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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绿野随笔】浅谈“尹定前娶丈母娘”案


作者:烟波放钓 进士,7151.26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670发表时间:2012-08-20 16:03:19
摘要:只有从法律制度上去建全,从实际中去落实监督,最主要的是从现实中为百姓的养老保险等福利提供保障,而最主要的是让民有所依民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让人民活得自在而有尊严,让上街摆摊的不再会被扇耳光,让走路的不会再被“李刚家”的宝马车撞,让吃进嘴里的食品不用再去担心有毒……当决策者者们在制定规划的时候能够真正地低下头来看看生活在最低层的人民,真正的下来听听他们的声音……如果能够真正做到这,才能够从根本上去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检察日报》8月16日报道: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赵场镇长江村,一位叫尹定前的村民为了让丈母娘“老有所养”,每月领取固定的养老金,尹定前两口子盘算把“丈母娘”的户口也迁到黄金塆组。但此时政府已禁止了常规性户籍迁入,“前门”迁入被堵死了,两口子绞尽心思,想寻求“后门”突破。终于,两人想出来了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离婚、结婚、离婚、复婚,最终完成了丈母娘的户口的迁入。据各类媒体的报道说:“尹定前通过不断的“婚姻”折腾,两人的如意“算盘”终于成为现实:2011年,宜宾市翠屏区政府在征地拆迁补偿时,作为“户籍人口”的邓素芬共“算”到拆迁费、养老保险费141480元。补偿到位后,邓素芬获得价值5.1489万元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至2012年5月其领取养老保险费共14467.72元;尹定前、李家春两口子把邓素芬“应得”的国家征地拆迁费9万元现金攥到手中。2012年5月,由于在黄金塆征地拆迁中村民户籍作假严重,翠屏区政府会同公安机关开展了联合清查打击活动。迫于打击压力,5月17日,尹定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犯罪对尹定前、李家春立案侦查。7月23日,翠屏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将尹定前、李家春向法院提起公诉。”(这一段摘自媒体语言)
  
   当我看到这则报道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就是:荒唐无稽!一个人怎么可以为了多些拆迁赔偿而去做这样的荒唐之事呢?当然,不论尹定前会不会受到法律的处罚自然有法院的依法判决,这个我们姑且不去讨论。我在,通过这个离奇又可笑的案件背后是不是也反应出一些他们的无奈,是不是也说明了“诈赔”的初衷是出于社会福利养老制度的不建全?从社会的这一层面上看这案件,当事人钻法律的这些空子来实施“闪离闪结”图的是钱没错,但如果尹定前的丈母娘有稳定的养老福利,他需要靠这样的滑天下之大稽的笑话来耍实施诈骗吗?如果当地派出所允许丈母娘将户口随迁落到女儿名下,尹定前又何须这样的绞尽脑汁来做出这有悖伦理道德令人不齿的荒唐事!
  
   这些年来,各地都大抓农村城市化进程,处处都在拼命地进行“规划”,进行拆迁。而靠着微薄收入的人们为了从拆迁中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各式各样的招数都有,违法抢建的有之,收买拆迁干部骗取的有之,为更多的获得人口赔偿假离婚的有之,真离婚的有之,而到头来却弄假成真的也有之。这些拆迁中花样百出的闹剧,看了,知道了,却让人实在笑不起来,其中更多的是心酸,是无奈啊!多数的村民居民在拆迁的最初并不懂得去弄虚作假,可是当亲眼目睹了周围那些有些特定权力和势力的人靠着拆迁征用前“先知先觉的“先见之明”而提前违法抢建,并获得高额赔偿多则上千万,少则数十万、上百万,这样的巨款面前,岂是普通老百姓一辈子所能积攒下来的,于是“要致富,等拆厝”,你有权有势的可以吃香喝辣的,我没钱没势总可以趁着这机会赌上一把,成则一辈子不愁。俗语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这种高额利益的驱使下,人的心理都会有这一种“赌一把”的赌徒心态,于是在拆迁之前开始突击抢建,村里人家互相看样,于是乎来了个“全民”突击建房,挖井,种树,筑坟……等等,而大家冒着被强制拆除的风险,不都是为了从开发商手里获得一笔可观的征地补偿费。如果认真的说起来,这样的一种性质和尹定前娶丈母娘骗养老金的性质是完全一样的,只不过后者的行为太过惊世骇俗而已。
  
   通过这一间令人哭笑不得的闹剧看来,我对尹定前的鬼迷心窍自然是嗤之以鼻。但是,若是因为这而去追究其的法律责任,显然是有些过了。从《婚姻法》看来,尹定前的真假离婚并不违法,《婚姻法》,第七条明令禁止结婚的有如下两款:“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在这一起案件中,尹定前在与妻子办理离婚是合法的解除婚姻关系的,而在尹定前离婚之后他完全可以与任何法律禁止结婚的之外,通过法律程序与任何人包括他的前丈母娘结婚。而他们的这一婚姻的过程也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同样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当然,荒不荒唐,合不合乎民间俗约道德伦理,那又是另一回事,谁也管不着。而按当地的拆迁要求,他们是以户口获得拆迁费和养老金的,这并不违反规定。通过媒体上的报道,从头至尾,尹定前均是按照法律的程序在走,这里面没有伪造印章、户口、法律文书等违法犯罪的情节。所以,尹定前的行为并构不上犯罪。
  
   而在这一场荒唐闹剧中如果说有哪个地方出错,那也是说明了法律的本身有漏洞可钻。如果说从诈骗上去追究尹定前的罪责,这个夜同样是说不通的。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在这里,尹定前只是通过钻法律的漏洞来进行“离婚、结婚、离婚、复婚”,最终成功的获得利益。而通过这起案件,当中肯定有人暗中帮忙“指点江山”的,最起码也是把关不严所造成,当地负责办理拆迁征地补偿时,其实如果进一步核实户口最新的变动情况,立即就可以发现这种“曲线”迁入的户口。但是,却不知道是办事人员糊涂把关不严,还是出于“同情心”而睁只眼闭只眼一放而过,才造成了这种事的发生。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如果不从源头上去堵,那么今天出了个“尹定前”,明天一样还会有“张定前”、“李定前”的,只有从法律制度上去建全,从实际中去落实监督,最主要的是从现实中为百姓的养老保险等福利提供保障,而最主要的是让民有所依民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让人民活得自在而有尊严,让上街摆摊的不再会被扇耳光,让走路的不会再被“李刚家”的宝马车撞,让吃进嘴里的食品不用再去担心有毒……当决策者者们在制定规划的时候能够真正地低下头来看看生活在最低层的人民,真正的下来听听他们的声音……如果能够真正做到这,才能够从根本上去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作于201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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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看了这个评论,不禁哑然失笑,我们的国民这是怎么了?真的是金钱万能么?为了拿点钱,不惜办理假离婚,然后竟然合理合法的和自己的丈母娘做起了夫妻。无论他们在实际行动上怎样?都有播伦理,令人嗤之以鼻。话说回来,就如作者所说,他们这些曲折都是合理合法的,谈不到诈骗,法律的准绳在那里明摆着,还能超脱法律之外去办案么?文章条理清晰,说理恰当,证据确着,揭示了事物的本质。欣赏,推荐阅读!问好烟波。【编辑秋心】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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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秋心        2012-08-20 16:24:10
  一篇分析透彻,说理独到的好文章,欣赏学习。问好烟波!
秋心如水
回复1 楼        文友:烟波放钓        2012-08-20 20:47:56
  谢谢秋心的支持和点评,祝福快乐
回复1 楼        文友:烟波放钓        2012-08-20 20:48:04
  谢谢秋心的支持和点评,祝福快乐
2 楼        文友:猜不透的伤        2012-08-21 12:37:54
  呵呵 欣赏老师新作 遥祝愉快
一段文字 一池寂寞 一路墨香抵达谁的心房
回复2 楼        文友:烟波放钓        2012-08-21 13:07:32
  谢谢临帖,祝福快乐
3 楼        文友:沃土老农        2012-10-07 15:58:48
  分析透彻,语言犀利,实为佳作,读之拍案叫绝!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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