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驿站】叔叔的屋顶、泥土里的太阳以及西红柿的比喻
小说中的以小见大,常常就体现在几句对话、一段描写或者只是情节的一个细小的转折点上。因个人的功力而异,作家对这些对话、描写以及细小转折点的处理,也存在着深浅轻重和广窄之间的差别。深浅代表着叙述所能刺入内容的深度,轻重突出的是叙述之间张力的对比,而广窄的表现,既是叙述所能触及和影响的范围,也是作家心胸和眼界的展示。对于场面或者说还有结构,是宏大还是细微,事实上也只是专注的角度的区别。一个作家在写作上对自己的训练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却往往是从这些细节上反映出来的。
例如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第一章里,这段不动声色的环境描写:
“坐在叔叔的屋顶上,许三观举目四望,天空是从很远处的泥土里升起来的,天空红彤彤的越来越高,把远处的田野也映亮了,使庄稼变得像西红柿那样通红一片,还有横在那里的河流和爬过去的小路,那些树木,那些茅屋和池塘,那些从屋顶歪歪曲曲升上去的炊烟,它们都红了。”
抛开整部小说的内容、人物的身份以及随后一系列连贯的情节,这段环境描写叙述没有浓烈的感情在里面,语言也很平实,所反映的内容是一次日出时乡村的景色。然而对于细节来说,如果单独挖出来考察它的叙述便没有任何意义了。所以我们把它重新放回去,这一次我们看到了叙述的力度。
余华在这里向我们展示的,也是这段环境描写的魅力在于,它描述了这样一个过程:不仅是作家在选择叙述,同时也是叙述在选择作家。余华写城里的送茧工许三观回到村里看望他的爷爷之后,选择了许三观叔叔的屋顶,作为观看日出的角度。这种叙述角度的选择是出于这样一种考虑的:因为在乡村,四周的建筑并不高大和密集,所以许三观能坐在叔叔的屋顶上,并能举目四望,“四望”这个词也同时暗示了乡野的辽阔。乡村经济上的不繁荣和地理上的广阔让作家选择了这样一种叙述。如果这还不能说明问题的话,那么随后的一段描写便足以让我们看到作家的写作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许三观看到太阳出来了,太阳是怎么出来的,是从“很远处的泥土里升起来的”。这一句不得了,余华在这里不直接写太阳,而是换了一个词“天空”,乡野因为辽阔才能看到遥远的地平线,而遥远的地平线上连接的是泥土,所以太阳就从泥土里升起来了。升起来的太阳照亮了整个天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新的天空升起来一样。一个作家深刻的洞察力,叙述上所达到的深度在“平实”这样轻的叙述语言里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而这段叙述所达到的广度,甚至比遥远的地平线还要辽阔。随后,余华在描写那些庄稼时,用了一个极其简单的比喻,却也是最出色的比喻,那些庄稼全部变得像西红柿一样通红了。这时候,文学上的现实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
余华在他自己的随笔《文学中的现实》中举的例子,非常具体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他说,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在他的一篇有趣的故事里,写到了两个博尔赫斯,一个六十多岁,另一个已经八十高龄了。他让两个博尔赫斯在漫长旅途中的客栈相遇,当年老的博尔赫斯说话时,作者让我们看到了他是如何描写声音的,年轻一些的博尔赫斯这样想:“是我经常在我的录音带上听到的声音。”
对于一部长篇小说来说,这段环境描写只是作品极其微小的一个组成部分,然而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要叙述许三观看日出这个过程并不难,难的在于作家是否能这样叙述,是否知道什么样的叙述才是最有力的叙述。一段有力度的叙述只有一个训练有素的作家才能写出来,也只有一个真正训练有素的作家才能进行一段有力的叙述。
这才是关键。
此文绝非评论那等简单概述,亦非启发及其它,它是在诉说内心的感应。是其他写作者或说非一类作者无法学习及感应的。与此同时,它还是美观的文学性作品。
绝对无关乎完美,你一定会知道某些自我幽深的曲折念头居然昭然于人前的美妙感触,呵呵……
评论内容:
这是一篇有独特见解的写作经验谈。
谢谢月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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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很有见地的文学评论,只有羡慕的份,我一写这类文章头就大.凤凰真的很不错.问好
谢谢蔚蓝!
评论内容:
作者欣赏作品的视角独特,观察很细致,对于作品的欣赏、评论给其他读者许多的启发。
谢谢牛哥!
评论内容:
凤凰总能给人惊喜,我以为你只能写自己的文字,没想到你也能把别人的评论写得如此精彩
谢谢绿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