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家*小说】晓楼
丸子味道在晨色里盘着这座破旧的楼逶迤而上,若隐若现触到他鼻尖,他迷糊的意识里有了感知:老王又要出门了。果不其然,老王吼了两口痰,那辆破三轮摊车的嘎吱声便渐渐远了。
他不喜欢这个味道,不只是因为他最近食欲越来越差。每当他看到老王那些长时布满油渍粗短的手指,心情就有些黯,瞅着老王油腻的领口以及永远慢吞吞“吧嗒”着的那双大得不太合脚的旧棉拖,他脑子里就像摔下一支判官笔定了那些丸子死刑——这也能吃?那被食客们啧啧称道的味儿就此被株连。
彻底醒了。他甚至在心里怨气过,好像很多时候是被那些从窗户溜进来的味道扰醒的,他不会比阿芹起得晚,但更不想比老王早。他睡觉从来不关窗户。房间很小,窗户一关他立马觉得心里瘆瘆的,“啪”的一声又掀开了。
猫不在枕边,它已经失踪了好几天了。也许被人抱走了,那猫天生不怕生且很黏人,否则他也不会轻易就将它捡了回来。想到这里,他心里多少有些惆怅。以往的日子里,醒来过后,猫总是乖顺地卧在枕边,软糯的皮毛贴着他苍瘦的脸,他用手指点了点猫须,眯声卡了下壳,那须含羞草似地缩了缩,再点,又缩了缩,猫半睁了眼,他好像在猫瞳里看到了无限微小的自己,又好像不是,猫闭了眼眯声又起来了。
枯瘦的手指往旁侧一伸,触到个瘪了的烟壳。他有些沮丧,手一紧,烟壳就成了颗不规则的丸子。他把丸子握在手里,无力地耷拉在床沿,脑子里空白了小段儿又缩回手来,展开,看见印成小篆的“晓楼”二字时,窗外传来隔壁阿芹刷牙时的干呕声。他侧了侧脸,拉过被子掖住了另一只耳朵。
把手指叉在一起,两个手掌对向屋顶,关节就脆响一片。他懒懒起身,像只倒掉的钉耙受了均力,屁股以上的位置缓缓笔直起来。昨夜叠齐整的衣裤抱到被子上时,他感觉头有些沉,确切说这应该是疼痛感,扭头看窗外,远处的高楼顶部已经在跟阳光亲昵,想到这是个好天气,微微痛感倏忽就匿踪了。
白色衬衫,纯棉裤子,最后是薄外套。夜复一夜,晨复一晨,折叠、展开,成了规律,或者说习惯。自从住到这楼里,他开始每晚都叠衣裤。以前不是,经常脱了就扔一边儿。曾经的枕边儿人因此还讲过他,他不以为然,心想反正都要穿,何必呢。
人有时很奇怪,本有机会人前表现的良习,往往是无人注目时才忽而懂得、姗姗来迟。
走到阳台上,昨晚洗干净的袜子已经被夜里的微风熏得焦干,有一只掉在了地上。他一手探起来,在另一只手上“啪”了几下,连同折半吊在铁丝上那只一起叠好,回身看看门,索性还是捏在了手里。那小盆仙人球成长得很茁壮,刚买的时候只有乒乓大小,时间不长,而今已成了带针儿的绿苹果。
那天,拖着步子回来时,在一个巷口看见了这盆仙人球。
一个小姑娘,手里抱着本小学生用书,面前摆放着好几盆花儿,都是些寻常芳色。雏菊、文竹等等。他一眼就看到了这盆躲在瘦高文竹后面的小仙人球,里面撒了一圈五彩小石子儿,拱卫着这颗刺儿呼呼的圆物,他被这份儿憨态吸引,停下了脚步,躬身端详。叔叔你买花儿吗。他没有回答,盯着仙人球问,为什么只有这盆放了石子儿,浇养所需吗。小姑娘笑了,蘸着缕羞赧说,因为它还没有花儿陪伴,所以打扮了下。好看吗?小姑娘歪起脸蛋儿问他。他动容了,哑然一笑,抬起头看了看小姑娘,眼睛大大的,扎了两小辫儿,穿着件对襟薄衣,上面有小花儿,无声无色。都是你自己养的吗。是,家里有个小院儿,养了一些,本来是自己玩的,可越来越多,就周末时拿出来摆摆,有人买就卖,没人那看看也好的吧,花儿可懂人呐。
他呆呆听完,不再说话。付了钱捧着仙人球离开。
对面稍远些的单楼顶台上,有个丰满的女人在晾衣。俯身取盆里衣裳的当口,领子一沉,衣内的风景依稀可见。不一会儿,晾架上就挂满了万国旗。他目光停留在一条红色的内裤上,嘴角轻轻扬了扬。
那天他站在窗前抽烟时,天还没亮透——半夜醒来后再也无法入眠,抚着猫肥软的脊背,索性起床。
第三支“晓楼”刚一点燃,他嗅到了丸子的味道。窗下老王边推着车边往一旁看,嘎吱声歇了下来。他以为老王忘带什么东西,但老王并没回屋,而是轻手轻脚往楼下那根儿临时绑搭的麻绳走去,边走边四处张望,最后停在了一抹浅粉面前,呆呆的。这是阿芹的内裤,他认识。还有她其余一些衣服,透漏艳丽,他都见过。老王近近地瞅着,就像面前有个人,而他在与这个人对视。或者说,这个人与老王之间有块儿单视玻璃,对方看不见他,而老王看得见对方。
他把烟掐灭,缩了缩鼻子,徒劳地拒绝了下丸子的味道,继续俯着楼下这份儿古怪的晨景。
老王的手抬起来了,像手臂受了重创后的恢复训练,没有方向感,略显失控,先是往屁股那块儿突兀地绕了绕,继而缓缓抬至半空,手指没来由地挠了几下空气,最后向前伸去,像要小心翼翼地去摸一个人的脸。
他竟跟着莫名地紧张起来,不知是替那抹浅粉,还是老王。
老王伸得特别慢,身子已经是一根木桩,周身除了呼吸、心跳以及这只手外,全都木着。
老王离阿芹的内裤越来越近,紧张得他快屏息时,老王的手却一下子缩了回来,犹似被仙人球刺了一下。但是老王没走,双手像受过刑那般死死垂着,身子却慢慢动了,一点一点往前倾着。老王的头离这张粉色的脸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时,忽然定住,像被一块透明物体挡住了鼻子,猛地转身跑开。
老王居然会奔跑,这使他感到稀奇,搬来这里也有小段时间了,从来都没见矮胖的老王利落过。慢慢地推着车,说话也慢吞吞的,挥手打招呼也是懒懒的,尤其是走路时,那双旧棉拖永远“啪——嗒”“啪——嗒”着,节奏分明得令人气恼。
回过神来的他感觉有些尿意,把袜子放进抽屉里,在桌上的旧相框前定了定神,往楼下厕所走去。
他失眠除了精神状态走至谷底外,还因为阿芹。尤其在阿芹生意好的时候。
这个城边的偏僻角落,有两个是大家熟识的,一个是老王,而另一个便是阿芹。至于他自己,从遥远的地方而来,游荡在这个别人的城市,寄居一隅,不过是个过客。老王走街串巷卖丸子,而阿芹足不出户卖自己。他刚搬来那天早上,就看到一个老年人走下楼来,缓慢的步子有些叉,手里玩着健身球,哼着小曲儿,一脸愉悦。上楼经过阿芹房间时,门半掩着,他无意地朝里一瞥,阿芹正在梳头发,探只脚“呯”地一声把门关上了。
每到了晚上,阿芹屋里便热闹起来。
阿芹应该是享受这份儿工作的,他想。夜晚的声响时而仿若游丝,似受了微凉的痛楚;时而似海浪拍岸,亢奋激越,不亡不休。他有时会想,人真是一种复杂的存在,明明是开心的,却在哭泣,明明是绝望到极点了,却反而笑了。像阿芹,明明是直上青云之巅的舒然,却似往赴死地般地呼喊、嚎叫。想到这里,他有时会无故在长夜里笑出声来,惊醒了身边的猫,它“喵”地一声跳下床来,夺窗跃入黑暗中。
厕所里污迹斑斑。尿渍已经久未刷洗,散发出酸腐、熏鼻的味道,令人窒息。他解开裤子,刚要蹲下时发现便池里有零星的东西,一手提溜着裤子,一手打开水管冲了起来,心里咒骂了老王一句。最近酒喝得有些多,肠胃已经开始抗争,每次都会蹲好一会儿。眉头皱了皱,他轻哼一声,手里纸刚展开又攥紧了……反复间,他看到了已原色不辨的塑料篓子,里面无数泛着淡黄的皱卷纸片拥簇着几张满是暗红的长条。难怪隔壁阿芹这几天很是安静。他心里刚这么嘀咕着,喉咙就不舒服起来,他扭开头却又患了强迫症似地回眼那些泛黄的纸片,没来由地想起昨天吃的馄饨,干呕了半天,却只吐出一口酸水。
从厕所出来,阳光猛地打过来,他感到有些眩晕。金灿灿的光不只没有为这座破旧的楼增色,反而让它的斑驳无处可藏。草草吃了盒泡面,他打算出去走走,顺便买包烟回来。
他以前从来不抽超过五块的烟,总觉贵了,浪费。他烟瘾极大。搬过来以后,他便一直抽“晓楼”,无所谓了,现在……人生有时难得自在。
他第一次见到这种烟是在家乡。
下班时经过一个小店,守店的女人正在放着手机音乐,音质极差,大且刺耳。但主人怡然自得。他靠近玻璃柜准备点包五块钱的烟时,看到了那盒略小于其他的烟。他问这个烟多少钱。女人问哪个,目光还在手机上。他说,这个。女人瞟了一眼说,十五。顿了下又说,买一条的话会划算些。他没马上表态,而是端详着烟壳子上那两个小小的人像,片刻过后,买了一包。
他拆烟壳上的塑料纸带时,看到了它的名字:晓楼。篆体书印,观感怡然。
在家乡时他就只抽过那包“晓楼”,之后依旧一直跟五块的烟缠绵。他搬到这里的第一天,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了这段儿物缘,而后与之长伴。
走出破旧的楼,他先是逛了一圈。
走在巷子里或者小沟边可以看到远处的高楼。驻足观望时,他微微闭上眼睛似乎就听到若有若无的喧嚣。在家乡时,他是喜欢那份儿喧嚣的,如今他却望而却步,寻到这个角落,静静抽烟,承受失眠。
走着走着,忽然感觉熟悉,这是一个陈旧且逼仄的小巷,墙上的枯藤固执地相互缠绕,零星碧色显得无力而孤独,此处比住处更偏僻,人迹少至。那天精神略好,就走远了些,到过此处。在这里,他遇到了那只猫。
那天,暮色临近,他加快步子往回走,一只猫卧在脚前,挡住了去路。
他停下脚步站在那里,猫就在他跟前蹲下来,也不眯,与他对峙。他踌躇片刻,打算抬脚绕开,猫却在这时起身来蹭他裤脚,他便蹲下身,伸出手去抚它,猫先是躲了躲,他手停在半空的当口,猫又回过身来蹭他的手。他微微一笑,决定带它离开。
逛完一圈后,好像想起了什么,他还专门去了上次买仙人球的巷口,结果小女孩杳无踪影。
买完烟回来的路上,看到了老王。老王一脸笑意,伸出布满油渍的手对他缓缓挥了挥,脚在三轮踏板上悠然地绕着圈,看来又是一天好生意。
他似乎跟老王没什么语言。尤其那个早晨在楼上看到他与阿芹的内裤纠缠对峙过后。
刚来时,老王跟他打招呼,他有些疲惫,淡淡一笑,想了想主动问了句,怎么称呼。对方说,都叫我老王。言辞间略显得意。他“哦”了一声,转身上楼。老王看着他慢慢上楼,笑得有些僵,兀自搓了搓双手,回到屋去。
有次半夜,阿芹屋子里传出剧烈的争吵声,他翻了翻硌得有点儿疼的身体,摸摸猫的头皱了皱眉,闭上眼睛。不料争吵声越来越大,甚而有东西摔碎的声响,他睁开眼想听个究竟时,却听到了另一个声音,那是老王拖鞋的“啪嗒”声,跟那个早晨老王转身跑开时一样急促。他脑子里一抹浅粉倏忽拂过,便从床上腾了起来。很久没有这种迅捷而剧烈的反应了,依稀记得当初打篮球时被人撞倒,他就是这个反应。一出屋子就看到老王正往阿芹这儿奔来。
屋子里更闹了。
他几步就走到阿芹门口,像个把门儿的侧立在那儿,眼睛直直地盯着奔过来的老王,老王一见到他步子骤停了下,然后慢了下来。走到他跟前时,动了动嘴但什么也没说出来,脸上堆着急切与担忧,两只手呼摆了几下便僵在空气里。他瘦长的身体杵在门前,老王的头肉丸子似地偏了这边偏那边,徒劳地往阿芹门上看。他两只细长的胳膊叉腰上,挡着老王,目光硬极了。两人目光碰了一下,老王就往地上看了,转身快步离开。
老王刚一转身,他就回身使劲儿敲阿芹的门。
敲了几下过后,争吵声停了,一个男人带着满身酒气开门出来,拎着件儿衣裳光着身子,看了他一眼,就像他刚看老王那样。二人对视片刻,那人把衣服甩肩上摇晃着走下楼去。他站在门口,也没往里看,只飘了句没事吧。里边儿答没事,带着哭腔。他顺手拉上阿芹房门,回屋继续失眠。
他点了支“晓楼”,与老王同行,一路无话。不一会儿,太阳擦山,天色一下子亮黄亮黄的,他们上了一处坡,老王圆硕的身背摇晃起来,脚下也卯足了劲儿。他想起了那晚挡在老王面前的情景,又念及接下来其它一些打算,稍一思忖,便用手指把着烟蒂深拔一口后扔掉,双手使劲儿推着老王的车屁股,老王后知后觉地回头看了他一眼,惊喜之下神情略有尴尬。
太阳落山了。
第二天阿芹起得很早。
这些天做不了生意,生活倒是规律了。她要去市区逛逛。刻意打扮一番后,拎上漂亮的包包。
走到楼下刚没几步,身后传来一声闷响。
阿芹讶然回首,有个人软塌塌地趴在那儿,像只被抽光筋的田鸡一样,一动不动。
阿芹瞬时满眼惊恐,张了张嘴却没叫出来,阿芹嗫嗫走近了些,嘴唇有些颤,这才想起掏出电话,放耳边时手也是抖的,电话滑了下来,被高耸的胸碍了下,她一把将电话摁在胸上拿稳。
阳光已经出来,一只猫从窗户进了主人的屋子,跳上床不见人,咪咪唤着,又跳上了桌。桌上相框里的草地上有个小女孩,一双圆圆的大眼睛,扎着两根儿小辫,一个男人站在小姑娘身后,跟另一个女人拉着手,三人笑意满满。
猫寻人不得后尾巴一扫,跳下桌,夺窗而去。
桌上那张皱巴巴的诊断书徐徐飘落。
结果我喝都不用喝,一闻那味儿就知道是杏花村——
故事兄客气之下还不忘幽默。
致谢,干杯。
昨天从晚上六点喝酒唱歌到早上六点,一群人都醉了。
醉了好,这便是生活。
第一个情节是卖花的小姑娘那段,忘年的几句交流,蘸着人情最本来的音讯,令人哑然动容。每个人的一生中大抵都会于琐碎的细节中遇见一些美好之处,也或者在混沌的生命里,有过这样亮丽而温暖的装点。内心温柔的人,都会在这样的细节里找到点滴温暖与片片希望。
第二个情节是关于那只猫的。
记得明月曾说过:猫是有灵性的。它神秘又温存、有着天生的不可控性却又粘腻其他生命。
文中数次出现的猫,在最后那一刹那让我看到了关乎灵性的东西。人生有许多的不可得,伤痛、别离。它失踪数日归来不见主人后再次离开那刻,让人内心无比颓然。主人于它而言,只是过客,而它出现在主人最后的生命阶段,成了永伴。我们的人生中,大抵会遇见很多这样的过客,萍水相逢,相伴过一段时间,再黯然离开,无妨无妨,总归人生大多如此,似乎也就没什么好觉得悲哀。但是,我们偶尔还是会期待那份圆满。
再来说点其他的:
有人说这描写的是社会底层的人物,也有人说文里基调太过悲凉。其实在我看来,这是一幕放慢了的舞台剧,上演的也不过是平凡人的普通生活。很多人都能在身边找到这样的原型:卖丸子的老王,还有那个以卖身为生的阿芹。
一个即将死亡的人,该是带着何等的通透与隐忍来度过最后这段生命旅程,以及旅程里发生的事情?他搬来这座小楼的时候就开始丢弃了5块钱的香烟改抽15块钱的晓楼,他也改掉了脱掉衣服就乱扔的习惯……也许正是因为面临的是生命最后关头,他的眼反而成了一个绝佳的视觉,冷漠却又睿智的看待这周遭发生的一切。
文中的人物是活着的。他们鲜活地生活在我们的周围。矮胖的、憨厚的老王在晨色掩护下人性欲望迸发后慌乱奔跑的身影,阿芹在呼喊嚎叫中身体本能的舒坦,人性的矛盾之处点到即止,却处处留人深思。作者说:明明是开心的,却在哭泣。明明是绝望到极点了,却反而笑了。这一句,大抵就应该是对人的矛盾的最好诠释。
及至到后面,老王和主人公冲出去为阿芹伸出援手,主人公扔掉烟头帮老王推车时候老王惊喜却又尴尬的神情,欲望是以及对欲望的反感是诚实的,而人之将死流露出来的善良却也是诚实的。因为诚实,所以动人。
这段旅程的最后一天,主人公活在别人的世界里,也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小说的结构也值得称赞,很是用了些心思。人物并不多,统共算上那只猫也不过七个人,晒衣服的性感的女人跟那个醉酒的男人还只是客串,我们都知道这个女人的出场是为老王与阿芹内裤纠结的那一节的铺垫,但是单单这一个小细节就可以看出作者的匠心了,连同这里以及一路统制下来的结构纹理都很自然。其他再如最后猫儿的归来,桌上的照片、诊断书等,都着实是出乎人的意料之外,却又全在情理之中的,控制得很到位。
结构下面的整个叙述有种“小孔成像”的妙处:醒来、起床、去阳台、上所测、出门、归来、次日清晨从楼上跳下,这些井然有序的小孔错落有致地将一个人生命末端里的整个世态人情一幅幅地典型性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笔落章华,暗涌浮动。
小楼的一天掠过最后的岁月,人的一生凋落完结在破晓中。
下面这些是认真写给你的,明月你认真看哈: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们认识是第四年了。这小段时间,你总是能给我惊喜。我看着那个当年懵懂莽撞的你日渐成熟,对文字也是越来越用得顺心顺手,这是值得庆贺的事情。
数日前的《莺萝》让我着实惊艳了一把,尽管有人说看不懂。而今日的《晓楼》,又让人感觉稳稳接住了地气,同时字里行间隐隐深藏的全局观更是难能可贵,读起来很是触动内心。同样,哪怕有人依然会不认可该文,甚至大肆批驳,但以你一贯的态度,我想这些都不重要,你的骄傲与野心不需要那么多人去懂,他们也没这个义务。你有你的尘世。而你的尘世里,至少还有我们在。
对了,语言方面我更不多讲了,你的优势有目共睹。回头一看,竟然写了这么多。
那就结束吧。开开心心。
现在点开来看,果然不是我擅长的类型,如果当时点开了,我多半写不出按语。
这种感觉很奇怪,你写的和我写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和感觉,每次静下心来看完,却还是弄不太懂的样子。但是心里又纠结着偏偏要来看一下。
也许因为过度沉迷于自己的感觉,所以感触没有很多。
关于人物,某些特定的环境造就的性格与语言,让内容显得更饱满生动。只是,我却并没有觉得文章有灰色的调子。总觉得不管是哪一种人,或是哪一种职业,他们都会有各自的生活,也有各自的悲凉。纵使表象风光,背后的艰辛与苦楚也不是别人可以懂得。反倒是文中的人性描写,不管是阿芹也好,还是主人翁也好,他们的内心其实跟那个卖花的小姑娘一样纯净,只是经历得多了,人本身的温柔和善良会有不同的表达方式。
都玩玩吧痕痕——汉字的风景从来都不拘泥于某一处。
江湖为什么总会诱人前往?只因华彩各异,一并流长。
我个人是想起什么,就来点儿什么,玩没玩转那另说,乐趣为先。
兼收并蓄,才能一路无阻;
博采众长,方可天下无敌。
这不绝对,但可算一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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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开心快乐。
玩玩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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