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岸·生活】自行车历险疑案(散文)
我骑着新买的旧车,有些洋洋自得加春风得意。这一辆,也是30元钱买的。我们这里,你把新买的自行车推到二手市场卖,可能也是30元钱。我边骑边惬意地想:可了了这个大心思!此事终于完成,等于是旧车没丢,车钱也没损失。这第二辆,虽然看上去有些破旧,但从实用性看,与200元钱的新自行车也差不多少。基本骑不出大差别;虽然,新车能够骑出心境和感觉,骑出快乐情绪与美感。
时过境迁,车事办完,我却并没“放下”此车。
当时,尽管自信满满、说得信誓旦旦,但是分局热线的话——“你的自行车有没有可能放在别处?你记错了?”却提醒了我,并在我心里暗暗地扎根、开花、结出一枚果子:是结果,不是后果。以本先生勤于思考、善于分析研究的天资,加上从事技术设计工作半辈子的惯性和“职业病”,第三天下午,我心里突然长出一个念头:是不是我记错了地方?莫非,我会把车子放在别的车站吗?前几站或后几站?
于是,下午发快件以后,我顺便骑着第二辆车,去寻找第一辆。我从长街这头骑到那头。
走去那个站点一看,天哪!我的旧自行车,原封不动有模有样地停在老地方,似在微笑着等我,好像还很期待我的光临,正盼望着与它的主人相会,又好似婴儿坐等亲爱的父亲来抱它回家。
唉——,果然是记错了地方。终于找到车子了!
原来,三天前去学车时,情急之中赶时间,天还在下小雨;我还没骑到站点,公交车就来了;我便赶紧追过去,匆忙中把车放在前(早)一个车站了;然后,我转身慌里慌张飞跑上车,根本没注意是哪一站;半下午寻找的时候,根本就没过去看那一站。自己想当然地很肯定,不会放错地方。并误认为就是放在通常那一个车站。
什么!我站在车旁边,一下子呆住了。这是演的哪一出?这是我干的吗?我居然会干出这种事?
我会如此糊涂,忘事?我这不成了健忘先生吗?什么?我是健忘先生?笑话!这怎么可能呢?我大惊失色颇为诧异,完全不能理解外加很不服气!我从心里看着自己,仿佛面对一个从没见过的陌生人。
前天,我还津津乐道,和民警同志说什么来着?话音未落,还在耳边回荡!
记忆“事故”,由此酿成!一个国际笑话!
车找到了,麻烦事也来了!找到车,第一个“事故”结束了。
同时,又酿成了两个新“事故”:现在两个旧车,多出一个;还有,我的不义之财,张民警的自掏腰包30元钱,在我手里!
坏事了,这可如何是好。太丢人了,这一来可怎么收场。真是丢人现眼,丢人丢大发了。
怎么办?要不要第二个旧车?留不留两个车?我开始犹豫……
决议一:留着吧。再跑回去退回第二辆,不好,叫人说我嘚瑟、老糊涂。还说不定会骂我神经病。不够丢人的!留着骑吧。反正不贵。再说,人家也不一定给退车。
决议二:退回30元钱,专门跑一趟派出所,还给张民警。本来,我可以不去,在微信上面说一声,发个30元红包即可;或者专门打电话与他说明一下事情经过、原委,也是可以的。现代社会、信息时代嘛!
但是,考虑到亲自去一趟严肃、郑重些,正式当面向他道歉、还钱,效果更好。也好让他理解,我认错的真心,道歉的实意,退款的决心,以及再次感谢他的真情坦率,还有我的诚信与担当。
其实,他们并不知道自行车已经找到了,根本就没丢失。只要我昧着良心,不告诉张民警和分局民警,他们便不会知道此事。因此坦白说,我可以不去、不给他退款。
但是,我还款了,我就不是小市民、市侩;若不退款,就是小人了。如果因为他人不知,你就不讲道德、没有底线、丧失原则,那就是两个小人(相加)之和;若你不管是否神不知鬼不觉,都要坚持归还款项,那么,你就是个正人加君子!
30元钱与君子、小人,乃至原则、道德,孰轻孰重不难称量!
我需要在心里,悄悄地做出正确选择。
30元钱,不多。代表的是我的一片真心,一缕诚意。
做人,不是给别人看的;处世,不要装扮粉饰自我,而是塑造一颗红心;做君子抑或小人,这是一个选项,与他人是否知悉无关;一个人面对的,不是他人众生、不是整个世界,而仅仅是你自己!你的一言一行,要对自己有一个交代;你对灵魂自发的诘问,需有一张合格答卷!
…………
现在,有一点是确凿无疑的,本先生已经完全清醒,终于明白了,原来我是名副其实的“健忘先生”。这个神圣的名号,别人抢也抢不去!
而且,这一点,我是不会“忘记”的!
太丢人了,这一来,可怎么收场。麻烦来了。真是丢人现眼。这一次,丢人丢大发了。
人说:举贤不避亲,我今天来一番开拓创新——举贤不避己!仅举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