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韵☆今日杂谈】“风闻”杂谈
近看野史,其中一故事令人忍俊不禁。说的是清代大学士纪晓岚,任礼部侍郎之职的时候。纪乃大才子,才思敏捷,出口成章,尤好雅谑,最喜拿上司同僚开玩笑,为人所忌。众商量捉弄纪。一日看纪过来,搭讪间,忽一动物过,一尚书故惊道:是狼(侍郎)?是狗?尚书御史们轰然。纪何等聪明,随大家大笑毕,道:要弄明白是狼是狗很简单,主要看尾巴,上竖(尚书)是狗,下垂是狼(侍郎)。众尴尬无语。纪笑道:还有一个办法更好识别,放一块肉,一泡屎,如果是狼,只吃肉;如若是狗,遇肉吃肉,遇屎(御史)吃屎。众越发无颜,只有干笑而已,再也不敢与纪过招。这个故事有多种版本,主人公暂且不论,听故事就是。
这个“遇屎吃屎”的御史,就是历朝历代风闻奏事的监察御史。这御史的权力不小,纪晓岚敢于拿他们开玩笑,胆子大得可以。也不怕被御史抓住小辫子“风闻”告他,也是他的造化。不过,后来毕竟吃了嘴的亏,被发配新疆,除了皇帝震怒于纪的“罪过”外,恐怕这里边也少不了御史们的“风闻”参劾。
御史,在秦汉以后成为了专职的监察官员,皇上为了掌握官吏们的真实情况,特许他们可以根据没有经过调查核实的传闻上奏弹劾论事。这御史的“良心”,全凭着道德品质管着。若出于公心,奏错了,说声对不起就是了;若出于私心想陷害一个人,那这个“风闻”的后果就不得了,说不定会毁了一个人的政治生命。你想,听风就是雨,三分说成七八分,所奏事实反正不是自己审理,用不着负什么责任,奏上去再说。这御史若是昧了良心,不光在奏折上做文章,还会串通他人作成铁案。被害之人申奏要“上达天庭”,恐怕极不容易,中间种种关节早被做了手脚,你的冤屈虽然不会冤沉海底,也要折腾几年。就算平反,御史也不过用“风闻”搪塞,而苦主却是有苦说不出。
唐武则天时期,为打击李姓皇族,允许匿名告状。并在各级设“举报箱”,专人管理,定时开箱,整理上报。一时间人心惶惶,冤假错案比比皆是,直到有人献计告了武氏本人才停止。这匿名告状比“风闻”扩大了一步,主要发动的范围广了,激发了很多人的挟嫌报复欲望。现代也有例子。“一封信八分钱,是真是假查半年”就是“风闻”的翻版。不过不是纪检监察部门“风闻”,而是听信某些人的“风闻”,听说某人要升职,告状信来了。查吧。无限期搁置提升动议,等查清是诬告,提升的事情是“挑水的回头——过景(井)了”,黄瓜菜早凉了。这还是轻的呢。官当不当也就算了。让公检法“风闻”做成冤案的还少吗?判死刑的、坐大牢的已不是新闻。冤枉且不说,出来连个说法都没有,一句抓错了,轻描淡写,一了百了。可见“风闻”遗毒危害不浅。
据宋洪迈考证,风闻奏事源于两晋、南北朝时期。南朝齐国有个沈约曾任御史中丞,他在上奏弹劾王源时说:风闻东海王源……云云。这可能是最早的有关“风闻”的记载。在苏冕编的《会要》中也说,旧例规定:御史台不许接受处理诉讼案件,“有词状在门,御史采状有可弹者,即略其姓名,皆云风闻访知。”事情发展到后来,御史中疾恶如仇、公道正直的人少了,“递相推倚(推诿),通状人颇雍滞(积压)。”直到唐开元十四年,才规定须将投诉者姓名登记下来。自此,“风闻”一词名不副实矣。
有的御史一开始可能也是很公正公平处理一些事情的。但保不准有很多说情的。或有刚正不阿像传说的包公那样黑脸无情的人,得罪人不怕背后打黑枪,这是极少数,所以才被记载推崇,而大多还是有七情六欲的凡人。设想,皇帝听到的所谓“风闻”,肯定很多是被大风吹来的旧闻,添油加醋的故事,道听途说的流言,未经查实的雌黄,严重灌了水的汇报,那么决定决策的准确性就值得怀疑了。有清一代,巨贪大蠹是如何形成的?是监察御史们“风闻”出来的吗?我看未必。御史名声不太好,也是清朝风闻冤状、文字冤狱甚多造成。故,纪晓岚早就耿耿于怀,借机漫骂嘲笑一次。是出于公心还是纯属恶搞御史?不得而知。不过,那份机智那份敏捷那份胆识那份幽默,却让人闲时解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