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赏析】读小说《乖乖》有感
看完这篇小说,我感动之至,都觉着无法言表了。我想,这是狗眼里的世界,还是人眼中的一只狗。我说不清,道不明啊。
在结构上,文章是倒叙的,先是我(注:我在文中是一只叫乖乖的狗,为尊重作者或者说小说本身的关系,以及狗的一些作为,鉴于也是对狗的尊重,“我”只好在评论中以我来继续来代替狗。)中枪了,一只同类叫做黑狗的狗在后面追,我没命的跑,一边跑,一边喊着:主人,我来了,我们不再阴阳相隔了。上天堂的路,你再也不会孤单了。
接着,我便在这个将要亡命天涯的时刻,回忆着自己颠沛流离的一生。我其实是一只纯种的京巴,大都市的人们的宠物狗。第一次我是被一位小姐买走了,但是,由于女主人和男主人的分道扬镳,我被送到了小城市,女主人的老妈家。然而,原来的女主人因为又找到男朋友了,要跟新的男朋友去外地,就把新的男朋友给她买的另一只叫做金枝的狗交付于她的妈妈代养。而我,失宠了。最后的主人是一位老头吧,是第二个女主人的父亲,听到主人要买我的千钧一发的时候,把我救下,把我带到了乡下。我在第三任主人的关怀中生活,尽管贫穷,尽管饥寒交迫,但我过得踏实。况且,他也救了我,而且,还有他的一位可爱的孙子,也喜欢我。
我是亲眼看着主人一步一步的走向坟墓的,我的悲痛和悲愤无人能知,无人能解。老人死了,主人死了,孩子们的所作所为又叫我多么的觉得主人的悲凉啊!主人的老伴被女儿带走了,而我,留下了。他们不愿带我走,而我,也没有着非要走的意思,本来嘛,主人还在这儿留着呢,我又如何舍得走?所以,最后当我彻底的变成一只流浪狗的时候,我,也最终逃不了厄运的到来。
结尾接着开头,在我还没有竭尽全力跑到主人坟前的时候,我便是轻松地闭上了眼睛。我说:主人,我来了!这个世界,从此与我无关了。
接下来,我想说一下小说者折射出来的社会现象,也就是我,这只狗眼中的人的世界。同样,也是作者借助于狗,表达的人情世故。第一任主人,对我感到新鲜好奇,追求时尚虚荣买了我,但还算是有爱心的,遇到那样的变故而没有舍我,把我不远万里的托付给她的妈妈,也算是仁至义尽了。问题是第二任主人喜新厌旧思想的作怪,要不是那个外来者居上的金枝,我想,主人不会那样的,毕竟,同情之心人皆有之嘛。也许,对第一任这人来说,我是带有晦气的,这也不怪主人,事后我也想通了,可能,看到我,会让主人想起伤心地往事吧。第三任主人和我可以说同病相怜,相依为命的。因为老人的孩子们都在外面。
刚开始,我虽然有些想不通主人对我的近乎于虐待的行为很伤心,毕竟,我是一只宠物狗啊。但是,我还是在主人的调教下,顺利的脱胎换骨,成长为一只看家护院的狗。我的新生是主人带来的,所以,我感激。主人临死时,我看到的儿女们的不负责任,不孝父母的情景,为主人倍感伤心;主人死后,儿女们的所作所为又让我看到了人世间的淡薄和炎凉,为主人倍感不值。陪在主人坟前的那段日子,我切实体验到了孤独的滋味,流浪的艰辛,还有狗与人之间的无情无义。
就故事而言,是这样的。而作品的构思,真的是无与伦比的巧妙,我,几易其主,起伏跌宕,悬念密布的一生,令读者欲罢不能,身同感受,仿佛与这只“乖乖”一起浪迹天涯一般。
读完惊叹,只有一个“好”字了得。
小说中,不乏妙语奇句。譬如:【从此,我从一条擅长取宠和表演的花瓶狗变成了忠诚英勇的战斗狗。】这句狗语,表达着“乖乖”的几多伤感,几多无奈啊!【儿媳妇嗓子的火力足到几乎可以隔着信号点燃这些破木板。】儿媳妇和公公打电话的情景又是多么的令人感叹气愤,天下的老人们,真叫一个悲凉啊!【我绕着床汪汪大叫,想要赶走那在门外狡黠地偷笑的黑白无常。】【看着眼前的长明灯昏暗地跳动,就象是主人的眼睛在痛苦地眨巴。】【只是,他却没有从棺材里伸出手来摸我的脊背。】老人临逝之际,狗的表现和老人儿女们的表现,这正常与反常之间,你,又会怎么想呢?【我心里有满满的不舍,却没再去徒劳地追赶。】主人的老伴被女儿带走了,狗的心情是如此的复杂,回想着多少次追着车徒劳的奔跑的情景,这情何堪?意又何堪?而这次,最后的离别之际,狗没有再去徒劳的追赶。只因为,这里,还留着一座坟,老人的坟,主人的坟。尽管狗知道,留下来的艰辛,留下来的惊险,留下来就是和老人一起躺在这儿,抛尸荒野,哪怕,是致命的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