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家】爱情教材(小说)
那时,我青春年少,刚及弱冠之年,荷尔蒙的气息爆棚,年轻的额头上刻满了对爱情的憧憬。“青年男子谁个不善钟情?妙龄女人谁个不善怀春?”谁都想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人生的拐角处,不早不晚,刚好遇见她。第一眼见到她,太漂亮了,惊为天人:白皙的皮肤像天山上的雪莲,眼睛像一泓清水,黑色的瞳仁更是倒映的月儿,照亮了人性的纯洁;眉宇之间流露出高雅的气质,淡淡的高洁似幽香的兰花,让人魂不守舍,无法忘却。
她的美像一盆绰约多姿的鲜花,吸引了无数的路人。男人们从远及近,再到远,目光的镜头里只有一个焦点——她。
我也被吸引了,仿佛几辈子的缘分,仿佛等了千年的轮回,深深地迷住了。终于,我相信了一见钟情,相信了“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相信了世间竟有如此的可人儿。
看到她后,我的魂就丢了,费尽千方百计,穷尽各种心思,追过了八条街,花费了五包烟,终于从各种小道消息处打听到了她的名字、工作单位、爱好等等。
回到蜗居的小房间,喜欢的书籍弃之一旁,新沏的茶水冒着白色的雾气,却搁在桌子上一动不动,眼睛里全是她,一遍遍地发呆,偶尔傻笑一番。这样的表现自然被同事看得明白。
他们发现情况的不对劲,一个个闪着狡黠的眼神把我从床上揪了出来,再三询问下,我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他们怂恿我去追,只是我哪有这个胆量?
我一个普通的农民工,中专学历,整天坐在流水线前,忙到天昏地暗,累死累活也才换来千元工资。她呢,毕业于名牌大学,就职于外企,从事翻译工作,属于白领阶层,每天与金发碧眼的人打交道,张口闭口都是纯正的美式英语,工资随随便便就是万元。
我来自农村,父母土里刨食,一辈子没有离开过土地,祖祖代代都是农民,穿的是最简单的地摊货,便宜是最大的准则;她呢,父母都是教授,听说高祖一辈还出过进士,生活的幸福指数是当地的一流水平。
“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鸿沟,我怎么可能攀得上她?”说话时,我面露戚容,像冬日霜雪过后的大地。
同事哈哈一笑:“你试试吗?天上的织女不也看中了凡间的牛郎?他们又相配吗?”
是啊,牛郎比我还穷,还苦,他都有机会和织女结为夫妇。我应该向她表白,哪怕我是一只癞蛤蟆!
只是一旦表白失败,众目睽睽之中,她给我一个冷漠的回答,再拂袖而去,我男子汉的尊严将存于何方?失恋的痛苦必将如重重大山,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如果不表白,只是维持现状,我还可以远远地看看她,制造几次偶遇,享受一下目光的盛宴,孤零零地躲在被窝里臆想。
“从小到大,我都是个胆小如鼠的人,见到老师都要绕得远远的。现在要追这样一位仙女,我不敢啊!”我的心酸酸的,像喝了一大碗陈醋。
同事继续鼓励我:“你不去尝试,机会永远不会存在,她一定会牵着别人的手走进婚姻的殿堂,到那时你只能流着长长的口水,抱着悔恨入睡。要是你试的话,至少有那么一点机会,你的诚心说不定就打动了她。也许她会拒绝你,但至少你已经努力过了,这样就不会留下遗憾!”
是啊,他说得太对了,娓娓道来的语言简直就是世间最经典的哲理。原来,这样的道理老师讲过数遍,似乎谁都知道,但真到现实中还得需要有人再度点拨。
我决定付诸行动。
送花是最常见的套路,既可以暂时不用见面,还可以事先埋下伏笔,为自己的出场扫清一定障碍。我按按瘪瘪的钱包,故作大款,找到一家鲜花店。鲜花店里花香弥漫,一朵朵花,一丛丛花,一束束花,似乎全是爱情的味道,也是金钱的味道。
我转了一圈,服务员跟在身后。我思来想去,决定选择玫瑰,雍容华贵,象征着美好的爱情。我问清价钱,再三砍价,花了半个月工资,预付一个星期的钱,买了七张小卡片,写上祝愿她“身体健康、工作胜利”的祝福语。虽然我的字歪歪扭扭,并不好看,但态度端正,一笔一划清清楚楚。
写完,我特意叮嘱送花的小伙不要透露本人的信息。小伙蜷缩食指和拇指,竖起其他三指,作出一个“OK”的姿势,并祝我爱梦成真。
我走出鲜花店,胸膛挺直,步伐坚定,似乎拥有无限的底气。一只流浪狗,脏兮兮的,沾满黄色的草屑,从身边跑过,我却没有一点嫌弃感。
那日,微风轻拂,大地暖阳阳的,我没有上班,大踏步走进理发店认真地把自己打理了一番,让自己的颜值增加几分,多一点成功率。西装是流行的款式,领带系起来,皮鞋擦得锃亮,一丝一毫的细节都不放过。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卑微的发梢中带着少许的自信,羞涩的面容里含有丝丝的冲动,我嘴角微微上翘,甩甩手,耸耸肩,拼了!
我按捺住忐忑的心,邀上几个伙伴,带上他们可以壮胆。路上,大家为我开心,预祝我马到功成,纷纷鼓励说:“你一定行!”“对方再美,也是人。”“你一点都不比别人差,人家一定能看上你。”
虽然我知道,这是他们鼓励的话,但听到耳朵里,经过想象的思维一扩充。我似乎已是最俊俏的新郎,踩着红地毯,与她执手一生。
我到了她公司门口。公司真大,房子真高,数了数,足有十几层,比起我租住的房子,那是天上的宫殿。来来往往的人彬彬有礼,谈笑间夹杂着风雅的他国语言,听得我云里雾里,加剧了我的自卑与胆怯。
我迈出脚步,又缩了回来,怎么也不敢走进去,脚被像黏性十足的胶水沾住一样。一只小小的黑色蚂蚁在绿树的影子里爬来爬去,找寻美味的食物。我固执地盯上这只小生灵,蹲在那儿一动不动,成了一尊雕像。
伙伴不管不顾,径直走到前台,轻轻移了移上面的文件,用中指轻轻叩击桌面,以十足的礼貌报出她的名字。前台笑一笑,微微一询问后说稍等,再把话转达了过去。
她推开门出来。一缕阳光倾泻下来,组成金色的瀑布,她成了一尊佛,满身金光。我看得眼花,揉了再揉,才确信是她,美丽的她,我暗恋的她。我不敢前行,伙伴们伸出手,用力一推。我狼狈地出现在她面前,直起身,扯扯领带,整整西服,故作镇定。
其实她是认识我的。因为我偶尔一两次故意制造的偶遇中,我们说过几句话,就那么几句话,都温暖了我好几个寂寞的夜晚,让我的梦乡格外香甜,根本舍不得醒来。
她看见了我,既无惊,也无喜,神情平静,像无风的湖面:“是你啊?”
“是的,是……我。”我结结巴巴的,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人一紧张,所有的毛病都跟着而来,成为前进路上的重大阻碍。
“这些天的花是你送的吧?”说话时,她的牙齿露出来。真白,像未经任何世俗污染的白纸。
“是……我。”我嗫嚅着,简单的两个字,似乎说了几分钟。
“谢谢你的花!不过以后别送了。我们是不可能的,但我们可以做普通的朋友。”她看着繁华的街道,看着我那些站在远处的伙伴,淡淡地说。那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让人想到北极的冰川。
“好的,我知道了。”说完,我转身离开,没带任何犹豫。故作的倔强就是如此。年轻的人,哪怕风雨再大,阴暗再浓,也要保持尊严——这是他们的通病,也是爱情路上最大的障碍。如果能够至死追着爱情不放,或许真能抱得美人归。爱情如同事业,都需要一颗坚忍不拔的心,如果一挫即退,失败是必然的结局。
她同样转身,重新走回公司。迈着轻盈的脚步,扭动着美妙的身躯,“嗒嗒”的声音响起在耳边,也响起在我心里,如把刀狠狠扎了一下。我伸出右手,下意识地按住胸口,缓解传来的疼痛感。
不知道,怎么离开的;不知道,怎么坐上的公交车;不知道,有没有付车票钱……伙伴们陪着我,赶回小小的蜗居。一路上阳光依旧灿烂,乘客或上或下,喇叭声此起彼伏,我们却静静的,闭着嘴,看着窗外飞速掠过的风景,谁也没主动开口说一句话。
其实,我早知道这样的暗恋不会有好结局。这样的爱情只能是虚幻,如飘在空中的云朵,但我勇敢地迈出第一步,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给记忆的原野增添许多美好的瞬间。这,对于年轻的我已然足够。
毕竟人生的路很长,走过的每一步都是最好的课堂。无论它是悲是喜,是圆满或是破碎,都是成长的最好教材!
精巧灵动的一篇短小说,集趣味性和启发性一体,值得品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