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旗帜】完美故事(编辑推荐)
“我喜欢看悲剧,也崇拜悲情英雄,我觉得那比完美的结局更具有荡人心魄的美感。但是现在,我需要一个完美故事,而你,就是故事里的女主人公。”
一
我做了一个梦。
我梦见在一个阵地上,我独自一人,抗击着潮水般涌来的敌军。在黑沉沉的天空下,在广阔的空间中,敌人的坦克、装甲车和步兵密密麻麻地压迫过来。
战友们的尸体挤满了战壕。我端着“九五”式自动步枪,疯狂地向敌人扫射。然而敌人实在是太多了,我的子弹不够用,于是我把死去的兄弟们枪上的弹夹卸下来,在面前摆成一堆。
但我仍挡不住敌人的进攻。我守不住阵地!
我感到极度的孤单、无助。
我在梦中流下了眼泪。
我从钢丝床上弹了起来。
梦中的场景仍历历在目。我布满老茧的手指在眼睑上拂过,没有泪水,也许是我的泪腺早已干涸吧!回忆到刚才的梦,不禁有些好笑:把枪捡起来直接开火不比卸弹夹省事?还有,我怎么能把步枪当成机枪使?看来梦中的我有些弱智。
打开房门,我站在阳台边,看着城市的夜景。
璀璨的路灯,不息的车流,夜总会的音乐。这一切,构成了城市的主格调。而我,已经厌倦了这一切。一切喧嚣纷繁世俗嘈杂,都不属于我。
城市外湖泊的潮水,拍打着每一个码头,却不能清洗城市中的腐朽。我看着深邃的夜空,那变幻莫测的乌云,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向我召唤。
我的身体,已经很久没有好好活动了。我一直想知道:它是否还年轻?
还有没有检验的机会?
很多年前,我还是一个少年。
那时候我刚开始打工,选择的工作是:搬运。
之所以是搬运,而不是别的工作,比如计算机,比如厨师,等等,是因为我没有那些技术,却拥有大多数同龄人所不及的身体素质。
在城市外围的各个码头,几乎都有一些这样的仓库:屯积着无数的粮食、货物、器材。这些东西必须运送到码头上的船只中,
这简直不是我当时那个年龄所能胜任的工作,然而我干下来了,在好胜性格的驱使下和爱情给予的动力中,年轻的我几乎能承受一切。因此我认为劳累不过如此,我不怕累。所以我想到了当兵,别人谈之色变的新兵连苦训在我看来如同小儿科,事实也确实如此。
新兵连结束后,领导问我们的志愿。我说想去一个真正像部队的单位。
于是我来到了“魔鬼连”。
五年后,我离开了部队。
离开部队后,我选择的第一份工作仍然是:搬运。
其实我能找到一些相对轻松的工作,只要我拿着退伍证找民政部门死缠,绝对能有一份至少是很安逸的工作。但是我不愿意,我不想自己过快地颓废。
那是一个滨临城市外湖泊的码头,我所在的那个巨大仓库就在码头旁。我对那个地方有感情,因为我无法忘记在那里工作的日子。有时候,痛苦和磨练往往能留下更深刻的回忆。
每天清晨,我都会穿着破旧的迷彩服,从租房下来。走到仓库外面那条狭窄拥挤的街道上,在小摊上买两个馒头,啃着走到仓库。然后与工友们一起在库房门口稍作停留,等工头来开门后,一起干活。
跟许多年前相比,我的力气成熟了。以前需要很强的信念来坚持,而现在,我很适应。
我不喜欢与别人说话,也没什么好说的。我需要做的,就是不停地干活。不停地重复同一个动作,其实也是一种锻炼。我觉得自己能静下心来了,能专注于某一项很简单的工作,而不浮躁。而以前,我做不到。
中午我们在一起吃盒饭。伙食挺好,至少比我新兵连吃得好,比高中时那个饭堂的伙食也好。但我没指望能吸收多少营养,我的观点是:好身体是锻炼出来的,而不是吃出来的。
吃完饭后,我们休息,这也是整个白天唯一的休息时光。那些汉子们坐在台阶上,抽着劣质香烟,对过往的少女少妇甚至中年妇女品头论足,并乐此不疲。估计这也是他们从农村进入城市后的最大乐趣。
我有睡午觉的习惯。我躺在台阶上,将草帽往脸上一覆,竟睡得颇为香甜。在每天从我身边经过的那些人群中,估磨我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比乞丐高不到哪儿去。
下午重复上午的工作。
其实我本质上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这种人能收获到更多的痛苦。我的对策就是不去胡思乱想,所以我不停地劳动。
在仓库边缘,是一个码头。完工后,工友们纷纷涌向租房去休息、洗澡、吃饭、逛街。我却喜欢坐在码头的空地上,望着暮色中的湖水,吹着清凉的湖风,什么都不想,那感觉就像是躺在浴缸里。
天黑后,我跑步回去。
在夜晚的城市中奔跑,是一件非常有情调的事情。
我喜欢寂静的长街。
我喜欢朦胧的霓虹灯。
我喜欢清爽的晚风。
回到住房后洗澡,洗衣服,睡觉。
更多的时候,我会在自己的租房里健身。一个人在深夜里,关在房子里健身,那是何等的孤独?
然而我喜欢这孤独。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是孤独的。存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必须面对孤独,不管你愿不愿意。
健身完后,我坐在软椅上,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我不幸地看到了自己眼角细细的皱纹,而这,是我很不想看到的。难道像我这样的男人,也抵挡不住岁月的流逝?
男人在20岁和30岁时的想法是有些不一样的:20岁的男人以为自己永远不会老,而30岁的男人却清醒地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再年轻。
已经不年轻的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我的身体依然年轻。我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甚至记忆力,都没有降低。
但是其他的呢?
我什么都没有。包括事业,包括爱情,包括其他。一个男人到了我这个年龄还一无所有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但是我已经不能再像从前一样呐喊。
我已经感觉到自己承受孤独的能力越来越差,因为现在我开始幻想有一段完美的爱情了。
健身过后,我喜欢站在出租房所在高楼的天台上,俯瞰城市的夜景。
其实我从来没有觉得这里的夜景具有观赏性,我更多的是在体会我与这个世界之中某种必然的联系。
从租房的窗外,我能望见一所高中。隔壁家的小妹刚从那里毕业,而她的弟弟妹妹还正在那里就读。事实上,我也是在那里毕业的。
这也许是我选择这处租房的原因吧!我喜欢怀旧。
我钟情于学校里广播中的音乐,一直都很喜欢。我不喜欢收音机CD机MP3甚至音响中传出来的声音,唯独喜欢广播。那种飘渺深远的感觉,无可替代。
我在音乐声中想起了我的高中生活。那时候我是学校里的体育健将,也是颇有名气的“才子”。
与很久以前不一样。那时候跑步,总有一双眼睛在深情地凝视我。
二
有时候仓库暂时没活干,比如下雨,比如清仓后。这对我而言是一种折磨。
首先,我们的工作不是月薪制,而是标准的按劳分配。由于我的工作量很大,因此往往能拿到比别人更多的工资。在部队不是这样,每月的工资是固定的,与工作量几乎没有关系。
我不喜欢那一点。其实与现在仍留在部队的战友比较,我就是每月拼了命去干活,也不一定能赚到与他们工资一样多的钱。所以我很辛苦,也很节约。
另外,在很大程度上,我可能患有“多动症”。如果停止剧烈运动超过两天,我就会感到过剩的体力盈积于体内,让我狂躁不安。
这应该是我们部队的产物,据说有一位战友,在休假时每到半夜,总喜欢去水库遨游一番,不然无法入睡。
打发这些自由却无聊的时间,我一般会选择阅读与写作,也许没有人会相信,我最大的爱好居然不是打架,而是文学。事实上,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是在用心自学文学理论知识的。
当阅读已经没有意思,同时写作也没有灵感,或者心情有波动的时候,我开始听歌。
我拥有一个“爱国者”MP3,这也是我唯一的奢侈品,当初买的时候五百多,相当于我扛五千多个70公斤的麻袋各走上50多米后的收入。
我喜欢听歌,心情非常好或者非常不好的时候都喜欢听,还有在写作的时候戴上MP3也是必不可少的程序。其实我对音乐一窍不通,所以我从来给自己的定位只是“听歌”,而不会是“欣赏音乐”。
除此外,还有一项非常廉价而又实惠的活动,很受我的欢迎——睡觉。
在一个暖暖的夏日,我午睡醒来,静静地躺在钢丝床上,看着窗外斜掠过来的阳光,有一种颓废的美感。我能感觉到静谧中有东西在悄悄流逝,那是时间。
隔壁的小妹过来邀请我去玩扑克,只有在百无聊赖的时候,我才会“屈尊”过去。她们姐弟三个,我叫老大“小妹”,老二“丫头”,老三“胖胖”。他们正好放暑假,每天在家复习功课之余,剩下的时间全用来娱乐,包括玩牌。“斗地主”玩腻了以后,他们就找我去玩“跑得快”。
他们中间最大的小妹今年也才二十岁,与我完全不是同一个年龄层次。而在这座城市中,我最缺乏的就是可以交流的朋友,由此可见我是何等的孤单。
他们几个当中,丫头最为狡黠,玩牌时一双圆圆的眼睛滴溜溜地转。胖胖尽管年龄小,与他二姐相比也不遑多让,精明得不像一个孩子。只有小妹,表情恬静,一副很看得开的样子。由于他们的父母远在深圳,家里只有一个乡下的姑妈照料,所以相对来说,他们是很自由的。
我当然不在乎输赢,实际上我更喜欢我们玩牌时的聊天开玩笑。夏天的温度肯定不低,我们坐在按摩凉席上,姿态各异。时间在不知不觉中静静流逝,我突然觉得极度无聊,出了一些很弱智的牌,遭到丫头和胖胖的嘲笑。他们很高兴的样子,而这正是我陪他们玩牌时最大的乐趣所在。
其实在认识他们以前,我这种平淡的生活已经继续了很久。除了关在房间里沉思、回忆、写作、健身之外,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打开房门,站在阳台旁,远眺城市的天空。
隔壁三姐弟打闹的声音破坏了这里的沉静,然而我不能怪他们。因为在他们这种年龄的时候,我比他们更活跃。在正式相识以前,我也陆续的见过他们好几次,但仅限于见面,连招呼都免了。
与他们的相识很有戏剧性。那天,我照例站在阳台边,独自沉思。忽然,听见隔壁房间里一阵惊呼,然后就看见一只企鹅形状的气球飞了出来。他们姐弟三个紧跟其后,站在楼道里焦急地望着气球。企鹅在天花板上轻轻一碰,拐了一个弯,向天台上飞去。这下他们几个是彻底绝望了,只有面对面干瞪眼的份。
我没有多想,双手扶住阳台,爬了上去,然后站直,轻跃,反抓天台的边缘,卷腹,上天台,跳跃,逮住气球。
我带着气球站在他们面前,看着他们目瞪口呆的样子感到非常好玩。
丫头的口气有些不可置信,“你太勇敢了!”。
胖胖则露出非常崇拜的表情,“好酷!”。
小妹却说了一句:“真危险。”
从此,我就算正式认识了他们,并且关系越来越密切。特别是胖胖,非要我教他一些“特技”。于是,在我的“教导”下,他苦练倒立动作长达数十小时。后来终于大功告成,然而也只能达到对墙倒立的境界。导致的最直接后果就是他家里洁白的墙壁上,染上了无数的大脚丫印子。
我并不精于玩牌,在我看来,这纯粹是浪费生命的一种表现。但有时候,生命本来就是用来浪费的,谁也不能保证能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分钟。永不停息的奋斗,固然可敬,但没有人能做到的。
我听见楼下有人喊道:
“正宗香味土鸡蛋,
五毛钱一个,
味道好得很,
欢迎品尝。”
那个妇女的普通话中明显带着本市的腔调,听来有一种特别的味道。然而有一点可以肯定,她的叫卖声让我更加融入了这种生活:真实、无聊、颓废。
我突然想哭,没有任何理由,就是想哭。
在小妹身旁的凳子上,我看见了一张照片,照片中间的一个女人吸引了我。
她坐在最中央,表情恬静自然,有一种艺术气质。小妹依偎在她身旁,样子很乖,此外,还有十多个女孩分立两旁。她们有一个共同特征:统一穿着红色长裙。
小妹看了一眼,笑着说:“漂亮吧?这是苏老师,教我们音乐和舞蹈的。”
我一笑,没有回答她。
我们继续玩牌。我照例是不在乎,无所谓输赢。小妹却放了我好几把,丫头不满地说:“姐,你会不会打?”然后摆出一副若有所思后恍然大悟的表情,一边附带着点了点头,“噢,我知道了。”
我在她头上拍了一下,批评说:“小丫头知道什么?”
小妹却有些心不在焉了,把牌一摊,“整天玩牌没意思,我们逛公园去吧?”
丫头立即反对:“不行,太热了。反正我是不想出去。”她们姐弟几个里面,丫头的皮肤算是最白的,可以算是“雪肤”了,同时也有轻易不出门的习惯。这么小就爱美了,还是我们那个时代的少年单纯啊!
胖胖也反对:“那有什么意思?还不如我一个人在家玩游戏!”他现在拥有一台PS2,成天玩“三国无双”。小妹曾经跟他开玩笑:“你每天都要杀几千人,要真有这么厉害那还得了?”
胖胖大声说:“我只要有大哥这么厉害就好了!”
看来,又有人崇拜我了。
我和小妹出了门。她带了一把伞,我却什么也没带。临出门时,她问我:“你不打伞吗?”
我说就这点太阳,我一个大男人打一个伞像什么?
______喜欢这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