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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指间专栏·蓝城之恋】福州三网友发帖结果以诽谤罪获刑 ——还是不好说


作者:上官争和 进士,6633.3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494发表时间:2010-05-01 12:10:29

【指间专栏·蓝城之恋】福州三网友发帖结果以诽谤罪获刑 新京报报道:本报讯(记者朱柳笛),福州三名网友发帖,结果以“诽谤罪”获刑。
   事情应该从2008年2月11日说起,福州市闽清县女青年严晓玲突然死亡,而福州警方对此作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法医学鉴定结论,并且决定不予立案。其母林秀英对法医检验结果极为不满。
   这便是故事的缘由!
  
   2009年6月,林秀英先后向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讲述了女儿严晓玲死亡的情况,三人分别把她的讲述整理成文字,以及拍成视频,发到网上,引起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
   2009年6月26日到7月中旬,因代书上传“严晓玲案”的网帖、以及拍摄上传了“严晓玲母亲林秀英口述案件”的视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3人先后被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拘。
   同年7月底,范燕琼等人的涉嫌罪名,变更为“诬告陷害”罪,被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昨日,福州三网民涉嫌诬告案一审宣判,其中范燕琼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吴华英、游精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罪名由先前的“诬告陷害罪”,变成了“诽谤罪”。
  
   他们到底诽谤谁了,只不过是传了个视频,写了点文字就成诽谤罪了!简直是一手遮日、两手遮天,
  
   11月11日,福州马尾法院第一次开审此案,检方以补充侦查为由延期审理。
   2010年3月19日再度开庭,检方提出因证据不充分,要求再次补充侦查,获法庭同意,决定延期审理!
   第二次庭审整个过程持续2分钟左右。
   据了解,第三次开庭审理,从昨日早晨8点30分到中午12点,共持续了3个半小时。此时,三名网友被拘已将近9个月时间。
  
   罪名始终是要按的,即使是一个随便的罪名,如果三个网友不犯法,那么警察就犯法了!
  
   其中不少网友对罪名变换感到疑惑,此前,此案是以“诽谤罪”立案侦查,之后变成“诬告陷害罪”起诉,此次法官判决时又变成了诽谤罪。
  
   个人一时的感觉,此案的发生,证明网络言论自由的时代的部分已经结束,就连怀疑也是有危险的,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却什么也不能说,是不敢说,是恐怕有一句话说错了被警察抓起来判上几年,或者干脆把你在公干局里就揍死了!这样谁还敢说话。
   政府的弊端本来就很多,又不给老百姓说话的权利和机会,那么政府只能一错再错!最后错到已经没有机会再错了的地步,言论自由的好处是,可是直接指出政府的某些缺点,坏处是会说中政府某些官员的心声,最终遭到打击和报复!
   当然这件事是有人指示这么干的,至于是谁那还用问吗!肯定是与这件事相关的人干的!或者黑社会,或者警察!或者都不是,再或者女主角果真是猝死,不知道这样说话算不算是在犯罪!
   故事的女主角突然死去,家属怀疑是被轮奸致死,提出尸检,尸检的结果是主人公无辜病死,并非强奸致死。家属怀疑警方有包庇罪犯的嫌疑,提出还要尸检,但是相关部门并不配合。关键问题是死者到底是怎么死的,这个我们也不知道,不光我不知道,所有老百姓都不知道,所以我们只能怀疑,政府不透明,我们不会连怀疑的权利也没有吧!。
   可能政府认为,只要他们宣布了,这就叫证据,维权者认为,只要他们调查了,这也是证据。可我认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证据,或者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要不然你们公布出来不就完了吗,何必去抓三个网友,有罪判刑,无罪放人!哪里有随便按个罪名的道理,按说女主角的母亲也是参与的主角,她才是最主要的主角,可是你们为什么不抓她,反而把三个不相干的网友抓起来判刑,这是什么道理,女主角的母亲不抓,抓三个网友,就好比是一群痞子在打架,警察突然来了,警察不抓打架的痞子反而把围观的群众抓起来判刑,说他们在诽谤政府,你们不应该看,应该去和痞子决斗到底,那我请问要你们警察干什么!
   案子破绽百出,三位网友却连说都不能话都不能行。
   话又说回来,其实任何一个地方的言论自由都不是绝对的,也没有什么绝对的平等,但是这样的让人闭口,的确让民众不服,真不知道政府是怎么办事的,人死了连案都不用立,我在想,会不会有一天因为我在大街上随便骂了一个陌生人或者随便说了一句不中听的话就要把我抓起来以诽谤罪判上两年!
  
   况且只是怀疑,又不是说真是公安局或者黑社会的人强奸了那个女主角的!就连怀疑也不行,说话就更不行了,那我们干脆都当哑巴算了!
   我在想,如果她真是自身突发疾病死亡,那么就让有公信力的地方来尸检,说服家属便是,根本用不着这样破坏政府有关部门的形象。被人害死,而罪犯是被政府包庇了,尸检是被政府操纵了,让老百姓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你想想这样能行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始终容不下一粒沙子,何况这是一块心底的石头!
   现在看来,这位女主角怎么死的已经不重要了,而重要的是那三位维权者的判决。至于诽谤罪,看来是非判不可了,我们也没有办法,即使你把那三个网友杀了,灭了口,我们也无计可施,只能说明你们是一群傻冒,被一个女尸就搞的慌张成这个样子!
   这件事的发生和发展,很多网友认为,或许这代表了互联网黑暗时代的到来,代表了维权人士将要遭到打击报复,代表了网络的监督将要受到取缔和法办,代表了言论自由的彻底消失,但我认为并非如此,也没有那么严重,但部分人已经不敢说话了这是事实!再有这件事的确有见不的光的地方!要不然他们不会这么慌张!甚至到了连话都不能说的地步!
  
   我又在想,想想这件事应该不会也能犯法吧!我只是在想想。
   人民警察吗,当然要为人民服务了,自己破不了案,抓几个老百姓出出气也是不错滴,这总算是一个交代,要不然怎么能体现我们的人民警察聪明能干,现在的确见识了,很厉害,很利索,而且还有一手遮天的气魄,真是佩服死了!面朝黄土,五体投地!
   说来真是笑话,既然公安局不敢动这个人,那又拿什么老百姓出气!真是要命了!人抓不了,又不让人说,警察到底能干什么!他们这些不让人说话的人到底又在害怕什么!况且!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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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一个女子突然死亡,其母不报法医检验结果,在网上发布视频言论,结果被判获刑,以此为线索,作者发表一些个人看法,现今社会,确实有一些人以权谋私,和事实根据有些大相庭径,在言论自由的今天,互联网方便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信息交流……相信事件的事实终归一天是事实,群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嘛,以事实服人才能营造更多和谐!问好作者,期待更多精彩美文出现在指间。-----温柔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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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用尽半分温柔        2010-05-01 12:10:46
  一个女子突然死亡,其母不报法医检验结果,在网上发布视频言论,结果被判获刑,以此为线索,作者发表一些个人看法,现今社会,确实有一些人以权谋私,和事实根据有些大相庭径,在言论自由的今天,互联网方便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信息交流……相信事件的事实终归一天是事实,群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嘛,以事实服人才能营造更多和谐!问好作者,期待更多精彩美文出现在指间。
2 楼        文友:用尽半分温柔        2010-05-01 12:10:56
  呵呵,问好上官。
3 楼        文友:上官争和        2010-05-01 12:15:19
  谢谢温柔姐姐!
4 楼        文友:汉是江山        2010-05-01 14:22:23
  仗义执言好上官!
喜欢文学,热爱写作,愿意接交志同道合的朋友
5 楼        文友:一叶江山        2010-05-20 15:02:29
  社会总有不公平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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