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岸·红】皮鞋琐事(散文)
退休三年里,没了穿正装的机会,也就不用穿皮鞋了。如果不是前两天收拾鞋柜,我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有皮鞋——一双黑色的,一双棕色的。两双皮鞋躺在鞋柜里,蒙着一层薄薄的灰尘,仿佛是光阴的尘埃,却掩不住岁月的记忆。
在我的童年记忆里,没有一个小伙伴会拥有一双皮鞋。那个时候,家家户户除了孩子多寡的区分,基本没有太大的贫富差异,孩子们脚上穿的鞋子,大约都是三双:春秋季节的胶鞋,夏季里的塑料凉鞋,寒冬时节的棉鞋。皮鞋只能是家长们的专利,当然这与家长是领导干部或是蓝领工人无关,因为那时除了布鞋,就是皮鞋,没有其他选择了。就皮鞋而言,除了款式不同外,皮质上的差别主要是牛皮鞋与猪皮鞋的区别。牛皮鞋质量好,耐穿,而猪皮鞋则不如牛皮结实,但猪皮鞋价格低廉亲民,成为许多家长的首选。那个年代,一个家庭想要创收几乎不可能,唯有一个钱分两半花,美其名曰勤俭节约。
我第一次穿上皮鞋,大约在十六岁左右,正在读高中一年级。父亲在红旗造船厂工作,这里也是海军军舰的母厂。每当军舰回厂维修时,父亲都要登舰工作,时间久了便与舰艇官兵熟络起来,舰长或政委常会给父亲一些馒头、水果糖、罐头啥的,也会送几件旧的海军作训服。有一回,政委给了父亲一双大头皮鞋,当然也是军人替换下来的物品。父亲舍不得穿,但因为当时我每到冬季,双脚都有严重的冻疮,父亲就把这双大头鞋给了我。
这双大头皮鞋端的了得:纯正牛皮材质,高腰,鞋里是长羊毛,浑圆的鞋头泛着乌黑的光泽。唯一的缺憾是重量较重,使得我每迈一步都要付出力量,似乎每一步都走得十分沉重。尽管如此,这双大头皮鞋,还是赚得许多同学羡慕的眼神。有一天,上课的时候外面突降大雪,放学后同学们面对厚厚的积雪,正不知所措时,我的高光时刻来了:迈开沉重的步伐,用大头皮鞋在积雪里踩出一行脚印,让同学们跟着我前进。
告别大头皮鞋的时候,恰逢改革开放的初期,日子有了新变化。我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参加工作,有了工资收入,自然要给自己买一双好点的皮鞋。那时皮鞋堪称是随着改革开放而“百花齐放”了,最流行“三接头”皮鞋,纯牛皮制作,质感细腻,光泽自然,时尚感满满的。三接头皮鞋起源于十九世纪英国的牛津鞋,后来成为解放军军官和士官配发的制式皮鞋,是经典正装皮鞋的代表,堪称男鞋典范,因而深受人们喜爱,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我经过货比三家,一番精挑细选后,终于买了一双深棕色的三接头皮鞋。穿上这鞋立马摆脱了大头鞋的沉重,整个人走起路来都觉得轻飘飘的。平时走路格外小心,避免被台阶磕碰皮鞋,还要经常擦鞋。说起擦皮鞋,我可是比较专业,首先要用布略微沾点水去除鞋面上的灰尘,然后仔细涂上鞋油,再用猪鬃刷反复擦拭,最后两手挽住旧毛巾用力抛光。因为这个手艺,结婚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负责家里全部皮鞋的擦拭保养工作。不是我有多勤快,而是妻子擦的皮鞋不入我的“法眼”,不足以展现一块牛皮化身鞋子的风采。
这个时期,虽说皮鞋花样百出,但也有令人不愉快的记忆。我的朋友也曾选购一双三接头皮鞋,但上脚不到十天,鞋就开裂了。原来这鞋不是牛皮,也不是猪皮,而是牛皮纸制作的。经历过这个时期的人,都能清楚地记得它有一个贬称“星期鞋”。“星期鞋”主要产自南方某城市,这种劣质“皮鞋”为当地厂商赚得了第一桶金,也带来极大的负面效应,以至于不得不花很大努力,才“拨乱反正”。二十多年后,我到这座城市出差,专程去偌大的鞋城逛逛,质优价廉的鞋子琳琅满目,看得我目不暇接。不由得感叹,今非昔比,不知是否有人还能记起昨日“星期鞋”的尴尬。
皮鞋不再是奢望,但皮鞋在日常生活中仍然跻身金贵行列,修鞋因此成为街头即景。皮鞋穿一段时间后,鞋跟磨偏了,要去修鞋摊上打个“铁掌”,走起路来叮当作响,像跳踢踏舞似的。鞋面与鞋底开裂了,要去修鞋摊上缝合。每双鞋都藏着岁月的修补痕迹,没有一双皮鞋会不经修补而遗弃。人们珍惜脚上的皮鞋,也珍爱一个个向好的日子。
与妻子恋爱期间,逢她的生日,我都是买个礼物做纪念。有一天,我路过商业步行街,忽然被一家鞋店橱窗里一双女皮鞋深深吸引住了。这双皮鞋太漂亮了,黑色,尖头,半腰,高跟,线条流畅,竟像一件艺术品。尤其是鞋的皮质乌黑中泛着光,不用手摸,单是看着就能感觉柔软无比。我决定买下这双皮鞋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妻子,一问价格,三百多元,差不多是我三个月的工资。虽然有些肉疼,还是一咬牙买下这双极具艺术感的皮鞋——那是我三个月工资换来的青春见证。妻子非常钟意这双皮鞋,穿了好多年。后来,每每提起这双皮鞋,我俩都能感叹半天,一双皮鞋成了青春时光的见证物,爱情的助力器。
这样的故事,大约在四千年前就上演过。新疆罗布泊西去七十公里处,孔雀河诗情画意般地穿过浩瀚大漠,胡杨树下坐着一位年轻人,他摊开一块兽皮,使用最简陋的工具,缝制一双女式“皮靴”,他要把它送给心爱的“楼兰美女”。故事是我演绎的,算是情景模拟,但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孔雀河古墓沟,墓穴出土的陪葬品里确实有“皮鞋”——我国已知最早的皮鞋实物之一。
无独有偶,新疆哈密五堡古墓也出土一双牛皮缝制的皮靴。这双距今三千多年的皮鞋,由靴面、靴底、靴腰三部分构成,底采用三层牛皮缝制,结实耐磨,靴筒用柔软的羊皮,兼顾耐用性与穿着舒适性,这可比楼兰美女的兽皮皮鞋精致多了。
在我国皮鞋的历史可追溯至数千年前。据说,早在黄帝时期,古人就已掌握用动物毛皮制鞋的技术。史料记载,黄帝的臣子于则“用革造扉、用皮造履”,这大概是皮鞋起源的早期记录了。商周时期,制革和皮鞋生产技术已相当成熟,不过这个时候贵族以穿丝绸制作的鞋子为荣,平民才穿皮鞋,穿皮鞋属于简朴,而且这个时候皮鞋不分左右脚。古人制作皮鞋突出的是简朴实用,更注重鞋子的功能性,这与当下皮鞋时尚多元是无法相提并论的,但古人制鞋的匠心却是令人敬仰的,也让“星期鞋”无地自容。
最令人称奇的是早年制鞋行业曾以悬挂孙膑画像,作为行业标识。孙膑是战国时期的军事家,何以成为制鞋业的鼻祖呢?据传说,孙膑被施以刖刑后,以原始皮鞋为基础,设计出帮底分离的高腰皮靴——“高甬子履”,被后人视为现代皮鞋的雏形。
到了大唐,靴履发展已经进入鼎盛时期。靴子常用彩皮或织锦制成尖头短靴,有条件的还镶嵌珠宝。皮靴被纳入礼制,官员可穿靴上朝,当然也有杜甫那样的“麻鞋见天子,衣袖露两肘”。任何一个朝代,都有皮鞋与“麻鞋”并存的现象,不是杜甫偏爱“麻鞋”,实乃生活所迫。
到目前为止,我最后一次购买皮鞋是2013年10月。当时在德国不莱梅科技大学学习,课余去附近学校附近商场,买了两双皮鞋,一双五十欧元,一双近二百欧元。便宜的这双穿着舒适,成为我搭配正装的鞋。较贵的那双虽高档,但皮子有些硬,穿着板脚,便一直躺在鞋柜里,被妻子调侃为“走红地毯”时穿的皮鞋。
如今鞋业发展迅速,种类繁多,人们不再以穿皮鞋为主了。皮鞋已经从我们这代人心中走下神坛,它在人们穿鞋选择中已经沦为从属的地位。就以我在职时来说,清晨上班时,穿着柔软舒适的休闲鞋,到单位换上跑步鞋开始晨练,午休时换上乒乓球专业鞋畅快打上一阵子乒乓球……但皮鞋承载的记忆从未走下神坛,那些冻红的脚趾、擦鞋时的专注、送鞋时的心跳,都成了岁月里最温情的印记。
我的双脚早已告别冻疮,它是否会怀念那双大头皮鞋?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双脚从沉重的牛皮鞋中解放出来,踩过休闲鞋的柔软、运动鞋的轻快,陪伴我走过半生的路,风雨无阻。
散文脉络清晰,收放自如。文中穿插了皮鞋的历史及“星期鞋”等社会现象,增强了叙事的深度和广度,彰显作者深厚的写作功力。语言朴实但富有诗意,读起来亲切感人!问好作者,向您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