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文·岁月】早餐琐记(散文)
小时候,家里穷,连老鼠都不愿光顾,父母除了水田种稻,还漫山遍野种红薯、玉米,三样主食,成了早餐必备。
水稻、玉米成熟后,晒干储存。水稻装进木制粮仓,玉米挂在房梁,红薯不用晒,直接放进地窖。每天早上,天刚朦朦亮,爸爸妈妈早早起床,各忙各的活。爸爸挑水烧火,妈妈取来大米,烧上一锅水,倒进洗好的米,待米在沸水中八分熟后,捞出放进饭甑,俗称“捞饭”。沸水中总要剩一点饭,继续煮熟,舀出放进洋瓷盆中,满满的稀饭煮好,随时食用。饭甑里的米饭再次入锅,盖好锅盖,进行复蒸,添一把柴,燃一把火,增加一下温度,再去柴卸火。如此,有了余温,米饭可保一天不冷。一日三餐,都是我们的主食。
除了米饭,妈妈同样烧好一天的菜。菜肴品种不丰,但一年四季,都是地里产的,毫无污染,青菜、萝卜、辣椒、茄子、黄瓜……哪个季节种哪样,吃哪样,依时令而变。每样菜,满满两大碗。人口多,总要摆满半桌子。
记忆中,早餐吃的就是米饭和蔬菜,外加一点稀饭,跟中餐、晚餐毫无区分。所以,多年后,我听说“早餐要吃好,中餐要吃饱,晚餐要吃少”的养生名言时,觉得莫名诧异,眼睛固执瞪着,许久不会眨。
只是,家乡地处山区,家中七口人,只有两亩水田,尽管爸妈脸朝黄土背朝天,一年四季忙得像陀螺,粮食根本不够。为了吃饱,红薯去皮,会切成四四方方,放在锅里煮,为了增加味道,妈妈加入点大米,成了红薯稀饭。一人一碗,坐在门槛上,拿筷子慢慢吹凉,慢慢吃。有人问,为什么不会汤勺?原因很简单,汤勺要钱,家里备不了那么多,筷子随意,砍根竹子自己削制。
玉米需要一粒粒掰下,在石磨上慢慢磨成粉,加水搅拌,妈妈抓一点,捏成小团,放进沸水,加入青菜,煮熟食用。每次吃时,我总是感叹,嘟起嘴巴:“怎么又是这些?”妈妈安慰我:“大米不够吃。有这些吃就不错了。”虽然我满腹怨言,但总不能饿肚子,只能皱着眉头,当成任务,吃个半饱,赶紧溜之大吉。
现今的人们,以红薯、玉米为健康食品,低脂肪,高纤维,富含多种维生素,营养价值高,适合长期食用,恨不得天天买,天天吃。而我见了它们,实在提不起兴趣,从小吃得太多,一年时光,总有半年相伴,以至每次经过贩卖这些食物的小摊时,总要快步离开,生怕多呆一秒,就带我回到那残酷的童年岁月。
1993年,我进入初中,学校离家40里,只能在学校吃。学校为了方便,早餐只煮一样食物:稀饭。上完早读,听到铃声,冲出教室,排着长长的队伍,叽叽喳喳等待,抵达窗口,递上二两饭票,打上一大碗稀饭,就着家里自带的一点酸菜、丛菜,“咕噜咕噜”喝下肚。稀饭易饱,满满一大碗,总撑得肚子圆圆的,再也喝不下半分;同样,稀饭易饿,到了上午第三节课,才不过十点钟,太阳还在树梢上一点,离半空远着呢,教室里已经响起此起彼伏的“咕咕”声,不绝于耳。家里富的,还可以拿点小钱买点零食,穷的就只能忍着。
饿多了,就长了经验,早餐留下半碗,放在床头,这样早晨不会太饱,上完两节课,回来再喝,刚好撑到中午。只不过,偶然回寝室,想着喝稀饭,碗里却空空如也,舔得格外干净,气得暴跳如雷,恨不得把偷吃者大卸大块。后来才知,是调皮的老鼠干的,让我们哭笑不得。
1997年,香港回归的年份,我考入江西省上饶地区农业学校,学习水产。彼时,哥哥姐姐都不再读书,外出打工,补贴家用,家庭条件好转。虽然钱不够花,但饭可以吃饱。食堂里的早餐品种丰富,花样繁多,包子、馒头、稀饭、烫粉……
稀饭我不喜欢,吃多了,吃腻了;馒头,提不起兴趣,干巴巴的,难以下咽;烫粉有点贵,偶然尝一尝,没什么,但天天吃就有浪费的嫌疑;包子最得我的喜爱,半球形外观,白嫩的肌肤,精致花纹的开口,让人食欲大增,咬一口,外皮软糯爽滑,里面馅料丰富:萝卜居多,包菜排第二。菜包一元四个,肉包一元两个。那些年,物价便宜。
我喜欢肉包,从骨子里喜欢。贫穷境况物欲多,总觉得蔬菜比不少肉食。幼年,家家年年养猪,那头猪就是一年的肉食来源。除此,别无来处。毫无顾忌地吃,只在杀年猪那天,其它时间都是腊肉,每月得食一点。肚子无油水时,看着房梁上的黑乎乎腊肉,总想着咬一口。因而,我多买肉包,用塑料袋装着,走着去教室,一边走一边吃,一个接一个,吃得嘴巴流油,在太阳光下闪烁,同学提醒后,我用手背一抹,嘿嘿一笑。
中专毕业,我在浙江温州呆过一段时间。那边的路边摊,早餐卖炒粉丝的特别多,一元五一份,买上一份。那时,十七八岁,正是吃得下的年龄。一份不够,再来一份。翠绿的包菜、鲜红的辣椒与金黄剔透的粉丝交织一起,形成生动的画面,散发着浓郁的香气,吃一口柔软而有弹性,深得我的喜爱,几乎餐餐吃。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干干的,有时哽在喉咙里,很难受,需要喝一大口水,才缓解一些。
除了炒粉丝,我对红薯粉饺子特别有印象。五毛钱一个,蒸熟后像块半月形的玉石,质地透明,十分软滑,筷子都难以夹起,香甜的味道让人终生难忘。当时,我还在想,这美食,家乡婺源没有,我要是学会,去开一个早餐店,应该能吸引无数食客,大赚一笔。
可惜,后来,我进入教师队伍,开早餐店的梦想就此搁笔,不复提起。学校在乡下,距离乡政府所在地两里路,除了周末,一般时候,时间并不充裕,没有办法去买早餐,我只能又回到稀饭为王的早餐时光。不过,身份转变,有了自由支配的工资,生活条件有所提高,哪怕没吃饱,也没有关系,房间里备有零食,不上课时回去吃点,再继续备课、批改作业,精力更旺盛。
每次放长假,心里就特别开心,可以坐车下县,尝尝美味的早餐。婺源是旅游之乡,号称中国最美乡村,各种早餐层出不穷:薄薄的汽糕,是味觉的丰富画卷;碧绿的清明果,是大自然最纯粹的珍藏;炒制的灰汁果,是家乡的特色产品,配上老妪牌酒糟鱼,纯真与美好扑面而来,让你大快朵颐,终生难忘。
转眼,到了21世纪,我也鸟枪换炮,离开乡村,进入县城工作。虽然同样站在三尺讲台,但借着国家的发展,乘着时代的红利,工资水涨船高,不再为吃喝忧愁。早餐可以随心所欲,真正到了“吃好”的环节。
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可以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反而不愿出去吃。想的时候没有,有的时候又不想。这个年纪,已过不惑,就喜欢家里的早餐。
家里,有什么搞什么,稀饭喝得“滋溜”响,还可以吧唧嘴,爽;鸡蛋饼做起来简单,敲几个鸡蛋,加点白色的米粉,小火入油,煎到两边金黄;不忙的时候,买点猪肉剁碎,饺皮也可以买,包上好多饺子,放在冰箱里,随取随煮……
常常煮面条,方便。烧好开水,倒入锅中,根据人数多少加入适量面条,配料必须丰富,味道才好——红红的辣椒,绿绿的青菜,少量的食盐,增色的酱油……软软的,暖暖的,简单而美好,最得我心。
岁月静好,时光荏苒。早餐桌上的简单饭菜,是生活的底色,也是心灵的慰藉。在这一碗碗稀饭、一个个肉包、一盘盘炒粉丝中,我们品尝着酸甜苦辣,感受着人生百味。那些年,我们为了生存而奔波劳碌,如今,我们学会了珍惜,懂得了感恩。在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里,让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心去感受生活的美好,用爱去传递温暖的力量。因为,每一个清晨的日出,都是生命的恩赐,每一顿早餐的温馨,都是生活的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