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篱】一只土狗的命运交响曲(散文)
一
1972年秋,我出生在秦岭南麓的大山深处,地理环境就限制了找不到南北的命运。听人们说,秦岭有着划时代的意义:秦岭----淮河流域,是南北气候的分水岭。我是一只土狗,从不在乎什么气候,更不要说分水岭了。
我出生的这个年份,是处于大集体时代,我的主人一天两头不见天,不知道他们每天忙忙碌碌的,都在干什么。也不知道姓甚名谁,当我睁开双眼的瞬间,第一感觉就是有点冷。光线很强,刺得我睁不开眼。眼花缭乱,把这个词放在这里,应该是比较适可的。当然,这是我长大后和人们生活了很长时间才学会的词汇。我很珍惜这份收获,有了人类的思维。
我的母亲一次生了四个姐妹,我是最小的,一生下来,就挤到母亲的怀里,和其它三个抢奶水。母亲的奶水很少,那是由于母亲的营养跟不上。我们姐妹四个出生的时候,都比较瘦小。好在我们遇到了好的主人,在我们出生以后,主人经常给母亲加餐,虽然清汤寡水,但也不会让我们饿很久。
或许就是这样的环境,从小我就有了一种竞争的心理。我说不清这份心理来自于什么,但我在抢食奶水时总会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力量,乳房最鼓胀的那只乳头,谁也抢不去。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我长得比其他三只要大一些,也灵敏得多,挺讨主人的欢喜。
都说笨鸟先飞,糊里糊涂的我就对这句话有了朦胧的理解,尽管达不到橡树旁木棉的高度,可也成为离开母亲最早的那一只。这是一个黄昏,夕阳在山尖吐着色彩,光线一溜儿一溜儿地从山巅倾泻下来,打在我的身上,像光线在树丛中落地,奇形怪状。我完全认不清这些形状所蕴含的诗意,其实我本身就不知道诗意是什么。就这样,被一个壮实的大汉,揪起我的两只耳朵。我的前肢拼命地在空中划拉,后肢蜷缩着。就是这只,这是一只能看门的狗。我不知道他为何就认定了我,我后来长大了,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才明白了人间对于狗和猫的一种判断:那就是揪着两耳朵,四肢笔直,乖巧不动的为懒狗懒猫,不被人类认可。我还是为自己的本能感到幸运,至少没有沾上“懒”这个词,不然祖宗八辈都会遭到非议。
山里的人比较粗俗,有着原始的野性。其实在这一点上,我还是喜欢有野性的人格。只是我的命运不佳,带走我的是秦岭山脉最偏远的最荒凉的地方,小地名叫阴山沟,听听这名字,都让人牙瘆得慌。不过还好,那是一座大山,大山的脚下坐落着三间茅草屋,还有两处独立的偏厦茅草房,一处是牛圈,一处是猪圈。房子的四周就是田地,大片大片的麦田稀疏着并不明显的绿。树叶除了常青树之外,其余的都在飘着叶片,像黄蝴蝶一样在空中翻飞,各自划着不同的弧线。但其归宿都是一样的——叶落归根。虽说,这个树的叶片有可能飞到其他树的根部,从广义的角度来说,还是那样。
我的新家在牛圈门口。
我在进入新家的时候,主人用一颗鸡蛋大的的光滑的石头,在我的屁股上擦了三下,又拼命地甩出很远很远。从老百姓的角度说,这样,我们这些畜生就开始形成卫生习惯,不会把屎尿到处拉撒。
我的新家,就是牛圈门口的一个破败的簸箕,上面撒了一些干燥的麦草。我一到新家,脖子上就被拴了一根项圈,项圈是用破布拧成的绳子,在脖子绕一周后又穿过我的前肢腋窝,形成五花大绑的样式。主人给这种绑法留着余地,不会捆绑得很紧。布绳和一段铁链连接着,栓挂在牛圈圈门的一只铁钉上。那个夜晚,我第一次离开母亲,哼哼哇哇地叫了大半夜,不知道几点,跑累了,叫哑了,迷迷糊糊地进入了睡梦之间。或许这就是天命,我总是在憋得四处乱窜且不停嚎叫的时候,就会有人牵着我去茅房。
我进入新家后的第五天,我遭遇了狗生第一次撕心裂肺的痛苦。我不知道我们这些土狗,为何要砍掉尾巴。那天下午,主人端着一个小木墩,拿着铮亮的斧头,女主人抓住我,男主人拽着我的尾巴,一斧子,我的尾巴开始飙出血箭。那是属于必须自愈的一种疼痛,我带着绳索,在绳子半径范围里奔跑,我体内的血液,不停地滴在地上。好在我的尾巴自愈能力挺强,几分钟后就不再流血,我也迎来第二个不眠之夜。
这是血的教训。或许,就是这一次突如其来的血光之灾,我开始了一只失去母亲的狗生的第一次思考。活着是为了什么?活着的要义就是活,活蹦乱跳地活。想到这个字眼,我对主人砍去我的尾巴一事不再怨恨。人类有几千年的文化渊源,对于我们狗的存在,从小砍掉尾巴,肯定有着人类不同的考量或者人生经验的积累,绝对不会毫无理由,无缘无故。我的思考是从人类与狗所产生的年代开始的,冥冥之中,我有着这样的好奇,我们土狗的祖先应该和人类的祖先出现的时间不相上下,我们狗族为何没有进化为掌控世界的智者,唯独类人猿学会了站立,并开始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成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至高无上者。在这一点,作为一只土狗,我尽可能地去敬畏人类,尊重人类赋予土狗的权利和义务。
这次血的教训,是我学会了怎么去讨好主人。在尔后的日子里,我被主人释放了,获得了跑的自由。
我开始满山遍野地跑,在跑的过程中,我的嗅觉变得异常灵敏,听觉更是异于常人。各种气味的辨析,各种声音的记忆,似乎有一种灵气源源不断扑来。狗生和人生一样,首先是活着。但狗生异于人生,听到主人的呵斥要夹尾巴躲进柴堆,夜里要在在院子巡逻,学会分辨山风、虫鸣和陌生人的脚步声。
二
我终于长到了半岁,身形已初具成犬的轮廓,但四肢比例仍偏修长纤细,跑起来还带着点稚气的踉跄。耳朵通常完全立起,眼神变得锐利灵动,对周遭动静充满警觉。皮毛开始变得浓密粗糙,换毛期的我偶尔会显得毛发凌乱;活泼好动,精力旺盛,追逐欲和捕猎本能已经开始显现。一身黄毛定型,主人起名“大黄”。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有了捕猎的本领,自从主人给我自由以后,满山林奔跑的时候,就喜欢追着野兔满山跑,追着野鸡呱呱呱地叫,偶儿蹲在荆棘架下或树下,望着枝头的鸟雀狂吠。
狗和人类有着同根同源,人类也经历过漫长的母系氏族,而我们狗,生下来就只有和母亲相依为命。似乎,动物界就是这样的。人有人性,狗也有狗性。在我未来的日子里,对于狗性的展现,那是杠杠的。
人类对于狗的评价,我最喜欢听“狗是通人性的”。为了这句话,我养成一个嗜好,没事做的时候,就叼一根木棍,用牙齿啃。人类常说,磨刀不误砍柴工,我也有着模仿的本能,得把自己的牙磨得够锋利,一张嘴,一龇牙,就有了狗性。
七十年代初,我一天有几口残汤剩饭吃,就是一种幸福,知足者常乐嘛。但我正在长身体,需要大量的营养。山野就是营养的源泉,每天,我奔跑在山野之间,会遇见一群群搬家的蚂蚁,地上一只只爬虫,有的毛茸茸,有的胖嘟嘟,我尝试着去吃掉它们。蚂蚁太难吃了,那种酸味简直可以改变我的三观,吃一只蚂蚁,我必须不停地甩几下头,那哈喇子沿着口腔甩出几里地。这东西虽小,但不易长期进食。通过蚂蚁的世界,让我认识了蟋蟀、菜青虫等许多虫类。这些虫类,蚂蚁可以吃,我自然不会放过。山野是大千世界,存在和生长着许多不为我知的秘密,这是激起我好奇心的源头。
在一次盛夏之际,我在山林里遇见里啄木鸟,它头顶艳红羽冠,喙如坚硬凿子,黑褐羽衣间嵌着白斑,尾羽硬挺如钢钉,是森林里辨识度拉满的“白衣骑士”。尤其是那只喙,在树枝上凿出一个洞,叼出一只白花花胖嘟嘟的虫子,扬起脖子,张开嘴巴,吞了进去,煞是羡慕死了我。听主人经常提起,倒在山野里的开始腐朽树枝,里面有许多这样的虫子。狗生,也需要自立,我就开始从这些朽木里汲取养分。
后来的日子里,我经常穿梭山林,遇见过许多陌生人,砍树的、采药的、狩猎的,应有尽有。斧子的锋利,绳索的坚韧,猎枪的无情,五花八门。但这些对于人类而言,也是活着的门道。
再后来,我的主人也经常去山野,和那群扛枪的人在一起,追击林麝,林麝是秦岭山区产出麝香的代表性物种,它们适应秦岭的森林环境,多活动在海拔2000米左右的针阔叶混交林和针叶林中。雄性林麝的香囊分泌的麝香,是传统名贵中药材和香料的重要来源。在当时,麝香是改善生活最有利的的途径。很多人都会冒着险,去搏一搏。我的主人就是尝到了这样的甜头,就对狩猎有了由头。也是这样的由头,我的狗生有了九死一生的结局。
可能就是我这只狗喜欢奔跑,且鼻子对于气味独特的敏锐,我就成为了主人的伙伴。伙伴一词,那是对于一只狗最高的定义与肯定。我为了这份肯定,也走进狩猎的生涯。我亲自看着主人背篓里装着粗瓷碗和玉米面饼,拎着我进山,我负责追山兔、撵山鸡,回来后能分到半碗掺了肉汤的剩饭。
我没有感觉这是一种对于我的施舍,把它定义为奖励。有了这个彩头,我追兔撵山鸡的精气神就拔高了一节,就像主人院边的竹子那样,在春天里沐浴阳光而拔高。
说实话,山林里有着许多野狗,和我一样,都是凭借着山林来觅食,改善伙食的。我有了猎狗的速度,又有猎狗的鼻子,自然要守住一片山林拥有的美味佳肴。在这段时间,我具备了打架的能力,那些野狗简直就是弱鸡,被我几个跳跃就震的服服帖帖,只要留着我的气味的地方,它们不敢越雷池半步。曾经,有一只比我大半个头的黑狗,试曾挑战我的耐心,被我咬掉半个耳朵。在我狗生的理解里,我认为这是一个强者生存的空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是自然法则。我是一只土狗,不会讲规则与原则,但我不是一只流浪狗,有着自己的主人,常听主人说:无规矩不成方圆。
主人的规矩很简单,就是在自家土墙上写着“毛主席万岁”几个大字,每次吃饭前,劳动前,他们都要面对这几个字早请示晚汇报。那份虔诚,是一种图腾。虽然作为狗类,读不懂图腾的含义,主人恭敬的眼神里丝毫不含虚伪,真挚而热情。都说,狗通人性,我总感觉我就有了这份洞察力。作为一只土狗,这是至高无尚的荣誉。
狗生无常,不分黑白。耳朵竖起来是狗生的必要,耳朵可以听到更细微的声音,低分呗的音量,都很难逃脱我的耳朵。听音辨味,这是一只土狗寻常的本领,拿不出来炫耀。
三
狗是狗东西,也有着自己的规矩与野性。规矩是在长大的过程中不断进化的,而野性,与生俱来。狗的野性不是狂妄,不是肆无忌惮。审时度势,顺势而为,有时候比什么都重要。欺软怕硬,不是狗的言行。
我很庆幸自己遇见优秀的主人。在我长到一岁之后,主人爱上了狩猎,常常领着我独自出行。我的主人是独行者,不会和别人同流合污,肆无忌惮地挥霍时间。每当大雨过后,或者大雪封山,都会带着我,背上干粮和猎枪,一路进入深山老林。主人的目标很明确,什么时候改善伙食,什么时候增加经济收入,在他的心里是一把明晃晃的刀,刀口向外,似堂屋的亮光。在这个过程中,主人教会我怎么搜寻猎物,如何把猎物追赶到固定的地点。每次按照线路完成任务,不管主人收获如何,他都会抚摸我的头部,梳理我的茸毛,静静的坐在我旁边,看我气喘吁吁的调息。有时会搂住我的脖颈,用头蹭我的头。在改善伙食的时当,那些动物的内脏,总会煮熟后扔给我吃。那种饱腹感是前所未有的,我喜欢这种滋味。
每次追赶林麝到达目的地,不是每一次都能听到枪声,看见火舌从枪口喷出去。
主人的眼光很独到,可以从体型差异、头部特征来辨析公母。公林麝通常体型通常比母林麝更大、更壮实,肩部肌肉也更为发达;头部相对更宽大,鼻梁处的隆起比母林麝更明显。在这些狩猎的日子里,我学会利用嗅觉辨析林麝的公母,懂得主人的需求。
1976年的深秋时节,秋收结束,农事进入休眠,主人带着我进入山林狩猎林麝。
我沿着主人规划的线路,我找到了一只成年林麝,麝香囊散发的独特的味道引起我强烈的兴奋。我学着老虎狩猎那样,匍匐着,放慢脚步,轻轻地一点一点靠近,必须确保林麝逃生的方向沿着主人设计的线路逃生,那样,等待在另一方的主人会扣动扳机,枪口喷涌火舌,飞离而出的子弹(轴承里的小珠子)命中林麝的头部,我一跃而起,飞扑过去,咬住林麝的脖颈,死也不能放松,直到林麝咽下最后一口气。就在我准备发起总攻之是,一个人类打乱了我所有计划,他甩出去的石头惊动了林麝的静处,瞬间向下飞奔。我急急忙忙的向林麝飞去,就在我与它十米的距离,我一个转身,准备拦住它的去路。林麝也不是吃素的,在我转身之际,它夺路而逃,跳过一个足足四米宽的水沟,沿着对面斜列的慢坡奔腾而去。我不敢有丝毫的松懈,急忙掉头跳跃水沟,由于加速距离太短,导致我后肢并未落在预设的地面上。前肢苦苦抓紧沟沿,后肢拼命地蹬,就这么一个瞬间,林麝把我甩了百米有余。我不敢忽视这百米的距离,咬紧牙关,屏住呼吸,铆足劲去追赶,但还是偏离了主人的预设。我和林麝在山林里斗智斗勇,我左烂右堵,它左冲右突,在山林里周旋了一个多小时,几乎都拼劲全力。我为了完成主人交给我的任务,林麝为了逃离魔掌获得重生,八般武艺用尽,我还是更胜一筹。就在我赶着林麝一步步靠近主人埋伏的位置约莫一里路之地,无端地一身枪响,林麝的腹部中了一粒沙子(铁制的小豆粒,小豆颗粒般大小),我的左前肢被呼啸而来的沙子搽破了皮,我只觉得皮肤发烫,没有感觉到疼痛,而是继续沿着林麝逃脱的方向追上去,一口咬住林麝的脖颈,吊在它身上。由于林麝的腹部汩汩冒着血流,它的气息在渐渐衰落。我也好不到哪里,脑袋呼啦啦地发黑发晕,就是不敢丝毫松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