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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离家出走

作品名称:爱上一名妓女      作者:郑雨轩      发布时间:2013-01-12 12:36:24      字数:5092

  眼看就要过年了,母亲每天都在跟我说花忆蝶的百般好,还不绝的拿了很多例子来证明我是该结婚了,一会说和我同年的人孩子都几岁,一会说花忆蝶家境好,人也好,大家都喜欢,娶回来做媳妇是一种幸运。我并不否认母亲对花忆蝶的评价,确实,花忆蝶的爸爸在市公安局任职,至于职务我只能保密,但有一点可以透露,她爸爸的职位很高;花忆蝶人长的可爱,又没有脾气,对人有礼貌,反正就是一个标准的儿媳妇,只是,我没办法说服自己娶她。
  因为,我爱着冲,虽然我们已经分手几年了,可是,我总是还在梦中遇到她,如果没有李雪莲的出现,我想我一定会真正爱上花忆蝶。毕竟,她是那么的优秀,可惜,我遇到了一个不该遇到的女人。也许,我真的不该去嫖妓,不去的话就不会遇到李雪莲,不遇到李雪莲我就不会记得她。
  似乎李雪莲对我说过,第二场雪陪我去看雪的。我的生日是在腊月,过完生日就该准备办年货了,家里的习惯也一直是在我生日那天杀猪,母亲早早的要我去邀请花忆蝶来我家吃饭,说是陪我过生日。看着母亲那洋溢了满脸的笑,我忽然觉得有点什么不对,到底是什么地方不对,我却想不明白,可是我还是去邀请了花忆蝶来我家吃饭。
  晚上吃饭的时候,母亲拿出了一枚扳指,这枚扳指我认识,这是家里传下来的。本来有一枚扳指,一匹玉马,哥哥结婚的时候,父亲将玉马交给了嫂子。我忽然发现这是一个骗局,母亲所谓的要我邀请花忆蝶来吃饭,不过是想和她摊牌,要她做我们家的儿媳妇。我想反对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因为我不想母亲难受,也不想花忆蝶难堪,所以我装着很开心的模样等着花忆蝶接下了扳指。
  一直没有下雪了,冬天里本来就是天短夜长,吃过饭已经很黑了。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在家里上网,而是拉了花忆蝶出了家门。我们在村子里转悠了半天,彼此都没有说一句话,一直到转到了我经常去的一处旷野。这里已经出了村子了,有一方池塘,我坐在池塘边看,随手拣起一颗石子丢到水面上,结冰了,所以没有溅起水花。花忆蝶一路上都在把玩着那枚扳指,我想她是知道母亲的意思的,不然,她不可能接受这枚扳指。扳指是玉制的,是老太爷当年戴的。
  “何不思,好象你有心事?”花忆蝶将扳指戴上自己的大拇指,却终究大了一圈,戴在我的左手上刚好合适。
  “萍萍,你知道为什么这个村子全部姓何吗?”我没有回答花忆蝶的问题,揽着花忆蝶坐在我身边,点了一支烟。
  花忆蝶看着我,一言不发,似乎是在等我自己来回答。
  “其实,所有人都忘了,这个村落,原本是我老太爷一手建立的。他是前清进士,封地在这里,经过了这两百年的变迁,才形成的这个村落。”说这些的时候我充满了骄傲,因为我们家是嫡系,否则的话,老太爷的玉扳指不可能留在我们家。要知道,扳指是家族地位的象征。
  “那关这枚扳指什么事啊?好象自从我接了这枚扳指,你就有心事了一样。”花忆蝶终于问出来了,不过,这句话的潜台词应该是,“你若是不喜欢我,就应该明说”。
  我忽然觉得有太多话说,却终于说不出半个字,只好转移了话题,“我的心事,你想听吗?”如此静谧的夜,揽着如此可爱的女孩,谁都想亲她一下。我却忍住了,“我想离开这里,离家出走。”是的,我确实想离家出走了,因为,在这里我觉得透不过气来。
  “萍萍,如果有一天,我忽然就消失了,你会不会想我?”似乎所有的男人都会问自己的女人这一句话的,也许,这就是一种占有欲吧。虽然我没有确定自己爱上了她,却还是一样问出了这样的问题。
  “你怎么了?”花忆蝶望着我。
  扶起花忆蝶,我说:“没事,时间不早了,外面也冷了,回去吧。”送花忆蝶回了家已经是十点多了,回到家时母亲竟然没睡,她和父亲在商量着什么时候给我们办喜事,似乎还说了什么要请人去她们家提亲了。
  我没有接话,只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紧紧的关上了门,坐在电脑桌上什么也不做,一直坐到父母都睡了。外面漆黑一片,除了风再无半点声音,离家出走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了,甚至让我自己坐卧不宁,我想学了古人留一纸书信就悄悄的离开。
  人一旦有了某种欲望,只要这种欲望有可能实现,就再也没办法打消这个念头了,我也一样,坐到半夜的时候再也无法抑制离家出走的欲望。我终于在抽屉里面找出了冲送给我的钢笔,自冲离去后,我就再不敢拿出她的任何东西,我怕伤心,可是现在我却什么也顾不得了。找出墨水,我抚摸了半晌钢笔,终于翻开一本没有写完的日记,在空白的扉页上写下了:
  在这个家里生活了这么多年,我一直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多余的人。人家说家里要有男丁继承香火,家里也有哥哥,人家说家里孩子多一点,以后也有照应,家里也还有三个姐姐。我的存在,完全就是一个意外,所以我想离开这个家。
  当年我和冲相爱,你们却一直要逼着我们分手。这几年来,我什么都听从了你们的意见,我和哥哥一起去做工程,虽然我不喜欢那样的工作。我更喜欢忙时“带月荷锄归”,闲来“一曲新词酒一杯”的生活,可是你们说我没出息,似乎在所有人的眼里都只有哥哥的存在。哥哥的一切都是对的,我永远只能配合他,我永远只能生活他的光辉之下。我想花忆蝶也是因为哥哥觉得她不错吧,为什么你们要安排我的一切?
  这都是什么年代了啊,你们还在注重着家族和传统。这几年来,跟哥哥做工程的钱我没有乱用一分,虽然这些远远不够偿还你们这么多年的一切,但我不想再顾及什么了,我就是想离开,我就是不想再活在他的影子下面。我有我自己的思想,有我自己的尊严;而且,我有属于我自己的追求。
  你们说人活一世,不外乎名利二字,这几年来我什么都听你们的,在村里的评价也总算是落下了“懂事听话、踏实肯干”的名声,至于利,这几年和哥哥做工程应该也赚了些钱了。我本来就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我没有哥哥的野心,不想富甲一方,不想声动内外,就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和一个女人平静的过一辈子。
  花忆蝶确实是个好女孩,不否认我也很喜欢她,可是我终究还记挂着冲,如果就这样与她结婚了,对她太不公平,我不想对不起她。如果注定了我这辈子只能单身一人,我也认了,但无论如何,我不能对花忆蝶不公平。你们只知道她是我四姨奶奶的外孙女,却不知道我们从小就认识,如果没有她,现在的我不可能上完大学,不可能会做工地,现在的我一定是在放牛,或者种田,一定是你们口中的最低层的人。可是,因为她,我才做到了这一步,所以我越发的不能对不起她。
  “我自己不允许我爱着别人,却要娶她!我走了,我去寻找冲了,她说过她会去江南,我想我会去江南寻找她,天涯海角,我都不会再放手。这次,我要和她过一辈子,谁也不能再阻碍我们。”
  写完这些,我悄悄的叠好了衣服,塞进一个箱子,然后带上该带的东西,开了门离开了家门。我不怕会惊醒父母,因为我总是在半夜起来做夜宵吃,这事父母都知道,他们一定是在以为我又起来吃夜宵了,所以,我开门不怕他们知道的。
  悄悄的提着行李出了大门,趁着夜色离开了家。
  我想告诉花忆蝶我离开家了,却又不愿意打扰她的梦,所以终究没有打电话。家里到城里太远,有接近四十里路程,没有车的话,要走两个小时,我走过,所以我不怕远。一直走到天亮时分,才终于走到了城里,在一个面摊吃了一碗面,我忽然不知道可以应该去哪里了。
  想来想去,我终于想起和冲分手时,她说过她会去江南,但是江南那么大,到底会在什么地方呢?也许,应该先去杭州看看,毕竟,一直以来人们都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或许冲会在杭州工作的呢。带着这样侥幸的心理,我买了去杭州的票。
  车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花忆蝶打来了电话,“你要干什么?真要去流浪?为什么?”
  “萍萍,如果我回来后你还没嫁,我也未娶的话,我一定好好爱你一辈子。我为什么离开家的原因以前也和你说过了,因为我不要再活在哥哥的影子下面,外面有那么广阔的天地,我就不信离开了他,我没办法活下去。”挂上电话的时候,我听见花忆蝶在哭,却终究没有回头。我知道,一定是母亲去找了花忆蝶,不然她不可能这么快就知道我离家出走了。
  杭州确实很美,但是,仅限于乡村,处处都能看见古色古香的建筑。我一向不喜欢城市,所以一直在乡村里流浪。然而乡村里是不可能有工作的,我也就带了那么点钱,临近过年的时候带的钱终于花完了,连买一份盒饭的钱都没有了,电话也早已经欠费停机了。我更不愿让父母知道我现在的行踪,否则他们一定会告诉哥哥,然后哥哥又会像当年逼我们分手的时候一样,就算我们私奔了也还是在套出我们的行踪后,连夜开着车追上来,强行带我回家。我讨厌这种感觉,所以我宁愿在街上乞讨。
  拖着行李箱,不知道走了多远,在杭州下车到现在已经是半个多月了。半个多月里我漫无目的地走着,现在在什么地方我自己都不知道,天色黑了下来,夜风吹在身上很冷。我忍不住要嘲笑自己了,“明明没那个本事,还学别人流浪。现在好了,饭都没吃的,觉也没睡的,活该。”不过,我又想,如果我就这样死在这样的地方,如果冲能知道的话,她也一定会觉得幸福,毕竟有一个男人愿意为她付出生命,毕竟有一个男人是在寻找她的旅途中死去的,这样想着我自己也觉得很幸福了。
  乡村里不像是城市,到了晚上一般都不会有太多灯光,寻个餐馆的角落坐下,餐馆早已关门。我坐在窗户下面,不住的哈气暖手,忽然很想写一首诗,想想自己放着好好的生活不过,非要跑出来寻找冲,落到了这步田地,也是活该。不过幸好我是为了追求我的爱情出来的,也就不那么白痴了吧,想着就在窗户的玻璃上写下了:
  落魄王孙柴米贵,
  不解相思几人回。
  踏遍天涯寻旧梦,
  残叶纷纷遗孤梅。
  写完这首诗,我忽然觉得应该加上名字,万一哪一天冲来这个餐馆吃饭,万一正好坐在这个位置,她是不是一眼就能看见这首诗呢?所以,我还是在诗脚标注了自己的名字,而且还加了一句“那场爱,刻骨铭心,独身寻冲落难此地所作。”虽然我知道,明天早上,这首诗就会不见了,因为室内一暖和,窗户上就会有水汽,水汽落下就会把诗冲洗掉的。
  写完这些,我觉得这里已经不适合再继续停留下去,摇摇头,拖着行李再次上路。
  天亮了就是这一年的最后一天了,到处都在忙着贴对联,都是一些“飞雪迎春到”的对联。闻着到处飘来的香气,我真的很想去吃一口,因为我真的饿了,可是我记得花忆蝶小时候对我说的那句话——“你应该是个贵族”,这句话我记得很清楚,记了这么多年,早就成了一种习惯。所以我在深吸一口气后,还是转过了头,迈步走向远处的田野。那里,总不会有香气了的。
  只有在农村才会保留许多风俗,比如上坟,到了田野间,我看见三三两两的行人,有的扛着一把铁锹。我知道,他们是要去给先人再上一锹土,这在我们家乡也是一样的。记得在家的时候,总是父亲在前面带着我,也是会去给先人上了坟,然后才能回家吃饭的,如果没有猜错,现在家里的神柜上已经上好了香,也摆好了卤好的猪头了吧。
  “你怎么会在这?”当我坐在一处孤坟上,靠着自己的行李箱回忆的时候,我忽然听到这样一个声音。这个声音很熟悉,回头看去,正是李雪莲。
  “暖暖?”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会叫出这个名字,虽然我知道她叫李雪莲。
  但李雪莲却阻止了我的这个称呼。她四面看了一下,没人,才拉着我走出了坟地,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盒尚未开封的烟,撕开了,递给我一支道:“在这里,不要叫我暖暖,我叫李雪莲,我好象告诉你的。”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似乎她在什么地方跟我没关系的一样。
  “我本来就是杭州人!”李雪莲说,“你怎么这副模样?好象在流浪?正好,我一个人过年也挺冷清,要不,去我家吧。”
  我没有拒绝的理由,甚至,我在心底里一直希望着她会邀请我,所以我很轻易的点了头。她说她一个人挺冷清,我更想知道为什么会只有她一个人。
  饭菜很丰盛,这似乎是每家的惯例,不管平日里是什么生活水平,过年这天一定是把最好吃的全部摆在桌子上的。李雪莲家似乎很久没人居住一样,也是那种古色古香的建筑,真的没有一个人,除了我和她。
  我没有问她家的情况,就像她不逼问我为什么会流落到这个地方一样,她只是一个劲的给我夹菜。李雪莲的厨艺很好,如果这些菜真是她做的,那么,这应该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菜了。
  吃过饭,我们真像夫妻一样一起收拾饭菜,然后一起绑了竹枝,清扫房间顶上的灰尘。第一次清扫房间,我们竟然都没有觉得累。
  “李雪莲,你,结婚了吗?”问出这句话,我没有丝毫的其他意思,完全就只是想知道而已。
  李雪莲停下了手中的活,看了我半晌才说:“没有。”
  “真的吗?”
  “真的。”她回答的很真诚,我能感觉得到。
  “那么,嫁给我好不好?我们就这样,好好过日子。”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是认真的,在这一刻我忘了花忆蝶,忘了冲,只想就这样陪着李雪莲过一辈子。我没有去想过她的职业,也不想标榜自己多么纯洁、高尚,妓女又怎么样?爱了就是爱了。
  “我是一个妓女,你也知道;我比你大太多。”李雪莲终于回过了头,继续去清扫房顶了。事实上那一块我已经扫过了,李雪莲一定是心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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