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红烧肉(散文)
每一场酒席上,红烧肉基本不缺席。我不太喜欢吃红烧肉,不过,年少时,家境贫寒。出门赶酒席,能吃上一块肥嘟嘟的红烧肉,有过年的感觉。那会子,坐席。五个人一桌,就是长方形的桌子,哪里有家政一条龙服务?桌子呢?也是五花八门,从各界各户拼凑来得,实在凑不齐,把木门卸下一扇,或者两扇。摆桌子,红烧肉是奢侈,大部分人家少了红烧肉,顶多是谁家娶媳妇,咬咬牙做一盘红烧肉。
我第一次吃红烧肉是邻家二姐出嫁头一天,家里给她操办了二十桌酒席,以此为她践行。红烧肉属于压轴菜,帮忙的端上桌子,不等我伸筷子,一盘红烧肉,仅剩三两块了。祖父看不惯,急忙夹了一块红烧肉,送到我碗里。我低着头,脸热乎乎的,人间四月天。远山一片槐树的花海,雪白雪白,风一吹,芬芳四溢。我仔细的欣赏着红烧肉,一块被切成方形的肥肉,放了糖,白糖,染成深褐色。表面浮着油汪汪的光,我不由吞了一口唾沫,又吞了一口。祖父小声催促我,吃了,别愣神。我左右扫了一眼桌子上的人,好家伙,一个一个抡着旋风筷子,刚上的一道酸菜粉条子,也见了底儿。我来不及多想,将红烧肉放进嘴里,牙齿上下一对,红烧肉软糯糯的,细腻腻的,咕噜下了肚。一点不撒谎,我没吃出什么味儿,红烧肉就去了下一站。
品咂品咂舌头,嗯,一丝丝的甜,一丢丢的肉香。令人上头,回味。那一次,我记住了红烧肉。再坐酒席,心心念念着红烧肉,只要红烧肉上桌,也不客气,够不着就站起来,吃了一块不解馋,吃第二块。遇到不讲究的人,端起盘子扣自己碗内,也没辙儿。你想,几个月的不见荤腥,突然有肉吃,哪个也不会手软。抢不上的人,不抱怨才怪。有几回,我没捞着吃红烧肉,酒席没散,我就哭了,眼泪一双一对的落,母亲嫌我丢人,掏出手绢给我擦脸,哄着我说,等回家做红烧肉我们吃。我信以为真,停止哭泣,接下来,吃什么菜也不香了。
母亲承诺的红烧肉,倒是做了,没钱到刘老四家割新鲜的猪肉,母亲掀开坛子,取了一块咸猪肉,用井水泡一宿,第二天,上锅做红烧肉,没那么多白糖,母亲用糖精代替白糖,做出来的红烧肉,发脆,不软糯,加上腌渍肉,不鲜,口感不好。吃一次,就不想了。
春节前,杀年猪,最大的二百五六十斤,母亲好歹说服父亲,留了一大块五花肉,准备做红烧肉。摘了南果梨,父亲骑自行车托两大筐,上乡里集口卖掉,换了白糖,米面回来。母亲这回按照厨师们传授的厨艺,认认真真做了红烧肉,一盘子红烧肉,祖父先动筷子,其次是父亲,最后是我和弟弟,吃得很满足杀年猪后能吃一顿红烧肉,年午饭也能造一顿,素常日子极少吃红烧肉。土地分配到户,有了责任田,玉米种的多,每年秋天一仓子玉米,除了人吃一部分,绝大多数喂了猪鸡鸭鹅,年猪也突破了二百斤,有两年养到五百多斤的大猪,五花肉就一大堆,吃不了,根本吃不了。五花肉做红烧肉最理想,母亲也不卖,五花肉切成一小块一小块,装卫生袋里,冻在冰柜内,什么时候想吃,就拿出来化冻,炖酸菜五花肉是当地一个美食,五花肉做红烧,渐渐的也成了家常便饭,物以稀为贵,常吃一样东西,久了也吃腻了。
红烧肉在做法上,更进一步了,也更细致了。先焯水去腥:五花肉冷水下锅,加入1勺料酒和2片姜,大火煮沸后撇去浮沫,捞出肉块用温水冲洗干净。这一步能有效去除血水和腥味。煸炒出油:锅中放少量油,放入五花肉中小火煸炒至表面微黄、油脂析出,盛出备用。此步骤可减少油腻感。炒糖色:锅中留底油,放入冰糖和少许清水,小火熬至冰糖融化、起小泡并呈枣红色,立即倒入五花肉快速翻炒,使肉块均匀裹上糖色。注意火候,避免糖色发苦。加料炖煮:加入姜片、八角、香叶炒香,再倒入老抽、生抽、料酒翻炒1分钟。随后加入热水(水量刚没过肉块),大火烧开后转小火慢炖40分钟至1小时。使用砂锅可更好保留风味。收汁调味:炖至肉质软烂后,开大火收汁,待汤汁浓稠时翻动肉块,使酱汁均匀包裹。根据口味加盐调味,关火后静置5分钟再盛盘。
宋代·苏轼有:“净洗铛,少著水,柴头卷烟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时他自美。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东坡肉,想来和红烧肉区别不大,我认识红烧肉源自二姐的结婚宴。多年以后,我在乡中学读书,熟悉苏东坡,以及他的许多脍炙人口的诗词,关于东坡肉,也就在那时有了更深一层的认知和印象。毛泽东自学生时代起就喜爱红烧肉,尤其在重大战役前会食用。其专职厨师程汝明曾透露,毛主席因童年经历对酱油有抵触,要求红烧肉用糖色加盐代替酱油着色,且每块红烧肉都会吃完。胡适对红烧肉情有独钟,即使医生建议减少油腻食物,仍坚持每日晚餐必有红烧肉。在美国期间,他对赵元任家的红烧肉评价极高。生活水平提高了,猪肉司空见惯,红烧肉的做法推陈出新,有了新高度,食材上也多了一些内容。不像过去,有一块肥肉就很幸运了,白糖稀缺,糖精来凑。眼下,白糖,砂糖,冰糖,红糖,都可以调制红烧肉,以前日子过得苦巴巴,有肉吃就像过年似的,管它肥肉,瘦肉。是块肉,都能造几大口。做红烧肉没得选择,现在不同了,你是用五花肉,还是用里脊肉,肘子肉,随便选。在村子的四十年,家家户户每年养几头猪,平时,屯子也有专门杀猪的,钱包鼓起来了,想吃,就去割新鲜的猪肉,包饺子,烧菜吃,做红烧肉,自己说了算。打发闺女,娶媳妇的人家,乡长有家政公司,一条龙服务。锅碗瓢盆,礼仪,祝酒词,托盘,清一色的服务人员,统一着装,全是圆桌,一桌子坐八个人,八寓意发发发,多一个人东家高兴,少一个东家噘嘴,不多不少刚刚好,八个人一桌。红烧肉不再是压轴菜,压轴的是一条大鱼,大多是一条鲤鱼,次一点的是三小根鲅鱼,剁成几块的鲢鱼。红烧肉必不可少,我们开始挑着吃,吃什么?挑红烧肉瘦肉那位置,筷子一夹,肥肉落在盘子里,瘦肉进了我们唇齿间。香而不腻,滑而不糙。
我嫁给老刘后,来人待客的做过红烧肉,实不相瞒,我做的红烧肉,不好吃,糖色调不好,看着就没食欲。
成成是我的小迷弟,两年前,他就说过做得一手好菜,尤其是红烧肉,他把以往做过的红烧肉图片发给我,我看了看,的确秀色可餐,便想让他有机会大显身手,成成说,等着吧,上次我的几个在甘井子区的学员,一再要求我过去聚一聚,随到来成成那坐一坐,中午,我们到三兴市场买了五花肉,老抽,冰糖、八角等,回到楼里,成成就忙碌起来,一顿猛操作,一小时后,开锅,多星电磁锅呈现的是很理想的红烧肉成品。成成夹了一块让我尝尝,我欣然接受,入口即化,不腻,适度的甜,香。吃了一块,想吃第二块。成成说,一锅呢,你就造吧,吃不了打包带回去。
成成的红烧肉,在我吃过的红烧肉中,出类拔萃了。这家伙不但厨艺精湛,情商智商都很高,身边一大堆朋友,和我截然不同,我没什么圈子,唯有几个搞文学的好友,三五个月的不在一起聚一聚,也许,五十岁的年龄,圈子越来越少,说孤独吧,还不全是,有时沉浸在那份孤独中,不被打扰。
果然,离开甘井子那个下午,成成将红烧肉打包,塞给我拎回去,很想经常吃到小迷弟做得红烧肉,可惜,两座城市,开车去一趟也得两小时。
成成说了,我再做红烧肉,他出教程,或者视频指导。好吧,好吧。我承认我笨,我学就是了。当然,我学好了,学精了,做好红烧肉,让我的家人,朋友们尝尝我的手艺,一样的食材,做出不一样的红烧肉,那才是真本事。
打包回来的红烧肉,我在微波炉里热了一下,儿子碰巧来家给我送榴莲,我端到桌子上,儿子嗅了嗅,问我,这么香?做了什么菜?我说,在大连带回的红烧肉,儿子拿筷子夹了一块,反复咀嚼了几下,频频点头,妈呀!太好吃了!滑而不腻,入口即化。妈,你就照这个标准做红烧肉。我说,老妈定当努力,不让儿子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