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岸】我的文字,自有我的受众(随笔)
我最近重拾起写小说的兴致,在网上投了几篇。其中有那么四五篇小说主题都绕着一位空中飞人巨星——没错,就是我心里憋着一股愤懑,被某家粉丝给气的。
写出来后,心情畅快多了。
贴上网以后,我很少回复评论,但每条都看。
直到有人擅自修改我小说的结尾,这让我很不舒服,才在回复里点明了自己的不满。
然而,真正让我兴趣大发的,是另一条评论。她说我几篇小说“主题相似,比较稚嫩”,并谆谆教诲我:“写小说语言不仅要流畅,还要精炼,太多赘述太多口语化会影响作品质量,多用书面语言。”
看完不禁让我哑然一笑。别的暂且不说,唯独这所谓“多用书面语言”,无法使我认同。
一部作品的质量,何时开始只由“口语”或“书面语”来决定了?
我觉得文字的价值在于作者的思想深度、塑造人物情感真实以及字里行间叙事的趣味,而非语言形式的“高级”或“低级”。
而且我从来不觉得自己的白话文啰嗦、不流畅。恰恰相反,每次写完放上几天后再读,我依旧能津津有味地进入自己的剧情里。
如果一个作者,连自己写的故事都无法被吸引,那它根本就没有贴出来的必要!
好奇心一时被激起,于是我点进了那位评论者的主页,拜读了她的大作。
开头扑面而来的,是那陈旧的叙事和令人喘不过气的繁复描写。
我瞬间明白了她为何要向我推荐“名家名作”——她所理解的“好”,与我的趣味实在是南辕北辙。
我爱看的是灵动的、俏皮的文章。是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里那种难得的幽默;是《活着》、《麦田里的守望者》里文字的流畅和直白,还有毛姆小说里,那些贴合我趣味的译本文字(《刀锋》姊佩版翻译最好)。
至于矛盾巴金,叙事啰嗦又无趣,我确实看不下去。
说到底,审美这种东西,无非是各花入各眼。
在我看来,网上写白话文都市小说最有趣味的,是极品雅词、幻想、秦守这几位。他们用寥寥数笔就能勾勒出鲜活的人物,瞬间把你拉进剧情里。
读者最想看的,终究是抓人的故事,顺带欣赏文笔。而不是大段琐碎的心理和衣着描写,把故事的节奏拖得七零八落。
实话实说,我的文笔比起我偶像极品雅词,差之千里,可谓是不入流。
但那又如何?我写的是我自己想写、也爱看的故事,我的白话文风决定了我的趣味。
并且我始终认为,写作的第一位读者就是自己。如果连我自己都无法被笔下的文风吸引使得故事有趣味,那么我写作将会失去最原始的快乐。
我所谓写作,是为了寻找那些能与我的文字会心一笑的同路人,而非讨好所有人。
所以,如果我的白话文让你看不进去,这并非我的问题,也非你的问题。不过是我们的受众不同,不必强为所难。
写于2025/9/19
核心是反驳评论者“多用书面语” 的建议,阐明自身的写作理念;
写作特点则体现在以个人经历为载体、观点鲜明且情感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