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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柳岸】网络媒体里的女法官遇害案(随笔)


作者:严真 秀才,1371.4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1308发表时间:2024-08-22 20:19:11

2024年8月12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法院通过官网郑重发布《通报》称:
   我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某因对判决不服,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8月7日18时,公安机关接报,某小区地下车库电梯入口处,发现王佳佳颈部被割伤,已无生命特征。经查,行凶者系王佳佳承办的道路交通赔偿案的原告党某某(50岁,男,未婚)。8月8日公安机关将其在家中抓获,党某畏罪服毒自杀,未遂。
   王佳佳,女,37岁,中共党员,参加工作以来多次获得勤勉敬业、公正司法,办案模范等先进称号。
   之后,舆论一片哗然,随之,即成为网络媒体关注的热点,震惊、同情、剖析、反思……各种声音汹涌澎拜,十余天过去了仍呈此伏彼起之势。
   笔者原为企业职工,多年前曾由工厂推荐为郑州日报、郑州工人报的通讯员,报社邀请郑州大学新闻学院的专家为我们讲课,他讲新闻属性特征传导,以及新闻必须的五W(何时、何地、何人、何事的何因何果)云云,如醉五里雾中,对我们启发并不大。相反,一个记者几句话就让大家获益匪浅,茅塞顿开。
   他说,新近发生的,不普通人的普通事,或普通人的不普通事,是新闻,而不普通人的不普通事则是大新闻,及时捕捉报道就是社会关注热点,这是新闻人的责任和使命。本来守护法律正义,神圣不可侵犯的女法官,竟然无辜于刀碪血泊之下;加害人交通事故原告党某某,起因仅为1.8万元赔赏诉求被驳回,判赔9千元。很显然,法官遇害案,不仅完全符合那位记者讲的大新闻要素,而且在我们孜孜以求依法治国的社会里,事件成为人们关注和评论的热点,就在情理之中。
   那时候还没有互联网,只有报刊等纸质传媒,讲课最后,宣传部门和报社领导谆谆教诲我们,报刊是党和政府的机关报,是党和人民的耳目与口舌,希望我们讲大局、讲政治、守纪律,讴歌时代春意盎然的阳光,记录社会积极向上的故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我一直奉为新闻的圭臬。
   但是,随着科技进步社会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媒介迅猛更新,雨后春笋般出现了新媒自媒融媒,网络让每个群体和个人都能够发表观点和见解,完全打破了传统的纸媒格局,机关报的“舆论一律”,已经明日黄花。就女法官遇害案,网媒发出的各种正面的负面的声音不绝于耳。实话实说,笔者没有洞明世事的能力,网上,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让我无所措手足,根本无力置喙。
   不过,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执著地坚持认为:37岁的王佳佳,庭上是法官,庭外也是百姓,是母亲的女儿,女儿的母亲,一个家庭的中流砥柱,因公殉职,惨遭杀害,英年早逝,做人起码的操守,应该表示同情和哀悼。最高法和河南的领导亲切慰问家属,沉痛悼念法官,让我倍感人间温暖。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中华民族千百年坚守的法律底线。同时,我执著地坚持认为:党某某杀害女法官的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惩!我和党某虽都是基层百姓,但同样对他的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对党某的人生悲剧深感痛心,一声叹息。
   毛主席曾无限憧憬这样的政治生活局面:“就是既有集中,又有民主自由,既有纪律,又有个人心情舒畅,既有统一意志,又有生动活泼的那种《毛泽东.夏季的形势》”。尽管我对网上关于女法官事件的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感觉网民畅所欲言,且在包容宽松的社会,言者无罪,无疑令人欣慰,因为,我感到,老人家寄予厚望的生动活泼的社会政治局面,正在互联网时代一步步实现。
   比如,法制社会里法律是神圣的,而从某种意义看,法院则是法律的代表和化身,但我从网上看到,许多声音直言不讳可以诟病郾城区法院“执法违法”,有文章陈述道:王佳佳法官被杀案,目前尚处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依据法律和程序,相关案情应当由公安机关发布,该区法院作为受害人单位发布《通报》,越俎代庖,显然违法。其次,依据程序,公安侦查结束,经检察院核准,然后检察院才能提请法院,依法判决。但是,在公安和检察程序没走之前,法院已经先入为主通报嫌疑人的罪行,以后的判决能否保证公正,能否保证依法,能否保证法院口口声声的承诺,经的起历史检验呢?
   文章质疑有无道理,笔者无力评判,但是如果法院虚怀若谷,认为所言正确,予以接受和改正,或下不为例,岂不是官民共赢的社会进步?
   比如,人民日报是国家第一报,在人们心目里应该句句箴言篇篇含金,关于法官遇害的重磅评论说:“无论加害人出于什么样的理由,什么样的目的,袭击法官,在任何法制社会都不会被容忍”。网媒文章排山倒海立即质问人民日报:法官不能被袭击,法制社会难道普通公民可以被袭击?文章掷地有声:在任何法制社会袭击任何人都不会被容忍,才应该是文章的旨意,可惜人民日报有失偏颇。网民舆论监督,竟然批评人民日报,太岁头上动土,在我当通讯员的时代,绝对不可思议。
   有关王法官对党某某起诉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的判决,网媒上,我发现许多法官、从业律师和法律爱好者,纷纷撰文评析,指出他们认为的瑕疵,并中肯地提出自己的见解和方案,推进法律进步,促进社会和谐,无论他们是否言之有理,但拳拳之忱溢于言外,网民可鉴。
   当然网媒是把双刃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难免泥沙俱下良莠不齐,一些人对王法官的遇害热嘲冷讽,幸灾乐祸,我深感不悦,如绠在喉,而对别有用心的人唯恐天下不乱,企图混水摸鱼,在网上造谣污蔑法官的行为深表愤慨。逝者不容亵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据8月14日洛阳公安网通报,以2017年4月北京华贸地下车库撞墙事件截图,造谣王佳佳豪车的孟津居民刘某峰,已被行政拘留。
   我拍手称快。维护网络清朗空间,人人有责。全面实现依法治国,并非触手可及,加强和改善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希望我们每一位公民知法学法懂法,依法维权,共沐法制阳光,共享和谐美好。
   王佳佳法官,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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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网络媒体里的女法官遇害案》是一篇针砭时弊的随笔。作者通过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法院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某因对判决不服,行凶报复,不幸遇害的新闻事件进行了剖析,对此案《通报》不合法的行径提出质疑,对网友敢于批评《人民日报》评论的不严谨行为,表示不可思议,并对网络监督与社会文明进步提出肯定,同时也呼吁“维护网络清朗空间,人人有责”“希望我们每一位公民知法学法懂法,依法维权,共沐法制阳光,共享和谐美好”。文章关注社会热点,能针砭时弊,针对不公道现象能发出自己的呐喊和声音,令人敬佩!如能克服个别错别字(已修正)和拗口的句子,将会更加出彩!推荐阅读!【编辑:纪昀清】

大家来说说

用户名:  密码:  
1 楼        文友:纪昀清        2024-08-22 20:36:57
  文中错别字如下(括号内为正确字):
   刀勘(碪),愤概(慨),热潮(嘲)冷风(讽)
中国散文学会会员,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陕西省散文学会会员,西安市作家协会会员,长篇连载《砥砺人生》
2 楼        文友:严真        2024-08-22 20:55:48
  感谢纪昀清老师的推荐和精彩编按。感谢老师对错别字的指正。祝老师健康幸福!
3 楼        文友:秋天的芬芳        2024-08-22 21:14:56
  佳作欣赏学习了,问好文友!
4 楼        文友:老百        2024-08-23 07:20:18
  佳作欣赏推荐,已向江山精品审核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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