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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星星】迎客来饭店(散文)


作者:满山红叶 探花,20822.92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51发表时间:2025-02-16 13:52:08
摘要:原创首发

八九年春天,我背着一个帆布包,独自一人坐乡里的小客车去县城。包里只装着一个日记本,一支油笔,一本《小说月报》杂志。没带化妆品,甚至换洗衣服也没拿。我离开南河屯的原因,无非是我不想过早嫁人,父亲的意思,有人提媒就看吧,合适便结婚。吃了青玉米,我才十八岁生日,我还有梦想没实现呢。我要出去走一走,年少时,我想成为一名职业作家。
   客车抵达县城老客运站,下了车,我就懵了。我去哪?干什么?我能做什么?客运站熙熙攘攘,来来去去的人流。我迷茫的杵在客运站门口,一个卖糖葫芦的摊位前,县城给我的陌生感,潮水一样的席卷而来,包围着我。三月末的县城,街道两旁的梧桐树已经抽枝散叶,一树一树的樱花开得热烈奔放。空气中弥漫着油炸麻花,油条的味道。肚子咕噜咕噜开始叫了,早晨在家里吃得玉米粥就咸萝卜条子,不顶饿,坐了两小时的车了。
   这时,有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上前和我搭讪,妹子,从乡下来的?是不是找工作的?我点点头,又摇摇头。我怕对方是不怀好意的人。女人笑吟吟地说,妹妹,你如果找工作的话,刚好我店里缺服务员。也不累,就是端端盘子,洗洗碗。客人来了,热情迎接,一个月三百。三百?什么店?女人又靠近一步,她身上的香水味呛得我差点吐了,饭店啊?喏,你看,就在前边不远。
   遁着女人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一家挂着迎客来牌子的饭店。我犹豫不决,不知道该去不该去。女人说,妹妹,你初来乍到,不清楚小县城的情况,可别上了坏人的当。我一听此话觉得吊在嗓子眼的心,落了下来。坏人不会这么说话吧?天近晌午,我想了想,就跟着女人进了迎客来饭店。店面不大,上下两层。一楼是食客吃饭的地方,我数了数有八张桌子,长方形桌子,配着木头椅子。店里这会子有两桌客人,主打是拉面,不是兰州拉面。反正叫拉面,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起拉面的名字。大概是面一点一点用手臂拉出来的?
   厨房紧挨着吃饭厅,一个穿白色厨师服的男人,抻出头扫了我一眼,那双眼睛很特别,深邃,寒气逼人。令人说不出的感觉,像电视剧里的黑道老大。女人朝厨师说了一句,大王,给你找了一个帮手。
   大王嗯了一声,没在说话,手里的颠勺发出滋滋啦啦的声音,一股子大葱爆锅的香气扑面而来。
   女人就是迎客来的老板娘,她把我带到二楼,指着一个小间对我说,你住着。地方小了点,不过,一个人住可以了。里边有洗手间,梳妆台,洗漱用品都有。好的,老板娘。我回应了一句,别喊我老板娘,叫我玲姐就行。
   我坐在小床上,环顾了一下小房间,应有二十多平米。窗台上养着两盆君子兰,开着红色的花朵。窗帘是粉色的纱布,一只麻雀落在窗台上,冲屋子里张望,梳理羽毛。我没敢惊扰麻雀,一缕风钻进来,清新的气息,让我身心精神了许多。
   玲姐在楼下招呼我,下来吃饭,妹妹。
   中午的客人不多,招待完他们,玲姐叫大王过来,我们一起吃饭。一大海碗拉面,碗上卧着一枚玉白的鸡蛋,几块薄薄的牛肉,兰花花的瓷碗,面香勾引着我的馋虫,我拿起筷子不好意思大口大口秃噜,玲姐说,妹妹,这以后哇,就是你的家,别见外,吃。大王转身回厨房,不一会儿手中握着一把铁勺子,勺子内是一大堆牛肉,猛的扣在我碗里,妹子,吃,不要客气。
   我眼窝顿时一热,眼泪不争气的出来了。长这么大,我是第一次吃拉面,有很多牛肉的拉面。在家里也吃过母亲手擀面,没怎么吃牛肉。牛肉对我们的家庭来说,逢年过节吃一顿就不错了。大王并不是我想象中那么操蛋,我做他下手。备菜,洗菜,切菜。大王教我如何把握刀柄,怎样切出细如发丝的菜。调料的搭配,一盘菜的配料适合放多少,比例等,一一帮我写出来,我照做就是。大王少言寡语,没有客人时,大王就在店门口,那棵梧桐树底放一把藤椅,半躺在椅子上,眯一觉,读一读书。我以为是菜谱,大王是厨师吗,他不研究菜谱,研究什么?有一次,他看着看着,书滑落在地上,人进入梦境,呼噜一串一串喷过来,我出去晾晒衣服,梧桐树的一个树杈连着迎客来饭店的墙壁拉着晾衣绳,我弯下腰把落在地面的书捡起来,好家伙,大王居然在看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羊脂球》,一个厨师不看菜谱,竟研究起文学。不可思议,我将书轻轻放在大王椅子一侧,上了二楼。
   黄昏时分,店里人挺多,吃面的,家常炒菜的,我与大王忙得脚背打后脑勺。天逐渐炎热,我没换洗衣服,玲姐好心给我八成新的裙子,一套水蓝色牛仔衣裤。那天,我穿的是米色连衣裙,头发挽在头顶,人很多,大王烧好一盘菜,我就急忙端给客人,夕阳把最后一绺霞辉收了回去。
   店里进来一男一女,点名要吃大王拿手菜:蒸福寿膏,原料是地瓜,白糖,还有一点糯米粉。整好后的福寿膏,软香糯,口感十分好。还是好几种颜色组合的,像极了几何图案。乡村酒席桌子上,福寿膏是必不可少的,能蒸好福寿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我到迎客来一个月了,没见大王蒸福寿膏,也不知他会这一手。
   女的衣着打扮很时髦,金耳环,金项链,金镯子。珠光宝气的,她身边的男人看起来比她大二十多岁,倒像是父女。我不敢问,也不敢贸然说。很明显,女的对大王有所了解,不然,怎么知道大王会做福寿膏?
   大王说,除了福寿膏,其它的都可以做。女的不高兴了,你这人怎么回事?好好的生意不做?大王依旧斩钉截铁说,不做,就是不做。
   男的护犊子,朝着大王发火,你是不是神经病?你不做福寿膏,那你把老板找来,我当面问问,你开店不是为赚钱?和我耍横,也不打听打听,小县城里提起我李某某的名字,有几个不认识?你一个小小的厨师,跟谁说不?!
   听到楼下的争执,玲姐噔噔噔,半高跟鞋踩在步梯上,一阵香风吹了过来。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玲姐面露难色,好言安抚两位客人,对不起,对不起。二位老板,请担待一下,我家厨师真不做福寿膏,这道美食我家店里早就不做了。
   男的不依不饶,我们花钱了,凭啥不做?嫌弃钱少?他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掏出一沓钱,拍在大王面前,这些够不够?
   大王连眼皮都没抬,不做。女的说,你有啥了不起的,你不就是一个臭打工的吗?跟我装什么大爷!?大王腾的站起身,我靠自己的双手赚血汗钱,干干净净清清白白做人。不像你,换了一个男人,有两钱不知自己姓什么,是不是连祖宗都忘了?!
   女人气得脸通红,你……狗嘴吐不出象牙。我这是找对人了,和你过只能是一辈子穷鬼。
   大王仰着头,坦坦荡荡的说,攀龙附凤,贪爱物质的女人,我宁可打光棍,也不要。
   你小子有种,我不死能看到你!哼,咱们走,不吃了。女人挽起男人的胳膊气咻咻的出了迎客来。
   玲姐下楼来看到这一幕,安抚了大王几句,大王,别往心里去。女人嘛,慢慢找,有合适的我给你牵线搭桥。
   大王咧咧嘴,苦涩的笑笑,老板娘,我这样挺好的,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
   我为刚才的事情,心脏吓得突突跳,那两个人离开后,我稍微平静下来。女人原来是大王的前妻,结婚不到三年,嫌弃大王穷,没好工作。跟现在这个男的跑了,大王一气之下,同她到法院扯了离婚证。
   所幸没有留下一儿半女,有那么一刻,我对大王的感情复杂了一些。凌晨三点左右就得起床,我不敢睡懒觉。那天早上,我比大王起得早,我蹑手蹑脚经过玲姐房间门口,下楼到厨房忙碌。
   大王的住处在迎客来饭店不远,五百米的距离。
   迎客来饭店也设置了早餐项目,炸油条,焖豆浆,挑拌小咸菜,蒸米饭,包各种馅的包子,菜饼子等等。我备好食材等大王来的时候,我的第一锅炸油条出锅了。大王深邃的眸子,亮了一下,仿佛天边的启明星,亮晶晶的。那份无法掩饰的惊喜,让大王的脸生动起来,比平时耐看多了。
   我和大王本来是没有故事发生的,或者他前妻的出现成了推进我俩关系上升一步的力量,我小他十岁,年龄的悬殊,在那个年代是很被人看重的,还有致命的一条,大王离过婚。这一点我父亲母亲不会同意,过不了他们这一关。
   说白了,我是过不了自己内心那道坎,我拼死拼活离开家乡,到县城打工,不就是想逃避嫁人的现实问题吗?
   在迎客来做了九个月,那年年底,我想着辞了迎客来的活儿,去一家伺候一个半瘫痪的老太太,目的是不想在大王这里陷得太深。
   结果,我还没走,大王突然辞职不干了。
   临走,没向我告别,跟玲姐交代清楚了,玲姐递给我一粒纽扣,一粒灰黑色的塑料纽扣,我认出来是大王西服上的一粒纽扣。我不解其意,玲姐叹息了一声,不做任何解释。后来,我翻阅书籍,查到这样一段话:男人留给女人一粒衣服纽扣通常象征着深情和爱意‌。在多种文化中,尤其是与衬衫纽扣相关的习俗中,第二颗纽扣被认为是最接近心脏的位置,因此具有特殊的情感意义。在日本的毕业典礼上,女生如果能从男生那里拿到第二颗纽扣,通常意味着这个男生已经对她产生了特别的情感‌。此外,在一些文化中,衬衫的第二颗纽扣被视为“我爱你”的象征,因为它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象征着心意的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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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迎客来饭店》散文以“八九年春天”开篇,瞬间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充满怀旧与期待的时代背景中。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描绘了“我”背着一个帆布包,独自一人乘坐乡里小客车前往县城的情景。“我去哪?干什么?我能做什么?”这三个连续的问句,进一步展现了主人公“我”内心的混乱和迷茫。这些问句不仅表达了“我”对当前的困惑,也暗示了“我”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和焦虑。这种内心的挣扎和矛盾,让读者能够深刻感受到主人公的处境。简约而富有画面感的开头,不仅勾勒出了“我”的形象,也预示着一段不同寻常的旅程即将展开。“包里只装着一个日记”,这一细节巧妙地揭示了“我”此行的轻装与内心的纯净。日记,作为情感的寄托与记忆的载体,预示着接下来的故事将围绕着作者的所见所感、所思所悟展开。它不仅是“我”旅途中的伴侣,更是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桥梁。随着小客车在乡间小路上的行驶,作者的心情也随之起伏。车窗外的初春景色,如一幅流动的画卷,为这段旅程增添了几分诗意与生机。而“迎客来饭店”的出现,则如同一个温暖的驿站,为“我”的旅途增添了一抹亮色。作者对“迎客来饭店”的描绘虽然不多,但却充满了情感与温度。从饭店的名称到其外观、氛围,再到“我”与饭店的交集,每一个细节都透露出一种亲切与温馨。这种感受,对于独自一人在陌生地方的“我”来说,无疑是一种莫大的安慰与鼓舞。同时,也让读者在字里行间感受到了那份来自陌生人的善意与关怀。其中老板娘玲姐叫厨师大王过来,我们一起吃饭”这一情节,不仅展现了饭店员工之间的亲密与和谐,还透露出一种家常与温馨的气息。这种气息,对于一家饭店来说,无疑是最宝贵的财富,它能够让顾客在品尝美食的同时,感受到家的温暖和归属感。接着厨师大王前妻的出现,不仅让厨师大王的心情产生了波动,也让“我”有机会更加深入地了解大王,从而发现了彼此之间的共同点与吸引力。这种情感的递进,既符合人性的逻辑,又让故事更加引人入胜。文章结尾:玲姐递给我一粒纽扣,一粒灰黑色的塑料纽扣”这一细节,则是整个段落中的亮点。这粒纽扣不仅是一个具体的物品,更是一个象征和情感的载体。它可能代表着某种回忆、某种约定,或者某种未完的故事。灰黑色的色调,也赋予了这枚纽扣一种沉稳、内敛的气质,与整个散文的氛围相得益彰。总的来说,《迎客来饭店》是一篇充满温情与哲思的散文。它以“我”在饭店里做短工为起点,通过细腻的情感描绘与深刻的思考,展现了人与人之间缘分的奇妙与不可预知。成功地构建了一个关于旅行、成长与心灵归宿的故事。无疑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让人在阅读的过程中,不自觉地沉醉其中,回味无穷。好文推荐欣赏!【编辑:燕双鹰】【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202502180019】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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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燕双鹰        2025-02-16 13:52:59
  感谢作者赐稿星星社团,问好老师,期待更多佳作!
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诗情画意,悦读人生!
2 楼        文友:满山红叶        2025-02-16 14:03:00
  感恩遇见,辛苦鹰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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