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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荷塘】开到荼蘼(小说)


作者:秋意弄清影 布衣,435.8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991发表时间:2015-07-14 11:09:16
摘要:这是一部凄美的情感小说,故事围绕着女主人公花子与三个男人之间的情感纠葛而展开,从而引出另一个女子语鑫悲壮而短暂的一生……


   “别弄,痒。”我说,依然拿着书。
   “痒就对了。”他坏坏地说,手指向大腿内侧滑去。
   说实话,他的挑逗真得诱人,我总是一开始高树堡垒,到最后都会在他的轻柔抚摸、软语细言中缴械投降。
   在那样的时刻,我竟觉着自己是爱上他了,也可以去为他牺牲一切。当我清醒地缓过神来,又觉着那只是虚幻,我不能爱他,不能爱任何人。
   他一直希望我给他生个孩子,我却严密地做着安全的避孕措施。为这事,他跟我做过顽强斗争,但是无论他是软磨还是硬泡,我都稳若泰山不动摇。
   他没辙。
   他或许不知道,孩子,是我心头最大的疼痛。我和儿子骨肉分离时,他还不到两岁。明明在同一个城市,看不见也摸不着。他由他爷爷奶奶带着,没了爸爸,也没有妈妈。当我走出家门的那一刻,我没有和公公婆婆硬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他们那颗爱儿子爱孙子的心,我不忍拂逆。让他留着孙子去寄托那份对儿子的哀思吧,无论他们是怎样恨我,我都心甘情愿接受,我自会信守承诺,一辈子不去相认。他们会告诉他,他的爸爸妈妈在一起车祸事故中走了。而儿子,也将对这个谎言深信不疑。
   我也深信不疑杜野对我的真心,但是我过不了心中的那道门槛。背叛了林昭,至少,我不能背叛他的儿子。我想,杜野是想用孩子来暖我冰冻的心。他无奈地心疼我,更是无奈地恨我。爱恨交织,无以自拔。
   就像我曾经的心情一样。
   曾经的心死去了,跟随着林昭的魂魄去地狱,做一场永无轮回的忏悔。
   现在的一颗心,全部留在店铺里。那是我自己经营的一家日化店,收入颇丰。没有嫁给杜野之前,我一直住在这里。当然,这也是林昭离开我之后,我唯一的家。
   我在这里,以赎罪的方式打发那些痛苦的光阴。
   不敢去攀附情缘,无论亲情还是爱情,失去以后都让人心碎,让人心痛,痛得不知如何安置,痛得麻木。
   我甚至不敢去想林萧,他在哪里?他又是怎样的心境?我不敢去想他。
   爱情,是美酒,让人沉醉;爱情,也是毒酒,让人肝肠寸断、痛不欲生。
   如果当初不曾遇见林萧,我会不会还是这样的光景?我会不会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子,过着平庸的日子,相夫教子,平静得无欲无求?
   如果杜野没有遇见我,他会不会是现在的样子?欲爱不得,欲罢不能?
   杜野常常说:“我能变成你那间门店就好了,即使失去做人的乐趣,但至少拥有了你的爱心,也是无怨无悔!”
   我苦笑。
   “谁给我全世界,我都会怀疑,心花怒放,却开到荼靡。”请原谅,杜野,对爱情,我已无能为力!
  
   【三】
   你们信爱吗?我的朋友们,你们是否有一个深爱的情人,或者,曾经有过一段刻骨的爱情?你们不信,或许是幸运。我是信了,却是不堪回首。
   我想,我之前的婚姻,是月老的失误。他在错牵红线的情况下,还加了一把铁锁,附上魔咒。
   也许他是好心,他以为他为我择选的夫君是痴情男子,对我一见倾心、一片至诚。这点是对了,林昭爱我护我,无微不至。可是我不明白,既然点了鸳鸯谱,为何又滋生那些不必要的是非,在我还没来得及去爱他,又为我悄然种下爱的种子,让我在见到那个陪我喝喜酒与我拜堂成亲的男子时,默默开出绚烂的花朵。
   洞房花烛夜,我独守空房。躺在林昭的婚床上,满脑子都是林萧的影子。我不知道,月老是不是有些糊涂,至少,他在制造事端前,应该充分考虑后果。他明明要我嫁给林昭,却让我爱上林萧。
   婚房是单位分配的居民楼,我和林昭两人住三单元三楼,七十多平米。公公婆婆和林萧住在一起,是一单元一楼,相隔不远。
   我从医院回家时,林萧留在了那里。第二天一大早,在婆婆家用过早饭,带上林昭的早餐,去医院换回林萧。
   这是镇上最大的一家医院,五层的楼房高高伫立。骨科住院部在三楼,我沿着楼梯爬上去,推开林昭的病室。这是间单间,一张病床靠墙摆放着,林昭躺在床上,平躺着身子,仿佛还在梦乡。病床对面,临时安置着一张行军床,林萧盘坐在床上,正在看报。
   见我推门进来,他放下手中的报纸,小声地说:“花子,你来了。”我听到他叫着我的名字,一股说不出的欣喜涌上心头。
   “嗯。昨晚没睡好吧,回家去吃饭,然后睡上一个好觉。”我把饭盒放到床头柜上,看着满脸倦容的林萧,接着说:“饭,我搁锅里热着呢。”
   “你吃了吗?”他关切地问。
   “嗯,吃了才过来。”我答道。不知怎的,我始终没有勇气直视他的眼睛,我怕一让他看到我眸子的深处,那点小秘密就会被识破,而我,将急促得不知如何相处。我只感到他的眼光那么热烈而不可抗拒,总是试图与我相撞。
   林昭已经醒了,他把身子往里挪了挪,“到这里来坐吧。”他右手拍了拍腾出来的地儿,望着我。
   “醒了就坐起来吃饭吧,待会凉了。”我没有靠过去,而是去拿脸盆。
   林萧从床上下来,走到林昭身边,“哥,上洗手间吗?”他轻问,然后抬着林昭的后背把他扶起来。林昭摇摇头,“不用,你回去吧,累了一天一夜了。”“哦,这就回。”林萧拿过枕头垫在林昭的后背,让他靠着墙坐直。
   我倒入热水,然后拧干脸帕,递给林昭。“我来吧。”林萧接过脸帕,为哥哥洗起脸来。
   这是俩弟兄吗?弟弟比哥哥高出一个头来,矫健而强壮,又是体贴入微、温言细语。他那棱角分明的脸,多么帅气。我望着他的侧脸,竟似花痴。
   他洗完脸倒掉水,把脸帕端正地晾在床尾。“我回去了,晚上再来。”他说完看看我,再看看林昭,带上房门,退了出去。
   我把饭递到林昭手中,坐在林萧的那张行军床上,打开报纸看起来。
   “花子,真是对不起你了。”林昭手握着饭盒,没有动筷,却是对我说抱歉。
   “这又不怪你,说什么对不起啊,安心养脚吧。”我没有抬头看他,淡淡地说。
   “那回门咋办呢?我不能陪你回去。”他无奈地说。
   “不回呗,有什么大不了。”我依然低着头回答他,眼睛没有离开报纸。
   “怎么行啊,要不还让林萧陪你回去一趟吧。”他继续说。
   “干嘛不直接叫我嫁给林萧算了。”我把这句话说出口,竟是有些理直气壮,却又突然后悔,但是我却是真想说出来。
   “如果你们俩一个愿嫁,一个愿娶,我可以成全啊!因为你们都是我最爱的人。”我不知道他是否开玩笑,那语调有些幸福,又有些悲伤。
   我没有多话,看着他,只是觉着格外得陌生。
   三天后是回门的日子,由林萧陪着,走那又远又蜿蜒的山路。夜里下了一场雨,路面湿滑。清晨夏日里的山林,雾气氤氲,早起的鸟儿在树林间欢快地跳跃。
   我仿佛觉着自己也是一只被释放的小鸟,在笼子里关了几天,重获自由,一路上欢快地奔跑。
   “花子,慢点,路滑,别摔跤。”我走在前面,后面传来林萧的关切声。他的话语刚落,我一个不留神,脚下一滑,打了一个趔趄,好不容易站稳了,脚却被扭伤了。
   林萧几个箭步跨上来,扶着我,“脚扭到了吗?”
   我点点头。
   “你一只脚站着,把我扶好,我看看。”他说着弯下腰,埋头看我扭伤的那只脚踝。
   我金鸡独立,两只手放在他后背上。
   “罢了,站着难受,走到有石头的地方坐下来再看。我先背你过去。”说着,他缓缓站起身来,半蹲着,等着我爬上后背。
   我想说,没什么大问题,我还能坚持走下去。但是我没有说,我喜欢他的后背,喜欢让他背我。
   我永远忘不了他那醉人的体香,淡淡的散发着男人的诱惑。趴在他宽阔的背上,心里装满甜蜜蜜的喜悦,我撩起一缕长发,用发梢抚弄他的耳际,咯咯地笑着。
   我不是别人的妻子,我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女,一个怀春而感性的女孩,就像大自然中飞翔的小鸟,我的青春我做主,当我恋上蓝天的那一刻,我便学会了自由地翱翔。
   “花子。”他叫我。
   “嗯。”我应。
   “你幸福吗?”他问。
   “幸福!现在。”我答。
   “你能背我一辈子吗?”我问。
   他突然地停下脚步,愣了愣,没有回答我,又缓缓向前走去。
   我把脸放在他的后背上,眼泪,渐渐溢出眼眶……
   他把我背到一块大石头前放下我,摘下一些干树叶铺到石头上,让我坐下,然后从衣袋里掏出手帕,轻轻擦拭我的泪痕。
   “花子,可以吗?我们这样,可以吗?”他捧着我的脸,脸上是难过的表情。
   我望着他,满脸忧伤。
   “知道吗,花子,我好幸运,能遇上你,还能陪你度过这些美好的日子,我好幸福。从见到你的第一眼,我便爱上你了。你知道吗?”他深情地凝望着我,大拇指在我的脸框下滑动。
   我的泪又来了,多么悦耳的声音,原来这就是爱情,让我在与他初相识的那一刻,便迷失了自己。我是这般幸福,我爱的人原来也是爱我。
   “我不要林昭,我要你。”我把手掌放在他双肩,低声啜泣。
   他的唇一下子吻过来,双手离开我的脸,环抱在我的腰上,我伸出手臂搂着他的颈项向他靠近。他的唇又柔又温暖,贴着我的唇饮吸,让我坠入了仙境……
   生活是多么美好,爱情是多么美妙。我整个身子都禁不住颤抖,如若为这醉人的亲吻,要我赔上性命,也是值啊!
   林萧放开我,一个人跑开去。在我茫然不解的时候,他却回来了,手里捧着一大束杜鹃花,他把花递到我面前,深情地说:“花美,人更美。鲜花送美人,美人赛鲜花。”
   我咯咯地笑起来。
   他小心翼翼地抬起我的伤脚,轻轻揉起来,“还疼吗?”他问。
   “不疼了。”我答。
   “那还要我背吗?”他调皮地说。
   “还要!”我快乐地答。
   从娘家回到泰中,已经很晚了。满天的星子眨巴着眼睛,微风吹拂,夜色撩动。林昭那里,由公公照看着,想必也早已安歇。
   走到厂宿舍楼,一片安宁,忙碌一天的人们早已进入梦乡。
   林萧突然停下脚步,转过身来温柔地看着我。我上前走到他面前,回望他,他的眼神充满爱恋。“我上楼去了。”我无力地说,整个话语都是不舍。他张开双臂搂着我,我听到他心脏“咚咚咚”跳动的声音,那么激烈地在他身体里狂舞着。他的唇又是火辣辣地过来,吻着我,吻得我透不过气来。
   然后他放开我,无力地杵在那里,一副痛苦的表情。“上楼睡觉去吧,明天我回部队了,你要好好保重。晚安!”他忧伤地说。
   我没有动,只是静静地看他。
   人生,为什么总有那多苦痛,多情的人,多悲的愁?当我敞开心扉去迎接爱情,却也是迎接一场痛苦的离别。早知道,又何苦动情,可是心啊,怎又来听自己的使唤?
   月色朦胧中,望着忧伤的爱人,心里缭绕着浓浓爱意,不去想结局,我只要你,只要把全部的爱奉献给你,我的心,连同我的身体。我拉起他的手,牵着他,一步一步朝新房走去……
  
   【四】
   杜野的前妻思珞是个漂亮的女人,她是家中独生女,父母在泰中一家国营纺织厂当领导。大专毕业后,她进纺织厂做了一名会计。厂子里追求她的男士很多,她都不大搭理他们,像只骄傲的花孔雀。她性格孤僻、孤高自傲,当她第一眼看到杜野时,便暗许芳心,非他不嫁,即使父母极力反对也无济于事。
   杜野跟我一样,大山里的穷苦孩子,上学校要走好远的山路。他不喜欢读书,成绩也差,他喜欢看书本以外的其他书籍,有时连上课都偷偷摸摸地看。他的同桌语鑫是学校校长的女儿,一张娃娃似的圆脸上镶嵌着善解人意的大眼睛。她学习成绩好,是班里的学习委员。杜野是班里的匪孩子,却格外听语鑫的话。上课看课外书,语鑫神不知鬼不觉从他手里拿掉,“专心听讲!”她柔声地说,他便也乖乖地看向讲台,不做理论。那时,午饭是各自带到学校吃的,每一次,语鑫都将自己饭盒里的好饭菜分给他,他也不拒绝。春暖花开的时候,杜野偶尔会採一朵鲜花,偷偷放进语鑫的书包,她也默默地收下,夹进书里。初中毕业后,他们各奔东西,语鑫去省城念高中,他留在家务农。十八岁那年,父母给他定了一门亲,结婚头一晚,他偷偷跑了,来到泰中,在一家餐厅端茶递水当杂役。有一次他收拾餐桌时捡到一个钱包,他认识坐在那个座位的中年男人,经常到这家餐厅吃饭,还曾经跟他拉过家常。他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住在哪里,便四处打听找到他,把钱包交还与他。那是一个经营石材的代理商,他看重他拾金不昧的品格,问他愿不愿意去跑业务,工资比起餐厅,翻上好几倍。他当然应允。他温和的面容,坦诚的个性,吃苦耐劳的精神,为他带来突飞猛进的业绩。二十五岁那年,他离开老板,自己单干。也是那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思珞,拍拖半年后成了婚。
   思珞的父母不满意杜野,嫌他是农民,也嫌他没有正式工作。杜野住在娘家,没少看他们的脸色。思珞从小娇生惯养,她爱杜野,却又不懂如何真正维护丈夫的尊严,有时候耍小性子,当着父母的面,给杜野难堪。那种时候,不论是谁的错,岳父岳母都会极力维护女儿,把杜野痛痛数落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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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爱情,它到底是什么?是那初相识得怦然心动?还是那苦痛煎熬得相思?是日久生情得感动,还是无限忍让得包容?借用作者在文章中的话语来表达编者此时的心情,纠结中还带一点哀伤。此文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向读者娓娓讲述了“我”和三个男人之间的爱情纠葛:十七岁那年,我被一个名叫林昭的男人从深山老林接走。不料半途中林昭受伤住院,迫不得已,林萧代替林昭出现在“我”和林昭的婚礼上,逐渐“我”被他的温柔体贴所吸引,逐渐地喜欢上了他。林昭伤好出院后,“我”不自主地开始躲避他,并由此认识了杜野,没想到竟惹得杜野的老婆——思珞大闹门店。“花子,林萧明早到家了,他现在转成自愿兵啦……”当“我”从林昭的口中得知这一消息时,却再也难以入眠。第二天快中午的时候,林萧回来,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感情,一下子把“我”搂在怀里,熟料,被林昭撞见,在羞耻心使然的情况下,“我”着了魔似的跑向车流如织的马路,谁料造成了林昭的不幸遇难。面对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困局,林萧选择了退出,而“我”最终是选择了杜野……“我感觉自己是回家来了,和我的爱人杜野,回到久别重逢的娘家,林萧,夏天,他们都是我的亲哥哥,而林嘉,是我们大家的儿子。”还有“你看,你看,那黄灿灿的迎春花儿,正是我美丽的笑颜……”值得一提的是文章的结局是“大团圆式”的结局,一扫文初、文中哀怨的文风,堪称完美!不可否认,这篇中篇小说在编者看来是相当成功的。纵观此文,语言精到,语句通畅,值得推荐共赏!【编辑:旷达人生】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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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旷达人生        2015-07-14 11:10:12
  感谢赐稿【荷塘】,【荷塘】有你更精彩!
我不希望在文字中迷失自己,我更希望在文字地堆砌中,证明自己。
2 楼        文友:旷达人生        2015-07-14 11:10:41
  问候作者,期待佳作连连!
我不希望在文字中迷失自己,我更希望在文字地堆砌中,证明自己。
3 楼        文友:旷达人生        2015-07-14 11:13:08
  作者的文笔功夫十分了得,佩服佩服!
我不希望在文字中迷失自己,我更希望在文字地堆砌中,证明自己。
4 楼        文友:陕西派        2015-07-14 20:47:19
  诗文并茂,好中篇。
5 楼        文友:阿巧        2015-07-15 07:37:22
  作者这篇小说写得好,旷达老师的编按精彩,相得益彰!问候作者!旷达老师也辛苦了!
时光安然,岁月静好!
6 楼        文友:华明城        2015-07-22 07:41:19
  如此经典的小说?为什么江山评委会看不见呢?
   沧海遗珠!沧海遗珠!沧海遗珠!
   此文可以收藏起来!
   毕竟灵芝草,不是谁都认识的。
   《红楼梦》的光芒,不是任何人都看得到的。
   肤浅的人,还念念不忘双玉情呢?
回复6 楼        文友:秋意弄清影        2015-07-24 12:27:50
  谢谢!
共 6 条 1 页 首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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