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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关于多元化的家庭组合


作者:朴素 童生,552.4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444发表时间:2012-02-02 13:02:20

婚姻是社会化的产物,是个体为了利益而做出的结盟。
  
   现在社会的进步就在于这种组合大部分是半自由组合。为什么说它是半自由的呢?我们传统的婚姻模式是男婚女嫁,是男女的组合,是男方娶进来,女方嫁出去。男女双方主观情感的选择是自由的,但是婚姻的组合方式是沿袭传统的,是受传统制约的。至今,仍有绝大多数男士以入赘为不屑的,是他们所不能接受。这固然有男权思想印迹,也是传统习俗给人制造的压力。因为在人们的眼里,之所以入赘,那肯定是因为男人没本事,得靠女方来生活。所以现实中,入赘的男士,大都没有家庭地位的。这就是习俗带来的偏见,给婚姻制造的伤害。
  
   现代社会,男女大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不论男娶女娶,都只是组合形式问题。男娶女,也不见得就是天经地义,女娶男,也不说明就很值得女人去炫耀的事情。平等,才会有尊重,才会有真正的自由组合。
  
   这种半自由的婚姻模式,很难有多元化可说,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文明的发展,人们的自我意识越来越清晰越强烈,个性自由也就不可避免的成了人们追求的理想的生活方式。
  
   追求个性的生活方式,目前在一定程度上打破的传统的男女的婚姻组合,出现了同性恋这一与传统不符的性取向。其实同性恋现象古只有之,断袖之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只是现代社会中它的发展越来越不容忽视,成了一个不得不让人思考的社会现象。传统的性观念强烈排斥这种性取向,认为它是反人类的,有违天道的。于是很多正统的人都站出来鄙视和讨伐,甚至有人认为这是犯罪。
  
   任何一个社会里都有非主流因素的存在。这也叫个体差异吧?既然公民的人身是自由的,那么他怎么处置他的身体应该是他的个人权利。他选择与谁结成婚姻关系,也是基本法赋予他的自由。我国的婚姻法上明确规定出“男女”一次,就是把传统习俗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来认可了。无疑,同性恋是没有法律保障的,是不合法的。但是不合法不一定就是犯罪。
  
   自由,永远都是带着枷锁的舞蹈。不管是“男女”的组合,还是“男男,女女”的组合,都仅仅是个体的生活方式而已,没有什么高尚和龌龊之分。很多人都在说,如果都去同性了,人类还不自动毁灭吗?这话真的是杞人忧天。因为根本不可能都是同性恋,就像这个世界不可能都是女人或男人一样。这是自然法则,不是我们可以“如果”的。
  
   在平时的教学中,我们最提倡的是尊重个体差异,为什么社会上就不尊重这种不同性取向的差异呢?难道同性的选择真的会有碍社会进步么?我看不是!尊重并认可同性恋,是我们用人性的柔光来关照我们的生活,是一种至纯的爱。
  
   我的一个女同事就是一个同性恋者,她也曾服从过社会传统,被迫跟一个男士结了婚,结果却是两个人都陷入了极端的痛苦之中。唯一解脱的办法就是离婚。这次顺从给她带来的结果是别人更加歧视她。人们的同情都倾注给了她的老公。这种歧视真是毫无道理!她工作能力不比任何人差,性格开朗豪爽。抛开性取向与常人不同之外,不论是人品还是工作,她无疑都是一个优秀者。仅仅就因为她是同性恋者,我们这些所谓的正常的好人就把她划在了下等人的行列,就瞧不起她了,就觉得自己高她一等了!难道男女做爱真的比男男、女女做爱更高尚么?性爱是两情相悦最直接最热烈的表达方式,是美好的。不管是男女还是男男、女女仅都仅是个人行为,它并没有妨碍集体利益,但是集体却毫不客气地给了她致命的排挤和倾轧。
  
   她的黑暗的无边的孤独,我感同身受!后来听说她喜欢的那个女孩子真的跟她在一起了,代价是放弃工作,远离这个小城。可是世俗岂能是这么轻易的就可以躲开的。我只能为她们祈祷!
  
   李女士呼吁给同性者以合法性是睿智的。因为政府直接参与,才是解决人们歧视同性恋者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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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婚姻确实是社会化的产物,它是人类在一定的阶段,形成的一种社会组织方式。一男一女出于生存和生活需要、生理和生育需要,而组建一个固定的、最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家庭。说起来,就相当于建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既然是责任公司,你那么,家庭就是责任、权利、义务共存的。因为有了这些责任和义务,才有家庭成立的根本。随着社会的发展,确实,很多人需要一种适合自己个性的生活。但是,追求个性,不应以牺牲家庭这个社会基础为代价的。就像我们活在这个星球上,必须遵遁这个星球上的生存规律一样。事实上,很多人一个阶段可能是追求个性的,但是有一天,他会感觉到,还是需要家庭这个传统的组织的。它能够给一个人,一天辛劳之后一个栖息的地方。就像你在敬老院里,享受优越的生活,也觉得没有和另一个人在一起互相依靠那样温暖,舒适一样。只所以对婚姻之外的生活不太反对,是因为,毕竟这样的人还是少数。也都是有各种各样的原因的。甚至是一种无奈的。就像同性恋是一种病态,我们不能强迫。这一点上,确实要尊重一下心理感受不同的人。呵呵,问好朴素。【编辑:兰陵美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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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兰陵美酒        2012-02-02 13:04:53
  婚姻确实是社会化的产物,它是人类在一定的阶段,形成的一种社会组织方式。一男一女出于生存和生活需要、生理和生育需要,而组建一个固定的、最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家庭。说起来,就相当于建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既然是责任公司,你那么,家庭就是责任、权利、义务共存的。因为有了这些责任和义务,才有家庭成立的根本。随着社会的发展,确实,很多人需要一种适合自己个性的生活。但是,追求个性,不应以牺牲家庭这个社会基础为代价的。就像我们活在这个星球上,必须遵遁这个星球上的生存规律一样。事实上,很多人一个阶段可能是追求个性的,但是有一天,他会感觉到,还是需要家庭这个传统的组织的。它能够给一个人,一天辛劳之后一个栖息的地方。就像你在敬老院里,享受优越的生活,也觉得没有和另一个人在一起互相依靠那样温暖,舒适一样。只所以对婚姻之外的生活不太反对,是因为,毕竟这样的人还是少数。也都是有各种各样的原因的。甚至是一种无奈的。就像同性恋是一种病态,我们不能强迫。这一点上,确实要尊重一下心理感受不同的人。呵呵,问好朴素。
陕西作协会员,生于六八年,左腿因骨髓炎致残,双耳失聪,已经发表作品一百多篇,代表作为长篇小说《生命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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