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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家园】老狼和它的女儿(微型小说)


作者:太行飞剑 进士,6521.08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1499发表时间:2024-07-11 09:31:50

【家园】老狼和它的女儿(微型小说) 老狼和它的女儿(小小说)
  
   在塞北草原上,住着一匹老狼和他的女儿。老狼原本是一群狼的头领,但是由于在一次狩猎中受了重伤,远离狼群过起孤独的生活。狼的女儿为了孝顺父亲,跟随父亲远离狼群,也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
   这一天,秋风呼呼地吹着,草原已经进入了深秋,马上要进入最艰难的冬季,一旦大雪封山狼的生存就更难了。老狼强打精神站了起来,对狼女儿说:“孩子,严寒的冬天就要来了,狼群就要到深山老林里去了,我是一匹被淘汰的狼王,不能随着狼群去越冬了,你还年轻,真正属于你的生活还没有开始呢,你走吧,不要管我了。”
   狼女儿听了,眼睛里满含着眼泪说:“爸爸,我不能走,我走了,您会饿死的。”
   老狼哀嚎一声,说:“你难道要和我一起等着冻死、饿死吗?不。你可以回到狼群中,可以做新狼王的妻子,可以为狼王生儿育女,繁殖狼群的后代。”
   “不,我要孝顺您。您给了我生命,我要给您养老送终。”狼女儿绝望地喊道。
   老狼冷漠地说:“不。给你生命的不是我,是长生天给了你生命,我只是出于生物的本能,生养你,不构成恩情,你不用报恩。父亲对儿女的恩情,在于“托举”,不在于生养,生养是生物的本能,有许多动物生了孩子就丢弃了,人类也有类似的事情;“托举”是教会你在狼群中积极进取的本领,如果你为了报恩离开狼群,给我陪葬,我宁愿马上结束自己的生命。”
   狼女儿,深情地叫一句“父亲!我要像人类那样……”老狼深知,狼女儿曾经被人类领养过几周,她接受了人类的“孝道思想”,这一点已经根深蒂固,印在狼女儿的记忆中。但是狼父亲是不需要用“孝道”绑架女儿的,他要给女儿指一条“适者生存”的道路,那才是狼群生存下去的千秋大计。
   老狼说:“要说感恩,是我应该感恩你,自从你出生开始,草原上有了勃勃生机,你给我们,给整个狼群带了生机和活力,带来了多少欢乐。再说了,狼是上天赐予的灵魂,生存下去繁衍后代是上天的旨意,也是最大的孝顺。如果我们的种群不能壮大,你该结婚的时候不结婚,该生子的时候不生子,就是陪我去死又有何用?那是愚蠢。女儿啊,我饿了,请去给我抓一只野兔子来。”老狼拖着伤残的后腿,艰难的坐在悬崖边的大石头上,气喘吁吁的嚎叫着。狼女儿立马奔向远处去捉野兔了,她知道父亲饿极了,她要捕捉一只肥大的兔子给父亲吃。
   可是当她叼着一只肥硕的兔子回来的时候,老狼却不见了,狼女儿四处寻找,她猛然发现父亲跳下悬崖自杀了。狼女儿恍然大悟,父亲这是用行动告诉她一匹狼的使命是生存下去,于是狼女儿含着热泪吃了猎物,飞奔着追赶狼群而去……
  
  

共 1064 字 1 页 首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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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篇小小说是很有哲理的,充满了老狼对女儿的父爱,对狼群生存与发展的思量和深层次考虑,所以老狼宁愿自己选择死亡,也要成全女儿的狼生。托举是父爱的最高表现形式,托举不仅是人类父爱有这个内容,狼类也是如此。因此我们老一辈不要用“孝顺”对儿女进行道德绑架,因为生育孩子不值得回报,也算不上恩情,真正的父母恩情是“托举”之恩,父亲母亲要“托举”孩子的人生,就像老狼对狼女儿那样,成全他们。全篇有创新思维,值得我们探索,感谢发文分享,推荐阅读共赏!【编辑:秋觅】【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F202407190009】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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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秋觅        2024-07-11 09:32:32
  这篇小小说是很有哲理,充满了老狼对女儿的父爱,对狼群生存与发展的思量和深层次考虑,所以老狼宁愿自己选择死亡,也要成全女儿的狼生。
秋觅
回复1 楼        文友:太行飞剑        2024-07-11 12:15:07
  生育一个孩子,是生物本能所为,仅仅这个动作,儿女没有必要感恩;需要儿女感恩的是父母对儿女的“托举”和“无分别的爱”。或者说是“无私的爱。”无私的爱,就是不求回报的爱。养育子女不是一种投资,不为收回成本,更无须追求利润。“养儿防老”本身就是封建资本的思想,而不是无产阶级的思想。为此随着人类社会物质极大丰富,必须放弃这种思想。
2 楼        文友:太行飞剑        2024-07-11 12:09:48
  生育一个孩子,是生物本能所为,仅仅这个动作,儿女没有必要感恩;需要儿女感恩的是父母对儿女的“托举”和“无分别的爱”。或者说是“无私的爱。”无私的爱,就是不求回报的爱。养育子女不是一种投资,不为收回成本,更无须追求利润。“养儿防老”本身就是封建资本的思想,而不是无产阶级的思想。为此随着人类社会物质极大丰富,必须放弃这种思想。
太行飞剑
回复2 楼        文友:太行飞剑        2024-08-20 21:22:31
  很早以前,我养成了逛旧书摊的习惯,那时候烟台有好几处旧书摊是我经常光顾的地方。1985年的春天,我带着儿子去烟台大庙逛旧书摊,偶尔发现了一套好书。这就是台湾女作家的《罗兰散文》。这本书是深圳海天出版社出版的,有上下两册。前面有编者的话,就是这些话吸引了我,使我决定买下此书好好读一读。
   编者介绍说:“罗兰女士原名靳佩芬,祖籍河北省宁河县,出生于中国传统的书香之家。”“因见父亲背负着家中七个子女生活的重荷,身为长女的她,在前期师范毕业时,即选择了就业,进入后师读书,放弃了读大学的路。”这些话给了我无比的亲切感,也深深地打动了我。因为我是河北人,在父亲的七个子女中也是长女。当时正值父亲提议由我供养小妹读书,而我有些犹豫不决的时候。看了罗兰对人生的选择,我一下子便喜欢上了罗兰这个人。喜欢她是一个有家庭责任感的好女儿,好姐姐。她当年遇到的情形和我的现实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喜欢她这个人,就试图了解她。读她写的书是了解她的方式之一。而作家的散文就是关于她的历史。于是回到家我就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当我读到罗兰写她父亲的散文时,我就想起自己的父亲,我父亲虽然没有罗兰的父亲那样温文尔雅,但在对孩子教育以鼓励为主这一点上爹爹与罗兰的父亲是一致的。小时候每个星期天都和父亲一起去地里侍弄庄稼,其实那时候我还不能干什么活儿,只是父亲的一个伙伴,一个说话的对象。父亲累了倦了,就会和我聊天。父亲常常问我长大了想做什么职业。我说:“爹爹,我长大了要做一位教师,要教会所有的小朋友识字。不让天下再有文盲。”父亲说:“我女儿真有出息,只要你好好读书,一定会实现你梦想的。”爹爹经常对我说:“做教师是一个有文化的人,有文化的人是要脸面的,这个脸面就是他写的字。字写得好,就有面子,字写得不好,就没有面子。”于是我就跟着爹爹学习写字。父亲虽然识字不多,但是他字写得漂亮,是那种苍劲有力的字体,那都是他临帖的结果。我跟着父亲学习写字,字体竟然写得有些像父亲的字。工作以后很多人说我写的字像男人的字一样苍劲有力,可能与模仿父亲的字有很大关系吧。罗兰的父亲很重视她的成绩单,总是把罗兰的成绩单放在办公桌玻璃板底下。我父亲一样很看重我的成绩单,总是把它板板正正地贴在家里的墙上,并对弟弟妹妹说:“你们看看,姐姐又得了好成绩,你们要赶紧追上去啊!”
   罗兰的散文,不但是写了父亲母亲这样令人难忘的亲情;还写了多种友情;写了爱情和婚姻。对人生的每一个阶段,罗兰都有自己深刻的感悟。这些感悟教会了她如何去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的朋友,爱自己的爱人和孩子,爱大自然。她对生活的总结和感悟叫我很受感动。
   读了罗兰的散文,使我对家庭责任有了新的认识,不再把妹妹看成是一种负担,而是把对家庭承担的责任看成对父亲、对亲人的一种报答。于是,我接受了父母亲的建议,为小妹妹联系了读书的学校,并且承担了小妹的部分生活费和全部学费,给父亲减轻了生活负担和精神压力。后来小妹毕业以后,我又资助她找到了工作,使得她成为一位职业妇女。并为她的婚姻和人生奠定了基础,使得她生活得富足有余。
   那时候,正赶上上第一次评定技术职称,我准备不足,没有评上。是罗兰的散文叫我对逆境和生活中的不如意有了新的认识。使我学会了对他人的宽容和对自己的严格。使我懂得读书要坚持,要不断地学习新知识才有进步。后来,我学习了很多新知识,并由原来即将被淘汰的计划统计专业转变为热门的现代理财专业,这期间,我读了很多业务书籍,写了八十多万字的读书笔记,并且把读书笔记提升为业务论文,发表在有关的刊物上。我创造的工业增加值计算表格,刷新了企业计算增加值的记录。被刊登在统计专业最高级的刊物《统计研究》上面,一时间成为学院里的佳话。
   退休以后,开始了散文和小说的写作。有人说:“退休了,还有什么可追求的呢?”我则以为,学习是没有止境的,一个人要想脑子不退化,就需要学习和写作。我现在学习和写作不是为了挣钱养家,而是一种生活的乐趣。说起来还是罗兰的散文鼓励着我,我想像罗兰女士那样做一个活得有意义的人。退休六年了,我来江山写文也已经两年来。这两年来我写了一些短篇小说和散文,我将其集结成小说散文集,取名字《月亮湾》出版发行。其中小说《草原苍茫》获得了烟台市文艺创作奖金。另外两部长篇小说,都被《当代文学》连载和单行本发表了。这些小说在海外读者中引起强烈的反响。有人讽刺我说:“难道你还想拿一个诺贝尔文学奖不成?”我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评士兵,不想拿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不是好作家,不管最后能不能拿上诺贝尔文学奖,我敢说,我曾经在这条路上努力过,这就足够了。到达珠穆朗玛峰的人是伟大的,是胜利者,没有爬到珠峰就牺牲了的英雄也是值得敬佩的,我以六旬高龄开始攀登文学的珠穆朗玛峰,自己知道未必能到达山顶,但是,我努力过,享受过攀登的快乐,这就足够了,就感到幸福了!”也许有人感觉这段话很矫情,它确实我的心里话。
   人各有志不能强勉,我的志向就是做罗兰女士那样的人,是她的精神一直鼓励着我。
  
  
3 楼        文友:太行飞剑        2024-07-11 12:14:51
  生育一个孩子,是生物本能所为,仅仅这个动作,儿女没有必要感恩;需要儿女感恩的是父母对儿女的“托举”和“无分别的爱”。或者说是“无私的爱。”无私的爱,就是不求回报的爱。养育子女不是一种投资,不为收回成本,更无须追求利润。“养儿防老”本身就是封建资本的思想,而不是无产阶级的思想。为此随着人类社会物质极大丰富,必须放弃这种思想。
太行飞剑
4 楼        文友:太行飞剑        2024-07-13 06:31:04
  36、听舅爷爷讲鸦片战争中的家族故事《现代作家》
   37、故乡在召唤(10300字符小说)《奔流》
   38、我爱烟台植物园《青年文学家》
   ————以上是七月份发表在纸媒的作品
太行飞剑
回复4 楼        文友:太行飞剑        2024-08-20 21:26:52
  很早以前,我养成了逛旧书摊的习惯,那时候烟台有好几处旧书摊是我经常光顾的地方。1985年的春天,我带着儿子去烟台大庙逛旧书摊,偶尔发现了一套好书。这就是台湾女作家的《罗兰散文》。这本书是深圳海天出版社出版的,有上下两册。前面有编者的话,就是这些话吸引了我,使我决定买下此书好好读一读。
   编者介绍说:“罗兰女士原名靳佩芬,祖籍河北省宁河县,出生于中国传统的书香之家。”“因见父亲背负着家中七个子女生活的重荷,身为长女的她,在前期师范毕业时,即选择了就业,进入后师读书,放弃了读大学的路。”这些话给了我无比的亲切感,也深深地打动了我。因为我是河北人,在父亲的七个子女中也是长女。当时正值父亲提议由我供养小妹读书,而我有些犹豫不决的时候。看了罗兰对人生的选择,我一下子便喜欢上了罗兰这个人。喜欢她是一个有家庭责任感的好女儿,好姐姐。她当年遇到的情形和我的现实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喜欢她这个人,就试图了解她。读她写的书是了解她的方式之一。而作家的散文就是关于她的历史。于是回到家我就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当我读到罗兰写她父亲的散文时,我就想起自己的父亲,我父亲虽然没有罗兰的父亲那样温文尔雅,但在对孩子教育以鼓励为主这一点上爹爹与罗兰的父亲是一致的。小时候每个星期天都和父亲一起去地里侍弄庄稼,其实那时候我还不能干什么活儿,只是父亲的一个伙伴,一个说话的对象。父亲累了倦了,就会和我聊天。父亲常常问我长大了想做什么职业。我说:“爹爹,我长大了要做一位教师,要教会所有的小朋友识字。不让天下再有文盲。”父亲说:“我女儿真有出息,只要你好好读书,一定会实现你梦想的。”爹爹经常对我说:“做教师是一个有文化的人,有文化的人是要脸面的,这个脸面就是他写的字。字写得好,就有面子,字写得不好,就没有面子。”于是我就跟着爹爹学习写字。父亲虽然识字不多,但是他字写得漂亮,是那种苍劲有力的字体,那都是他临帖的结果。我跟着父亲学习写字,字体竟然写得有些像父亲的字。工作以后很多人说我写的字像男人的字一样苍劲有力,可能与模仿父亲的字有很大关系吧。罗兰的父亲很重视她的成绩单,总是把罗兰的成绩单放在办公桌玻璃板底下。我父亲一样很看重我的成绩单,总是把它板板正正地贴在家里的墙上,并对弟弟妹妹说:“你们看看,姐姐又得了好成绩,你们要赶紧追上去啊!”
   罗兰的散文,不但是写了父亲母亲这样令人难忘的亲情;还写了多种友情;写了爱情和婚姻。对人生的每一个阶段,罗兰都有自己深刻的感悟。这些感悟教会了她如何去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的朋友,爱自己的爱人和孩子,爱大自然。她对生活的总结和感悟叫我很受感动。
   读了罗兰的散文,使我对家庭责任有了新的认识,不再把妹妹看成是一种负担,而是把对家庭承担的责任看成对父亲、对亲人的一种报答。于是,我接受了父母亲的建议,为小妹妹联系了读书的学校,并且承担了小妹的部分生活费和全部学费,给父亲减轻了生活负担和精神压力。后来小妹毕业以后,我又资助她找到了工作,使得她成为一位职业妇女。并为她的婚姻和人生奠定了基础,使得她生活得富足有余。
   那时候,正赶上上第一次评定技术职称,我准备不足,没有评上。是罗兰的散文叫我对逆境和生活中的不如意有了新的认识。使我学会了对他人的宽容和对自己的严格。使我懂得读书要坚持,要不断地学习新知识才有进步。后来,我学习了很多新知识,并由原来即将被淘汰的计划统计专业转变为热门的现代理财专业,这期间,我读了很多业务书籍,写了八十多万字的读书笔记,并且把读书笔记提升为业务论文,发表在有关的刊物上。我创造的工业增加值计算表格,刷新了企业计算增加值的记录。被刊登在统计专业最高级的刊物《统计研究》上面,一时间成为学院里的佳话。
   退休以后,开始了散文和小说的写作。有人说:“退休了,还有什么可追求的呢?”我则以为,学习是没有止境的,一个人要想脑子不退化,就需要学习和写作。我现在学习和写作不是为了挣钱养家,而是一种生活的乐趣。说起来还是罗兰的散文鼓励着我,我想像罗兰女士那样做一个活得有意义的人。退休六年了,我来江山写文也已经两年来。这两年来我写了一些短篇小说和散文,我将其集结成小说散文集,取名字《月亮湾》出版发行。其中小说《草原苍茫》获得了烟台市文艺创作奖金。另外两部长篇小说,都被《当代文学》连载和单行本发表了。这些小说在海外读者中引起强烈的反响。有人讽刺我说:“难道你还想拿一个诺贝尔文学奖不成?”我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评士兵,不想拿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不是好作家,不管最后能不能拿上诺贝尔文学奖,我敢说,我曾经在这条路上努力过,这就足够了。到达珠穆朗玛峰的人是伟大的,是胜利者,没有爬到珠峰就牺牲了的英雄也是值得敬佩的,我以六旬高龄开始攀登文学的珠穆朗玛峰,自己知道未必能到达山顶,但是,我努力过,享受过攀登的快乐,这就足够了,就感到幸福了!”也许有人感觉这段话很矫情,它确实我的心里话。
   人各有志不能强勉,我的志向就是做罗兰女士那样的人,是她的精神一直鼓励着我。
  
  
5 楼        文友:太行飞剑        2024-07-13 06:35:27
  36、听舅爷爷讲鸦片战争中的家族故事《现代作家》
   37、故乡在召唤(10300字符小说)《奔流》
   38、我爱烟台植物园《青年文学家》
   39杂谈边界感《当代文学海外版》
   ——————以上是七月份纸刊发表的内容
太行飞剑
6 楼        文友:秋觅        2024-07-21 07:05:21
  祝贺精品,欣赏佳作,期待更多精彩!
秋觅
7 楼        文友:太行飞剑        2024-07-21 17:57:39
  感谢秋觅老师编辑,谢谢啦
太行飞剑
8 楼        文友:太行飞剑        2024-07-25 20:13:05
  记忆深处的蔷薇花(发表于《烟台晚报》2024年7月25日)
  
   张凤英
  
   每当我看见野蔷薇花儿的时候,我都会向她行注目礼,同时在脑海里闪回伏牛山那些难忘的岁月。在我21岁到30岁之间,一直生活在伏牛山的三线企业里。那里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小溪,小溪边山坡上是茂密的森林。小溪里经常看得见娃娃鱼的踪影,山坡上的树林里有各种鸟儿的鸣叫声。野蔷薇花儿就在这样的自然环境里恣意得生长着,漫山遍野都是它们得踪迹。
  
   1.初遇野蔷薇,不知君是谁
  
   伏牛山的初夏,满山遍野都是生机勃勃的景象,不单是苍松翠柏郁郁葱葱,就是杨树柳树泡桐树也是翠绿的颜色。我记忆最深的却是那山脚下那一簇一簇的野蔷薇花儿。
  
   记得我到山里生活的第一年初夏,保卫科的王国强弄来了一支半自动步枪,还有三十几发子弹,我们机关办公室的几个年轻人,走出办公大楼,到对面的山坡上,去过一把射击的瘾。
  
   我们跨过水流浅浅的小溪,顺着山里农民上山打柴的崎岖山路,走进一个山坳里。那里是一个天然的打靶场,有一片三百米的开阔地带,正好是射击的最佳距离。于是我们选择了那个地方。
  
   当我们从硝烟弥漫的山坳里往回走的时候,我突然闻到浓郁的蔷薇花的香气,我问:“这是什么香味儿?”同行的同志说:“野蔷薇花儿呗,咱们伏牛山的山上都是这种花儿。”于是我们顺着味道的方向奔向山脚下一簇簇的野蔷薇花。宝石般碧绿的叶子中间是洁白的野蔷薇花儿,花瓣上是晶莹剔透的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光彩。
  
   我立刻想采一些野蔷薇花儿带回办公室妆点环境,一上手“哎吆”一声叫起来,忙说:“这美丽的野玫瑰花儿,不是好惹的,上来把我的手指割破了。”仔细观察发现,每一条枝条上,叶子边上都是密密麻麻的小刺。那锋利的刺又尖又硬,谁要想采花,它毫不客气啊!
  
   王国强说:“各位先生女士们,要采花儿,就不要怕刺扎手,沾花惹草是要付出代价的。”赵云打趣儿地说:“宁被玫瑰扎,做鬼也风流。”我则拿出钥匙串上的小剪刀,仔细地剪断枝条获得花朵。不一会儿,我就剪了两支又大又多花的野蔷薇枝条,回到办公室,插在罐头瓶里,满屋都是浓郁的香味儿。
  
   下班的时候,我将一些剩余的野蔷薇花束带回来宿舍,想与野蔷薇花儿共度良宵。结果,第二天早上起来,头昏脑胀如同喝了半斤老白干。醉了。这时候我才真正体会到野蔷薇花儿的香气是能够醉人的,那滋味与醉酒差不多。
  
   这时候,正赶上工厂里发福利,每人2斤信阳毛尖,有些人突发奇想,用野蔷薇花儿熏制茶叶,结果那茶叶奇香无比,芳香醉人,清早起来稍微喝一点,提神又美味。这就是记忆中那一抹有趣的“野蔷薇花茶”。那时候,玫瑰花很少见,男女青年谈恋爱,男子就会上山采一束野蔷薇花儿送给女孩子。我记得厦大同学小杨在伏牛山谈恋爱的时候,就送给姑娘一束野蔷薇花。他问:“喜欢吗?”她答:“喜欢。”他又问:“喜欢野蔷薇;还是喜欢人?”她抿着嘴笑一笑答道:“都喜欢。”而另一位厦大同学小胡则是和自己心爱的姑娘一起上山采摘野蔷薇花儿。因此野蔷薇花儿也是我们那个特殊环境中的“爱情花”,它一点儿都不比玫瑰花逊色。
  
   我分到单元楼以后,还曾经移栽了一堆野蔷薇花儿在院子里,那时候,我家的院墙是用红砖垒的花墙,野蔷薇花儿的香气飘到墙外,外面是小学校的操场,经常有些淘气的学生来爬墙采花儿。我看到了,也不生气,只感觉那些学生挺可爱的。墙边有几窝黄瓜苗,夏天的时候,来采花的孩子不免被黄瓜吸引,摘几个嫩黄瓜吃,也是常有的事情。我发现了也没有追究过,因为我那时候总是说:孩子犯点错误,上帝都会原谅的。
  
   后来工厂环保科成立了,他们从山上移栽了很多品种的野蔷薇花儿,有洁白的,杏黄的,粉红色的,将环保科的院子里装扮的十分美丽,那里就成了我们业余时间拍照的地方。因为我们工厂是生产电影胶片的,有时候也生产一点民用胶片,有120胶卷,和幻灯片等,业余时间大家弄一个胶卷,拍些照片也是丰富了业余生活。我很多年轻时代的照片都是那时候拍的,虽然穿着工厂里的工作服,不是那么讲究,但是脸上洋溢着青春的微笑,现在看起来也是很动人的。
  
   那时候虽然知道了山里有野蔷薇花儿,却没有深入研究过它,那种喜欢是一种淡淡地喜欢,感情不是很深,甚至可以说谈不上“感情”两个字。可以说是“初识野蔷薇,不知君是谁”。
  
  
  
    2.再访野蔷薇,识得爱滋味
  
   那年五月中旬的一个星期天,正在热恋中的我约大学时代的朋友们一起去山上游玩。我们沿着山上的小路一直向上攀爬。突然,在一个半山腰上,我们看见了一片盛开的野蔷薇花非常显眼,于是我高声叫道:“停一下,等一等我,我要先去拜访野玫瑰,你们知道吗?野玫瑰的学名叫野蔷薇,是象征着爱情的花朵。”那时候,我已经再图书馆看了一些书籍,了解了野蔷薇花儿的习性和人文价值。随行四位男同学停下来,大家开始争先恐后地往山坡上跋,一阵香气扑鼻而来。只见那野蔷薇花啊,有两米多高、三十多株,互相牵连在一起,向着一面高墙攀爬。我仔细一看:那似乎是一段古城墙,残垣断壁却坚固得很。而野蔷薇花枝条上无毛,暗紫色,小枝叶柄基部有成对的皮刺,刺弯曲,茎部大。羽状复叶。紫红色的花朵,一簇,一簇……我大喊道:这是典型的野玫瑰特征,学名叫刺梅蔷薇,属于蔷薇科的落叶灌木。奇怪的是她们怎么会生长在这荒山野岭之上呢,而且生长的如此茂盛!这真是大自然的恩惠吗?
  
   “朋友们,这些花儿啊,俗名叫野玫瑰,怎么样?被她的香艳惊到了吧?更为她们的生命力如此顽强而惊叹了吧?曾记得,1770年,歌德21岁的时候给他喜欢的女孩写的诗,不就是叫《野玫瑰》吗?可见野玫瑰的美丽就是如此惊艳的呀!”一直没有说话的建利做了慷慨激昂的首席发言。我们为他的发言而热烈鼓掌,我说:“建利哥哥真是高见,高见啊”。
  
   “荒郊野生红玫瑰,和露开得花满枝,艳丽原非为人赏,娇态却被顽童窥。”建利哥哥一激动,背诵了动人的诗句。这首诗是大学时代男生们最喜欢的诗句了,难得的是,他还记得。
  
   “是啊,这人世间的花朵总是不能尽善尽美,有艳丽外表的花儿往往香气不足,比如牡丹和芍药;而香气袭人的花儿,却不够艳丽,比如夜来香和茉莉。单单是野蔷薇花儿,不但香气逼人,而且花朵艳丽。她不娇贵,不妩媚,不怕风吹日晒……”建利哥哥更是说出了富有诗意的话来,让我刮目相看,一直以来,我都以为建利哥哥是个有才气的男孩。
  
   我说:“真是可惜呀,我想采几朵带回去,看来没有那么容易啦。”建利哥哥说:“师妹说得对,这正是野蔷薇花儿的特色,她生来为了保护好自己,生出许多尖尖的刺,才得以洁身自好。”
  
   “我忽然想起那诗中说,指尖刺破心无悔。可见还是有人不怕刺扎手,采得野蔷薇呀!”
  
   建利哥哥说:“书归正传,赞美野蔷薇花儿的不只一个歌德而已,还有舒伯特和维尔纳,他们都喜欢蔷薇花的天然率性,喜欢野玫瑰的艳丽和芳香。喜欢野玫瑰不拘一格的美丽,喜欢它的浪漫和温馨。尤其是五月份的野玫瑰,经历三九严寒的磨砺,经历了一个冬天的等待,它的内部积蓄了极大的能量,所以开出的花最为鲜艳,香味最为袭人,真真是美不胜收!”您看看,您看看,不管是啥事情,到了建利哥哥这里就充满诗意。
  
   我们嗅着沁人肺腑的野玫瑰的香味,听着建利哥哥对野蔷薇花的赞美,一个个沉醉了,深深沉浸在大自然的怀抱中……
  
   建利哥哥诗情画意的情绪感染了我,我心里想:“野蔷薇花儿的刺不仅仅是启示我们,人要有一种战斗精神,更是一种独立自主的奋斗精神。做女人尤为重要,要在事业上有所追求,有所成就,任何时候,任何原因都不至于成为花瓶和摆设。那时候,我就痛下决心,这辈子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放弃自己的事业和工作。爱情不仅仅有香气逼人,更有“刺”。
  
   这一次再度寻访野蔷薇花儿,我理解了野蔷薇花儿是爱情的象征,对于会用诗句赞美野蔷薇花儿的建利哥哥十分好感。已经将自己的心交给了他。可以说,这一次“再访野蔷薇,识得爱滋味”。
  
  
  
   3.三探野蔷薇,神交永相随
  
   不久,我和建利哥哥就结婚了。再我家附近是苹果园和桑树园,那个下午我溜达在回家的路上,偶然发现了山坡上的一大片蔷薇花,我的心情再也不平静了。蔷薇花没开花的时候,她们在山坡上默默无闻地生长着,我从来没有关注过她们,甚至不知道她们的存在。可是那天下午,我被她们美丽的打动了了,她们芬芳的清香味道、她们千姿百态的身姿、她们洁身自好的性格,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轻轻地弯下腰,对着那些盛开的花朵闻一闻:哇,沁人肺腑的清香!我低下头观看她们的颜色,有红色的,白色的,紫色的,黄色的,深红色的……啊,真是色彩斑斓啊!
  
   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我和爱人的结婚快三周年了,何不采一朵美丽的蔷薇花送给他呢?我曾经看过一本书,书的名字和作者我都忘记了,可是我记得书上说:红色蔷薇花代表着热恋;白蔷薇花,表示纯洁的爱情;紫蔷薇花的花语是“爱的誓言”。黄蔷薇的花语是“永恒的微笑”。深红蔷薇花语是“只想和你在一起、只想了解你一人”;粉红蔷薇花是在表达“我要与你过一辈子”的意思。是的,我要和他过一辈子,永远不分离,于是乎我选择了粉红色的蔷薇情。
  
   我伸出手去采摘,却被枝条上的尖刺割破了手,那一瞬间,我再一次明白:野蔷薇花是又香气逼人又美丽大方的,她是花中的极品,她色香味美,秀色可餐啊!但是她有刺,刺是她独特的性格!她不是随意可以采摘的!这样的花是最美丽的;这种像花一样的女子是令人敬佩的;这样美丽、纯洁而浪漫的爱情是我们应该追求的!
  
   后来,化工部的一纸调令,我告别了伏牛山,临走的时候,正是野蔷薇花儿盛开的季节,我和小小的儿子,站在院墙边上,与院子里的野蔷薇花儿合影留念,我开心地笑着,儿子脖子上还挎这玩具冲锋枪,他的表情是那么稚嫩可亲,如今那照片由于多次搬家已经找不到了,但那情景还印在我的脑海里。那张照片的摄影师就是我爱人,孩子的爸爸,我热恋时期的建利哥哥。
  
   那一次对野蔷薇花儿的探访,我似乎从精神上理解了野蔷薇花儿的精神世界,同她进行了沟通,我决定要一辈子爱我选择结婚的男人,为了他我可以将自己的刺对准侵犯他的敌人。
  
   回到烟台以后,我们经历了许多事情,我一直忠诚于自己的选择,对爱人的缺点和不足,采取了宽容和大度的态度。我感觉,野蔷薇花儿的刺,不会对着自己的爱人,而是保护自己所爱的人。
  
   通过三次对野蔷薇花儿的探访,我比较深刻地了解了野蔷薇花的性格和品德,感觉自己对它不仅是理解,而且是神交了,可谓是:“三探野蔷薇,神交永相随”。
  
   现在我已经是七十岁的老人了,几经撵转,我已经去过祖国大江南北许多地方,现在杭州城生活,闲暇之余会想起自己的青春岁月里,都是和共和国一起成长的日子,我们这一代人经历了上山下乡,经历了工农兵上大学,经历了三线企业,经历了改革开放,如今有要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走向共同富裕。我们的人生,能够经历这么多历史,那是我们的荣幸。如今那些老同志、老同学都是我的微信好友,我们经常说,我们该多么幸福啊,我感觉自己就好像那一束野蔷薇花儿,经历岁月的洗礼,更加香气逼人,更加美丽如画!
   太行飞剑
太行飞剑
9 楼        文友:太行飞剑        2024-09-24 06:23:28
  这篇文章今天火了,江山网评委精品,烟台晚报发表了
   今天是周二,主要活动如下:
   第一,更新老福特网页
   第二,给晚报写稿子
   第三,写给光明日报一篇稿子
   第四,收拾衣服,夏装放起,拿出秋装
   第五,读书做笔记
   我把写作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同时也是我的人生体验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一直没有退休,在干事业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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