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妻子是一位检察官(散文)
因为妻子坚定的不支持,我的工薪阶层身份始终未有改变。曾经,我有过三次改善境遇的机会,都被妻子毫不含糊地否决了。
2000年,我所在的学校因校舍简陋,镇政府决定拆除部分旧教室新建三幢教学楼,临街一层门面房对外出售,作为建设新教学大楼所需经费的一部分。当时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我则是学校的负责人。
临街一面南北长约50米,建门面房16间,每间面积30平米不等。因为所建门面房未取得房产证,经上级研究同意,门面房以出租50年的方式出售,每平米一万元。消息一经发布,前来求租求售的人并不如想象中的热烈,于是,教管办要求我们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教学大楼基建工作,但我对门面房的产生与出售的内情比一般人更清楚。我觉得这样的操作实乃无奈之举,建楼需要资金,镇政府财力不足,只能让利于有出租需求的人。表面上讲租期50年,但谁能知道其时的当事人50年后是否健在,即使健在能否管事。事实证明,租售者后来都赚了,地处闹市区的每间门面租金每年均不少于六万。
见求租不甚踊跃,我竟产生了自己带头租售的念头。说实话,尽管一下子拿不出30万元,但东借西借也是能以凑数的。深思熟虑后,我把想法尤其是日后的出租及租金,一一跟妻子和盘托出。没有想到,她不等我细细分析,立马否决:“不行,这财我们发不了。”
我有些不甘:“为什么?”
“你是校长,你是代表校方签字的。你能够解释甲乙双方都写着你的名字吗?”
我急了,说:“可以用其他人替代一下的。”
“那也不行。我们宁愿发不了财,也不可以弄虚作假。”
教学大楼完工后,学校的工作趋于正常化。那些年,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正处于逐步盛行时期,并且已经获益明显。学校一些中层干部提议,选择适宜的场所,或集体或个人搞培训,由我们这些有资证人员操办,稳赚不赔。我有些动心了,竟在一段时间密集实地考察,并且基本落实了场地,制定了较为详尽的方案,聘请管理者,自己只做幕后。
当我小心翼翼告知“第二产业”方案时,妻子极为不屑一顾,又是一盆“冷水”:“你只管做好本分工作,其他事请不要有任何念想。”
妻子的意见就是最后通告,没得商量。
2008年,我被调至教育局。分管局长召集我们开会,会议内容是文正学校建了教师公寓,每套至少120平米,每平米2000元,动员我们几位新来的帮助购房,支持学校建设。
就是那一年,房价出奇的低。谁都没想到,第二年房价飙升,第三年高出3000,随后迅速超过4000。当然,这些都是后话,房价的居高不下是我这样的人无法预料的。生活中,靠着炒房发家的大有人在。我所熟悉的人中,有的只凭借起始的一间宿舍,发展到后来的住房阔绰,衣食无忧。
按理说,领导布置的任务不存在任何违法违纪,加之新来乍到,碍于情面也不适宜推却,更重要一点是文正学校的教师公寓紧挨着妻子工作的单位。如此,我揣摩着妻子的心理,觉得应该没有任何反对的理由,甚至眼前出现了她赞许的笑脸……
没有想到,妻子依然干净利落,一口回绝:“我们只有一个女儿,不要奢望过多。”
妻子年长我一岁,总是以姐姐的身份和口吻,告诉我什么能做什么不可以做。不知是宠惯还是管教,她的话必须得听,否则,她就“生气”。一有苗头,就不停“教育”“训导”,直至我彻底改正“错误的想法”。如若仍然“执迷不悟”,她会“笑嘻嘻”亮明身份,提醒我她是执法工作者。是的,她是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所以,在她面前,我只有“俯首称臣”,“乖乖”做被她看管的小弟弟,并且,一门心思只想看到她的笑脸,她笑了我就开心。
2011年妻子因病匆匆走了,再也“管教”不了我,可是她施予的影响注定烙印在我的心间,让我安安分分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任何时候都不会诚惶诚恐,寝食不安,随性随意享受着每一个平凡安宁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