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浪花·在】农村婚礼期间的几个陋习(随笔)
一、娘家收礼,新郎招待亲戚
我们这边举行结婚仪式的那天,一早起来先要接待的第一拨客人,就是新媳妇的娘家。普通亲戚只参加一次宴会,而娘家人来,要邀请到隔壁邻居家去小憩片刻,提前吃点干粮,而后,才一板一眼的正式入席。
在过去,新娘这边所有亲房本眷之中的男性,不管你有多少人,只挑选其中的五个——祖辈一个,叔伯两个,新娘同辈的两个之中,必须有一个新娘的亲兄弟;如果没有,就选择堂哥弟。另外两个负责背嫁妆的雇工,外加媒婆,原则上,一个席面不能超过八个人。媒人从新郎家起步去接亲,算在新郎这边的八个人之中;新娘家里聚餐后,即新郎娶走了新娘,媒婆就跟着娘家的送亲队伍一起出发。按理说,双方二八一十六的组合,实则一十五人。
像现在,村里沾点边,甚至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朋友,邻居等,也有资格参加送新娘的序列。浩浩荡荡的几十号人,安排那么十几或二十桌宴席,吃和折腾的男方家头昏脑涨,入不敷出。
现在的新娘家父母,比以前的要会算账,自己家里收受礼金,新郎这边花费血本招待客人,真所谓,一本万利。
这样的陋习,不知何年何月由什么人发明的,谁也道不出具体时间。大家都在谴责和呼吁,但轮到自己家女儿出嫁,面对只赚不赔的“买卖”,就都缄口不语!
按当前发展的情况来看,它有继续发扬光大的势头,绝无逐渐削弱或被取缔的可能。新郎一家人尽管气不打一处来,可“大鼻子,压住了嘴巴,”敢怒而不敢言。
二、打房
一般婚礼接近尾声之前,才能轮到男方本家及前来帮忙的村中邻里乡亲入席。这时候,个别村里和新郎家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太老实本份的那种人,就站在不远处,拿着比鸡蛋略小的石块,从空中打击新郎家院子里的房屋。
为了防患于未然,本家及总管,必须提前计划安排几个人,去各个路口上把守、看护;一旦发现,因为承办喜事的缘由,也不敢轻易殴打或辱骂,必须把他们和村里具有这种劣迹的“下三赖”,请过来一起,拿好肉好酒去招待。
我们村有一个白癜风患者,绰号洋娃娃。他放牛羊期间练就了一手用飞石,击打领头羊的绝活。一旦他瞅准的目标,石头抛出去,虽不是百发百中,但命中率极高。每当村里有了举办婚礼的机会,他就领几个半大不小且懵懂的孩子,有时在岔路口,有时在村子的高处,找寻“入席”的契机。不过,他也“捏扁食照人煮。”他曾经和谁打斗期间,一旦能胜出对方,狭路相逢时,就肆意妄为的随便欺侮。就是说,婚礼仪式的这家,如果没有人制服他,那石头就摔打得凶猛,反之,则不敢过于放肆。他被安排在席位上后,主人尽管横鼻子竖眼不给他好脸色瞧,但却死皮赖眼的佯装浑然不知。
这种现象让办婚礼的人家非常头疼,如果招待的迟点,有时候会酿成大错——平白无故的破坏建筑物,打伤打残无辜。
这种危害公德良俗的行为,一来没有强有力的治安管理条例,二来村规民约里,也没有制裁它的措施,所以,在过去,这种目无法纪的行径极其猖獗泛滥,也最令人发指。
“无风不起浪”这种劣迹也多少含有封建迷信的成分。像我结婚那天晚上,大约夜晚十一二点钟左右,突然听到,有人给房子上撒了一把沙子。当时我很纳闷,第二天问了祖母才知道,是父亲打的。传说如果这晚不打房屋,半夜鬼怪就会前来扔更大的石头,这样,不但家宅不安,而且,新婚夫妇的后半生也命运多舛。
改革开放以来,这种封建迷信的残余,随着人们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才逐渐被彻底淘汰。
三、掐新媳妇
掐新媳妇这款陋习,不单独只是举行婚礼的时候,其实,婚前婚后的几天,都有人对新娘子动手动足。轻则用食指和拇指指肚象征性的按住肌肉,很有分寸的摇晃几下;重则狠狠地旋转式拧扭着不肯松手。个别心狠手辣的人,胆敢拿着荆棘或针及铁钉之类的锐器,扎或刺伤新娘的肌肉。前者给皮肤落下两个指甲印;后者受伤的部位,就会发黑发紫,肿胀流脓。更让人深恶痛绝的是,个别下流之徒,专门挑拣妇女的隐私部位下手。新娘一旦这里受伤,疼痛难忍又不敢告诉别人,这才叫真正的哭笑不得。用指甲掐,还勉强能让人接受,但凡借助锐器锥刺,就属于故意伤害。
有一次,婶娘结婚,受了某些伙伴的蛊惑,我也摇旗呐喊的要去掐新媳妇。
可笑的是,目前这种劣迹,似乎还没有彻底根除,偶尔还有人拿出来“调侃”新媳妇。
四、闹婚
如今的闹婚是旧式“拜天地”的改版。所谓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是过去婚礼的一个重要环节。他的宗旨是,人神共同见证和祝愿这对夫妻——地久天长,白头偕老。
现在把拜天地变成了,新娘伸手向公公、婆婆理所当然的收取红包。还美其名曰什么“改口”费。所谓改口,就是新娘子第一次称呼公公、婆婆为爸爸、妈妈。
目前的闹婚似乎比过去式——更加百花齐放,更加肆无忌惮。这一鄙陋的风俗,在我小时候,因为生活条件的限制,就很少看到,几乎没有。
现在是在婚礼开场之前,那些举行仪式的始作俑者,先给公公的鼻子涂抹上一层白油彩,头戴圆耳子纱帽,装扮成赃官的模样;公婆长发上垂吊两个红辣椒,俨然一副恶婆婆的嘴脸。夫妻登场后会惹得众人哄堂大笑。他们与新婚儿子儿媳一起敬酒之时,个别人就会黑白颠倒的,将公公和儿媳妇强扭在一起,或接吻,或搂抱,其肮脏龌龊的程度,真正不堪入目。
更有甚者,个别地区拿了公公,捆绑在大树或建筑物上,强迫其答应宰牛杀羊,提高宴席档次,不答应,就这样一直绑到月亮升天。
这种见着让人发呕的恶作剧,还被冠名为婚礼上的新生事物。
记得一个外面发展很好的小伙,在回家里举行婚礼期间。几个喜欢闹婚的人,给老夫妻画脸描眉的,经过一番精心“打扮”,正准备开场之时。忽然,被从特大城市里过来送亲的男亲家,大声喝止道:“干什么,这是变相的侮辱人格,严重点,要负法律责任!”对方拿起了法律武器,就把那些不是法盲的法盲,吓得四散而逃。
这款陋习,目前在婚礼仪式上仍然久盛不衰,按理说,应该彻底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