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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江南怀旧】表妹(散文)


作者:忘了除非醉 布衣,203.4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106发表时间:2015-07-29 21:04:43

昨晚,无聊回忆过去,回忆那些年,我的恶作剧,那些碎碎心念。也许,人过中年,最喜欢回忆,回忆那一抹乡愁,氤氲而起的乡音。
   而老家的一切,又似乎渐行渐远。乡愁模糊依旧,顽皮的童年,回忆多多,幸福也多多。
   有人说,经历是一种美,回忆也是一种美,青葱岁月的心跳,其实更美。
   今晚,突然想起,润梅,我的表妹,我那没有血源关系的表妹。
   那年,父亲的一次胃出血,在县医院住院,同一间病房的病友就聊成了兄弟,从此我们家就多了一门亲戚。
   父亲带我去过,他远在一二百里外,比我家还山的,表妹那山里的家。经过那次探亲,我就多了个姨娘。姨娘,山里的姨娘,很漂亮,对我也特别的好。
   我喜欢她们家,喜欢她家有个大哥哥,大姐姐,还有一个比我小一岁的润梅妹妹。记得去姨娘家时,是阳春三月,当年我好像在读小学四年级,母亲本来不同意我去,说会耽误学习。但姨娘到矿上探亲,在我们家小住了一些日子,非要父亲带我,去她家作客。
   母亲只好给我在学校,请了一个星期的假,而当时,正在广州读大学的大哥哥,不知什么原因,当时也在家,他有一杆汽枪。在那个,祟拜英雄的年代,有枪的大哥哥,让我特祟拜,何况那时能考上大学可了不得,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带我和润梅,一起上山去打猎,一起上山去拨竹笋。
   记得我和润梅,傻傻的,听从大哥的吩咐,偎依着,猫在草丛中,一动也不敢动,生怕惊动,远去正在吃草的野灰兔。记得那年,母亲把姐姐穿过的红棉袄,一条浅绿的女装裤子,改短后,给我穿上后去的润梅家。这很让我在润梅面前,很是丢尽了脸。润梅笑我,一个大男孩,居然穿女孩子的衣服,还跟她一样的红棉袄,绿裤衩。我那旧棉袄背上,还有一个小的洞洞。猫在我身后的润梅妹妹,很调皮,她居然用手指,从棉袄小洞里,抠出很多灰黄老旧的棉花絮来。当时,我真想返身,踹她一脚,可是一看大哥已经用猎枪,瞄准了远处草丛里的野兔,就只好忍住,没有动她,任由她一味地胡闹。
   不过在回来的途中,忍不住拽着她的小辫子,很很地报了仇,痛得她当时哇地一声,好大声地哭了。她还找大人告我状,说我欺负她。我辩解说:“谁叫你抠我的棉袄,还抠出棉花来”,当着姨娘的面,我还不依不饶,仍然踢了她一脚。润梅自然也不服气,也对我拳打又脚踢,还气凶凶指着我说:“这是我的家,你给我滚!”,我冲她一挥拳:“谁希哈你们这山沟沟,滚就滚,你得先赔我衣服”,姨娘笑了:“你们这俩小冤家,见面就吵”“赔就赔吧,把润梅赔给你做老婆好了”。
   还记得他们那里的竹笋特多,大哥哥在他们村子里,逢人就说说我是他远方的表弟,他还亲自给我做了个自制的弹弓,大哥哥一度是我的骄傲。
   我们两家的关系,一直来往很密,比一般的亲戚还亲。88年高考失落后,当时在县城开照相馆的大姐姐,托人在县供销社,给我弄了个指标,当时上海永久牌自行车可是紧缺货,得有指标,凭票购买。
   母亲叫我一个人去县城,把单车给骑回家来。并告诉我大姐姐红梅照相馆,就在汽车站那条街道的尽头,并叮嘱我千万不能过桥,说照相馆就在桥的这边。
   可是那时我真笨,怯生生,第一次,一个人上县城,我下了汽车就走错了方向,瞎走了半个小时,也没有见到一座桥。当时真傻,也不知道问问他人。我沿原路返回到了县汽车站。我们班上有个同学住在县城,就住在汽车站后面那条街,高考完,他带我在他家玩了一天,我只好去找他。
   后来幸亏有同学帮忙,找到了红梅照相馆。
   当时姨娘一家,已搬到了县城。下午二三点,姨娘见到我很高兴,说:“下午了,有四五十里路程,明天早上你再骑自行车回家”。不由分说就留我在县城,在她家住了一晚上。
   下午,她让小我一岁的润梅,带我在县城溜达了一圈。也许城里女孩,比乡下男孩要成熟,润梅也不再是当年,跟我吵架的黄毛小丫头。女大十八变,表妹变成跟姨娘一样的漂亮,一样的文静活泼又大方。也许,我是第一次上县城,对市井街道,商贾繁华,一切都那么新鲜,我好奇地左顾右盼,木讷跟着润梅,逛了好几条街。
   也许青葱年少,吵过后就忘了。但小学四年级时,姨娘曾握住我的手说要把润梅给我当老婆,也许她是开顽笑,而我好像记住了,润梅长大了,得给我当媳妇。
   少男少女的心,敏感而多情,当我们真的,她在前面,我在后面,一前一后,走在陌生的大街时,我很不自在。倒是穿一身白色小花点连衣裙的润梅,却落落大方,哥呀哥呀,小嘴可真甜,可把我当时给美死了。
   第二天,姨娘叫我和润梅,一起骑自行车去我家,说是让润梅去我们村上那煤矿,去看看她爸。实际上是,姨娘不放心我的车技,怕我有什么意外,而叫润梅带带我。那时乡下的公路窄,坑坑窝窝,一路上几乎没有几辆汽车经过。我那时学会骑自行车没多久,而润梅经常骑,自然是她一路关照我。
   一路上,她总是那么善感人意,她一路不快不慢,一路迁就我。有次我慌里慌张,摔倒在马路边,小沟旁边的草丛中。她也赶紧过来扶我,把我从草丛里拉了出来,“哥摔着没有?”暖暖的问候,让人心动,她掀我的裤脚,查看我的膝盖有没有受伤,问我痛不痛,还安慰我说“没事,刚学会,都会摔跤的”。
   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我们谈各自学校的事,谈文学,谈理想,她说我很有文艺青年的味道。我跟她谈我们三五个人办了个蓝宝石文学社,还自己出了二期期刊,我是主编,我夸夸其谈,她说她很佩服我。那天,我确实有点傻,说着,说着,我居然把学校雪儿的事也说了,她好像有点失落不开心,后来气氛好像没那么好,快到我们村时,她的话也少了。
   女孩的心也许很细,村子里的人,看我带了一个陌生的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回家,消息一下就传开了,有人还当着我俩的面,说带女朋友回家了,什么时候喝你们的喜酒。我说不是,这是我姨娘家的女孩,到我们家来玩。村里人更加一脸的坏笑,他们知道我外婆家也是在同一个村的,谁都知道我母亲没有姐妹,哪来的姨娘。
   润梅一句话也不敢说,一味的脸红。母亲见到润梅,非常地高兴,拉住她的手,问寒问暖。润梅也姨,姨,哄得我母亲,笑不拢嘴。
   润梅在我家住了一个星期,我赤脚带她下水田去捉过泥鳅,去小溪小水沟里抓过小鲫鱼。那时水田里,小溪中的鱼,可真多。
   只要看到禾茬旁,有个小洞,我就伸出手指,顺着洞穴,一伸到底,顺手一钩,往往会连同泥巴,带上一条泥鳅或黄鳝,不过有时,啥也没抠上,会取上一条黄皮绿白条纹的大蚂蟥。
   这样让在山里和县城长大的表妹,感到很新鲜,她兴奋地说,很好玩哟!
   那时我少年初长成,已经没有了小时候的调皮,没有把大蚂蟥往她身上扔。她问我那是什么?我很残忍地当着她的面,用双手,拽往大蚂蟥,用力一拉,直到蚂蟥被扯成两段。我还恨恨地把蚂蟥,扔在一石头上,恨恨地把它捶烂捣碎。我告诉她这就是可恶的蚂蟥,会吮人血的。还告诉她,蚂蟥的再生能力很强,即使扯成两半,也依然会活。我必须豪不留情,把它捶烂捣碎。
   细心的润梅,突然指着我的脚踝说:“哥你流血了!”,我低头一看,原来是刚才下水田时,有条蚂蟥附上了我的小脚,正在吸我的血。我说:“润梅,你看,蚂蟥真讨厌,会吮人血,你帮我把它揭下来”。润梅蹲下来,伸出她红润纤细的小手,捏住滑溜溜的蚂蟥,用力一扯,可是可恶的蚂蟥就是不松吸盘。我说:“润梅,你用巴掌拍,使劲拍,它就会掉下来”。果然润梅一巴掌下去,蚂蟥就掉下来。润梅觉得它圆润滑溜的样子很可爱,居然傻傻弯腰去捉,那滚落我脚下的蚂蟥。她这一弯腰,我正好低头看到她白嫩丰满的乳沟。第一次看到女孩的胸沟外泄,我的心突地一跳,脸接着就红了。她也许也感到我有点异样,知道春光外泄,那脸也刹那间红了,她嗔怒地狠狠地盯了我一眼。接着就尖叫起来:“哥,蚂蟥咬住我的手指头了!”,原来那该死的蚂蟥,居然吸住了润梅的手,她甩也甩不掉。我一把扯过她,想帮她,扯下那条可恶的蚂蟥。没想到我用力大了一点,她一个趄趋,一下扑倒了我怀里,丰满火热的乳房也贴到了我胸前。……她顾不得少女的羞涩,手上的蚂蟥,一把推开我,头也扭到一边,不再睬我。我帮她一边拽下蚂蝗,一边解释,说我真不是有意的。但无论我再怎么解释,她也说我就是一个大坏蛋,十足的流氓。
   那是我第一次跟一个女孩,如此走的近,如此的手足无措,如此的窘迫。也许她也是第一次,同一个男孩如此接近,隔着衣裳,肌肤相亲。
   也许是年轻,也许有那种意外发生后的心跳,不自然后的心喜。不到十分钟,我俩又和好了。
   后来我带她钻我家后面,石山脚下的一个大溶洞。那里面深不可测,常年流水不断,洞内豁然开朗,用手电筒一照,有石笋,石橙,石桌子,甚至石碗,白色的钟乳石,千资百态。
   只是到处是黄泥,有段路水很深,润梅不敢过,我背她涉水而过,不小心把她白色的连衣裙沾了些黄泥浆,她洗了好几次都洗不掉,离开我们村子时,我去送她,她都哭了,说都怪我,弄脏了她的裙子,洗也洗不干净了。
   也许,有了那次意外亲近,她少了些羞涩;也许她怕我淌水而过时,会把她抛落水中。她爬在我背上,紧紧搂住我的脖子,差点让我喘不过气来。我说:“润梅,别搂那么紧,你想攥死我”。她也许感到她搂得太紧,就松开搂着我脖子上的手,反而整个身子都贴在我背上了。我感到她的乳房,像两只小兔子一样,在我背上跳动。
   第一次背一个女生,柔柔的身子,我面红耳赤,心跳得历害,她好像也如此,洞里有点湿,嗳昧得,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少男少女的心悸,世界仿佛也在那瞬间停止。谁都不敢看对方的眼睛,我更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小孩,内心惶恐不安……
   她玩了几天就走了,父辈的希望,并没有在我们这一代延续。她走的第二天,家里人都问我,雪儿是怎么回事。我想肯定是润梅悄悄悄地,告诉了我母亲,有关于我的初恋。
   她走时,我送给她一套,我最喜欢的一套书《基度山伯爵》。
   后来我参加工作,认识了现在的爱人,她也顶职在矿上谋了伙房差事,我羁旅天涯时,她经常去我家看望我母亲,后来在矿上成了家,后来矿上倒闭,我和夫人去找过她,听说跟她男人带着小孩回了湘潭的老家,姨娘一家也搬去了广州,没有了联系,也渐渐彼此忘了,忘了曾经的青葱岁月。
   人总会经历很多,美好的回忆,曾经的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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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也许,人到中年,最喜欢回忆,回忆是那一抹乡愁,氤氲而起的乡音,渐行渐远,乡愁模糊依旧,童年的回忆尽是那样天真无邪,笔者说人到中年,最喜欢的是回忆,而我们每一个人,还没有到中年、或是早已过了中年的人,又未尝不再回忆,回忆让人变得忧愁,回忆使人更加成熟,回忆是酿制的酒,在我们衡量对与错的时候,回忆往往让曾经占了上峰,而输的一方却是心悦诚服,不是有人说:经历是一种美,回忆也是一种美,青葱岁月的心跳,其实更美。笔者给我们描述了一个跟主人公没有血缘关系的表妹,以及在童年时候发生的一些小故事,上山打野兔,抠棉袄的小洞,渐渐长大后,我带着润梅骑着自行车回家,在家乡里的小河里抓鱼、打蚂蟥的经历,谈理想,后来送给润梅的一套书。笔者那些发生在记忆深处的一幕幕展现在我们眼前,是美好的青春悸动,就像笔者所说的“人总会经历很多,美好的回忆,曾经的心跳。”回忆多美!感谢笔者来江南烟雨一起品读文字的味道!【责任编辑:停云】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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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停云        2015-07-29 21:06:51
  文章真实!却是年少的时候的记忆却是是那么美!是永远镌刻在我们内心深处的最美记忆!
2 楼        文友:忘了除非醉        2015-07-29 23:08:26
  每个人都有那么一段纯真的记忆,怀旧,怀旧,不一定是乡愁,却一定是那点点滴滴的真,羞涩而醉美,青春年少那段经历。曾经的单纯,曾经的朦胧好感,隽永成那些个,心头的记忆。一段擦肩而过的经历,也许只是戏台上,你来我往的粉墨登场,扮演着各自的角色,无论是丑角还是花旦,也是那曾经所经历,那涩涩甜甜的回忆。其实那天去送她,她撂下一句:你还是去找你的雪儿吧。头也不回就走了。我没有写进结尾。不是忘了,而是不想触及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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