏谑的笑着,左边是那女孩,短发,乌黑,袒露的锁骨上纹着一只花蝴蝶。“三……二……一。”车子声响盖过心跳,二十多辆摩托车如同离玄之箭,窜了出去。梁正不急,跟在后面,老手赛车一般都会这样。前方不确定的路况,随时会发生的危险,生死难测,只有那些才下水的人会首当其冲,最后沦为牺牲品。赛场上,一个个人消失,有的因为停下片刻或者胆怯被远远甩在后面。
梁正只是紧盯着老鬼,第一圈过了,第二圈才是重点。他不敢怠慢,一秒钟像是一个漫长等待,手心脊梁全是汗。转了四个弯道,还是没能将老鬼超过,感觉懊恼,每次过弯,都像一场噩梦后的心悸。会摔倒,会摔倒——我不断地提醒他。很快就是最后一个弯道了,这个弯道决定着比赛输赢,梁正想跑内圈,可手抖得厉害,没有勇气没有勇气,比赛输赢就是此刻,我是怎么了?怎么了?不,不要。眼看着老鬼跑进内圈,可就在这一瞬间,一辆毫无减速的摩托冲了过去,直接掐住了老鬼的弯道。她?那个女孩?此时,老鬼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减速,要么撞车,最终他还是怂了,没想到她一个小妮子,却这般狠!尽管她在这瞬间抢了他的弯,可赛场之上比的就是胆量,老鬼显然已经失去了这个机会。梁正也是在这一瞬间加快的速度,占了她的光,外道加速,超过了老鬼。看那女孩,本应该侧翻,可眼睛是骗子,那车子一阵漂移后却回到正轨。跑在了他的前面。“厉害。”他在心里感叹。
胜负已定。
“怎么搞得?”大南不满地问他。“我害怕了。”他是真的在恐惧,从来没有过的恐惧爬上胸口,像一只毒蜘蛛,不咬他,只是停在那里。他想起刚才赛场上的情景,手指瑟瑟发抖,瞳孔不安的彷徨。
她走了过来,递给他一沓人民币,“这是你的。”他这才从赛场上回来,一看,是刚才夺冠那女孩。他接过钱,礼貌地笑笑,“刚才谢谢你。”“赛场上不言谁谢谁,赢到了就是自己的。”他喜欢她的直率,“对。”“走了。”她背对着他,举起了手摇了摇。他看到她的手背上有一条蛇形纹身,放肆地游走在她的皮肤之上,“嘿,你想去东海湖逛逛吗?”她转过头,略显迟疑,明目张胆地盯着他的眼睛。他也不怕,两个人就这样对视,像是试探,像是较量。奇怪,她这么叛逆不羁的女孩,眼睛却是干净的,澄清里有他的倒影。“好。”她说。
买了一件啤酒带上,两辆车,两个人,两张背影。越来越远,越来越近,他们在湖边公园停下。正对着湖面坐下,一人一罐啤酒喝了起来。
“你很不一样。”他说。
“我知道。”她望着湖面,夜里湖面波光粼粼的光打在她的脸上,他看着,像几朵画纸上漫不经心的水墨桃花。
“呵呵。”他不再看她,喝下啤酒,看着湖面,想起了宋茜。不知道宋茜现在在哪里,在干嘛,想她的吻,想她的肌肤,想她的怀抱,想与她做爱缠绵一番。——这样,不安就会好些,是吗?是,他说。
“嘿。你知道吗?”那女孩又是毫无避讳的直视着他的眼睛,“其实你并不适合赛车。”
“为什么?”
“感觉,感觉你的眼睛里,有些沉重的东西。”
“是吗?”
“是,你压着太重的东西,车子怎么能快。”
“你呢?”他反客为主,只是不想触及自己的心事。
“我?玩玩吃吃,无忧无虑。”
“是吗?”他也不拆穿她,自顾自的喝酒。每个人都有伤,每个人都在试图隐藏,可总是欲盖弥彰。他知道,因为知道,所以不会去点破。
“夜要深了。”她说,“我也要走了。”
“好。”他也没想过挽留这位萍水相逢的朋友。他们很简单的告别,不会再有后来。
他听到她的摩托车发动,然后由近到远,逐渐丧失声响。没有回头看过。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有这样一句话:“我很喜欢你,因为你是媚俗的对立面,在媚俗之王国,你会是个恶魔。在任何一部美国片或俄国片里,你都只能是那种令人嫌恶的角色。”
逆流·终
又回到了那个十六岁的夏天。
终于回家了,叶风望着这片熟悉的土地,有亲吻大地的欲望。
雇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十块,送到了外婆家的院子前。院子还是原来的院子,鸡圈,井,菜地,可人却已经不是原来的人,物是人非,催人成长也在催人老去。“外婆!”他撒娇似的扑向外婆,她还是穿着那件枣红大衣,仿佛常年不换。“小风,怎么回来也不提前打个电话?先回家,回家了我给你做饭。”“嗯。”一生有多少温情可以不逝,可以肆意沉沦,他没想哭,只是眼眶涌上一些热热的潮湿,他说那是感动。他这才发现外婆与他站在一起,只有他的肩膀高,他很难过,却不知道怎么做,望着为他张罗饭菜的外婆,酸楚?开心?感动?……五味杂陈。
“饭做好了。”“嗯。”他这才从恍惚里惊醒出来。看着桌上,番茄鸡蛋汤,炒腊肉,洋芋丝,拌黄瓜。他冲着外婆笑,这些味道都没变,外婆还是原来的外婆。吃完饭,收拾了碗筷,陪着外公喝茶下棋。
夜深了,有些凉。村口的大桥上是两个身影。
刚才出门,叶风就害怕,害怕找不到小龙,害怕记忆被割裂,生活飞快地往前,而自己还留在记忆的原地。幸好,还是小时候用的暗号,在小龙家院子门口,“喵喵喵……”等了好久,小龙不在吗?还是他不想见我?等待又徘徊,想要离开却期待,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叶风想起了很多小时候的事情。挖泥巴,做小人,和小龙一起去偷别人家的西瓜,上山牧马,下河游泳,太多了,他无法自拔。近了,近了,明明是要熄灭的火苗顿时燃烧起来,“小龙!”叶风兴奋地朝他喊,然而几家的狗就“汪汪汪。”的嗷叫。小龙做了一个“嘘!”的表情,然后也对着他笑,笑得干净,笑得一如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