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 ————续 ran.t《晓梦的口琴》
(一)
那年夏天,晓梦回到老房子的时候,陈娜吃惊的看着表妹,真是女大十八变!几年不见,跟在自己屁股后面乱跑的小丫头竟出落成水灵灵的大姑娘,差点儿没认出她来!
突然陈娜的目光落在了晓梦的卡其色丝巾上,那条丝巾很洋气,蝴蝶结打的也漂亮,只是与季节格格不入,陈娜知道,晓梦系它一定是为了遮住脖子上那条疤,一想起这些,她的心里就不是滋味,因为晓梦的伤,或多或少和自己有关……
在晓梦十一岁之前,他们家住在这座位于城乡结合部的老房子里,晓梦的表姐陈娜也在这里寄住,后来院里又搬来一对新房客,男的叫魏凡,很讨全家人和陈娜的喜欢;女的叫林芬,长的很漂亮却不喜欢和人说话,听说魏凡和林芬不是夫妻却住在一起,这年月也没人去理会这些,可没过多久就出了事!
那天林芬不在家,陈娜和魏凡好上了,睡在陈娜屋里的晓梦替她表姐挨了一刀,下手的竟是林芬,乱了,全乱了!
再后来,晓梦住了医院,林芬进了监狱,陈娜嫁了魏凡,晓梦家也搬走了,因为出了“血光之灾”,那套老房子一直没卖出去,继续租给魏凡夫妻,不过两家亲戚疏远了许多,一晃八年过去了,这是晓梦第一次来看陈娜,更准确的说是因为快动迁了,她想再看看老房子!
过去姐妹俩总有说不完的话,这次见面晓梦总觉得陈娜变了:结婚生子以后,她似乎老得很快,才三十出头,就开始用厚厚的粉底和鲜艳的口红来掩饰自己的年龄;人也变得絮叨,满嘴里全是家长里短,和街边上的婶子大妈们没什么两样,和她聊天晓梦就觉得心累,不知道魏凡是怎么熬过来的!
聊了一会儿陈娜把话题转到了晓梦的身上:
晓梦,我和你姐夫也没想到你会出事,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你不怪我们了吧……
晓梦只嗯了一声,那语气似是而非,她嗓子受伤之后就不能吹口琴了,要是刀子再深一点连命都没了,因为这条疤受过多少冷嘲热讽又有谁知道,一切的罪魁祸首都是陈娜!想用几句话就得到自己的原谅,不可能!
这趟回来老屋也看了,表姐也瞧了,只是没见到魏凡,晓梦多少觉得有点遗憾,就向陈娜打听起他来:
魏凡对你好吗?
陈娜叹了一口气,一肚子的委屈终于有了可以倾诉的人:
刚结婚的时候挺好,现在就完了!每天早上起来就走,半夜才回来,简直把家当成旅馆了!听说他和一个女大学生打的火热,被传得满城风雨,邻居们都看我的笑话!现在这些小丫头真够不要脸的!放着成群的小伙不追,专门勾引别人的老公!
她抢你老公,你再抢回来呗!又不是没抢过!实在不行,你也给她一刀!
听见晓梦的话,陈娜像一下子掉进了冰窖,她不知道十九岁的表妹怎么会变得如此冷酷,伤人的话说出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就在晓梦和陈娜聊天的时候,魏华回来了!
魏华比晓梦大两岁,他是魏凡的堂弟,也是新搬来的房客。听说他和家里人吵架被撵了出来,现在做酒吧歌手,暂时没处落脚,就租了院里的那间空房,因为都是亲戚,晓梦家收他的房租也很便宜。
就这样,晓梦和魏华算认识了,第一眼看见他,就让她想起了八年前的魏凡,兄弟俩的眉眼很像,也是一样的英俊,只是魏华举手投足间散发着更阳光的气息。晓梦要走了,魏华去演出正好顺路,陈娜就让他替自己送她回去。
出租车上,魏华和晓梦聊了起来:
听我哥说,你喜欢吹口琴?
嗯,以前吹过。
现在不吹了吗?
嗯。
怎么不吹了?
晓梦被他问的有点烦,就冲他吼了一句:我嗓子坏了,吹不了了。还想知道啥,问你哥哥嫂子去!
晓梦的话明显带着十足的火药味,魏华无语了,他不再深问,而是从口袋里掏出张门票递给她:
我星期天在明珠广场有演出,有空来看吧!
晓梦接过票看了一眼就笑了:你不是在酒吧里驻唱吗?怎么又去啤酒节露演了?
像我们这种歌手有钱就赚的!除了在酒吧唱歌,有别的演出我也去,最多我一天赶过七个场子呢!
干嘛这么拼命?不怕伤了嗓子吗?
魏华笑了笑:习惯就好了!你没饿过肚子,也没在公园里睡过石头椅子,就不会知道谋生有多难!
听魏华说到“谋生”两个字的时候晓梦沉默了:从小到大,她的生活全是父母安排好的,什么事情都用不着自己操心,“谋生”对自己来说真的很陌生也很遥远,可这两个字对魏华来说似乎很近也很沉重,只是晓梦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跑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漂泊……
(二)
星期天的晚上,晓梦没有去英语班补课,而是悄悄溜到明珠广场看啤酒节的开幕式,魏华给她票的时候就说会很热闹,也有他的节目,她就来了。
广场上搭起了一个临时舞台,旁边的空地被栏杆围了起来,形成了一块很大的场地,里面放了很多桌椅,有些桌子上还插着一把绿色的大伞,即使阳光还没落山,坐在伞下也不会觉得热,当然这是贵宾席的待遇了,普通的坐位没有伞,如果来晚了,能不能抢到椅子子都难说。所以节目还没开始,就有很多客人入场了,场地中的烧烤摊位也都忙了起来,服务员拎着啤酒不停地穿梭于每张餐桌之间,不时有辣炒海鲜和烤羊肉串的阵阵香味飘来。
晓梦在电视里看过啤酒节,可真正来现场却是头一回。魏华给她的是内部招待券,不但可以坐贵宾席,还送十串羊肉串和一瓶啤酒,晓梦不喝酒,就让服务员换了两瓶矿泉水。
晓梦没去贵宾席,她嫌那里乱,就在离舞台不远的地方坐下。那次受伤之后,她就不喜欢热闹,只要有人接近她,就会觉得人家在盯着她脖子上的伤口看,那条疤已成了她的死结,即使系着丝巾,也很难让她摆脱内心深处的恐惧和不安。
舞台上一个穿着花衬衫的胖歌手声嘶力竭地唱着摇滚,而台下的大部分观众都是来喝酒的,根本没有人管他唱的是好是坏,只是不时会有微醺的客人拿着啤酒冲上台来灌酒,如果不喝,人家赖着不走,指手划脚的说他不给面子,台下的观众全跟着起哄,一时间乱哄哄的,让他根本无法继续唱下去,无奈之下,他只好对着瓶子吹了起来,两瓶啤酒喝下去,他出了不少汗,脸也很红,不时会用手捂着嘴,生怕嗓子眼的啤酒一不留神喷出来,连晓梦都看出来他不能喝酒,可观众们依然不依不饶,大有不把他灌倒决不罢休的气势,直到主持人喊了一声:有请银筷子组合闪亮登场!
此言一出,台下马上安静了下来,也没有人纠缠摇滚歌手喝酒了,几个穿着吊带超短裙,黑靴子的女生们出场了,掌声,尖叫声,口哨声就像潮水一样涌动了起来。
晓梦早就想离开了,她讨厌这种醉生梦死的地方,更讨厌那些对歌手灌酒取乐的客人和台上衣着暴露,不断对观众抛着媚眼的舞蹈演员,只是自己答应过魏华要听他唱歌,她不想失信于人,就只好耐着性子等他上台。
魏华出场了,他要比许峰幸运的多,连着唱了两首歌,却没喝多少酒,因为有客人灌酒,他只要一个微笑,就会有女孩子主动冲上来替他喝掉,也许就是帅哥的魅力吧!
魏华刚下台,就看见在台下拿着矿泉水等他的晓梦,他笑了起来:
就知道你会来!我唱的怎么样?
那首《忘情水》唱得挺像的!只是觉得你在这种地方唱歌可惜了……
在哪儿唱歌都一样,关键看你的心态……
魏华正和晓梦在聊天,一个女生突然歪歪斜斜的晃了过来,——是银筷子组合的领舞,她二十多岁,皮肤很白,长的也算漂亮,只是染成酒红色的卷发和闪闪发亮的睫毛让人不敢恭维,她似乎和魏华很熟,直接坐到他们旁边的椅子上,魏华告诉晓梦:她叫周薇,是他的高中同学,她喝多了!
周薇刚坐下就吐了,还差点喷了晓梦一身,她的脸色有些苍白,身上的酒气也很浓,晓梦悄悄问魏华她怎么会喝成这样,也是为了谋生的需要吗?魏华只是苦笑了一下却没回答她。
周薇吐完之后似乎舒服了一点,她一边接过晓梦递过来的纸巾擦嘴一边打量着她:
华子,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魏华忙说不是,晓梦也马上说:我是她嫂子的表妹!
听着这串复杂的亲戚关系,周薇笑了起来,突然她的目光落在晓梦的脖子上:小妹妹,你真保守,夏天还系着丝巾,不热吗?
说着就要帮她摘下来,晓梦忙用手护住脖子:我不热!
晓梦越是不肯摘,周薇越觉得不对劲,她猜这条丝巾一定是魏华送的!就趁晓梦不注意,一下子把丝巾扯了下来——原来晓梦的脖子上竟有一道暗红色的疤痕,像条蚯蚓,在她颈间蜿蜒爬行。
周薇尖叫了一声:天啊!你的脖子怎么弄的?太恐怖了!
让人用刀子划的!
晓梦说着抢过丝巾就走了,不管魏华说什么都拦不住她:当年林芬的事情他听说过,只是没想到受伤的女孩就是晓梦,这回周薇的祸闯大了!
(三)
从啤酒节回来以后,晓梦经常会梦到自己的丝巾不见了,不时有人惊问那条疤的来历,各种诧异的目光让她无处躲藏,周薇恐惧的尖叫声不时在耳畔响起……每次惊醒,她的眼角总是湿的,她变得更加忧郁和沉默,连复习功课也是恍恍惚惚,下学期就要读高三了,她却丝毫没有迎战高考的状态与心情,因为她所有的高傲和自尊,在周薇扯下丝巾的瞬间都被蚕食掉——那伤不只在脖子上,更在她的心里。
不过晓梦很喜欢听魏华唱歌,他的声音很纯净,也不做作,不管她心情有多糟,听到他的歌声都会觉得心里暖暖的。只要魏华有露天演出就会叫上晓梦,没课的时候她也一定去捧场,演出完他会请她去“碰碰凉”喝奶茶,或是去过街天桥欣赏夜色中的灯火,慢慢地,他们成了朋友,晓梦也知道了一些他以前的事情:
原来读高中的时候,周薇是魏华的女朋友,他们一起考音乐学院,后来周薇考上了,魏华以四分之差落榜了,本来他要复读,可他爸却让他去当兵,他不想去,就在胳膊上纹了个刺青,体检的时候自然被淘汰了下来,可是惹恼了他爸,一记耳光之后就把他赶出家门,他背着吉它四处漂泊,一边谋生一边准备参加成人高考,因为周薇说过要在音乐学院里等他,可是他的梦想破灭了……
每次魏华说到这里都会停下,也不再提周薇的名字,晓梦猜测他们之间一定发生过什么,因为她记得清楚,介绍周薇的时候魏华说只她是高中同学,她现在的打扮也不像是大学生,后来才知道,周薇上大学不久就和魏华分手了,又退学跟个款爷去了南方,最近一个人回来在酒吧跳起了艳舞……
转眼到了秋天,晓梦读了高三,每天都在书山题海中度过,也没空去听魏华唱歌了,魏华也似乎消失了,很长时间都没再联系;那天陈娜交房租的时候带来一个不可思议的消息:他要结婚了!
什么事情到了陈娜的嘴里都容易变了味道:她说魏华不知道搭错了哪根筋,竟找个跳艳舞的女朋友,听说她不知被人甩过多少回,和她结婚,不把他爸气死才怪……
晓梦问了一句:那女的是不是叫周薇?
是啊,除了她谁还有这本事,把一堆男人迷得神魂颠倒不说,又喝药自杀给魏华诓了进去……天生的狐狸精下凡!
晓梦不想听她罗嗦,就一个人去外面拔通了魏华的电话,随着那边“嘟嘟”声响起,她的心也跟着悬了起来,她就是想知道陈娜说的是不是真的,至于为什么自己也说不清楚,电话接通了,魏华喊着她的名字:
晓梦,你找我吗?
晓梦拿起电话却不知道应该怎么问,人家和谁结婚没有必要告诉自己,于是“我”了半天才憋出一句:我……我想听你唱《忘情水》……
电话那头似乎愣了一下,而后就笑了起来:
我最近没有露演啊。这样吧,我和周薇请你吃饭,给你开专场演唱会,想听什么都行!
电话摞了,晓梦的眼圈却红了起来,虽然她什么都没问,可听到“我和周薇”的时候已经有了答案,看来陈娜说的是真的!
那次和他们一起吃饭对晓梦来说,也意味着送别,因为魏华已经决定和周薇回家乡结婚,过几天他就要走了。周薇酒红的卷发染了回来,睫毛不再闪亮,衣着也朴素了很多,没想到她不化妆的时候更漂亮,有点让晓梦瓜目相看,席间魏华和周薇的话都很少,晓梦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觉得心里沉甸甸的,周薇去洗手间的时候,晓梦悄悄问魏华:
听说她背叛过你,你不恨她吗?
魏华摇摇头: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方式,我不怪她,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不想看见她去死或是变成下一个林芬……
你和她结婚会有麻烦的!
知道,寒冷,饥饿,憎恨,嘲笑,轻蔑,监狱,疾病,以至死亡。
知道,众叛亲离,陷入孤立。
知道……我有准备。我能经受一切苦难,一切打击。
晓梦为之一愣,她知道魏华说的是屠格涅夫《门槛》里的台词,此刻她才读懂他的感情:他也是受过伤害的人,可是他回报给周薇的不是怨恨,却是救赎!他救的不仅仅是她的生命,还有那颗支离破碎的心和厌世的灵魂!
尾声:
不久后,老房子动迁,陈娜全家要搬走了,就在他们搬家的时候陈娜接到了晓梦的电话:姐,林芬的事情我不怪你……陈娜握着电话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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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构思精巧,语言纯朴深厚,在故事情节上能够巧妙地借用《晓梦的口琴》的结尾的意境悬念,展开了大量的铺叙情节的描写,最后一道主题,“姐,林芬的事情我不怪你和姐夫了……”是对《晓梦的口琴》比较成功的续写和总结,给人们以深刻的警喻。也充分地展现了作者较高的思想境界和爱的宽大胸怀。故事非常值得我们去欣赏和品读,并从中吸取优秀的精神食粮。
建议:“尾声:不久后,老房子动迁,陈娜全家要搬走了,就在他们搬家的时候陈娜接到了晓梦的电话:姐,林芬的事情我不怪你和姐夫了……陈娜握着电话哭了起来,这些年她一直盼着得到晓梦的原谅,终于等到了!重要的是,她知道妹妹心中的死结打开了!”
如果改成“尾声:不久后,老房子动迁,陈娜全家要搬走了,就在他们搬家的时候陈娜接到了晓梦的电话:姐,林芬的事情我不怪你……陈娜握着电话哭了……”
是不是效果比明确地说出晓梦的心中死结解开了更好一些,这样会给读者以更大的想象空间。个见,不足之处,敬请作者谅解。祝福熙儿快乐多多。
原作精妙异常,续作亦精彩无限,妙哉!!
不同于原作如水墨画版的蕴籍隽永,熙儿的这文,文风现实厚重表现了同一类形的选择性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