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之殇
书是我生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却有将近十年没有怎么读书了,这一切都跟我的婚姻有关。
记得上学时,我在学校图书馆借了两本书,严家其的《首脑论》和《文化大革命十年史》,我爱不释手。但还没有等我看完,国内就爆发空前的政治动乱,严家其出走法国,我立刻就意识到这两本书的价值,在我今生可以预见的将来,这将是绝版书。我决定不还书了,就跟图书馆说书都丢了,但是按规定要罚款的,我记得当时忍痛缴纳了二十多元钱的罚款,对于我来说,这是一笔“巨款”,因为我当时每月的生活费还不足五十元,家里同时供我和弟弟两个人读书,而我的家庭条件却很不好,我这么干,绝对是一件大逆不道的事情。可惜的是,我们哥俩参加工作后,弟弟把《首脑论》偷偷拿到单位去,还给弄丢了,给我心疼得顿足捶胸,为此我还和弟弟大打出手。
在那个年代,买书是我个人消费的最大支出,我每周都要逛书店,像淘宝一样淘书。记得我刚参加工作时,工资是一百元零两角,但是当我看到好书的时候,只要兜里有钱,我都会尽量买下,有的时候,书太贵了,舍不得买啊,就天天去书店,眼里盯着那书,生怕别人买走。每当我出门,无论多远,我回来时的行李一定是非常的沉重,因为没有什么行李比书还沉的了。我记得我最快乐的时候就是在北京王府井书店和琉璃厂的中国书店,看着那些我在家乡根本无法看到的书,流连忘返。如果跟家人一起逛街,都是他们去商场,而我找一家书店里等他们,通常他们怕我着急,匆匆忙忙出了商场来到书店找我,问道:“着急没有?”我的回答一般都是:“你们也太快了!”
在十年前,不知不觉中,我的藏书面值也有两万多元了,整整两个书架才装下,要知道,那时的物价相对还是便宜的呢。这些书填满了我的几乎全部的业余生活,承载了我的精神世界。这一切要感谢我的前妻,我买这么多的书,对于我们工薪阶层来说是非常少见的,而她从来没有因为我买书而有过一句怨言。但是一场婚变却改变了这一切。
对于离婚,我的要求就是:我只要那些书,别的一概不要。她答应了。当我用颤抖的笔签下自己的名字,拿到离婚证,在民政局的门口,我跟她说:“等我把书搬出来,再把钥匙给你吧。”但是,她却冷冷地说:“你难道还不能把书留给孩子吗?这些书是孩子将来要看的,你不必拿走了,现在就把钥匙给我。”我惊愕了,因为这只是口头协议,她不给我书,我毫无办法。这对于我来说,绝对是一件痛心疾首的事情,失去这些书,我的心情很难用语言形容。但是转念一想,把书留给孩子,孩子如果对我这些书感兴趣,不也是我生命的延续吗?想到这里,我慢慢的,也就释怀了。但是,我却经常在脑海中想着那些书,总觉得那是我一辈子的遗憾。
我的书种类很杂,经史子集无所不包,古今中外无所不含。十年前,在互联网还不是很发达的时代,书是我最重要的消遣手段。时代不同了,我们的下一代很少有人能静下心来看书,这是一个浮躁的年代。有一次,因为孩子,我走进了我曾经熟悉的那个家,我看了看曾经更熟悉的那些书,由于很久没有人看,已经落灰了。去年,孩子上了大学,我觉得我应该要回那些书了,因为,在这十年间,事实证明除了我没有人对那些书感兴趣,我觉得要回那些书的理由已经很充分,但是我却不敢跟前妻开口。
今年春节后,我终于鼓足勇气给前妻打了电话,说我想要回那些书,她的态度很游移,我又找了孩子给我做她工作,她终于同意了。当我在前妻那里一本一本地整理那些书的时候,感觉气氛异常凝重,她和孩子谁也不说话,只是默默地帮助我整理那些书,我这才突然明白,这些书,在她那里已经不仅仅是书了,我一抬头,我看见她已经是泪流满面……
和作者一样,我也是个爱书如命的人,他对藏书的感情我也感同身受。
在这个喧嚣浮躁和急功近利的商业社会里,每天能静下心阅读的人确实越来越少了。
但有些人总是痴心不改,坚守着一张平静的书桌,业余时间在书海里尽情遨游,吸取文化知识的精华。
我想,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应当是写好文章的前提条件之一吧,愿与作者和广大江山文友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