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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酒家】跌落在秋风里的江湖(小说)


作者:七色槿 举人,5210.03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781发表时间:2017-10-04 09:10:09
摘要:我知道张东风是在江湖上行走过的,走江湖的他是真实的,去收秋的他也是真实的,他心里一定还有不与人说的江湖故事。

那一年的九月,我们这一片的小学毕业生从分散在各村的学校汇集到镇上的一所中学。学校的房子是新近盖完的,红砖砌的一排排教室,红砖砌的院墙,校门是用粗铁管焊成的,门顶上高悬着“平山镇中学”几个铝合金做成的字。这学校看上去就像拘留所一样。
   开学的第一天先开大会,新生们排着队坐在操场上。我跟我的好朋友振东坐一排,我们低着头悄悄地说话,他对即将开始的中学生活很担忧,他说这里的老师每天留四个小时的课后作业,而学生们离了老师的眼就在车棚里拔刀子打架。我没有他的那些担忧,说到底,我们也不是让老师省心的模范生,别惹出大祸来,能把自己管得好好的就行了。
   一个剃光头的男生坐在我们后面,似乎在偷听我们说话。我回头看看,那男生的光头两边支棱着两只又窄又薄的耳朵,耳轮还有点卷,圆眼睛,大大的圆鼻头,鼻尖上有道裂纹,好像要分成两个小鼻子似的。他的衣裳破旧,长相粗野,我猜想在老师的眼里,他该是一个破坏纪律的危险分子。
   我悄悄地给振东看两片药片,那是我从我爸的药瓶里偷来的,瓶子上写着初服者能一度产生幻觉。
   “什么药?”振东悄声问道。
   “吃了能让人添精神的药,能让你的眼睛看见神秘的东西。”我说。
   “叫什么药名?”
   “不知道。给,咱俩一人吃一片,看看能出现什么反应。”
   他转过头望着我,“吃药?现在?”
   我给他个安心的微笑,低声说:“没错,来吧。”
   “你连它的名字都不知道,吃坏了怎么办?”
   “吃了就能搞清楚啊,我爸每天都吃它,它不能把我们怎么样的。”我不想再跟他继续废话,便拿起一片药放在舌头上,吞了下去。
   “你有病吧?”振东掉过头去不再看我,像其他人一样坐端正。
   身后的男生朝我伸过一只手来,我跟他相视一笑,把剩下的那片药给了他,他马上就放进了嘴里吞了下去,还谢了一声,什么也没问。
   那天散会之后,我们三个一同往教室走。
   “我叫王新。”我说。
   “我叫张东风。”光头男生说。
   过了片刻,振东才不情愿地说:“我叫王振东。”
   我跟张东风很快就熟了起来。这种不假思索地因一片药片结成的信任,对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来说尤其有吸引力。开学后的第一个周末,他已经到我家来过,我也正到他家去。张东风的家住在镇街的西头,一个破破烂烂的院子,门房破败不堪,门框上满是裂缝,门洞两旁有两间房子,一间堆柴草,一间出租。院子里的三间瓦顶的老房子也是灰扑扑的,进到屋里就像钻进了地窨子。土炕上铺着发黑的炕席,炕头那边有一张炕桌,有个电灯泡挂在桌子上面的墙上,灯泡上罩着的那张纸是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张东风他爸坐在炕桌那儿喝酒,我们来了,他端着酒壶到到院子里去了。
   去我家让张东风很不自在,这我看得出来。他小心翼翼地踩在木地板上,眼睛在衣柜上、餐桌上瞄来瞄去。我妈看见他也是满眼的慌乱和戒备,就好像我带回来的是一只猛兽。相比之下,张东风那个喝醉了酒还强打精神在家里晃来荡去的老爸就显得人畜无害了,所以他家就成了我们的乐园。
   振东是那种虽然有些唠叨,但还可以跟你做伴的人,我们从五年级开始,每天一起来、一起走已经有一年多时间。我们在课堂上偷玩次数最多的游戏是蚂蚁上树,逮一只蚂蚁搁在铅笔上,让它往上爬,爬到顶再把铅笔倒过来,蚂蚁就继续往上爬。那些蚂蚁很能爬,不断地爬,我们没累死过一只蚂蚁。现在我们是中学生了,细数以前的淘气经历,我开始怀疑我们那些恶作剧是不是太小儿科了,我想做些触犯戒律的事情,比如逃课到河边洗澡,到学校小超市偷泡泡糖,振东却不愿意跟我趟更深更浑的水了。还好现在张东风出现了,我们很投契,振东跟我的交情就渐渐淡了下来。
   张东风渐渐地、一件一件地将他的宝贝亮了出来:一小袋捣烂的榆树叶子掺上水泥做成的小球,这钟小球坚硬无比,是他的独门暗器;一把锯片磨成的小刀,刀头磨了个船型尖,刀尾缠着两圈红布;还有上下册的两本《小李飞刀》,书被他翻得都卷了角。
   那个时候,我们这帮同学都激动着江湖上的事情,那个年龄段的人的回忆是和武侠人物连在一起的,剔除了他们,我们的少年乃至青年时期的经历就像是一本书被撕去了一部分,变得不完整,前后衔接不起来了。
   “我第一喜欢小李探花。”一个冬季的傍晚,当我们逃课回来躺在张东风的土炕上的时候,张东风摩挲着他的小刀对我说。“他的那把刀不起眼,就一个不起眼的铁匠花了三个小时打出来的,可在探花郎手里简直神了,只要一出手,对手马上嗝屁朝凉。”
   “那刀有多快呢?”
   “古龙没说,只说了‘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我不喜欢李寻欢,不喜欢古龙笔下的人物,在金大侠的武侠小说中有好男儿无数,真正的极品只有一人,那人就是黄蓉他爹黄药师,那才叫武功盖世,倜傥风流。为这个我们争吵了半天,争吵的核心问题是,假如李寻欢和黄药师狭路相逢打起来,谁会输谁会赢。吵完一架以后,我们又感叹起这些大侠们,他们救得了别人的危难,却救不了自己的爱情,救不了自己那颗为爱破碎的心。谈论这些的时候我们是有雄心的,它似乎把热度带到了皮肤的表面。我们说起林诗音,冯蘅,蒙古公主华筝,往下就没有合适的词了,俩人都期期艾艾的不再说话,但是心里都有些莫名的兴奋,觉得闯荡江湖这档子事要有一个女的搭伴才过瘾。我们隐隐约约觉察到有一个老婆的重要性。
   张东风初中毕业以后就不再上学,在我们那儿,上完初中就掇学的人很多,不是张东风一个。他爸也不管他,还像从前一样,马马虎虎种着一点地,喝小卖部里的劣质酒,一天到晚都是迷迷糊糊的。
   那年张东风家的门房租给了一个算命瞎子,瞎子的脑袋里有一张临近集镇的集日时间表,这些地方的集日时间大不相同,连接到一起就占去了大部分日子。瞎子算计的很好,赶完一个集市再去另一个集市,一个月能赶二十多天集。张东风成了牵瞎子的人,把一根竹棒拿在手中,另一头牵上瞎子,领着他坐汽车,坐饭摊,到各个集上算命去。
   这样子过了大约一年,忽然有一天瞎子一个人回来了,张东风把他扔在半道上了。
   据瞎子说,那天他们去了临县的一个集市,还没走到地方,就听见锣鼓响,还有喇叭招呼人的声音。张东风告诉他前边有个用绳子圈起来的场地,一只猴子拉着三轮车围着场地转圈,还有两匹马披红挂彩地站在那里。张东风扔下瞎子跑去看热闹就再没回来,他跟着那个吴桥来的马戏班子走了。
   张东风他爸跟瞎子叹息一声:“这小杂种,还是没定性啊。”然后他爸走出门去打酒,瞎子躺下来琢磨他的卦辞。
   我却知道,牵瞎子也好,草台班子也好,张东风从中看到了一条漫漫江湖路。张东风下决心跟马戏团走的时候,他心里一定狂喜,他将要骑着马儿佩着木剑四海为家,去闯荡江湖。
   我考上一所三流大学,也离开了家乡的小镇。日子过得飞快,青春期的成长似乎就是几天的事。大三那年的寒假回家来,我在集市上闲逛,看见旧书摊上有一套《小李飞刀》躺在书堆里,书的封面有些泛黄,边角也有些卷,让我觉得那套书好像是张东风的。
   我恋爱了,毕业了,跟着女友雨灵去了她那个城市。我们在老局子那一片的六号楼中租了一套两居室。刚要共筑爱巢,雨灵却跟我分手了,她说她没有信心跟我过一清二白的日子,眼下有个机会,有个高营养的机会,她要抓住机会,叫我不要拉她后腿。
   房子的租金不给退,我就在这里住了下来,让人搞不懂的是,我竟莫名其妙地一直住在这里了。求职不顺,工作时有时无,闲下来的时候我写了些豆腐块投给小报,成了一名编辑口中的自由撰稿人。
   我接到张东风打来的电话,他买了个手机,却没有几个能存储下来的号码,于是跑到我家,跟我妈要来了我的手机号。
   “喂,王新,我是张东风啊。”
   “嗷,没想到会是你,你还好吗?”
   “好,挺好的,你怎么样?”
   “还行,混日子呗。”
   我以为他该说再见了,然后挂了电话,没想到他接着往下说:“你知道,咱们这儿的人都在干什么吗?他们都在外面打工,现在咱们这里只剩下一帮老头子和半老头,年轻一点的都出门了。”
   “我知道,现在各处都是这样的。”
   “是啊,你看,我最近老在琢磨,别人都走了,我还呆在这里干什么?我去你那里跟你住几天行不行?我是说,我能不能暂时到你那儿住一会儿?一等到我找到干活的工地和工棚就搬走?”
   “你真要来这儿?”
   “是的,我真的想去。”
   “这儿可不太平,伙计,也没有好活计等着你干,前几天小报上登的一条消息,有个民工把胳膊卷进搅拌机里搅烂了。”
   “我知道那里不比咱们这个小镇,我知道的,但是我在这里也没有好活儿干。”
   我说:“如果你真心要来,当然能跟我住在一起。我想想看,有没有近一点的工地吧。”
   张东风很快就来了。我们把他的铺盖卷和提包放好,在有些难堪的静默中站了几分钟。时间已经过去九个年头,我们已经失去了在张东风家土炕上东扯西扯的那一套话题,现在我俩就像当年躺在土炕上的那两个人的亲戚。
   这个城市比我刚认识她时扩大了一倍,并不断地向西延伸,城市东部的六号楼这一片被冷落在惨淡和破败里。张东风在城市西部的建筑工地找到了干活的地方,他搬进了那里的工棚。与他见面只能在晚上,到时我会像一条孤独的狗一样骑车穿过整个市区,在工棚附近的河堤上跟他相会。我们利落地用牙启开啤酒瓶盖子,再一人点上一根烟,在昏暗中抽得忽明忽暗,远远望去如同星星点点的鬼火。
   有一天,我坐在那里等了足足半个小时,张东风才慌慌张张地跑来,他刚刚干了件英雄救美的事。
   张东风他们那个施工队都是男的,邻近的那个工棚里住的也都是男的,别说找个姑娘恋爱一把,就是偶尔看见一只流浪猫,那猫也是公的。当有人发现小卖部那家的小院里住着几个年轻女孩时,这帮人有机会都想去看一看,有一句没一句的跟人家搭讪几句。住在那儿的女孩子并不固定,经常是住几天就走了,换成另一个面孔。后来才知道她们是练歌房里的服务员,张东风的伙伴们说,这群女人就是小镇人所说的小姐。张东风说不能这样糟践人家,即使真是做小姐的,也可能是遇见糟心事了,没法子才做的。伙伴们就开始哄他,说你这么明白,干脆带一个回家做老婆得了,人家嫁妆里边还带着几百几千的绿帽子,够你带一辈子。
   张东风当时想说找个这样的老婆也行,但是他怕伙伴们再笑话自己,就没敢说出来。
   刚才是张东风吃过晚饭来河堤会我,快走到小卖部的时候他看见有个女孩在前面走,他认出她是几个女孩子里最好看的一个,也是工棚里熄了灯以后被糟践最多的一个。这个女孩子把小包抱在胸前,肩膀朝前耸着往前走。
   张东风听见身后有一辆摩托车加大油门轰鸣着过来,在女孩身前拐了半个弯嗤一下停住了,车灯雪亮地照着女孩。那女孩举着一只手挡住眼睛,像一只无处可逃的兔子。摩托车上的人冲着女孩吹一声口哨,说:“上来,快点。”女孩怯生生地摇了下头。张东风有些担心,他快步赶过去,还朝女孩嗨了一声,女孩就朝他跑过来,一头扎在他怀里。骑摩托的那个人转了下车把,把车灯对准张东风,吼一声:“什么人?”张东风说:“她是我妹子。”那人不怀好意地笑一声,一轰油门,摩托车擦着他冲过去了。
   张东风心里踏实了。这辈子搂着一个女孩还是第一次,他看看怀里的女孩,女孩脸上的皮肤像秋天的苹果紧紧绷着,光滑,白净,一双受了惊吓的眼睛亮晶晶的。
   女孩从他怀里离开,说:“大哥,你是个好人。碰到这样的情况,一般是没人帮的,人们都是站着看热闹。”
   张东风不知道女孩为什么要跟他说这些,他觉得女孩这个样子真好,他想听女孩继续说下去,女孩却冲他挥挥手,喊一声“拜拜”,走了。
   第二年秋天张东风回家了,他爸喝酒喝成脑血栓半身瘫痪,他不能再出门了。
   时间匆匆又过了六年,我回家去过年,又见到了张东风。看他的第一眼我把眼光转开了,他的脸上写上了沧桑,仿佛身体里有重要的东西被抽了出来,离他而去了。
   他要请我吃饭,我以为是在他家里吃点什么,没想到他把我带到镇上最好的饭店里,要了六菜一汤还有一瓶二锅头。
   “你能跟我吃饭是看得起我,我干了。”张东风面带羞涩,端起酒杯就干了。他的神态让我觉得我俩之间有了距离,疏远了。
   “说的叫什么话,要不,我再去我爸那里偷两片小药片,咱们一人一片?”我说。
   “哈,你也忘不掉这个茬?咱们那会儿可真是……”他对我没有忘记小药片的事感到十分满意,于是把双手枕到脑后,双腿一伸,身子往后一挺靠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不戒备地笑起来。
   放松了,不端着了,张东风的神态自在起来,话也说得随便了,“有女朋友了吧?怎么不把她带回来?”
   我说有过了,不会再有了。
   他说:“咱们同学差不多都有两个孩子了,只剩下你我。我娶不上媳妇是因为没钱,你为什么?”
   我不想跟他讨论这个话题。我问他:“一直没有出门干活去?在家都干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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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持一份淡然的心境,去历练自己的“江湖”,不管是刀光剑影还是侠骨柔情,匆匆人生,再回首,“江湖”的恩怨情仇喜怒哀乐,其实早已装在心底。这是一篇看似写得很淡的小说,其内涵却是我们曾经的过往,不论童年、青春还是奔波后的人生。其实,人生本来平淡,平淡如水,恰如文中的君子之交,恍惚多少年。当岁月苍老了容颜,回首往事,我们不甚唏嘘。小说掬起点滴事例,无意间,我们走过了那些平淡无奇路,那些印迹却跌落在秋天里。很好的一篇情感小说,掩卷之后,却带给人浓浓的生活味,很具有可读性和思考性。推荐阅读!【编辑:山泉】【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7100424】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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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山泉        2017-10-04 09:11:21
  问好酒家老朋友!
   中秋之际,祝你和家人节日快乐,健康平安!
我来自大山深处,来自心灵彼岸……
2 楼        文友:七色槿        2017-10-05 19:40:00
  问候山泉,谢谢你诗意的评。
3 楼        文友:故事中人        2018-06-24 18:03:23
  走过懵懂的少年期,人总会成长。
   总有一天,会在现实里低头。
平凡的人有着平凡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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