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我成了打手
摘要:被人利用的悔恨
“打手”一词,总让人想到黑社会,想到港台片里手持短刀斧头的亡命之徒,或是站在老板身后,戴着墨镜,随时准备出手的保镖……总之,是个令人胆颤且痛恨的角色。
我大学时就曾当了一次这种角色。
那是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晚自习放学,我被高中同学阿昭叫到了外面,说是一块儿办点事,我再三催问何事,这小子避而不答,碍于面子,只得随他而去。
来到学校操场边的树林里,有一个人在等,看不清面目。
阿昭开始训话:
你小子跟刘硕发展到什么程度了?告诉你,硕是我的准女朋友,我们高中就是同学,早恋上了,你他妈半路杀出,想横刀夺爱?没门儿!打这以后,你他妈老实点儿。
阿昭顺势出了一拳,打了对方一个趔趄。那人正欲还手,昭又说了,你小子敢还手?这是我体育系的一个朋友,会点儿拳脚。昭指了指我,你再敢去纠缠硕,小心揍扁你,昭又搡了他一下。
对方大概看我这个打手在场,有点怵,竟然没敢还手,最后落荒而逃。
其实,我不是体育系的,而是中文系。昭真会撒谎,我虽个子高,其实不凶,要是放在白天,我那质朴的面相肯定唬不住对方。
再说,我要知道是这种事,我肯定不会帮这个忙。
但我最终还是被城府颇深的昭给利用了,稀里糊涂地充当了打手和帮凶。
事隔多年,每当忆起此事,我就唏嘘不已。一个人最大的悲哀不是去干什么坏事,而是无意中被人牵着鼻子走,干了自己根本无意为之的坏事。
我要向那晚被我“欺负”的男生说一声:对不起。
【编者按】尽管时隔多年,依然记忆犹新。皆因,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一回自己极其不情愿的事情。玲珑的篇章,却提出了一个深意的问题,那就是无论做何事,都要保持一份清醒,否则万一误入歧途或受到不必要的牵连,那是悔不该当初啊。遥握,问好。【编辑:静听】