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月】安全距离(随笔)
最近,青岛60岁刘女士,行进中突然转身回走,与后面行走的王某相撞跌倒,腿骨骨折成10级伤残,要求王某赔付18万8,法院判决,刘女士负主要责任,王某未保持安全距离,负次要责任,判赔7万元。网言,开车要保持车距,在青岛走路还要保持安全“人距”,一时舆论哗然。
笔者心生好奇,也分析一下。先做几个假设。
一是两人心无旁骛,专心致志走路,并用目,耳,体感,观测前后左右,刘转身时,先用余光打量身后,确定安全转身,王第一时间发现刘欲转身,及时止步,或侧让。如果能这样,碰伤则绝对可以避免。但王与后面行人是否会碰撞,则无法预测。
二是,行人较多时,两人均一边跟着感觉走,一边想着心事,对外界的变化全凭潜意识掌控,那么,类似这次突然转身相撞,是不可避免的。
三是,行人特少时,刘王紧跟行走,刘突然转身相撞,仍然是刘负主责,王负次责。正常情况下,路人稀少时,行人不会跟太紧。当然也不排除有人着急,想超过前者,巧合碰撞的可能性。
现场有无监控视频录像,细节很难认定。发生这次转身伤残事故,依据国情民意,法官左右为难,惟有调解可安稳。如果判责任自负,法官极有可能被当事人缠闹。想必这四六开的结果,也是协商的产物。安全不安全,有时在己,有时在人,有时还在天。关键是看当事人如何处置。
行人要保持安全之“人距”,虽然在网络上饱受调侃。这类问题究竟如何判断,尚须法律界好好考量。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有着重要的警醒意义,搞不好,又是一个人人自危的标杆。当然,我们老年人,体质脆弱,行走一定要用心,无须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但也须前后照应,左右协调,防患于未然。
笔者一时兴起,浮想联翩,竟由人及国,幻想小中见大。国与国之间,是否应该有个安全距离?步步紧跟,会不会也有前者突然转向撞倒迷弟的可能?老特之鉴,在目在耳,老欧深感不解。
国与国之安全距离如何确定?敌国之间是不是应该有个缓冲区?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克什米尔,也没有起到有效的缓冲作用,近来又爆发激烈交火。大鹅为寻求缓冲防止北约东扩,悍然入侵小乌,号称特别军事行动,搞得两国生灵涂炭。而国人由于站位不同,观点也大不同。
笔者以为,若皆以自身眼前利益考量,则世无公理,世无文明。如此,则丛林法则盛行,弱肉强食,重返动物世界。若皆崇尚文明,遵守公理,如此,则无论大小强弱,皆能平等相处,自由发展。正所谓,守公理正义者,长治久安。纵私心凌弱小者,终自取灭亡。
笔者对未来的走势,持乐观态度,大可不必“提尺上路,测距行走”。坚信好制度能使坏人变好,坏制度能使好人变坏。看现实虽然悲观多一点,但看远景还是乐观多一点。只要你我看透人性,却有扬善限恶的意愿,那么人与人,国与国之安全距离,皆可在内心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