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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春秋】我又结婚啦(微小说)


作者:寸心知 白丁,42.9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74发表时间:2025-12-10 16:07:14

我又结婚啦!——我喜不自禁,奔走相告,迎来一阵阵诧异的目光。
   且慢,你七十多岁又结婚?是二婚,还是婚内出轨?或者是以身试法,犯重婚罪,还敢大呼小叫、四处炫耀?!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不,不,——别急,别误会,听我慢慢道来。
   是这样的,没错,我确实是古稀老汉。那还结什么婚?慢着,年纪大了,就不能结婚了,没这个规定吧?《婚姻法》只是说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没有说不得晚于多少周岁呀!更没有规定七十多岁不能结婚啊!那些老牛吃嫩草的不多的是吗?哎呀,算了,我操那个心干什么?为别人打抱不平?咸吃萝卜淡操心?——对,就是,没必要嘛。那我怎么“又”结婚啦,还是条分缕析向各位报告一下吧。
   我生于1951年1月,是1972年1月结婚的,我老婆是1952年8月生人。算来算去,我们结婚至今已经53周年,是货真价实的金婚+了。怎么又结婚,还恬不知耻到处宣扬而且兴致勃勃的?嗯,不为别的,就因为很有意思,让人忍俊不禁:
   当时婚姻法规定:男20周岁、女18周岁可以结婚,显然,我们结婚是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不是早婚。现在我女儿的孩子都大学毕业了。五十多年来,我们夫妻俩过惯了柴米油盐的平常日子,从来没想到会有人怀疑结婚的历史事实,虽然也认认真真保存着那本结婚证,偶尔拿出来回味一下那时的甜蜜,但却缺乏收藏文物一般的敬意,因而不经意间把它丢失了。记得那结婚证是纸质的,封面是那时流行的血红色,扉页上有林副主席(林彪)的题词“大海航行靠舵手,干革命靠毛泽东思想”,下一页是正文:xxx,男,xxx,女,年纪,自愿结婚之类的,后面是xx公社革委会,年月日。我记得结婚证没有双方照片,也不需要,更没有钢印,就是盖了公社的大红公章。按常理,领了结婚证,是要给公社秘书和旁观者散发喜糖的,我们自然要作准备,可惜供销社没有纸包糖了,只好买了一些棒棒糖“滥竽充数”,大家也高高兴兴分享了我们的新婚之喜。现在回想起来,觉得有些形同儿戏,但当时都是如此,都认为我们的婚姻从此受到了法律的保护,我更是吃了定心丸,因为有了法律武器,可以与我那固执己见、不同意我们婚事的老泰山对着干了。嘿嘿!
   不知不觉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岳父岳母走了,我女儿出嫁,外孙也成人了。还要结婚证干什么?思想上一松弛,问题就来了。突然有一天,女儿来电话问我们的结婚证在吗?一下子把我们问住了。原来是她办什么手续需要。夫妻俩赶紧翻箱倒箧找,正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却没有下文“得来全不费工夫”,不见了,没了,怎么办?两人累得腰酸背痛,头昏眼花,不想找了,于是达成共识:结婚证肯定有,一定在家里的某个角落,只是找不到而已。把情况告诉女儿,那头女儿觉得不可思议,这么重要的证件怎么会没了?怎么能如此掉以轻心呢?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这一类证件是必须有的,必须妥善保管好的,我的天呐,难以想象!我们老两口无言以对,只能怪自己认识没到位,以致酿成大错。
   我嗫嗫嚅嚅答复女儿:“闺女,我跟你妈确实是领了结婚证的,如果没有,那时叫非法同居,是要上台挨斗的。再说,结婚了才有你的,总不能说你是非婚生子女吧。”女儿反过来安慰说:“老爸,您也别急,慢慢想办法。”我急赤白脸地说:“我怎么能不急?难不成我们去做个亲子鉴定?!”女儿笑了笑回答:“那倒不至于。先找着吧。”
   突然我脑海中灵光一现,灵机一动:“孩子,我实在没别的办法了。要不,我跟你妈再结一次婚,你看行吗?”“再结婚?那必须先离婚,不然是违法的。”我想了想,说:“也是。那这样吧,我试着打个申请报告,就按实说结婚证丢了,要求补办结婚证,这样行了吧?”女儿也认真想了想说:“我看这样行。”于是,便有了我们老两口补办结婚证结婚这档子事情。
   真补办结婚证可不是个简单的事。因为没办过,没经验,老是“跑石灰路(往返跑)”。试探着先去社区开证明,社区不干:“你要我开证明,总要有根据,你要把你们结婚的资料给我呀?”结婚的资料,不就是结婚证吗?我有结婚证,还来找你干什么?不过话又说回来,空口白牙、无根无据要别人开证明,也确实有点空穴来风、“逼良为娼”的味道。走吧。
   然后咨询了有关人士,说可以找双方单位开“我们是夫妻”的证明,再去民政局办。去了我工作过的单位,要办公室开证明。办公室的小姑娘客客气气地回复:“原来您是老领导啊,我是外省考公来到单位上班的,您说跟阿姨是夫妻,我不清楚呢。我再问问其他同事吧?”小姑娘出去一会儿,回来又客客气气说:“老领导,对不起,我问了同事们,都不了解您跟阿姨是老两口的事。我不好随便开这个证明。不好意思,请您理解。”还说什么呢,自己都退休十几年了,物是人非,已经没人认识自己,何谈你的婚姻状况呢!怪不得别人呀。
   事已至此,只能去老婆的单位试一试了。还好,她们单位还有年轻些的同事在上班,对我们情况很熟悉,而且在管人事,于是快心快意要办公室开证明,交给我们了事。两口子感激涕零,赶紧千恩万谢地告别回家。
   下一步是去所属派出所,让他们证明,这一关是必须的,是最有效力的。派出所的女警拿着证明翻来覆去看来看去,有些为难:“你们要我开什么证明?这上面不是写得清清楚楚吗?我只能在证明上写‘单位证明属实,可作依据’,行吧?”我赶紧说:“行,行。谢谢你。”女警就在证明上龙飞凤舞写下了那么一行字,盖上鲜红的大印,我们接过来,连声道谢,溜了。
   最关键的是去民政部门领结婚证。已经五十几年没领过结婚证,我们都有点忐忑不安。没办法,麻着胆子去!到了,一个好大的大厅,里面好多人,难道都是结婚的?有个女同志看见,一板正经地叫我们了:“你们两位是什么事?”“我们--领结婚证。”里面好几个姑娘一脸惊诧把目光都射向我们,甭提有多尴尬了。办事的女同志也有些诧异,问道:“你们是领结婚证,你们没结过婚?”我理直气壮地回答:“我们早结婚了,五十几年前!”“怎么现在才领结婚证?”“因为结婚证丢了。”“哦,明白了,你们是要补办结婚证。”“是的。麻烦你。”看着四面八方各种各样盯着的目光,老婆局促不安,脸也红了。我安慰她:“没事,我们是银发婚姻,最美不过夕阳红嘛。”
   突然,女同志脸色凝重起来:“你们是1972年1月结婚的?”“是啊,怎么啦?”“是这样的,如果按这个日期发证是不行的,因为阿姨还不到20周岁,不符合婚姻法规定。”我赶紧申辩:“这个不能怪我们呀,那时是男满20、女满18岁可以结婚。”“但是现在的规定是男满22、女满20,阿姨不满20是不能发证的。”我无计可施,问:“那怎么办呢?”女同志顿了顿,说:“这样吧,把你们结婚时间改一下,改成1973年,可以吗?”我们夫妻俩马上表示:“可以,请你抓紧办吧。”于是我们结婚时间一下子改成了“1973年12月4日”。这样,老婆不止20周岁了,完全达到现在的结婚年龄了,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只是不那么实事求是了,有点弄虚作假的嫌疑呢——我轻轻嘟囔着,但这已经无关紧要,老两口赶快溜之大吉。
   出门时,我再次打量了办证大厅,结婚的多,也有离婚的,很少。但结婚者中,我们俩这么“高龄”纯属一枝独秀,顿觉既尴尬又自豪。真没想到,耄耋之年还要在有关单位之间跑来跑去、又结一次婚、再领结婚证,之后还喜不自胜、引以自豪而逢人便说,是不是也算“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呢?
   但不管如何,“老夫喜作黄昏颂,满目青山夕照明”——我又结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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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篇文章写得诙谐且异彩,都“太公”的岁数了,还补办结婚证,真正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祝贺啊,恭喜作者“太公结婚”!文章写得既喜气又难堪,让读者也五味杂陈。这样的文章,怕是世上奇文,推荐朋友们都看看。【编辑:河杨】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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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寸心知        2025-12-11 08:26:36
  谢谢编辑老师。正如老师所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样的故事,让人啼笑皆非,但又是最可能发生的事。经历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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