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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江南散文】城北小花


作者:黄杏醉南风 秀才,1697.1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6307发表时间:2011-12-06 07:25:47

我来城北时,第一期的活儿已快结束。我主要是准备接手二期的活儿,因此不常来。但夜里无事时,我会骑上摩托车来巡视一番。不想就是这有限的次数,小花认识了我。
   拐过公路,冲进院子,场地上突然窜出七八条黑影,狂吠着向我扑来。“呔——呔!”我猝不及防,手忙脚乱,既不能伤了他们,又要慎防跌倒。冲在前面的小花听出了我的声音,立竿见影,汉奸见了鬼子一样摇尾乞怜,东舔舔,西嗅嗅……一齐簇拥向我。
   不久我们就搬了家,进人第二期工作,离我们原来的地方也不是太远。朝夕相处,小花他们似乎和我的情谊更深了。每次回家,他都率领着三哥四弟们浩浩荡荡,洋洋洒洒,一路陪伴,一路相送。与我相处的狗大都有情有义(参见《我和我的小黄》),是我生性孤独,更多的时候,喜欢独处,不想与人与狗相伴。他却全然不理解这些,斗志昂扬,一“狗”当先,从松软的绿化带里,“嚓嚓”穿行在我的前后左右。
   前面已快到城乡结合的三尖嘴。过了三尖嘴,也就进了城。我担心他们生长在乡间惯了,贸然进城会迷路;又不能将他们都带回家(我家在六楼呢)。他们却不谙世事,雄纠纠、气昂昂,一副义薄云天,十八相送的姿态。“咄!咄!”我一遍遍的驱赶,小花虚于应付,调转头,碎跑几步,装出言听计从,打道回府的样子。……我还没跨出几步,一不留神,又到了我脚边……
   与狗为伍的日子也没什么不好。夏日里,回家的路上,我瞭望着数天前还炊烟袅袅的村舍,转眼间销声匿迹,剩了茅草形成的绿色旷野里,两家所谓“钉子户”,暂时还没有成为废墟。再往前,墙上东一个豁口,西一个窟隆,就像挨了日本鬼子的炸弹。只有脚下还在丝丝沾着鞋底的崭新的柏油路面,使人欣慰地知道,这就叫“开发区”。两边的移植的木槿,夹竹桃,广玉兰……还没有成活,就开了花,花团锦簇,在晚风里呈现出一派提前的繁华。小花率领的狗仔队仍然陪伴着我,兴致勃勃,我不知道他们一厢情愿地在想什么,正如他们不知道我的忧郁一样。所有的胡思乱想哪怕很短,都有个结束。而当务之急,是必须赶他们走:“咄,咄!”
   小花听觉灵敏,目光锐利,平日里看不出异样。我有时站在走道里,与他四目以对。他将前肢向前舒展着,趴在我对面,知道我在端详他,并没有恶意,更不用担心会受到伤害,就将黑黑的睫毛无声地眨一下,眼睛里君子无私的坦然,隐隐含了几分笑意。但突然间,我与同事们正聊着,他会从脚边急窜起来,向着前方的公路叫嚣着飞奔而去,他的兄弟姐妹也如得着了紧急通知,一个个追随着蜂涌而去。我们一齐看,遥远的绿树里隐隐约约,果真有个影子,肩上背了个袋子。……其实在七八个里,小花长得最矮小,短短的腿,黑白相间的瘦身子,无事的时候,常见他睡在紫薇树下,似醒非醒。我们都知道,他无疑是领袖,聪明过人,精力充沛。
   那时候我们的后勤是老周负责的,自然也就兼顾了小花他们的伙食。因此不用考勤,老周知道小花他们缺个谁。一天中午,老周有些不安地来我办公室,说:“小花不见了!”“怎么了?小花!”我说。“已经两天了。”老周说,“昨天我没告诉你,以为他会回来……”老周低着头,给我一支烟。我有一些黯然,第一反应是小花遇害了。根据以往的经验,这几年,好像专门有群人,以猎狗为生。我们丢失过几次,莫名其妙,转瞬就不见了。
   ……三天,四天,接着的几天,小花依然没有露过面,我们原本的一点侥幸,消失了。我们便开始相信他果真遇害,开始念叨他在的时候的种种好处,而且大约不止我一人,跟小花,我们的小花花,有着深厚的友情。
   ……回家的一路上,我总要看几回身后。
   小花失踪后,他们的队伍,政坛死了头一样,瞬间起了变化,发生骚动。譬如三哥四姐的,时不时会在院子里,为了一根小骨头大打出手。有时甚至一事不为,就狂吠着疯狗一样闹开了。“嗨!呔!”我们粗暴地干涉着,驱赶着,一边又叹息着:以前,不用谁发号施令,可是众志成城、狗心淳朴的啊……
   日子就这样过去,该来的会来,该走的留不住。
   就在我们谁也不再希望的时候,一天下午,小花出人意料地回来了,一身是泥,似乎也消瘦了一些。我们还惊奇地发现,离他不远处,羞羞答答跟着一……显然是他的新娘!长得也漂亮,一身白,如穿着婚纱。我们哈哈大笑,传递喜讯,称赞小花的本事,顺便取笑供应科媳妇跟别人跑掉的某某。新娘子起先有些害羞,远远地看着她的婆家一家子……渐渐地,和同为一家了。令人起敬的是,小花可不是拐骗“民女”,小两口隔三差五两头住,不是媳妇来,就是小花去。当我们发现这个规律后,没有不夸他聪明、人道的。但也有夫妻分居的时候,这当儿,总是我们为抢工期,挑灯夜战,日夜奋战的时候。小花便放弃了婚假期,像个临时招聘的安全员,特别卖力,急颠颠跑着碎步,巡视在工地的各个角落。
   我原本不知道小花的媳妇家住何方。夏末的时候,偶然发现公路两旁新栽的鸡爪红(槭树?)树荫里,长了许多马齿韮。这在城里的水泥地上是见不到的,我如获至宝,每天带着剪刀去採。一天下午,三四点钟,我採着採着,不知不觉已远离了驻地,就在我站起身,钻出树丛辨认方向时,看见小花兴致勃勃,一路颠跑着,拐上了河边的一条发着白扬着微尘的泥土路,精神抖擞,勇往直前……使我无端地想起,我新婚时,可曾有过如此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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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在这个世界上,恐怕狗是最通人性的生灵之一,作者笔下的小花,怎么看都比那许许多多的人强了百倍,受人一饭之恩必报,所以带领手下兄弟们为工地看家护院;更重要的,是小花重友情、重亲情,做事有激情。与这样的狗朝夕相对,怎么会不受到激励和启发?欣赏!编辑【江边一碗水】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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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江边一碗水        2011-12-06 07:37:35
  黄杏的这篇散文我喜欢!淡淡的笔触描写浓烈的情感,很完美。
喜欢读书写点儿字
2 楼        文友:江边一碗水        2011-12-06 07:39:43
  期待黄杏更多作品!
喜欢读书写点儿字
3 楼        文友:孤兰生幽谷        2011-12-06 09:50:18
  小花、小黄都喜欢!他们不仅仅是狗,更像是有情有义的伴。问好!
4 楼        文友:水天一色        2011-12-06 13:52:11
  并没有恶意回家的路上转瞬就不见了。
   ……三天一路颠跑着传递喜讯一“狗”当先可曾有过如此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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