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杂文】婚外恋的伦理学基础
现在才来研究“婚外恋”,早已落伍啦!
不是吗,如今?——如今,哪里还有什么婚外“恋”的呢?
现代社会的婚外两性关系,已经不用再傻傻地去“恋”了。
有一个词,非常形象,叫“直接”。不用多说,谁都明白那“意思”。当然,还有“快餐”、“点心”什么的。终不外工同而曲异罢了。
但,可能就有人不知道:“直接”的“间接”的奠基者是谁。
告诉你吧,是中国西汉时代的董仲舒。
——能吗?
能。董老夫子在《秋繁露》一书中,把他的伦理道德的原则、道德规范的内容等等,条条款款地写得明明白白。弄得地球全都知道了:做人,首先是要讲“道德”的。
“没吃过猪肉,见过猪走。”总听说过‘三纲’、‘五常吧’?”
其实,那是在逗你玩。
董老夫子从孟老夫子那里,把孔老夫子的“原装伦理学”的精髓给吸了个满腹,于是产生了消化不良。消化不良就得“泻”一点。所以,董老夫子就义正词严、威武不屈地继承了孔孟的“生意”,“冒着敌的炮火”搞“传销”。
结果呢?还真是把无数的朝代和无数的中国人,一族族、一家家、一批批,一个个地都“培训”成了“满仁义道德,一肚子盗女娼”的“东方人”!
董仲舒不过是孟老夫子的“下线”,业务,只做到经理级。而孟轲子舆总经理的下线是谁呢?
就是孔丘孔仲尼老老夫子。
却原来,他,才是货真价实兼保质保量的“直接”的直接奠基者(他是厂家,不搞传销。顶多,当一回“座商”,就地教几个学子)。
“君子远庖厨”。就是他说的。
这句话的字面意思是指:君子应该远离杀生做饭的地方。字底下的意思是什么呢?就是:“正人君子”不能到那些“不干不净”的地方去。如果去了,就“有伤风化”,败坏君子的道德形象!
我想,好吃懒做的孔丘,在这一点上,至少就犯了“藐视厨师罪”(近锦衣卫,拿下!)。
“食不言寝不语”者,也出自他老老夫子之臭嘴。
他娘的!真是他娘的!——吃饭,不(准)说话;睡觉,也不(准)说话,你神仙啦?!你哑巴啦?!
OK,现在回再说说已经不用再“恋”了的“婚外恋”吧。
婚外恋其实是非常正常的。长话短说吧。
“少是夫妻老是伴”。这距离可能一下子拉长了。压缩一下:
“爱情变亲情,亲情变友情”。几百辈辈子的人,都是这么过来的。爱情燃烧后,剩下的只能是“木炭”和“灰烬”。
(更不用说,丑恶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简直就不把男人和女人当男人和女人:婚姻大事是要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路线。这真是他他他婊子生又狗娘养的人才发明得出来的西西!吼吼吼吼!)
接着上文说。“木炭”还好一点:尚有“余热”。而“灰烬”就惨了——“死灰”焉能“复燃”?
但,怪事,就出在这不怪的事上。
物质的“死灰”是不能“复燃”的。这是常识。
但,精神的“死灰”却能“复燃”。
这,就不是常识了。
“死灰”尚且如此,何况“木炭”乎?
前面说到:婚外恋其实是非常正常的。坏就坏在孔孟老字号愚民公司,把“常识”给刻意地隐了去。弄得中在“孔孟产品”的麻醉下,一昏睡就是好几千年!这才把“精神的‘死灰’能够‘复燃’”的常识看清楚、弄明白。哥呢,妹呢,你们说不悲哉?!
在《也来说一说“红杏出墙”》和《出轨,很正常嘛》两篇小文中,笔者也曾强调过:在特定的条件下,“红杏出墙”和“出轨”的必然拥有与其共生的合理性。
在“两情相悦”面前,“道德”,是矮小的,可悲的,可怜的,不堪一击的。
最后,还得再加上几个字:在“两情相悦”面前,“道德”,是永远没有“发言权”的!
此外,还有个问题值得探讨:
这就是:你为什么要“婚外恋”呢?
“在婚”的公民寻求新欢或“被新欢”,就是“婚外恋”。这是无容置疑的。
“婚外恋”确实不仅是“名不正言不顺”的,更是对家庭对社会有直接危害的。
那么,你为什么不想办法让自己不“在婚”呢会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如果你昨天发现郑先生才是你的最爱;或而你前天就看准李小姐才是你的知音,那么,敢想敢作就得“敢作敢当”,快快请律师帮办离婚手续,这才是万全之策(至于另一方死活不离,马先生就帮不了您啦)。
先离婚,把自己放到“非婚”状态再去恋,就谁也不会给你戴一顶“婚外恋”的冒子了。
如此简单的方法都不懂,那你可就真是一条可爱可亲又好吃的猪了。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