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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指间★小说』彼岸


作者:暮十一 举人,4844.89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274发表时间:2009-10-17 13:12:49


   于是,我认识了莲,她是这个暂时成立的乐队中的成员。莲有着城市女孩特有的傲慢气质,她的眼睛很大,长长的头发,柔顺的倾泄在肩头,她从来不用发夹,她说,头发要的是自由,又何必把它们捆绑起来呢,而且,有长长的头发,就算流泪了,也不容易被人察觉。她唱歌的时候,长发会飘扬起来,她握着麦克风,在让人眼花缭乱的彩灯下,在震耳欲聋的摇滚节奏中,用自己的方式,唱出心中的寂寞。乐队里还有一身Hip-hop打扮的阿鲁,阿鲁打碟很有节奏,一下一下,如天空被撕裂一般的凛冽,冲击心灵。还有鼓手小羽,钢琴手阿泽。我们应该是同类的孩子。
   每当我拿起这把淡蓝色的吉他,脑海里都会出现夏灿的模样。昨天,我和夏灿一起坐在落霞坡,我抱着吉他,轻轻的弹了许久,我们都没有说话。
   当最后一丝霞光悄然隐退的时候,我跟夏灿说,夏灿,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陪你在落霞坡了。
   她说,你要走了吗?
   我缓慢地点头。她沉默。过了很久,她说,你会回来吗?
   我摇头,不知道。我转身离开。傍晚的霞影突然间变得更加模糊,像被水浸泡过一样。
   我要的幸福,真的如镜花水月一般,遥不可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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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four}
   夏灿:我喜欢看见你笑,你的笑容,如冰雪的融化。可是,为什么在你笑的时候,我的心却隐隐作痛了呢?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竟然和那个斯文败类成了好朋友。锦弦白天到处闲逛,晚上就去酒吧工作,这只是他暂时的工作。他告诉我,他去过很多个地方,过着那种居无定所的生活。真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围着地球到处跑。
   有一天我们在落霞坡坐了很久,天快黑的时候,他似乎很不好意思地跟我说:“唉!那个…你要不要去Fly—bar看我们乐队?”
   我说:“干嘛?好像有什么预谋哦。”
   他便又摆出一副痞子样,说:“切,算了吧,就你?劫财劫色别人都会先考虑我啦。”
   最后我还是跟他一起去了那个叫“fly—bar”的酒吧。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去这种地方,这里的人非常多,所以,也非常的喧闹。他向我一一介绍乐队成员。漂亮的歌手莲,打碟手阿鲁,鼓手小羽,钢琴手阿泽。
   乐队准备好了以后,锦弦抱起他那把黑色的吉他,额前的头发垂了下来,他轻轻的扫弦,“嗡……”吉他声响彻整个酒吧。他开始拨弦,酒吧里年轻的女孩子欢呼起来,清脆的弦音幻化成无数翡翠般的蝴蝶,在屋内翩飞。他们开始演奏自己的音乐,他们一曲曲地演奏,真的是把我听呆了,他们唱的那些歌,我从来没听过,可是却有那么的好听,应该是自己写的吧。数曲过后,余音袅袅。锦弦拿起麦克风,说:“下面为大家弹奏的这首歌,是我自己写的,把它送给一个叫夏灿的女孩子。希望大家喜欢。”掌声响起。
   什么啊!果然是有“预谋”的,他把麦克风放在支架上,然后拨弄吉他,清唱起来。他唱:“山峦的高处/是阑珊的灯火/缠绵悱恻的青烟/描出你清澈的素颜/我在彩虹的斜坡上/偷偷的看你/于是/多情的雨季/绽放出/像瓷器一样的洁净/你的眉黛/出现远山之外/火花的意外/是命轮来安排/就让我们单纯地相爱/就让我们单纯地相爱……”
   灯光洒下,在他的头发上反射出明媚的光芒。突然想起来,我还从没听他唱过歌呢,以前都只是听他弹吉他,这是第一次听到他的歌声,不过,还真是真人不露相,他的歌声朴实,没有一丝做作。他唱歌这么好听,为什么他以前却只是弹吉他而不唱呢?
   晚上12点。他结束了这天的工作。我们走出fly—bar。马路上很寂静。他仍旧背着那把黑色的吉他。
   “嗳,你唱歌很好听呢。”我低着头小声地说。
   “是啊,很多人都这样说的。”
   我当时觉得有点脚软,他不知道什么叫谦虚吗!脸皮不是一般的厚啊!
   “真是……”
   “斯文败类。”他接着我的话说。
   “有自知之明。”我说。
   “那你平常怎么不唱歌呢?”我问。
   “因为我的歌只唱给我喜欢的人听啊。”他认真地说。
   “你无论走到哪里都要背着吉他的么?”感觉他就像只蜗牛,不管走到哪里都要背着自己的房子。
   “对啊,以前吉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不过,现在是第二重要了。”他说。在昏暗的路灯下,我却似乎看到他眼里的光芒。
   “是吗?那现在什么第一重要呢?”我随便问了一句。
   他一脸坏笑地说:“你啊。”
   “去死啦!”
   他突然一把拉住我,表情严肃地说:“我说的是真的,是你。”
   你。
   是你。
   在我寂寞的生命中,你,是最重要的。
  
   马路旁的路灯投下一道道充满古色的光亮,固执地抵抗着夜色。这条路安静得可以听到远处的车声,轮胎轧过地面,发出厚实的声响,如急促的暴雨声。
   我望着他的眼睛,突然不知所措。头发从他清秀的脸庞掠过,长长的鬓角勾勒出好看的脸形,我看着他,仿佛眼前的这个人不是我以前认识的那个玩世不恭的锦弦,其实,我知道他并不快乐,尽管他总能给别人带来快乐;尽管他有很多朋友;尽管他很受女孩子们欢迎;尽管他会弹奏一手好吉他并能写出很好听的曲子。可是,他并不快乐。他总会感到与生俱来的寂寞,就好像节奏再欢快的葫芦丝曲子,也无法掩饰悲伤的流露,那些痞子言行,那些玩世不恭,那些挂在清秀脸庞上的笑容,都只是他为了隐藏自己内心深处的寂寞而做出的种种表象罢了。
   一阵脚步声。还有金属碰撞发出的声音。四个男子走过来。
   “就是他!他妈的!敢抢老子的饭碗!不给点颜色瞧瞧不知道老子的厉害!”一男子指着锦弦说。
   他们四人手里都拿着铁棍,我还没反应过来,四人已一拥而上,朝我们挥过来。锦弦躲闪不及,用胳膊挡了一下,我听到一声闷响,一根铁棍朝我挥来,锦弦伸手一把抓住,一个漂亮的侧踢,正中那人胸膛,又顺势一个转身后摆腿,踢中了另外一个人,可是,又有一人把铁棍朝我挥来,铁棍离我越来越近,“啊—”我闭上眼睛,“轰!”我听到一声巨响……我慢慢地睁开眼睛,我居然没有受伤,我看到地上有许多黑色的木块和吉他的弦,我再看锦弦,他身后的吉他已没了,然来是他为了救我,情急之下,用自己心爱的吉挡住了铁棍。吉他破碎成一块块木屑,散落一地。锦弦看到满地的木屑,楞住了,他眼神黯然,表情惊愕,他弯下腰,慢慢地捡起地上的一块碎片。“小心!”又是一声闷响,一跟铁棍打在锦弦身上,他突然站了起来,向那人扑去,像一只发狂的野兽,眼神犀利得让人感到害怕,他把一人压在地上,两人撕打开来,锦弦把那人的头部抓住猛的在地上撞,其他三人趁机用铁棍在打在锦弦身上。
   道路拐弯处打下一道强光,喇叭声响起,一辆吉普向这边驶来。“救命啊!救命啊!警察来啦!”我大喊。
   三人推开锦弦,扶起地上那人,四人立刻作鸟兽散。锦弦身上都是棍伤,白色的衬衣被划破,胳膊上被划开一道长口,鲜血顺着胳膊往外不断的流,染透了他洁白的衬衣,锦弦倒在了地上,我慌忙的跑过去抱着他,泪如雨下。
   “救命啊!停车—停车—”吉普驶了过来,但不是警车,司机停下车,把我和锦弦带到了医院……
   时至今日,回想起当晚的场景,就如一场噩梦,让我不寒而栗,可是,那些过去的日子,都像凋零的花瓣,再也拾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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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five}
   锦弦:所有的笑话,都是当你觉得好笑的时候,它已经结束了;所有的烟花,都是当你觉得好看时,它已经凋谢了;所有的回忆,都是当你觉得甜美时,它,早已成为过去……
   你知道么?当我转身离开的时候,我是难过得无以复加的,可是,你为什么不说一句让我留下来的话呢?其实,我是希望留下来的。
   我回到“Fly—bar”,收拾好了行李。买好了长途车票,可是,我想在离开之前,再去见一下夏灿,尽管这样也许已没有必要了。我在她家旁的小巷里等了她很久,她都没有回来,发车的时间就要到了,我想,也许再也见不到她了吧。我站起身,提起行李,正欲离开时,看到夏灿低着头从小巷口慢慢地走过,一幅失魂落魄的样子,她并没有往小巷里看,我走出小巷,站在她身后,她并没有发现,她继续往她家门口走去。
   “夏灿——”我低声的叫她。
   她没有站住,继续向前走。
   “夏灿——”我大声的叫她。
   她停住了脚步,并未回过头。我正欲走上前,她却又向家门走去。我楞在了那里,她为什么不理我了呢?是不是我们的一切本就该这么结束呢?
   我转过身,走进小巷,刚走了几步,发现昨晚写给她的信还没有交给她,我走出小巷,她早已进屋,我走到院门口,把信投进了木栅上漂亮的木制信箱里,信很短,但我也只能说那些了。我穿过小巷,走到马路边,坐进了计程车,计程车往车站方向开去。那么,就让这一切就这样结束吧。我解下背后那把淡蓝色的吉他,放在膝上,车窗外的景物飞驰而过,一张一张,像是在放映着早已消逝的过往,我仿佛又看到了夏灿送吉他给我那天的情景。
   那天,我伤好后出院。
   “怎么样,医生说真的没事了吗?”夏灿扶着我,走出医院。
   “废话,我可是空手道黑带九段,这点小伤早就noproblem啦。”
   “切,少吹啦你,空手道黑带九段会受伤的么?”
   “那还不是为了救你这个笨蛋,只是那小子下手也太重了点,不就是抢了他在Fly—bar的工作吗?至于找人来报复吗?唉,也只怪我吉他弹得太好,太有才了,如果有才也是一种错,看来我已犯了滔天大错。”
   “你就不能不贫嘴吗?”夏灿扶着我继续向前走,“嗳,你伤还没完全好,去Fly—bar还是不能工作,今天就去我家吧。”夏灿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去你家?干什么啊?事先可说好啊,我可是中国传统的男人,出卖肉体的事我可不干啊。”我继续贫嘴。
   “天哪!见过败类的,没见过像你这么败类的!拜托!就算是‘斯文败类’,也得偶尔‘斯文’一下好不?谁稀罕你肉体啊!再说了,就你这身板,切,还‘肉体’?充其量也只能算一‘骨体’。”夏灿说着,嘟着嘴,朝我胳膊上打了一下。
   “哎呀!胳膊…胳膊又断啦!”我握着被她打的胳膊,作痛苦状。
   “啊?你…怎么样…没事吧。”她慌忙地检查着我的胳膊,问道。
   “嗯,没事,暂时脱离生命危险。”看到她急切的样子,突然觉得很好笑,真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我们走到家门口,夏灿站住,从钥匙扣上拿出钥匙,走到门前,打开门。原来她家里只有她一个人住,父母都去了国外,为什么她不一起去呢?真奇怪。
   “等等,我要给你个惊喜。”她说着,走进房间,我正在猜想这小丫头在搞什么,过了一会儿,她拿出一把漂亮的淡蓝色的吉他,递到我面前,说:“这个,送给你,我知道,你那把黑色的吉他对你来说很重要,都是因为我,才毁了你的吉他,真的对不起,希望这把吉他也能给你带来快乐。”
   我感动地接过吉他,那一刻,我的心底泛起了温暖的涟漪,我用力的握了握琴颈,由于手臂受了伤,很久都没有弹吉他了,我轻轻地抚弦,弦音清澈、柔和,如同湖水上的蜻蜓,在心里翩然。
   我知道夏灿很喜欢听我们的歌。那天,我回到“Fly—bar”,在乐队里,把我们的歌录在电脑里,并存在mp3里,后来我把这个mp3送给了夏灿,让她能随时听到我们的歌。
   那时我天真地想,如果能永远像这样,永远和她在一起,永远为她弹奏,幸福就这样定格,那该多好。现在回想起来,才发现记忆已然如隔世般阑珊。
   原来,破吉他与钢琴终究是不能和合奏的!
  
   计程车开进了车站,我踏进长途汽车,坐在和司机同排的那个最前面的座位上,巨大的挡风玻璃盖在眼前。汽车开动,眼前的景致疯狂的倒退。好熟悉的感觉,又要离开一个城市了,又要到下一个城市了么?到底多么时候才能停下呢?
   就这样,我离开了一个又一个城市。踏上过一条又一条旅途。
  
   夜幕四合。
   长途汽车已经行驶了几天了,汽车驶上一座高桥,透过巨大挡风玻璃,看到桥上蒸腾起大团大团的白色雾气,眼前唯一的景致就是高桥的栏杆,以让人眼花缭乱的姿态呼啸而过,我突然想起这个情景曾出现在我的梦里,一样的雾气,一样的高桥,一样的栏杆,梦里的汽车一直往前疾驶,很久很久,却总是到不了尽头,白色的雾气一直似远非远的在前方的桥面升腾,也许永远也到不了尽头吧?我正这样想,汽车突然冲进了白雾里,眼前是一片白茫茫的雾气,什么都消失了。然后就醒来了。
   看着这些梦里复制出来的景致,我突然莫名其妙的紧张起来,还好汽车并没有像梦里那样,驶不到尽头,汽车很快下了桥,前面是幽静的马路,昏暗的路灯伫立在道路两旁,微弱的灯光,照耀着马路和马路两边的树木,汽车正要拐弯的时候,马路旁的小径里,突然冲出一辆摩托车,司机显然没有预料到,眼看摩托就样撞上汽车,司机忙踩刹车,急打方向盘,摩托与汽车擦身而过,还没来得及庆幸避免了一场交通事故,前方拐弯处打下一道强光,耀眼的强光,几乎让人睁不开眼——一辆货车迎面而来,来不及了,刹车来不及了,打方向盘也来不及了,距离太近,空气像被凝结了一样,我看到货车一点一点的靠近,靠近。我握紧了胸前的红色戒指。眼前的画面就像卡带的盗版光碟,一张一张的变换着那本该连续的画面。三米。两米。一米。“砰!”身体腾飞。世界昏暗。天地交换了位置。挡风玻璃鲜上开出凌乱的鲜红的花,血顺着花纹向下流,头像是要爆炸了一样,眼前黑暗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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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文字感觉很好,感觉有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这种文字,也是我喜欢的风格,那种过往,那种熟悉,让人联想很多,到一个城市停留的长短并不确定。我喜欢独自穿梭在街头,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城市,一幕幕的画面,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走过一条条大街,在每一个十字路口潜意识地向左拐,因为书上说,人在迷宫里,经常向左拐,就可以找到出去的路径。一切都是那样的熟悉,熟悉的好比是我们真的似曾相识,谢谢作者,欢迎常来,我们永远的指间微凉。(推荐理由:语言清晰,言辞真切优美,画面感强,喜欢文字带给我们的那种感觉,欣赏!)【编辑:上官争和】 【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9101803】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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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上官争和        2009-10-17 13:14:07
  你好,谢谢你的来稿,文字很好,欣赏。!
2 楼        文友:上官争和        2009-10-17 18:51:13
  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
3 楼        文友:暮十一        2009-10-17 20:00:20
  诚心感谢编辑文友的感思评悟,欣赏支持。会常来指间,即使染透风霜。
天涯走远,人心无尚。落地薄凉,尽拾遗光。
4 楼        文友:晴雨の娃娃        2009-10-17 21:44:21
  故事性不是很强,但是我很喜欢这种调调,很安静的,不是那种不切实际的,结尾点明了中心,比较有条理,首尾呼应,比较吸引人,有卖点
   而真正感动我的是后记。后记的字里行间都权概了作者的真实情感,引用了郑愁予的诗句,说明了自己最真的情感,感动了,加油,作者很有潜力的
  
   不错,up,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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