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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江山·见证】【星月】我的广河兄弟(小说)


作者:红尘有爱 进士,9404.1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60发表时间:2025-08-08 09:40:25


  
   厂对面新开了一家羊肉馆,开业大酬宾,热气球摇摇摆摆,大喇叭激情荡漾,挠得人心底痒痒,馋虫翻滚。
   正愣神间,身后有人拍我肩膀,兄弟,走,吃羊肉去。
   我转身,老马呲着一口白牙,满眼笑意,把我往羊肉馆里拉。
   老马爱吃羊肉,我是知道的,回民嘛。当然,我也爱吃。男人都是食肉动物,无肉不欢。只是,我们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打工族,囊中羞涩,哪敢由着性子胡吃海喝,只能偶尔找个由头放纵一次,打打牙祭。今儿个老马要拉我去吃羊肉,不知是又收到了稿费还是征文获了奖。
   店里人很多,我们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老马点了三斤手抓羊肉,两碗羊汤。
   说说,是又在哪本杂志上发表了大作还是哪个征文获奖了?
   老马一副知我莫如你的表情继续呲牙笑,就上次那个诗歌征文嘛,我发给你过,你又不写。
   别逗了,我啥水平,最多能在报纸上发点豆腐块,再说诗歌我压根不会写。
   说话间,羊肉上来了,码得齐整的羊勒条煮得软烂,肉香扑鼻。我俩缺油少荤的五脏庙顿时势如饕餮,吃肉喝汤,大快朵颐。直到盘尽碗空,才舒舒服服地打着饱嗝,扔一瓣大蒜嚼着走出店门。
   要说好吃,还得数咱广河的羊肉。
   老马这话我绝对信。因为这话就像是他口头禅,哪怕是去夜市上喝碗羊杂汤,或者啃两个糊辣羊蹄,他都要叹上一声。
   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呢。念叨家乡的食物,无非就是常年漂泊在外,难掩心底的乡愁罢了。
   此时,已是夜幕降临,灯火阑珊,城市的夜生活拉开序幕。我们像两个独行者,避开喧嚣的人流,顺着一条塑胶道,一直走到城东区的湖边大桥边,找一块干爽的草坡躺下来,望着夜空闲聊。
   再半月这边的活就干完了,打算回家不?老马问我。
   不回去了,到年底再回。你呢?
   我要回去一趟的,都半年没回了,得去看看老娘和娃儿。
   老马没说去看媳妇,是顾着我的情绪。
   老马这个人真的挺好的。长得五大三粗,干的也是提瓦刀搬砖头的体力活,居然是个隐藏很深的诗人。而且据我所知,在他周围的熟人里,只有我知道他会写诗。
   而我和他的认识,也像是冥冥之中的一种缘分,是佛前求了一千年的那种。于他,是多了个兄弟,于我,是唯一的挚友。
   就如他常拍着我肩头说,兄弟,放宽心,好好活,这世上没有咱吃不了的苦,也没有咱走不通的路。
   老马是诗人。
   诗人的话都充满哲理和禅意。
   但老马,只对我说话时才这么文绉绉的。其他时候老马跟工棚里其他工友一样,也会爆粗口,说荤段子,生气的时候也骂娘。
   我想,只有我,才配做老马真正的兄弟。
  
   二
  
   这天晴着,咋就看不见星星呢?
   老马伸手拍死一只蚊子,两眼大睁着,望着黑漆漆的夜空,像是梦呓般地问我。
   可是,我咋知道呢?这么多年在外打工,吃苦受累不说,人都活成了傻子,哪有心情看星星看月亮。倒是每天背着个大太阳,晒得黝黑发亮,堪比非洲人了。
   小时候我们总爱躺在院子里睡觉,满天都是星星,月亮又大又圆,耳边都是蛐蛐和青蛙的叫声,现在想起来,跟梦里一样……
   老马诗兴大发。我突然有点羞愧。如果此刻陪在老马身边的不是我,是个风情万种的妹子,此情此景,该是多么烂漫旖旎。
   兄弟,想啥呢,咋半天不说话?
   想我小时候养过的一只小猫咪,每天钻进我被窝里,咕噜咕噜地念经。
   老马笑了笑,随即又叹了口气。
   我小时候每天都去放羊,那时候我家有很大一片草场,养几百只养,几十头牛。我最喜欢赶着羊群去放牧,无拘无束,无忧无虑的,那日子,别提有多惬意了。但我很快就到了上学的年龄,父亲送我去镇上读书,他告诉我,一定要好好读书,长大了考上大学,才能走出牧区,过上好日子。
   老马语气平顺,嗓音低沉,带着点蛊惑的味道。我不由得闭上眼,眼前仿佛就是无边无际的大草原,洁白的羊群像云朵一样散落在草场上,一个拎着鞭子的男孩在草地上撒欢、打滚,清脆的笑声在脑海里久久回荡。
   可是,长大后的我并没有如愿考上大学。又复读了一年,成绩没升反降,我彻底放弃了,报名参了军,两年后复员回家,就开始出门打工了。
   这是老马第一次跟我这么认真地讲他的过去。或许人的某种情绪积压得久了,就需要一个发泄口。或者是对某个能交心的朋友倾诉,就当是泄泻火排排毒。
   我自然很乐意当他的倾听者的。
   我和他有着差不多的人生经历。不同的是他出生在辽阔的草原上,拥有过那样一个快乐的童年。我生活在一个偏僻小镇上,家里只养过一只猫。我考上了一所技校,毕业后分配到镇上的铁工厂,没上几年班就下岗失业,也出门打工了。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也算是殊途同归。
   我有个表哥,从小也爱放羊,这些年一直在家里搞养殖,老挣钱了,比我们苦死累活打工可强多了。
   我下意识地接着老马的话题,说起了我一个好几年都没见过面的表哥。表哥在农村,能种地能养殖,我在那个巴掌大的小镇上,除了一套能遮风避雨的旧楼房,真的是啥也没有。
   更可悲是两年前我已离婚,女儿归前妻抚养,而我则我净身出户,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
  
   三
  
   我和老马认识,正是那个时候。
   在得知老婆移情别恋,跟我进行了大半年的离婚拉锯战后,我以一个大男人的悲壮之态结束了我们二十年的婚姻生活,选择了净身出户,潇洒离开。
   当然女儿我还是要养的,每个月的抚养费我都按时打给女儿。女儿已经上大学了,有了自己的想法,她愿意跟着妈妈生活。我这么多年都奔波在打工路上,跟妻女聚少离多,没感情也是情有可原。
   “生活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多么可笑的人生哲理,我早已体会透彻。
   带着满身伤痛回到我打工的城市,又被老板告知暂时没接到工程,让我到别处先找点活干着。
   连着几天,我找工作无望,情绪已经到了快要崩溃的边缘。
   那天晚上,刚下过一场雨。我满心烦躁,从暂住的小旅馆出来,拎着一瓶啤酒,边喝边往前走,一直走到了郊区湖边的桥头上。
   我知道我没喝醉,一瓶啤酒而已。但我心情不好,难免脚步不稳,就在我站在桥中间,朝水波粼粼的湖面看过去时,一只有力的大手伸过来,把我拖下了大桥。
   猜出来了吧,我想跳桥自杀的乌龙,就是老马编导的。
   老马那晚是独自出来散心的,跟一脸颓废的我擦肩而过,心中突然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于是,他就悄悄跟在我身后,直到我走到大桥上,准备一跃而下时,才扑上来把我抱住。
   可惜,我不是真想要自杀,不然,老马妥妥就是一个见义勇为的英雄了。
   那晚,我和老马也是这样躺在这个草坡上,促膝长谈。
   但主要是我讲,老马听。
   听完我的故事,老马唏嘘不已。但随即就翻身坐起,拍着我的肩膀说,兄弟,多大点事儿,放宽心,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我干活的工地刚接的厂房,工程量大着呢,能干两三年,你明天来,我们一起干。
   从此,我们成了兄弟和挚友。
  
   四
  
   兄弟,你有没有梦想?
   梦想不应该是青春年少时的理想和追求吗?如今的我们人到中年,还处在这样的人生低谷,谁还敢奢谈梦想。
   但我不能直接这样给老马泼冷水。喜欢文学的人思想都比较单纯,纵然历经磨难也湮灭不了心中对生活的憧憬和热爱。尤其老马还是个默默无闻但才气很高的诗人。
   那么,我应该有什么样的梦想呢?是拥有一份好工作,挣很多很多钱,实现财富自由,还是遇上一个心仪的女子,擦出爱情的火花,伴我度过余生?可这样的美事,就算我重投一次胎,也未必能实现吧!
   我暂时没有,你呢?
   我不费脑子去想了,想也白想,把问题踢回给老马。
   我的梦想是回家放羊!
   老马似乎是拼尽全力才说出这句话。
   我望着黑沉沉的天空,只有隐隐的几点星光。
   我又转头看着老马。老马黝黑的脸上波澜不惊,但那一双眼睛似乎闪着亮晶晶的小火苗,比天上的星星更耀眼。
   回家放羊。
   多么平凡的梦想啊!曾几何时,这是我们急于摆脱的单调乏味的苦日子。直到走入社会,经历了人生严酷的鞭挞和磨难后,才明白能享受那种自由自在种地放羊的农牧生活,也是奢侈。
   当然,老马有这样的想法,是很正常的。他本就是牧民的儿子,回去放羊也是平常,怎么能算是梦想呢?
   但老马说是就是吧。我家在镇子上,既没有土地也没有牛羊,是纯粹的赤贫分子,现在还漂泊在外,连一只小猫都养不了,就不做梦了。
   这几年我们广河的畜牧业发展很快,很多打工的人都返乡创业了。打了这么多年的工,实在是累了,我想回老家,也搞个养殖场。
   老马这样说,我就明白了。他回家放羊,是一份情怀,而回乡创业,就确实是梦想。
   既有情怀又有梦想的老马,永远是我不能企及的高点。
  
   五
  
   半月后,工地上的收尾工作都干完了。老马也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回家。
   我默默帮着老马收拾东西,心里很酸楚,也很羡慕。有家真好啊,不管你在外边漂泊多久,累了倦了,都可以回去歇歇脚,疗疗伤,或者就常住下来,耕田种地,养马放羊,既能陪伴家人,也能挣钱养家,又何必非要当个离家千里的农民工呢。
   兄弟,要不,你也跟我回去,我们一起创业,好不好?
   可能是我低落的情绪扎疼了老马的眼,老马忐忑着问我。
   我苦涩地摇摇头,继续为老马打包行李。
   男人,不管身处怎样的逆境,低如怎样的尘埃,也放不下那点可怜的自尊。
   这些书你留着看吧,我行李多,背着太沉了。老马叹口气,把一摞书递给我。
   我没有拒绝,接过来放在床铺上,也算是留着的一份念想吧。
   发现老马写诗,还是跟他来这工地干活几个月之后。我从小喜欢文学,虽也能隔三差五在小报小刊上发篇豆腐块文章,但也只能算个文学爱好者,跟作家比那是望尘莫及的。因为没有电脑,我都是晚上别人刷抖音、侃大天的时候遮遮掩掩地用手机写。
   老马看我那副贼眉鼠眼的样子,以为我在搞网恋,开玩笑地抢过手机看,我只好跟他坦白了。随后我就发现他也跟我是一样的。老马写诗歌,还总发表一些大刊上,时不时也能获个征文奖。但老马投稿用的都是笔名,也从不让人知道他写诗的事。
   我也问过他为什么,他说以我们这写作水平,成名成家是不可能的,也不能靠挣稿费养家糊口,就只能当做一份爱好,陶冶情操,洗涤灵魂,寄托情怀罢了。
   我知道老马淡泊名利,对世事看得通透。但我相信老马是在发现我有写作爱好后才真正跟我交心,把我当兄弟的,既是臭味相投,又是惺惺相惜。
   我想象着老马手骑着大红马,挥着长鞭在草原上放牧的美景,心头就一片潮湿。老马跑累了,跳下马,躺在青青的草坡上,头顶白云悠悠,身边花朵点缀。他是唱一曲花儿解闷呢?还是写一首小诗抒怀?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自从老马走后,有他在的广河草原,就成了我的诗和远方。
  
   六
  
   之后三年,我和老马的交流,都是用电话或者微信。当然每次主动打电话或发微信的,都是老马。
   刚开始的一年,他很忙,跟我联系得也少,只偶尔打个电话,询问一下我目前的生活状况,也跟我聊聊他的创业经。从他的讲述中我了解到,他说的回家放羊并不是真的就是在草原上去放羊了。他说因为近年来持续干旱,大部分草原都封牧了,他们广河县的养殖业以高标准化的规模养殖场为主,他们村就有牛羊养殖农民合作社。他资金少,但幸亏乡上有产业扶贫贷款,他从合作社申领了两个养殖大棚,养了200只羊,次年就回笼了资金,又继续扩大羊群,如今,已经是一个小有所成的致富养殖户了。
   呜呜呜.....可我总觉得,老马联系我,并不是真的想我,他是把我当成了受虐狂,三年如一日地虐啊!
   兄弟,你看看我这母羊,一次下了4只小羊羔呢!
   兄弟,你看这是我新建的一个大棚,准备引进一个肉羊新品种。
   兄弟,这是我们正宗的广河手抓羊肉,肉质细嫩,不膻不腻,保管你吃一次想三年。
   兄弟,外面干着不顺心,就来我这里吧,就当是给我帮忙,成不?
   兄弟,这是我们村后山的草原。天苍苍,野茫茫,我们兄弟去放羊,哈哈哈……
   隔着手机屏幕,我听着老马那爽朗的笑声,早已心旌荡漾。
   甘肃,临夏,广河。我瞅着百度地图,看着老马热腾腾的新生活,想想自己苦哈哈的打工路,最终,禁不住诱惑的我便被老马拐到了他的养殖场,成为了他的左膀右臂。
   当然,老马是不会让他的好兄弟屈尊只当一个喂羊倌的。老马说,好钢要用在刀刃上。他让我发挥能写会拍还擅长做小视频的小技能,帮他组建了一个电商平台,用抖音、快手、视频号开播,在线上销售广河各类牛羊肉产品,极大地拓宽了本地养殖业的销售渠道。
   知道我现在有多嘚瑟吗!我手下的电商销售团队,都是美女帅哥,好几个都是大学生呢。
   在新时代的发展洪流下,新一代的农牧民,已改变思路,笃行致远,砥砺前行,成为乡村振兴的排头兵。
   兄弟,我就知道你是个人才。为了咱们的梦想,干!
   老马把一大块羊排夹在我盘里,举起了酒杯。
   干!咬一口羊肉,喝一口酒。
   人生得以须尽欢。
   有此良友,我此生也算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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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篇小说以质朴真挚的笔触,讲述了两个底层打工者在漂泊中结下的深厚情谊,字里行间满是生活的温度与人生的韧性,老马的形象尤为鲜活立体。从打工者转型为养殖创业者,带着对家乡的眷恋将日子过出了新滋味。而“我”的迷茫与挣扎、对老马的依赖与敬佩,也让这个角色真实可感,两个小人物在困境中的相互扶持,让“兄弟情”有了沉甸甸的分量。小说的情感表达克制而动人,没有刻意煽情,却在烟火气中藏着汹涌的情绪。尤其是“念叨家乡的食物,无非是难掩心底的乡愁”“有他在的广河草原,就成了我的诗和远方”等句子,将小人物的精神寄托写得细腻戳心,叙事如流水般自然,从羊肉馆的初聚,到草坡上的夜谈,再到分别后的牵挂与重逢,情节没有剧烈冲突,却因人物的情感变化充满张力。作者善用生活化的语言,整体而言,这是一篇充满暖意的小说。它写的是小人物的悲欢,却照见了大时代里普通人的生存状态与精神追求——有对故乡的眷恋,有对友情的珍视,更有在困境中不放弃的生命力。正如老马所说“好好活,没有吃不了的苦”,这份朴素的信念,正是故事最动人的底色。小说主题明确,语言生动,叙述清晰,是篇小说佳作,倾情推荐,好文共赏!【编辑:乡鹤】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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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乡鹤        2025-08-08 09:42:24
  叙事如流水般自然,从羊肉馆的初聚,到草坡上的夜谈,再到分别后的牵挂与重逢,情节没有剧烈冲突,却因人物的情感变化充满张力。好文共赏!
2 楼        文友:童怀钰        2025-08-08 11:13:12
  老马和“我”都在底层打拼,但是都珍惜兄弟情,都心怀文学梦想。这样的人,闪闪发光。
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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