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代表之殇
报载:民营企业家黄玉彪自爆,在湖南省邵阳市举行的省人大代表选举中贿选,贿赂300多投票者,每人1000元,共计32万。遗憾的是32万投资打了水漂,黄玉彪意外落选,原因是“有人加钱贿选,成功当选”。
贿选,出在堂堂为人民服务的殿堂之上,乍一看到,以为是咄咄怪事!因为,天天看新闻,似乎这种事只在对岸与西方有,天下唯独大陆无。而且人家还有法律制裁,还是禁而不止。何时端起,这种学习引进与时俱进的政治闹剧会在堂堂人民大众眼皮子底下发生啊?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黄玉彪披露出的丑闻,不难看出,这种事的经营已绝非一日也。只不过在清明的水流之下,早就有一股暗流,没人揭发,也没人过问而已。因为,大而要之,我们的殿堂岂能有这等丑事?如果哪位官员把暗流已久的污浊说出来,大概他的乌纱是不想要了,因为,是在污蔑我们的人民选举大法啊!也就是这位企业家,况且已做好了最坏的准备——大概无非是污蔑人民选举大法之类入罪——才得以使这种暗流已久的、其他地方也在发生的丑闻公诸于世。
记得上世纪五十年代,人们对于行使人民的权利,选举自己的代表,都是呼三喊四地成群结伴而行,兴高采烈、喜气洋洋,觉得当家做主了,须知,这个“主”字,是在“王”字上加一点啊!人民从此高居于王者之上了。到了后来,代表提名逐渐被一小部分人代劳,也取消了才实行大法时的差额提名办法,谁谁谁,不认识,如何选啊?有人就出绝招:自己姓王,那么先把姓王的候选人打上勾,再次,从百家姓的顺序上,和自己姓氏最相近的,选上。也有的人,采取隔一个打一个,或者隔两个打一双。嘻嘻哈哈,投进票箱。再后来,参选的人逐渐少了,因为,投不投票已经不重要了,是等额选举,人家照旧会当上这个代表。何况还引进了这个贿选高招啊!
当个代表,按说是个费工夫、伤脑筋的差事。因为,要替人民说话,就得认真去调查研究,认真写出提案,认真审议报告,认真举手表态。几十年来,倒是有过几次这样的风气,后来不行了。于是,就都像某位名嘴那样,“为人民负责,从来不说反对的话,所有表决都举手通过。”
一般百姓就不懂了,这样毫无兴趣、枯燥的会议,干嘛还非削尖脑袋往里钻啊?这大概奥妙无穷!听起来真是让人毛骨悚然!先说其中一点:当了人民代表,犯了国法不能直接逮捕,要报请人大批准,有的还要先开会免去其代表资格,才能动手。很大一部分,就在这样的程序中不了了之了。看官想想,那些腰缠万贯财源来路不明、那些高居爵位贪腐命案累累的,不得弄上一个代表当当?须知,当了这代表就多了一条命啊!
再有,蜕变成了荣誉代表,去除那些开会迟到、没有提案、表决举手的冠军、明星、名嘴不说,就是其他人,也有相当的人把这个当成一种名誉,一种护身符。君不见,酒驾、车祸就有人高呼“我是人民代表”么!
还有就是那些公、私企业家了。他们眼里就是一个“钱”字耳。经过会议内外一番言论,为自己企业叫屈、叫穷,提出影响经济大局的提案,为一己之私,操纵橡皮图章盖在老百姓的头顶上。于是,打酱油的钱买了醋,烧汽油的火点燃了价格,对于有益于世道人心的社会民望之事,七嘴八舌、各抒牢骚;有志之士,代表人民发言,反而气短,如此,天下真的会大乱的。
其他好处不枚胜举:当官的,借代表之名可以升官;为政的,借代表之名声望大增。耍嘴的,有代表之名拿个金话筒;弄权的,挟代表职权进入政局。真可谓:功业彪炳,鸡犬升天。
没搞贿选的大部分是代表人民的,搞贿选的一定代表的是他自己、他的圈子、他的利益、他的企业,一句话,代表的就是权和钱!
既然特征在于钱,那么,我们评论这件事的焦点也就要在于代表的权和代表的真正资质了。不能就事论事挠挠痒痒而已。
我们要求的是用神圣一票选出来的代表,不能用钱这个东西抬出来一个代表。如果要抬,也要用钱打造一个大大的棺材,把这些贿选的人送抬坟墓里去!
十八大选出了新的领导,反贪腐的决心很大,看起来,这个事要加入到已经确定了的反腐议程里去,把选举代表的程序关进笼子里去,不要被外面那“美丽财色”所干扰。同时,来一次全国性的调查,这绝不会是孤立的,当然,也不是说全都贪腐了,起码来一次反对贿选的教育,同时针对贿选立法,加大打击和防范力度,才是回应这个事件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