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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指舞·小说┃谢谢你曾用柔弱的身躯守护我


作者:安安 秀才,1062.5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667发表时间:2009-01-13 14:20:58

┃指舞·小说┃谢谢你曾用柔弱的身躯守护我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
   ——老狼《同桌的你》
   有一首歌,从小到听到如今,每回都是感动;
   有一个人,藏在心底十多年,始终念念不忘。
   曾经,我们两小无猜,为爱痴狂。多年之后,我们各自走上不同的道路,成为别人的丈夫别人的妻,从此天各一方。每当那熟悉的旋律在耳边响起,我心爱的初恋,你是不是偶尔也会想起从前?
  
   1
  
   1996年冬天,一个周六的上午,我囫囵几口丢下碗筷,跨上自行车一溜烟去了学校,远远听到妈妈在身后喊:宝儿,路上小心!
   教室里空无一人。对面墙上挂着周总理的画像,画像下的箴言记忆犹新:宁精勿杂,宁专勿多。
   “该不是她和我玩捉迷藏吧?”我嘀咕着,“不对啊!妈妈买菜回来还说在菜市场遇到她打听我呢,非拉着她吃油条喝豆腐老不可。莫不是我睡懒觉给耽搁了,让她等烦了吧?”
   “约会泡汤,只好我一个人去城里了!”我泱泱地蹬上踏板加快速度,闪电般冲出校门,直奔市区而去。看门的跛老头盯贼似的,朝我瞅了又瞅。为了这次约会,我忙得不亦乐乎,用新买的“飘柔”美美洗了头,摸了大宝牌的香香,又抓起美涛者哩水喷了又喷,对着照镜子梳得油光可鉴。真没想到,卯足劲,扑了个空。
   我和丽丽都住在郊区的一个小镇,彼此隔着四五里地。父母亲去武汉淘金后,我就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没事常喜欢踩着车子到处转悠。初中后,去市里那是轻车熟路,用不了两小时能跑一个来回。
   打从五年级在邻居玥玥姐家相遇起,我和方文丽便不是青梅竹马甚似青梅竹马。丽丽大我一岁,身材苗条,皮肤白净,梳两条乌黑的麻花辫子,红扑扑的脸蛋就像熟透的苹果,真想啃上一口,最好看的是她那双水汪汪的眼睛,一闪一闪的,仿佛藏着几颗调皮的星星。从初一起,我们就在一个班。丽丽家住镇上,隔三差五的拉我和一帮姐妹去她家,伯母总是热情的端出猪肉饺子、粉蒸排骨招呼我。她家开代销点,连平时写作业的草稿纸,也让丽丽包办了。天冷的日子,丽丽从家里带出暖水袋,将织好的围巾送到我手上,在我眼里如同亲姐姐。而我能回报她的,除了优异的成绩,就是几幅随手临的素描和水彩画。她一张一张的贴到卧室的墙壁上,伯母说,她早晚对着那些画不知看了几多回。我是班上年纪最小的学生,感情对我来说,还是一片空白,只觉得丽丽挺喜欢我的作品。
   后来,和我一起去她家吃饭的丫头像约好似的脱离了队伍,还对我阴阳怪气的,叫人摸不着头脑;再后来,我们一起坐在床上看电视里恋人亲吻时,她暧昧的眼神和羞赧的小脸,让我惶惶不安。直到13岁生日那天,丽丽送我一本带锁的硬壳笔记本,镶着粉红的丝带,拆开来我看到扉页上几行文字:“人海茫茫,天涯漫漫。与你相识是一种缘分——”
   初恋像一只凶猛的野兽,闯进了我青葱的年轮里,我们像吃棒棒糖一样享受着恋爱的甜蜜。
  
   2
  
   车还是停在商场门口的老地方,朝着马路对面的米酒馆。本来说好了一起逛商场、蹲书店、喝米酒的,偏偏沦落个形单影只,想想都觉得苦涩。面对装修一新的商场,琳琅满目的商品,我就像霜打的茄子——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口袋里揣着一张50元的大钞,购物欲望犹如一扇厚重的门,重重朝我关上。打扮入时的服务员一个比一个热情,每走到一个柜台,总有人拉着我低声下气的询问:“想要点什么?”挂眼科实在不过意,我顺手挑了本喜欢的日记本,没顾上看标签便直奔收银台。
   “您好!六元八角!”
   “六块八?”我目瞪口呆,心里暗想:买本新华字典才五块钱呢。
   递过50元大钞的那一刻,我猛然有种被痛宰的疼痛,仿佛红刀子已经从肚子里抽了出来,血流不止。我悔恨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喊上哥们阿力一起来啊。
   怒火中烧的走出商场,狠狠的朝门口的柱子踢了一脚,没想到反被柱子撞疼了脚。唉!人倒霉时,真是喝凉水也能塞牙啊!喝米酒,没胃口;蹲书店,脚疼。我掏出手牌朝自行车走去,就在我准备打道回府时,远远的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推着自行车赶过来。
   “谁啊?怎么这么面熟!”仔细一看,“文丽!”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她吗?是她!是她!麻花辫子,黄色毛绒外套,推辆红色脚踏车的女孩就是丽丽。
   当那个望眼欲穿的人突然出现时,顷刻间,我的激动如汹涌澎湃的潮水,一发不可收拾。我呼唤着恋人的名字狂奔过去,一把将她揽入怀中,生怕心爱的人被抢去,那一刻,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是一生一世:等待比一万年还长,而我只希望这辈子能有她陪在我身旁。丽丽像只受惊吓的小鹿,颤颤的将头枕在我肩上。
   锁上丽丽的自行车,我们牵手在街头漫步。
   “你怎么突然来了?”,我试探着问:“想给我一个惊喜吧!”
   “还说呢?人家等你等了好长时间也不来——”丽丽撅着小嘴,睫毛弯弯,假装生气地说。
   “I’msorry!要不,一会我请你吃冰激凌!”我窥探到她脸上开始多云转晴,“其实这比一起来还要让我开心,我发觉自己越来越离不开你。”
   兴许是感动吧,她眼睛一亮,激动得不能自已:“真的吗?”喜欢看她微笑时的模样:细长的眼睫毛,闪动如水的双眸,露出两个甜甜的小酒窝。
   迟疑几秒,听她如实的道出原委:“我后来去的时候,你又没在,想必是你这个大懒虫还在被窝里呼呼大睡呢。准备上你家找你,在路上遇到了红霞(红霞是咱村的,小学同学),她说刚才看到你骑车去市里了,这才赶紧追过来!”
   我的左手紧握住她的右手,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心里想的全是她对我的好:
   生病时,她帮我值日,买药,从家里带好吃的;
   逃课时,她帮我请假,记笔记,苦口婆心为我讲讨厌的几何。
  
   3
  
   和许多热恋中的年轻人一样,公园也是我们向往的谈心之地。
   公园左侧,一架废弃的苏式侦察机半躺在公园一角,我们围着它玩老鹰捉小鸡。
   疯累了,背靠着背坐在草地上,懒洋洋的晒着太阳,喜欢和丽丽一起哼唱那首老狼的歌:“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我们聊着各种各样的话题,关于家人、关于学习、关于理想。一次次构想着我们色彩斑斓的未来:上高中、考大学、毕业工作、结婚生活。几回回,我梦见若干年后丽丽成为我最美丽的新娘,我们演绎着王子和公主的童话。
  
   如果不是外界突然的干扰,我的梦还会延续下去。
   正当我们天南海北的谈笑风生时,不知道从哪冒出七八个毛头孩子,为首的瘦高个朝我招手:“嗨,过来下,帮个忙!”
   也许是涉世未深,加上向来助人为乐,我二话没说就屁颠屁颠的跟过去了,诚心诚意的想帮上忙。
   一群孩子引着我朝旁边的树林走去。哪知,我神不知鬼不觉的中了敌人的圈套。
   还没等走到密林深处,我就被他们团团围住,还是瘦高个先开口:“哥们,借几个钱花花吧!”
   “什么?”我惊愕。
   “把你兜里的钱掏出来!”有个肥胖的家伙开始不耐烦了。
   “没有!”我义正言辞,大有革命者之风。
   “切,没有?”瘦高个嘘了一声,几个孩子抽出水果刀威胁我。
   “坏了,坏了!”我吓得满头是汗,两腿直打哆嗦。“爸爸妈妈啊,快来救救我吧!”我差点没喊出来。
   我还在做殊死挣扎,真希望警察叔叔能从这里路过,可惜四周人烟稀少。
   为首的瘦高个急眼了:“看你全身都是名牌,会没有钱?鬼才相信呢!识相点,把钱拿出来吧!”一把十厘米长的水果刀白晃晃的架在我脖子上。
   这下把我吓蒙了:赤手空拳尚难以脱身,动刀动枪就更吃亏了!不如破财免灾吧,犯不着为点钱挨刀子,到头来钱也丢了,刀也挨了,真是不划算。
   只是心里很不甘,无缘无故就被这几个小混蛋抢劫一空,真实耻辱,更要命的是,丽丽会怎么想?可是,可是除了破财免灾,又有什么办法呢?
   我磨蹭着搜遍所有的口袋,那几个抢劫犯死盯着我,一个个眼睛瞪得像灯笼,俨然把我当成到嘴的肥肉。
   正当我快要掏出那几张纸币的时候,背后传来一阵吼声:“你们在干什么,光天化日之下,也不怕警察抓你们。”吓得瘦高个连忙收起架在我脖子上的水果刀。扭过头,只见丽丽怒气冲冲的冲上来,一把推开围在我身后的混混,伸开双臂,用她原本柔弱的身躯挡住我,右手食指被刀子划开,鲜血直流。
   “丽丽!”我几乎在哭泣中呼唤着她的名字,我怪自己没用,自己都保护不了自己,还要连累心爱的人为我受伤,愤怒的力量排山倒海一般倾泻下来:“妈的,今天老子跟你们拼了!”我转过身,赤手空拳的摆出搏击的姿势。
   几个毛头孩子将我团团围住,不争个鱼死网破誓不罢休。
   “我看你们谁敢过来!”丽丽顾不得手上的疼痛对他们厉声呵斥:
   “哟呵,姑娘伢还蛮横!”为首的瘦高个有些心虚,其他的几个毛孩子也陆续收了手。
   “你们也太嚣张了,是哪个学校的?明天我去找你们校长去!”丽丽大义凛然的仇视着他们。
   瘦高个底气不足的丢出一句:“好男不跟女斗!小子,算你今天走运,我们走!”挥挥手,七八个孩子一溜烟全闪了。
   我扶起丽丽的左手,鲜血顺着手指浸染了手掌。她面色惨白,紧咬双唇,痛苦的表情叫人揪心。我心疼地擦干她受伤的血迹,将食指含在嘴里,竟不知道说什么好。
   包扎之后,我捧起丽丽受伤的右手:“丽丽,还疼吗?”
   丽丽微微点点头:“嗯,现在好多了。”
   “我真没用——”伤在她身痛在我心,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丽丽捂住我的嘴:“快别这么说,这是我心甘情愿的。为了你,我什么都不怕!”
   这句“为了你,我什么都不怕!”触动我心灵最敏锐的神经,我搂住丽丽纤细的身体,吻她温热的唇,泪流满面。
  
   4
  
   中考结束,我们举家迁往汉口,丽丽没能考上高中,辍学在家,时常打听我的消息。
   再次相见,已经是2001年冬天,考上大学回老家探亲,我们在菜市场不期而遇,丽丽唤着我的小名。小镇还是从前的模样,昔日的梦中情人却成了卖卤菜的小贩:皮肤微黑,饱经风霜,凌乱的刘海依然遮不住清秀的脸庞,只是那双如水的双眸早已被时间打磨得失去了昔日的光亮。曾经如此熟悉,现在却格外陌生。
   我的心为之一颤,胸口堵得慌,除了寒暄还是寒暄。
   打那之后,我们再也没见面。这么些年,我来回的奔波,为着学习、工作、生活,身边也多了个喜欢我而我也喜欢的女人。从妈妈口中得知,丽丽早已为人妻为人母。多少次,我会在午夜梦回中想起她,想起她的好,想起那段美好的日子,心底默默的为她祈祷祝福。甚至在想,如果她不辍学,我不搬家,如果我们一起读高中,或许我们今生今世永远也不会分开;如果,如果——
  
   今晚,靠在床头,听到电脑里响起的《同桌的你》:“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我的脑海里浮现的就是十多年前的这一幕幕,鼻子酸酸的,泪水模糊了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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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文章架构不错,文字简约,没有太多的心里赘述,主要以情节带动人心,结尾处理的比较好,似乎故事还要继续下去,但是没有嘎然而止的感觉,就像生活当中某个片段很自然的走到一个阶段的结束,而新片段的又要开始。——思想的树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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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思想的树        2009-01-13 14:22:16
  青春是一部读不完的小说,美好的东西都是难以忘怀。
共 1 条 1 页 首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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